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 作者:蜀七【完结】(86)

2019-05-03  作者|标签:蜀七 爽文 种田文

这些应该都是那些小部落的族人,而不是奴隶。因为看管他们的人并没有打骂他们,或是不给他们饭吃,有时候还会烧热水给他们喝。

这个集市不知道已经维持了多少天,林旭还看见三个小部落就连族长和祭祀一起都站在买卖的台子上,准备把整个部落都卖了。可是并没有人买,大概是因为用r_ou_干换人已经不划算了,这种整个部落全卖的,一般来说并不是卖身成奴隶,而是成为大部落的次族。

大部落给他们提供食物,他们帮大部落做事。

这种方式一直都是有的,以前也不少。

但是现在,大部落自己都自顾不暇,甚至没有多余的食物保证自己族人的生活,怎么可能再拿出来养另一群人。就是族长和祭司同意,普通族人也绝不会同意的。

林旭躲在暗处观察了很久,发现这个集市是完全开放的,并不需要什么信物之类的,你只要不带武器直接进去就行。当然,在买到人之后的给维持集市的部落提供一些r_ou_干作为酬劳。

然而林旭并没有带r_ou_干,他不知道这个集市要维持多久,只能把自己的包藏起来,把头发用花汁重新染一下,过去询问巡逻的勇士。

“集市还有多久才完?”林旭递过去一块r_ou_干。

勇士的眼睛亮了亮,立马把r_ou_干接过来揣进自己的怀里,这才对林旭有了好脸色:“春天什么时候到,集市什么时候才完。那些小部落留在这里还有些希望。”

林旭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他收拾好东西,踏上了回部落的路。

作者有话要说:  部落很快就用有很多人啦!

一大波僵尸即将来袭嘿嘿嘿

第76章

集市就像是个巨大的宝藏, 至少对林旭来说是这样, 有他最需要的人口。当然, 对别人来说,或者对集市里的人来说, 那是一个人间地狱, 但是他们又不能不去,因为想活着, 不想死。

这些人也很便宜,林旭打听过了,一个人三块巴掌大的r_ou_干就能换, 要是换的人多,两块也行。去年林旭去换人的时候虽说是r_ou_干, 但实际上是手臂那样长的r_ou_条, 分量很足。不到一年,交换的分量就缩水了四分之三。

林旭心事重重, 回去的路上一直心不在焉, 大雪的天难得看见什么猎物, 林旭运气倒是很好, 还撞见了几只雪白的雪兔,红眼睛, 两颗大门牙,撅着屁股在雪地里找Cao吃,林旭看了两眼,没动, 放它们一条生路。

这次要换人,估计储存的r_ou_干不太够,毕竟部落的人自己也要消耗。

是时候拿那些好吃好喝养着的牲畜们开刀了,毕竟灰兔的繁殖能力太强,即便这么久已经消耗了不少,但还是兔满为患。

林旭来的时候行路并不快,他要观察周围的环境以及寻找周边的部落,回去的时候就不需要了,他本来就不惧严寒,全心赶路的话要不了这么长时间。他来时走了半个月,回去只花了一周,他急得很,一天除开睡觉的时间全部用来赶路了。

当林旭赶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放哨的勇士小声地给林旭开了门。

林旭道了一声辛苦,然后飞奔回了自己的房子,柯斯睡得很沉,林旭把他的被子掀起来,冷风灌进去。柯斯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揉了揉,此时脑子还不清醒,也没听清楚林旭在说什么,就搂住林旭的腰往自己床上带。

猝不及防的林旭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被柯斯搂在了怀里,额头抵着柯斯的胸肌。耳边是柯斯沉稳的心跳声,周边都围绕着柯斯身上的气息。

本来想和柯斯商量事情的林旭心突然就软了,在柯斯的怀抱中,他什么没能坚持十分钟,就和柯斯一同睡了过去,睡得宛如两头死猪,他这回倒是不嫌弃柯斯挤压他的睡眠空间了,就在对方的怀里睡了过去。

明明他现在已经不怕冷了,但是在柯斯的怀里还是感觉非常温暖,这温暖不是身体上的感觉,而是心上的。

林旭没被人这样爱过,这是头一次,即便知道柯斯年纪轻轻,年轻人总没有什么定x_ing。但是他还是慢慢沉溺于此,难以自拔。

或许到了柯斯十八岁的时候,柯斯反悔了,他都不会放人离开。

这一觉就睡到了天亮,柯斯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 she -进来的时候醒的,他刚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林旭的脸。他对于昨晚的记忆是模糊的,这个时候记忆又才重新鲜活起来。

