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默啊阿默,你怎么就不能体谅体谅天哥的难处呢。你这么负气一走了之,知道天哥有多伤心吗?天哥对你好,还不怪你,想着你的不痛快,在兄弟们面前处处维护你,可你倒好。。。。。。唉!他长叹口气,一脸对我的失望和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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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只怕是到我死,我也无法摆脱这黑锅了。
陈天养啊陈天养,人人都道是我负了你,谁有能知道当年你是怎么负了我呢?
可是这一切我是断不能说出来的,我不想也不愿让别人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我没那么不在乎,我没那么不看重,相反我很在乎,很看重。当年的事情,它应该随着陈天养一起进坟墓,一起烂掉,消失掉,永远也不要被人翻出来。
只要别人不知道,我宁愿人人都以为是我负了陈天养。
二哥你别说了,他。。。。。。天哥他毕竟已经死了,而我毕竟也回来了。你不用再说了,不用再说了。我将闷在胸口的气缓缓吐出,低下头淡淡冷冷的说。
唉。雷胖子长叹口气。
十年了,我就想把这心里的话全说给你听。以前你总不回来,现在你来了,我也就说了。说出来了就舒服了,没有遗憾了。不像天哥,到死都没能把心里的话对你说。他有些感伤的说。
我没做声,雷胖子的话闷的我心里直发酸。他提起当年的情谊,我不可能不动容。只是岁月以久,世事已变,再提也只剩下伤感二字,往日的激情热血,已再难寻觅。
我和雷胖子在这边感伤,那边邵子安热闹哄哄一大伙人又回来了。
这一大帮人簇拥着一个男人朝我们这边走来,看样子是要来给陈天养敬香。
我想退让开,却被雷胖子一把拉住。
洪兴胜是老熟人了,阿默你不用见外。他哼哼一声,仰着下巴说。
洪 兴 胜!
这名字在雷胖子嘴里被提到不下一只手了,可一旦得知真人正朝我走来,我脑子里还是轰的一下,眼前差没黑漆漆一片。
他怎么会来?他要来干什么?
我该怎么办?我要走,我不想见到他,我永远也不想再见到这个男人。
沈 默!
熟悉的声音缓缓而有力的唤出我的名字。
我怔怔的看着面前的人。
他还是那么高大,背依然那么直,身材不错,看起来勤于锻炼,倒没像雷胖子那么糟蹋自己。十年不见了,他脸上的皱纹深了许多,两鬓已经有了些许白发。就是那眼睛,还是那么狂妄自大,看人的样子还是和十年前一样,赤裸裸飞扬跋扈的可以。
我缓缓吐了口气,没去理会他。
眼睛。。。。。。还是那么漂亮。他看着我,嘴角高高的翘起,用种轻挑的口吻半认真半调侃的说。
你倒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讨厌。我冷笑一声,鄙夷道。
哈哈,能被你讨厌也不错,至少你还记得我。十年不见,你倒是一点没老啊。沈默。他却不以为然的哈哈一笑。
雷胖子,你能把沈默叫回来,本事可真不小呢。他转过脸去朝雷胖子皮笑r_ou_不笑的说。
洪爷你过讲了。阿默是天哥的拜把,是东升的老资格,这种要紧关头,自然是要回来的。雷胖子十年不见,口才进步不少。
洪兴胜又是哈哈一笑。
是的是的,沈默好歹也算陈天养的拜把。他说。
子安,来见过你家大哥的拜把,论辈你可该叫他声叔呢。洪兴胜朝身边那个高挑的年轻男人说道。
沈叔,我是邵子安,请多关照。那个年轻男人朝我客气的微微鞠躬,伸出手。
我这才看清楚邵子安是何许人物。
我自认为自己身材已经算是高挑的人了,就是瘦了点。洪兴升并不比我高,但他比我壮比我看魁梧。虽然这些年来他装扮的一副正经生意人的模样,但言谈举止之间还是难掩的江湖味道。然而邵子安却又是另一种感觉。他明显的要比我还高,身材看起来结实但不魁梧,手脚十分的修长,穿着西服的样子很是斯文好看。正如前面我说的,他看起来更像是大公司的白领精英年轻财俊。而不像是个社团大哥。
不过据说他确实有很优秀光彩的文凭学识,这样的人也混社团,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想的了。
虽然我对他第一印象不错,但错在他跟错了人,好死不死和洪兴胜搞在一起,平白无辜的倒人胃口。
我懒的在陈天养的灵堂里和洪兴胜纠缠,错误的地点错误的人选,我没必要这么折磨自己。
二哥,没事我先走一步。于是我别过头轻声对雷胖子说,将邵子安的手晾在一边。
邵子安的修养脾气颇佳,面对我的冷淡依然面带笑容,脸色自然的收回自己的手。
也好,你来的急,还没定住宿吧。雷胖子知道我和洪兴胜不对盘,也就不留我了。
我点点头。
那我送你吧。雷胖子也不鸟他们两个,径子伸手朝外,要送我。
我知道他也不喜欢这两人,也好,我们凑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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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那两人甩在灵堂,雷胖子送我出门。
走到石阶前,我示意他留步。
他那圆桶身材,还是不麻烦他走台阶了。
真不想住我那儿?他看着我,语气挽留。
不打搅了,我还是住酒店方便。我说。
也好,你一向自在惯了。他无奈的笑笑。
那我先走一步,二哥你留步吧。我抬脚跨下石阶。
阿默。雷胖子突然声音一高。
我回过头。
你。。。。。。要不要我安排见下洪美玉。他说。
我停住身。
这。。。。。。恐怕不好吧。我低下头,抿抿嘴唇。
见见她吧,这十年来,她也不好过。雷胖子叹口气说。
我没做声,依然低着头。
我安排,到时候通知你。他说。
我轻轻点了点头。
他也点点头,然后挥挥手示意我走吧。
我有些感激的看他一眼,然后缓缓转身,拾阶离去。
匆匆定个酒店,天黑没多久,我便早已洗漱完毕,上床休息。
岁月终究不饶人,试想以前,三天三夜不睡觉我也照样能抗下来,现在才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就累的我够呛。到底是年纪大了。
42了,半辈子就这么糊里糊涂的过去了。
迷迷糊糊里梦到很多以前的事情,在梦里纠缠来纠缠去。
许是回到故地的缘故,那断我最不想记起的陈封往事竟然在梦里又浮现出来,将我紧紧困住。不管我怎么大喊大叫,终不能摆脱。
在大汗淋漓中从梦里惊醒过来,我气喘嘘嘘,一脸惨白。
一看床头的时钟,是半夜十二点一刻。
看来我也没睡多久,用手重重的抹了一把脸,只见一手的冷汗。躺回床上想继续睡,却发觉自己已经清醒的不能再清醒了。
以前听人说,前三十年睡不醒,后三十年睡不着。看来我已经是后三十年了。
从床上起身,我拿出手机拨了雷胖子的电话。没想到他也没睡,一打就通。
我向他借了辆车,他爽快的答应了,还吩咐小弟直接把车送到我酒店来。
睡不着觉有没事情做,除了到处逛逛,我也无事可做。
雷胖子还算给我面子,叫小弟开了辆漂亮的凌志来,就是颜色老气,是他一惯的黑色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