方淳呆立在河边,出神地望着映满星光的河面。拍在岸上的河水浸湿了他的鞋,他却浑然未觉,反而作势要往前迈去。
方婶吓得心都要从喉咙里蹦出来,长在河边的人水性都好,可夜晚的玉带河水流湍急,常年在水里讨生活的人都不敢轻易下水,何况方淳还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她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哭道,
“阿淳,你醒醒!你不要吓娘啊!”
“娘……”
方淳总算作出点反应,他回过头看着方婶,被月光映得半明半暗的脸上挂着古怪的笑。
他指着自己的胸口,委屈又疑惑地说,
“这里,好痛,又好热,好像要烧起来。”
方婶松开手往后退开一点,刚想察看那里是不是有伤口,近在咫尺的方淳忽然往后倒去,直直跌进水里,激起一大片浪花。
“阿淳!”
方婶吓得肝胆俱裂,哭嚎着就要跳下去。
所幸方淳挣扎着站了起来,他站在没过腰身冰凉的水里,额头被河里的碎石磕出了血,一缕血线流过他的脸颊,像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呵呵……”
方淳举起双手,不停地击打水面,溅起无数水花,将他湿淋淋的衣服弄得更加狼狈,他却笑了,语气里带着莫名的欢喜雀跃,
“娘,不痛了!凉凉的,不热了,也不痛了!”
方婶捂着嘴哭了出来。
她的儿子好像……
好像……
疯了。
方淳的爹带着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赶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诡异至极的画面——方婶跪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而方淳则挂着满身的水草坐在河里一个劲儿地傻笑。
“阿淳就这样疯了……”
方婶的眼角红红的,却没有再落下泪来,或许人在极致悲伤的时候是流不出眼泪的,亦或者她的泪水已经流干了。
“阿淳的事并不光彩,所以我和老头子瞒了下来,对外说他被不干净的东西冲撞,掉进河里失了魂。我还每天跑去河边喊魂……要是真的能把以前的阿淳喊回来,那该有多好啊……”
“方婶……”
李云芳握着方婶瘦得如同竹竿一般的手,一时伤心得说不出话。
“要是那时候我们不骂他,不打他就好了……他喜欢上一个男人,就让他喜欢……他也不会钻牛角尖,把自己逼疯了啊……”
方婶喃喃说着自己的悔恨,可李云芳却觉得有些不对劲,
方淳真的是被方婶他们逼疯的吗?
那方淳喜欢的男人呢?
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一次也没出现过?
第67章:喜欢
“你就是方淳喜欢的人吧?”
李云芳突然朝司徒毓头来一道凌厉的目光,她素来是温柔和善的妇人,故而板起面孔时看来格外严肃,还稍稍有些违和。
了解李云芳脾气的卓青知道她生气了,将手搭在她的手臂上轻揉几下,讨好地唤道,
“娘……”
李元芳不理,执意盯着沉默不语的司徒毓,似乎在等他的解释。
解释这么多年来,他为什么一次也没来找过方淳。
“对不起……”
司徒毓怔忪良久,终于抖着唇挤出三个字。甫一开口,泪水便从他的眼眶里滚落下来,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握成拳,仿佛在忍耐极致的痛苦。
“我都不知道……”
他的声音喑哑得像乌鸦的嘶鸣,带点血色的凝滞。
“我不知道阿淳他竟然为我……吃了这么多苦……”
他一直以为方淳默默离开后,一定是故意躲了起来,躲在他找不到的地方娶妻生子,过没有他却一样幸福的日子。每每想到这种可能,心口就像有一把利刃在细细切割。
可那般锥心刺骨的疼痛,在得知方淳为了自己而疯掉时,都变成了滑稽的讽刺。
在他自以为情深似海,昏茫度日的时候,他的方淳却承受着他永远无法想象的痛苦。
司徒毓撑着桌角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熬不住了,他要见方淳,必须马上见到方淳,马上……
“啪!”地一声惊响,是司徒毓勾倒了凳子,自己也狼狈地扑到地上。他的身体抖得厉害,手在地上撑了好几下,却没能坐起来。
“司徒先生!”
卓青起身想去扶他,却被宋明曦拉住,李云芳显然也被司徒毓浑身发颤,满脸汗水的模样吓到,刻意摆出的冷若冰霜的面孔闪过一丝错愕和不忍。
“啊!”
端着一碗粥进门的方淳看到半瘫在地上的司徒毓,连忙将碗放到桌上,转身跑到司徒毓身边,抓住他的胳膊要将他拉起来。
“真笨!地上好脏的!芳姨说会把衣服弄不好看,你乖,快起来啦!”
“阿淳……”
司徒毓听着他童稚的语言,反握住他的手,就那样痴痴地看着他,似乎要将方淳锁进自己的眼睛里。方淳被他看得心生怯意,不由往后缩了缩,司徒毓却不准他躲开,欺身上前将方淳揉进怀里。
他拼了命地抱紧他,紧得方淳都快要喘不过气,委委屈屈地红着眼控诉,
“坏蛋!你是坏蛋!痛……”
“对……我是坏蛋……大坏蛋……全天下最坏的坏蛋……”
司徒毓把脸埋进他温暖的颈窝,哽咽着回道。方淳的指责突然停住了,他吃力地挣出一只手,摸摸自己变得湿热的颈侧,歪过头不解地看向司徒毓,忽而眼睛一亮,伸过手去轻触他的眼睛。
“水……”
他疑惑地咕哝道,
“热的水……是……是眼泪……”
方淳混沌的思绪里闪过一瞬清明。李云芳教过他,从眼睛里流出来的温热的水,就叫眼泪。人在感到痛的时候才会流泪。比如他绊到石头摔到地上磕破膝盖那一次,他就痛得掉下了眼泪。
那滋味一点都不好受,就算吃了芳姨特意为自己做的白糖糕,他还是觉得很难受。
而这个人流了这么多眼泪,他一定比自己摔得更痛吧?
方淳用饱含同情的目光看着面前不停掉眼泪的,长得好好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