柯斯看着林旭近在咫尺的脸,觉得这张脸没有哪一出不完美,就连眼角那一颗小小的不近看就看不见的痣也分外可爱,柯斯小心翼翼地亲吻林旭的额头,嘴角和鼻梁,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他甚至想出去跑一圈,扯着嗓子告诉所有人,林旭是他的,是他的爱人,是他的伴侣。

但显然不行,估计他到时候还没被人的唾沫淹死,就得被林旭拳头打死。

实在是有些遗憾。

估计是柯斯的目光太炙热了,林旭也醒了过来,他愣了几秒,对着侧头看着他的柯斯说了声早,就起床洗漱,昨晚柯斯把他搂到床上,他连衣服都没脱,这会儿倒是省去了穿衣服的时间。

“快起来,这周事情多着,我发现了一个集市,正在进行人口买卖,估计会维持一个冬天。部落还有不少的j-i和兔子,尽量做成r_ou_干带上,看能换多少人。”林旭急不可耐,甚至想要一秒钟完成所有事,尽快把人给带回来。

柯斯只能和林旭一样急冲冲地区洗漱,然后又给部落开了一个动员大会。

早上吃完饭之后,所有人就动了起来,r_ou_干肯定是做不好的,这个时候风都带着雪,r_ou_干风干的时间太差,林旭是等不了的,只能把r_ou_块在铁锅里炒干,炒的一点油都没了,缩水成巴掌大的一小块。可把部落的族人都心疼的不行。

那些新来的人看着也是只咽口水,虽然他们现在已经有r_ou_吃了,但是闻着r_ou_味还是受不了,更何况现在部落飘着的全是r_ou_香味,不想闻都不行。

这次出去不仅是部落的勇士,还包括新被容纳进来的几个部落,老祭司挑选了自己组内最强壮的十多个勇士出去,还叮嘱他们绝对不能丢脸,否则就别回来了。

木神部落挑选的人更多,他们都憋了一口气,要在林旭面前好好露露脸。

这种良x_ing竞争林旭是不管的,只要不互相下绊子,那就不算什么事。

紧赶慢赶的,总算在第二周的周末,勇士们整装待发准备出去了。这回倒没多说什么话,浩浩荡荡的一队人马扛着多的数不过来的r_ou_干行走在雪地上,林旭自己也提了一大袋,他力气大。别人用扛的,他提着就行。

部落的勇士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新来的还戳了戳前辈的腰,问道:“克瑞斯怎么自己还要带r_ou_干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前辈一脸骄傲,“我们的克瑞斯可不是别的部落的那些神,克瑞斯最是体恤心疼我们,你不懂的。”

新来的用充满羡慕的目光看着前辈,但一想到自己也已经是这个部落的人了,就感觉腰也能挺的更直一些。

“那个集市的人运气可真好,要不是碰上了我们克瑞斯,估计就得死在那儿了。”勇士跟自己身边的同伴说,“你们运气也不差,好好干,克瑞斯从不亏待认真干事的族人。我去年还在农耕队呢,自从我自己申请转到捕猎队之后,就靠我下陷进的手段猎到了不少猎物。每次分r_ou_干和糖,我是我们小队最多的。”

“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你们得记住,不要以为克瑞斯看起来脾气好就什么事都能干,族长可凶着呢。”

新来的人缩着脖子点头。

这一路倒并不太艰辛,他们六个人一个小队,五个人扛着r_ou_干,另一个人扛着帐篷。虽然在抓紧时间赶路,但毕竟都是身强体壮的大小伙子,穿的又厚实,吃的也好。

这回林旭是把安得和赫尔都留在了部落里,他和柯斯两个人带队。柯斯扛着装满r_ou_干的麻布袋子,面无表情地朝前走,他特别想把林旭手里提着的那袋也扛过来,但很显然,比起他吃力的样子,那袋r_ou_干的重量对林旭来说并不算什么,好像不费吹灰之力。

好在克瑞斯不是凡人,不然柯斯肯定要人比人气死人。

赶路赶到第十天的时候总算是到了,看守集市的人看见这么多身强力壮,一看就知道过得挺好的勇士们浩浩荡荡过来的时候统统吓了一跳,无头苍蝇一样失去了方向,只能去求助自己部落的族长。

而柯斯这边则是组织人手把帐篷给扎了起来。

第一天大家都好好休息,准备第二天再去换人。

只是天刚黑,扎营地就迎来了不速之客。

管理集市的部落名叫纳尔部落,祭司是个年轻男人,头发雪白,在黑暗中如同鬼魅。林旭觉得这个祭司应该是得了白化病。

“尊贵的客人,您带着这么多勇士前来,我能否知道我是否有可以帮助您的地方。”祭司不卑不亢,看起来泰然自若。

林旭也不拐弯抹角:“我们是来换人的,要换的人比较多,所以我才带了这么多人过来,我们不会打扰你们的一切,换好人之后就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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