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原瘾【完结】(10)
“小姐,是——”
那女人看了我一眼,笑得礼貌而优雅,“你就是程苏吧。”
面前的女人眉目与忆有些相似,看上去也就30岁左右,那样的笑于她,实在适合不过。精致的面孔,天衣无缝的笑容,客气却疏离,这是对我这样人最好的态度吧。可是,看到那与忆相似的脸上挂着这样的笑,却让人从心中徒生出一丝害怕。
我无法想象,如果忆用那样的笑面对我,会怎样。
“你好,我是忆杭的姐姐。你的手怎么样,还好吧?”她说完,又用打量的眼光看了看我,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那眼神中,还带着些好奇和疑惑。
终于,她结束了这种让人难受的注视,却又是一笑。
而这次,笑中多出了一份轻松。
“谢谢关心,不过是骨折了,过一段时间就会好的。我是来探望肖先生的,我,可以进去看看他吗?”
“当然可以,只不过你得小点声响,他正睡呢。”从容地侧身给我让路,显得我完全就像一个外人。其实,我也真的不过只是一个外人。
病床上的忆脸色比那晚已好了很多,只是额头上缠的纱布有些触目惊心。相对于平时跳脱模样安静多了的睡颜,不过,依然是我认识的那个人。熟悉的姿态,除了微皱的眉。
是什么让你在沉睡时都这样烦恼呢?
“我……”
“嘘。程苏,我们出去再说吧。”
走出病房,我有些急不可耐地说:“肖小姐,肖先生之前醒来过是吧?”
她微微扬眉,“是啊。原谅我有些好奇,我看你对忆杭的关心,他和你之前应该处得很好吧。 你平时就称呼他为肖先生吗?”她莞尔,“你看,我都忘了你之前根本不知道他姓什么,那你是怎么称呼他的?他叫你呢,程苏,小程?”
“我,肖小姐你……”我不明白她为何要问这样的问题。
“抱歉,我只是看到你这么关心忆杭,一时就脱口问了。你不要介意才是。”她面露赧色。
“我遇到他时他身上有个吊坠,你应该知道吧,所以他让我叫他忆。至于他,他叫我小苏。”
“呵呵,是吗?没想到我那个弟弟还有这样亲昵称呼人的时候啊,要是他还是失忆的该多好,我一定要让他叫我声姐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再也不喊我姐姐了,居然直接喊我肖念昔,真是的。”
眼前的她完全一个宠爱弟弟的姐姐,我不知道到底哪种表情才是她的真性情,或许,都是。
“哎呀,你看,你好像有什么要问我,我刚才一时好奇,就把你给打断了,真不好意思。”
其实你不是已经明白暗示我了吗,忆他终于恢复记忆了。
“他……醒了之后……有没有说些什么?”
“嗯他醒了后医生就忙活了好一阵子,你也知道,伤的是头部,仔细一点总是好的。之后就是谈我们的家务事以及公司里的事了,我想这些你应该不会感兴趣才是吧。”她抚了抚头发,“他醒了没多长时间就又打针睡过去了,没有提到你,你也要体谅。”
我并不糊涂,其中讽刺的味道我听得明白。
可我不明白,她为何要这样针对我。
站在这里只会更加尴尬,我想对她道别,可是却想起了手中的保温桶。
咬咬牙。
“肖小姐,这是我为肖先生做的红豆汤,还是热的。等他醒来,可以转交给他吗?”
“多谢你了,自己都受伤了还这么关心忆杭。不过,忆杭他从小就不爱吃这个,我怕,给他了也是浪费。真不好意思,可怎么办呢?”
是吗,你并不爱吃吗?忆,我多希望你姐姐是在骗我。可是,你醒了,为什么都不找我?
“程苏,你还好吧?你的脸色不太好。”
“没事。还是拜托你把这个给他,不管他吃不吃,这都是做给他的。”
肖念昔用半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好吧。真感谢你的这份心,忆杭也应该会很感动的吧。毕竟,现在像你这么好心的人已经难找了。”
“不要这样想,好人还是很多的。”我正对她的眼神说。“那肖小姐,我先走了。我,下次再来看他。”
***
我想我的生活处于一种混乱中。
左手受伤了,无法开店,多出了大把的时间让我挥霍。可是,当你突然闲下来却什么也不能干时,那感觉可能更惨。
更何况,肖念昔的话还总是回绕在耳边。
没想到一向没心没肺的我,也会有如此坐立难安的时候。一个人的几句话,就让我变得焦躁起来。
不知道是她的厉害,还是——
心真的乱了。
当我在两天后再次到医院时,却被告知忆已经出院回家休养。
真搞笑,原来我现在真的什么也不是了么?
连离开,都没有告诉我一声。
可是,忆,我相信,你一定是有原因的,我曾经说过,我相信你。
现在,也一样。
有没有试过,在漫长的等待中,最初的焦躁已经变为一种平静的习惯。
我想我就是这样的吧。
在日复一日的太阳的起落里,我不知道自己会看到什么样的结局。
或者,根本就没有一颗清明的心,去看结局。
一个月,或许更长,总算能去摆脱左手那个沉重的负担了。
医院里人来人往,人们的生命,都在走向未知的方向。突然发现,原来医院,是有着最多故事的地方呢。
只要你能发觉。
恍惚着,走到脑科,推开门,一个年长的医生坐在办公桌前,抬头看我。
“医生,我想问你——”
“一个人,如果因脑部受创失忆,然后又因脑部受创恢复记忆,有没有可能,把失忆那段时间的事情忘掉呢?”
忆,你知道吗,这是我对你这段时间来从未联系过我的解释。
“嗯,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我们也见过这样的例子。”
多好,忆,多好,你一定是把我们共同生活的日子给忘了,所以忘记了你那次拼命要记住的我的电话号码,还有,我们生活了半个月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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