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手机是前年很流行的款式,屏幕已支离破碎成蛛网状,泄露出来的液晶遮盖了一半的屏幕,显得非常狼狈。边泽明无法想象这手机在这种惨状下竟然还能响,更想不通现在只要出新手机就会买来玩,玩够了直接丢给他的龚旭为何还留着这具“残尸”。
龚旭举着手机自嘲笑道:“最初我真的不相信是他害我,可住院的时候,我攥着手机几天几夜,他都没给我来过一个电话,一直到刚才……”
是啊,一个深陷在爱情里的人肯定不会相信害他的那个人竟是自己最深爱的人。
边泽明心口涌出了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意,他拉住了龚旭的手,安抚道:“你别难过,你还有我啊。”即使这表白显得苍白无力,可他也是希望自己的一点小心意能够驱赶走龚旭的难过。
“嗯。”龚旭应着,边泽明刚要笑,便被龚旭打击了:“你别给我惹祸我就谢天谢地了。”
边泽明还是自责的,小心问道:“那接下来怎么办?”
龚旭那双好看的眼睛在他身上扫了几个来回,嫌弃说道:“去洗个澡,换身利落的衣服,等他上门。”
“啊?”边泽明疑惑地看向龚旭,就见龚旭把那部破烂的手机攥在手里,发白的手指下足了力气,指尖呈现出白色来,几乎下一秒就要把这本就脆弱的手机捏碎了一般。
爱意转换为恨意,真的能够摧毁一个人的美好。
边泽明不过是迟疑了一下的功夫,龚旭就催促起他来:“你快去,愣什么神呢!”
“哎。”边泽明脚底抹油赶紧跑了。
瑜蓝湖别墅区,永远是卓沐yá-ng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他曾经做梦都想成为能够住在这里的有钱人,而且还要住在这里中心区域最好的那栋大别墅里,过着夜夜笙歌、醉生梦死的生活。可梦了无数次,醒来后却发现只是一枕黄粱,虚幻成空,如同泡影一般。
当出租车真的接近这片富人区的时候,卓沐yá-ng的心脏鼓噪着,对这满眼繁华的向往与期冀竟然超过了对姜旭和边泽明的恨意,他目光呆滞的看向车窗外,不允许自己放过一点美好。生活在这里是何等的曼妙啊,就像一座王国,他坐在王座上便可以俯视如蝼蚁一般的芸芸众生。
他奋斗这些许年,盼望的就是这一天能够早r.ì到来。
“先生,到了,再里面的话,不是业主或者没有通行证是进不去的。”出租车司机面无表情的踩了刹车,挂好档,对他说道。
这话成功的打断了卓沐yá-ng的美梦,他发出不满的咋舌声,视线依然还停留在车窗外那一栋栋的别墅上,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也不等人家清算,便开门下了车。
此时,他目光所及之处,是一栋栋高矮不一、院落j_iao错的别墅,夕yá-ng的余晖扫在瑜蓝湖的水面上,秋r.ì傍晚的微风吹来阵阵绿树青C_ào的沁香,这里宛若人间仙境。身处其中,实在要比坐在车上显得更加真实。
雅兰山山脚下不远处有一处壮观的独门大院鹤立j-i群一般昭告天下它才是这里众多别墅中身份最为显赫的一家,不用想,这就是龚家了。
他绕过保卫森严的正门,从某处不起眼的便道翻墙进去,脚下是由大理石铺成的步道,他心脏跳得愈发快了,擂鼓一般,不是因为做贼,而是第一次这么趋近于他所梦想的生活。
他之所以害姜旭,是因为自己无法容忍姜旭背叛了他这件事。但现在看来,当年姜旭傍到的人应该就是龚家了,要不然也不会在一年之后这么大费周章的来报复他。
他做贼似的来到龚家院子外面,隐隐约约能听见从大房子里传出来的狗叫,他心惊胆战,又怕狗咬,而且院墙太高,面积也大,他走了一大圈都没找到可以翻墙进去的地方,走投无路来到了正门口,却发现这大门敞开着,门口站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他戴着副黑框眼镜,表情严肃,声音如洪钟一般,一开口便吓了他一跳。
“你是叫卓沐yá-ng吧?”
直接戳穿他的身份让他连装成过路人都不行,直接怔在那里不知该怎么办。
中年人又说:“我们家小少爷等你很久了,请进吧。”
龚家的……小少爷?是谁?
他一脸懵逼的跟着那位中年人走进这深深庭院,第一眼见到的竟是别墅旁的室外车库停着一辆牌照为张州五个8的悍马,他就已经目瞪口呆,无暇再去看其他别致的景色,盯着这车一路走进了那扇雕花大门之内。
别墅之内更是他活了二十几年没见识过的豪华布置,欧式的装修风格几乎如从电影看见的宫殿一般,他遍寻空洞的大脑,最后发现自己匮乏的词汇量根本修饰不了这里的富贵,不自觉的挺了挺脊背,可他内心还是涌起一股深深的自卑来。
他配不上。
中年人带着他穿过大厅,将他带到一扇门前,说:“晚餐准备好了,小少爷在里面等您,请进吧。”男人说完转身便要离开。
卓沐yá-ng满脑子问号,终于没忍住,叫住了对方:“你等会儿。”
“什么事?”中年人回头看他。
“我想问下,谁是小少爷?我来这里找的是姜旭,姜旭你认识吗?”
中年人的扑克脸终于有一丝动容,嘴角撇出来一个若有似无的笑容,却也没告诉他答案,只说:“您进去就知道了。”
卓沐yá-ng站在门前,深吸了几口气,才把那扇厚重的大门推开,他清楚的看见自己推门的手是微微发着抖的。迎面扑来的是食物特有的香气,一下子勾起从一早折腾到现在的他的食欲,竟然从肚子里传来不争气的叫声。他暗骂了自己一句,还不等骂完,抬眼看去,就见长桌旁坐着一个人,这人穿着一件r-ǔ白色的丝绸衬衫,头发微卷着,因为灯光正好打在他帅气的侧脸上,将他的雍容气质衬托到极致,整个人高贵得就像从欧洲油画中走出的小王子一般……
可这哪里是他认识了四年多,熟悉到几乎能记住他身体每寸皮肤的姜旭啊。他记忆中的姜旭永远都是一身朴素的T恤牛仔裤运动鞋,背着个双肩书包,冲着他甜甜一笑的男孩子啊。唯一一次让他产生与现在同样感觉的便是他和那个女人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始终觉得那也不是姜旭,正是这次刚好激起了他的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