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好帮他开脱:“他去公司了,肯定有急事。”
“哦,没关系。”她朝远处看了看,忍不住说,“我还是觉得见过他,而且不是在忆哥的公司里。”
“别想了,你不是要请我吗,想好去哪儿没?”我打断她。既然林平遥不承认见过她,那么必定有他的理由。
“嘻嘻,那当然啰!”她挽起我的胳膊,“走吧。”
这样一个女孩,对谁都像老朋友一样热情,让人难以抗拒。
去的是一家装修大方而不奢华的餐厅。
进门找了个位子坐下,她把菜单递给我,“程大哥,你喜欢吃什么?”
“我没来过这里,不知道什么好吃。反正是你请,就你点吧,只要不是太辣的东西就可以了。”
“嗯。”她很熟练的点了几个菜,最后要了两杯奶昔。
“其实这家店最有名的不是菜,而是饭后甜点,特别是刚才点的三色奶昔,非常好吃哟!”她很兴奋。
“哦。你和忆——杭经常来吧。”
“也不是,忆哥很忙的,所以他来得并不多。不过,只要他有空,就得听我的安排。他也说过这家的甜品好吃喔!”女孩的脸上闪耀的是幸福的光。
“是吗?他也喜欢吃啊,那我更得好好尝尝。”
“对了,我忘了程大哥你也会做甜品的啊。忆哥在医院时,你不是送过红豆汤吗,正好我后来去探望忆哥了,他本来就不怎么吃甜食,所以大部分红豆汤都进了我的肚子了。程大哥,你不会介意的吧,嘿嘿,谁叫我喜欢吃这些东西呢。”
我不会介意,你怎么知道?
我不是圣人,我讨厌看到你这么幸福的样子。
可是,你的幸福并不是你的错,也不是忆的错。
那么,究竟是谁的错?
“程大哥,你怎么不说话?你真的生气了啊。对不起,我知道那是你做给忆哥吃的,可是因为很好吃,我就多吃了些。”
“怎么会,你喜欢我的手艺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对她温柔地笑了笑,这笑连我自己都分不出有几分真,几分假。
她紧张的表情立刻放松下来,正好菜也上来了。
饭桌上,她也是个绝对不会冷场的人,两个人东扯西拉,倒还没有觉得尴尬。
“忆哥一直都好忙啊,我真不知道他这么投入是为了什么。不过,他的商业手腕还真不一般,也只有他能有这样的才能呢。”
正低头吃菜,没看到她的表情,不过想得出那会是怎样的甜蜜和骄傲的模样。
“我4月份就要离校,也许马上就工作了,恐怕到时候在一起的时间会更少。真烦人!”话里有些小小的不快。
忆,你很得人家女孩子的心啊。
“你,应该是方家的人吧.。”我抬头看着她。
她脸微微一红,“程大哥,你知道了。”
猜出来其实并不难。
方盛集团的方家,和苏氏苏家,丰忆的肖家,是S城电子业的金三角。
三家的关系,可以说微妙得很。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
而在处理各自关系这一点上,方家应该算做得最好。苏以谟早年打下了基业,与历史最悠久的方家各分半壁江山,两家相互制约,利益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相处还不错。而丰忆则是在这几年猛窜上来的,导致了现在的三足鼎立的局面。按照两家的个性,本不可能让丰忆有这样的可乘之机,但是丰忆就是做到了。一是由于肖家前任董事长也就是肖忆杭的父亲与方家的当家是故交,两家感情一直很好,二则在于肖忆杭的管理和经营了。
既然与忆是青梅竹马,又姓方,再看她的日常举止,应该是方家的千金没错。
不过,这些也是我最近看财经杂志外加询问李管家才大概弄清楚的。
“这种事猜出来也是很正常的,你们这些名人可不像我们平民老百姓,自然是有很多人知道的。”
我的话隐隐带刺,她脸色变得黯淡下来。
其实我并不想和你走得这么近,应该让你知道这一点。
奶昔被服务生用很精致的容器给端了上来。即使没有吃过,光看表面也足以勾起人的兴趣了。
“程大哥,你尝尝喔。”她很快从刚才的阴郁中走了出来。
口感香滑浓郁,三色是三种水果的味道,甜蜜而芬芳。
忆,果然你会喜欢,连我都不得不喜欢呢。
“很美味,可是于我来说太甜腻了。偶尔吃吃会不错,多吃则容易让人厌倦。”我站起身,“谢谢你今天的午饭,我得走了。”
“程大哥,你……”她一脸无辜。
不对你狠心就是对我自己的狠心,我只是不想让你再出现在我面前,不想,让你再来动摇我的决心。
人总是自私的,那些说着拜托别人给自己爱的人幸福的人,不是太傻,就是出现在小说中。我一直都相信,自己所珍爱的人,一定要亲自来守护。
“青青,再见啦。”我头也不回的走出餐厅。
外面空气清新,所有的滞闷都一扫而光。
深吸一口气,就让我自私一次好了。
第6章
第6章
林平遥是晚上才回家的。
他脸上有着掩盖不住的浓浓的倦意。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这一去后,比起上午,还多了一分沉重。
“苏苏,你还没睡啊?时间不早了,赶快休息吧。”他语气平静。
“在等你。你是怎么了?”我在沙发上没有动弹。
“呵呵,我能有什么。不过是工作太累了,谁叫那是我参与的一个项目呢,没办法,放假还得被召过去。”
“哦。那我先睡去了。”走进房门,忍不住回头,他的脸在幽暗的灯光里,呈现出一种从未见过的沧桑。
你不想说吗,那就等到你想说的时候。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那个时候来得这样的快。
想象一下一个男人喝得酩酊大醉还一手拎着一袋啤酒回来的情景,那就是我第二天晚上看到他时的状况。
“来,苏苏,陪我喝一杯。”他居然还认得出我来,我是不是应该庆幸一下。
“你上哪儿去了,不是一大早就出去工作了吗。怎么,原来你的工作要干成这样?”我劫过他手里的酒,扔在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