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此爱你 作者:神的孩子【完结】(65)

2019-05-10  作者|标签:神的孩子

我拉着门把手,老荀却靠在了门框上,门关不上。

我转过身,向外走。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手心里的汗水越来越浓,我挥了挥手,努力甩掉那些汗滴。

我站住,回过头,老荀立在门口,静静的看着我。

“爸!”我朝他喊道。

老荀点了点头。

“你一定要想我,爸!”我朝他大声喊道。

老荀看着我,笑了笑:“我会想你的,尘儿!”

“我爱你,爸!”

“我知道。”老荀轻声说道,看着我,又加了一句。

“我一直都知道!尘儿!”

全书终。我们仍需共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

  ☆、完结了,真的完结了~

结尾了。请原谅我,本来想写一本自传体的小说,纪念我曾经疯狂爱了十年的大学教授。写到后来,加入了一些工作之后碰到的人事。其实,老荀,聂局,老谢都是有真人模型的。不过,在这我得坦诚,小说中工作之后的人事,很多都是杜撰的。不过也有少数是真实的。

无法割舍,或者说熬不过体内天生恋老的血液,所以,工作这几年来,去过深圳那个著名的公园,去过浴室,甚至一直筹划着去会所,不过最后还是没去成。

我很庆幸,我碰到了一些善良的人。一次出差去上海,第一次去浴室,碰到一个白须白发的老者,跟他聊了一会,饥渴得欲火焚身的我剥光了撸直了骑在他的身上。我记得他穿的是一个很老式的裤衩,肚子很大,整个人很白,尤其是下面的毛发~吻了他的眉毛和鼻子,他的手一直往我下面摸。不过,当他知道我是第一次去之后,坚决不跟我了。我不知道,他是如何从短短十分钟的聊天里,就判定我是一个好人。我也不知道,他如何确认我没有骗他,确信我是第一次去浴室。我记得他说的,不想害了我,他说,这辈子害的人很多,而我是个好人,既然是第一次,他就不想我深陷其中。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也曾让我思考了很久。那天,我从小房间出来,去了更衣柜拿了手机和衣服,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网上碰到过很多的老头,说实话,给了我很不良的印象,我一直觉得,圈子里,是难有好人的。不过浴室的这个老头,无意中的一个举动,却让我感动了很久很久。

这些年,在网上聊过几个老头,有我曾经付出真情的,一边视频一边抹着眼泪,有花言巧语的,有上来就问家伙的,有恋足的,有喜欢小孩的,有骗人的。但是从没有一个人,能够让我思念老荀这般,这么多年。

其实爱一个人,真的是幸福的。我觉得知足。

这么多年下来,爱恨已经模糊。失望的心渐浓,说真的,也渐渐不再相信爱情~~

说说老荀吧,他是个好人。健谈,开朗,事业顺利,春风得意。最后一次看他,是在偌大的会议室外。光线不算明亮,人头攒动,记忆中,他的模样丝毫没变。我不知道为什么整整两年没见了,偌大的人群里,我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他。也许吧,茫茫人海中,魂牵梦绕的那个人,在我的心底,永远的有个角落,我从未丝毫忘怀过。有时候打开电脑看看毕业集体师生照,或者去校园主页教师风采里面看看他的那张老照片,儒雅的面容,恬淡的笑,金丝边眼镜,熟悉的姿势,手势。我会觉得踏实,平定。他就是我的回忆,就是我的青春,就是我这一辈子的原罪。

我有时候会设想,如果我没有碰到老荀,会不会,我这辈子,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是个恋老的孩子。如果是真的,那该有多好?

你说,糟老荀,那该有多好?

至于老聂,是我工作之后碰到的一个人,我至今不知道他是不是。哈哈,但是我觉得,他应该不是的。他曾经试探的问过我,我也曾很肯定的告诉他,我不是。我不知道他是猎奇,还是关心。我也不知道听到我的回答后,他是失望,还是无所谓。

