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裴,我今早让你去买的油炸花生米你买来没有?是不是我说的番禺路那家?”第二个从楼上下来的人是个只比白思涣大三岁的男孩。这个家的长子林思颖。
白思涣他母亲的名字叫白颖,林涣的这个长子叫思颖。当年那些别人不必道细的含义,全包含在这两个名字当中。
程素棠一度很憎恨她这个大儿子的名字,恨不得将他的名字从户口本上抹去。
林思颖穿着件粉色T恤,蹦蹦跳跳地从楼梯上跑下来,接过老裴起身送上的那袋花生米,路过白思涣身边时,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眼:“这孩子是我三弟?”
一直不敢动的佣人点了点头。
林思颖抓起白思涣的手,倒了一把花生米在他的手中,笑着摸摸他的脑袋,急着要走了。
坐在餐桌上准备用餐的程素棠厉声问了一句:“去哪?”
“Kingsley来上海玩,我和他一起出去!”
听见这个名字,程素棠紧皱的眉头松了下来:“那快去吧,好好玩,他晚上有没有地方住啊?没地方的话,可以让他住咱们家。”
林思颖摆手道:“你别说笑了,人家在檀宫也有房,比咱们的还大,位置比咱们的还好,你让他住咱们这里?再说了,他姐送了他一套法租界的小公馆,人家今晚要去试用生日礼物。走了啊!”
林思颖打开别墅门,阳光洒在白思涣脸上。白思涣扭过头,不知什么时候来到门外的、有着一颗泪痣的漂亮大男孩朝他招了招手,笑得像块蜂蜜糖,朝他眨了一下眼睛。
别墅门关上,将白思涣脸上的阳光和那漂亮男孩的笑脸隔绝在门后。
白思涣抱着书包僵在原地不敢动,程素棠彻底无视了这个与这座房子格格不入的不速之客,没有要请他入座的意思。
第三个从楼上下来的是个长发女孩,程素棠的小女儿林羡言。她远远在楼梯上就看见了白思涣,昨夜偷听到父亲说会接个哥哥回来的她,对白思涣的出现并没有感到很惊讶。
但她还是好奇地瞟了白思涣几眼,随后抱着画册跑到母亲程素棠面前,小心翼翼地将画敞给她看:“妈,我今天画的。”
程素棠看也不看一眼,声音极度冰冷地说道:“我在吃饭,拿开。”
门外有人按铃,管家去看门铃上的可视屏,对程素棠说:“太太,是大小姐。”
“把她赶走,每次来只会要钱。”
这一家子的人把白思涣看乱了,在他从小长大的那个小房子里,永远只有他、母亲、弟弟白愿丞以及每隔一段时间就换的陌生男人。他家中从来不会出现四个以上的人。
白思涣屈了屈膝盖,想活动一下站得有些麻的腿。身旁的女佣显然比他耐站,保持一个姿势到现在没换过,甚至眉头不曾皱一下。
别墅门三度打开,白思涣听见了狗的叫声。
一直板着一张脸的程素棠在看见进门的人后,立马绽放出了慈爱的笑容。
她坐在位置上招手:“哎哟,我的乖宝贝回来了,快过来吃饭!”
一条白色的萨摩耶从白思涣身边跑过,跑到了程素棠腿边摇尾巴。
身后的少年进门后烦躁地叹了口气,问那几个女佣:“你们平时是怎么喂Karen的?今天Karen又在外面捡人不要的骨头吃,它在家里要是吃得好,出去了会想吃那种垃圾吗?”
一股不知哪来的,莫名的吸引力让白思涣将头转过去。
少年的美突然闯入白思涣的视线中,让白思涣毫无防备的心脏霍然大力地跳动了一下。
他以前常听人说,这世上最好看的人,都是金子堆里长大的人。
眼前的人让他印证了这个说法,或者该说他更像是用金子雕刻出来的人。浑身由上至下,没有哪个地方不光鲜,没有哪个地方不精致。没有哪一处,让人看了不心动到眩晕。
本就心情不佳的林珩在看见眼前这个穿着褪色格子衫的男生后,整张脸都皱了起来:“哪来的脏孩子?”想到刚才Karen从他脚边窜过,林珩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你们快带我的狗去洗澡,别被他弄脏了。”
程素棠说:“你爸路边捡来的乞丐。”
女佣向满脸不解的林珩解释:“他是先生的儿子,是您的哥哥。”
林珩蓦然愣住,整理袖口纽扣的手僵在空中。
他再度看向这个衣衫破烂的男孩,衣服的档次使他拒绝去看这位哥哥的脸。他可能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廉价破烂的衣服。
用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消化掉这个事实,林珩再度叹出一口气,吩咐佣人道:“快带进去跟Karen一起洗洗。”
第二章
作为家中大宠儿林珩的爱宠,Karen无疑是家中所有人的小宠儿。
Karen每天要出去散两次步,每个礼拜要去松江区月湖雕塑公园玩一次。其中如果少于三次不是林珩带它出去的,它就闹。
全家上下,它是唯一一个得到林珩如此疼爱的生物。
能跟它在同一个浴室里洗澡,可以说是白思涣的荣幸。
一层楼的浴室装修算简陋,装饰品不多,摆放的花瓶称不上古董,镜子是镶了施华洛世奇水晶的圆镜,墙上挂着的也是不到几十万块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