至于老谢,是我在公园认识的一个老头。哈哈,后面也去过公园几次。(友情提醒新人:公园这地方真的很差很脏很乱,我好久都没有去过了。建议不要轻易去,正如一个同学说的,好好活着,因为我们会死很久,人生,还是有巨大的转机的,不是么?)其实他不喜欢穿唐装,不好意思,在这我艺术加工了一下,因为个人比较偏爱穿唐装的~他人真的很好,只是一如我写的,有点花心。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很爱很爱。我也曾给他送过玫瑰,还送过各种东西,折扇,茶杯,衣服等等,甚至如电器,日常用品。那段时间,为了他多打点电话,我很勤快的给他充值话费。当然,他对我也是极好极好的,给我买了一大堆的东西,衣服,佛珠等等。他是个很爱打扮的老头,穿着很讲究,但是不娘。他有时候还喜欢生个小气,我每次都哄他。但是到最后,我还是忍受不了他的花心。我记得他说他这辈子第一次收到玫瑰,开心得不得了,一天换一次水,还放阿司匹林进去。视频的时候,他把摄像头移到玫瑰花上,镜头晃动,他整个人笑得好开心,好开心……只是~~~

玫瑰会枯萎,沙丁鱼罐头会过期,就连最为经典的射雕英雄传,都会被大胡子拿来重拍。

这世上什么东西,都是有个期限的,包括爱情。

正如文中所写,他喜欢跳舞。以前我陪他去广场,看着他在人群中跳老年舞,我在旁边,抽着烟,傻傻的看着。我们一起爬过山,一起去海边,一起逛街。我记得他牙痛了我跑老远去给他买牙痛药,还责怪他说他自找的。他很喜欢咬我,真的,哈哈,是真的咬,咬我的大腿,屁股,嘴唇,有时候痛得我不行。我记得一起坐在长途汽车的最后一排。他吃醋,说我长的帅,售票女孩老调戏我,我说他才是老帅哥,他长的,真的是很体面。长途汽车两个小时的旅程,他喜欢听老歌,我打开手机,两个人合用一幅耳机,听得很开心。我记得我给他买过一个变色杯,倒了开水杯子就会变颜色。只是后来,好多次,我登陆他的QQ,聊天记录里,总有无数的人骚扰他,而他,也没有拒绝。也许,受欢迎对他来说,真的挺开心的。我受不了一个人的不专心,郁闷了很多次。他总说,跟那些人,只是玩玩,只有对我是真心的。我相信一半,他对我是真心的,但是我不敢肯定,我是不是他众多玩玩的网友中的一个。

也许,如果不是迫于世俗和家庭,我跟他在一起也还算开心。只是,谁能告诉我,这种黑暗见不得人的生活,何时是个头?

我记得吵架那会,我一直给他放降央卓玛唱的,手心里的温柔。我打字快,聊天的时候闲不下来,于是一直写那些歌词。

牧场的炊烟,装点着草原

爱相拥着牧归的少年

你在我身边,把我的手牵

牵着我熟悉,不变的誓言

高高的雪山,祝福我们

爱在这一刻永恒永远

爱到什么时候,要爱到天长地久

两个相爱的人,一直到迟暮时候

我牵着你的手,牵着你到白头

牵到地老天荒,看手心里的温柔

当初明明是我追他,追的死去活来,现在好了,他倒过来追我。也许,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总要等到失去时,才知道是最爱,也是最宝贵的。

圈子里的人,大多没有真心。而我,似乎从来,都是徘徊在圈子之外的。

本来不想写这么多字,每次喝点酒之后,就有很多想抒怀的。原谅我的唠叨,想表达个什么都没有说清楚,原谅我。

压力太大,唯有写文才能稍微发泄一下。只有在这,我才敢写出心里的想法。现实的生活里,我不敢对任何人说。记住,是任何人。恋老的孩子是可怜的,一辈子要背负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卸不下去,也忘怀不了。我们累了,烦了,最多是啤酒加烟,甚至连流泪的资格都没有。以前喝醉了,喜欢找人说话。后来连这点福利都没有了,我怕我一不小心会说出这个让人害怕的秘密。所以,每次喝多了,我都会找个角落,靠在沙发上,手里环抱着靠枕,香烟不离手,静静听着朋友唱歌。其实我知道,我就算再颓废,再荒废,再报废,也是改变不了上天赐予我的DNA了。我只能努力的活着,活得开心点,幸福点。不怨天,不怨命,不推诿,不逃避。有时候我也会抢过麦,唱一首,你爱我像谁。

看着老父亲逐渐灰白的鬓角,听着老母亲语重心长的唠叨,我于心何忍。

但是,我就是这么个人,改不了,也割舍不掉。也许只有等到来生,我才能好好报答。也许,我根本就没有来生,我会下地狱,十八层的修罗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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