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够相信一见钟情,谁又敢赌真心相爱。我们只是遇到,在恰好的时间恰好地点,来了一场既不轰烈又不浪漫的相遇。可足够幸运,彼此能够携手。
第一章
我只是恰好在这个时间遇上你,所以我们的感情,变得不真实,也不纯粹起来。有时候我不得不想,这种感情里到底掺杂了些什么,但却始终不得不承认,我对你,还是喜欢的,无论多少。
——余华
余华一找到位儿就坐下闭上眼睛。他特地要了一个靠走道的位置,这是他坐飞机的习惯,那样,去洗手间就方便得多,不用麻烦邻座的人一次次起来让位。
余华总是这样一个人,不喜欢麻烦别人,也不愿意依赖别人,无论什么事情,他总习惯一个人揽下。这样独立的人,或许在才开始被认识的时候会被人夸口,羡慕,赞扬,可相处时间久了呢?
相处时间久了,就有了余华现在的结局,被交往了多年的爱人说了分手,分了手,分了家,也把两个人这辈子的牵扯彻底断了。
在同的这个圈子里有个真心相处的人不容易,何况这个人和你兴趣相投习惯相似连做爱都不会腻味,余华曾经一次次搂着张晓感叹自己的好命,也不止一次暗自下定决心要和张晓过一辈子。余华的父母早就离世了,他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孑然一身,然后,有了相知相陪的张晓,一过就是四年。
可张晓终是腻味了。他叫来了搬家公司,把自己成堆的衣服塞进箱子里扔上搬家公司的小卡车,最后,背着那把吉他走出了余华的家门,他回头,用那双带着琥珀色的眸子深深看进余华眼里,他说,余华,你从不依赖我,让我感觉你从不需要我。他还说,余华,我也是个男人,也想自己爱的人依靠自己。
张晓走了,余华的房子空了,这套房子的房贷刚供完不久,房子很大,一百多平米,是余华为了和张晓住一起专门物色的大房子。而现在,张晓离开了,只有余华,一个人站在这个依旧崭新的房子里,用浴室熟悉的喷头,睡卧室熟悉的双人床,看窗外熟悉的风景。
余华决定趁五一假期,一个人去云南旅行,然后,报了旅行社,上了这趟飞机。
“对不起,麻烦让一下。”
余华睁开眼抬起头,站在旁边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比自己小,皮肤黝黑黝黑,却健康有光泽,他斜带着一顶帽子,只穿了一件短袖衫,上面带了个项链。
余华愣了愣,那人笑起来,露出前面四颗牙齿,亮锃锃的,他说,“我是二十一排B座。”言下之意就是我坐你旁边,你赶快滚起来让我进去。
飞机是波音737的小飞机,余华进一米八的个头,只有站起身挪到走道上,男子把随身的一个运动包扔进头上的行李柜里,说了声谢谢,灵活地缩进去,坐到余华旁边。
余华这时才看清他脖子上戴着的那个项链,是黑色粗绳挂着的一把弓和一只箭,金属的,很有质感。他闻见一股清香的味道,不是香水,也不是洗衣粉味,象某种花,也象某种叶子的味道,说不清,却很自然。
余华自嘲般笑了笑,心想,你就算失恋了也不要饥渴得见男人就发情。他坐下,又闭上眼睛。
旅程很长,要两个小时十分钟,中途除了被空姐打断几次外,余华都睡得很好。他很久都没有睡过好觉,每一晚睡在那张床上,总想念张晓的味道张晓体温较低的身体。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是如此的矫情,可直到那个人走了以后,他才明白,再坚强,也是因为身边有需要的人支撑着。
快要下飞机的时候旅行团的导游喊了起来,让自己团里的人把团卡带上,避免下飞机人多走散了。余华睁开眼,懒洋洋地翻自己随身背的包。那张卡很傻,把每一个人的照片都贴到了正中,下面附着旅行团的全称及联系电话。卡上还拴了根长长的绳子,方面让人戴到脖子上,余华不耐烦地甩了甩自己的卡,鄙视地哼了一声,扔出两个字,“狗牌。”
旁边的人听见以后,不加遮掩地笑了起来。
余华斜过眼去不满地一看,男子对上他的眼,耸耸肩,连笑容都不收,一脸的单纯无辜样。
下了飞机,人果然很多,余华周围满是说着鸟语的人,旅行团的导游摇着小旗子,东张西望。一个提了很大旅行箱的女孩不满地问导游,为什么还不能走,大家也就不满地抱怨起来。余华有些好笑地看着导游无辜的样子,小青年一脸无奈地解释,云南这边派来的接替导游还没到,打电话也关机。他不负责大家在云南的旅程,只负责把人交到那个导游手上。
余华有些后悔,因为旅行团的确麻烦又不自在,可谁让自己挑上黄金周旅行,走前大胖一再啰嗦过,黄金周云南的宾馆都爆满,如果不跟团,没得住也没得车。
“小兔崽子你怎么才来?!”导游双手插腰冲着不远处大喊,余华看过去,是刚才那个男子,背着旅行包,穿插在人群中跑了过来,一脸青春洋溢。
“我和你们一趟的飞机,下了机就忙着跑工作处交接工作拿资料了。”小伙子跑过来气也不错喘得解释,然后挥着手中的资料,给团员们一个灿烂的笑,“大家好,让大家久等了,这次云南之旅由我负责,我的名字叫孙振宇,振作的振,宇宙的宇。”说完,又给了大家一个璀璨的笑。
余华站在后头,心里嘀咕,阵雨,我还台风呢。
孙振宇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导游,声音洪亮说话风趣,还没有到旅馆,他已经说了七八个笑话连带几个云南传说把一车的游客逗乐了,团里的几个女孩要他的电话,他眨眨眼说“来者不拒愿者上钩”把号码给了全团的游客,那双眼里有些光泽跳动着,连带着他挺拔的眉梢,和嘴角右边小小的酒窝,让团里的人都开心起来。
酒店离翠湖公园不远,余华拿了自己的房卡就径直往楼上走,进了房间,他有些累,把包一甩就倒在床上。他转过头看旁边的床,然后闭目养神。
不知什么时候,余华在迷糊中听见门锁开动的声音,他没有动,依旧挺着身躺着把两只没脱鞋的脚垂在床外头,有人走进来,停住脚步。
“你就是余华?”
他睁开眼,看见孙振宇挎着包站在他床前,下一刻,男子脸上的惊讶一闪而过,一个笑容又拉扯开,那个酒窝若隐若现,一张脸,特孩子气。
余华没有吭声,靠着枕头点点头。他心里有些惊诧,后面脑袋一转就明白,他是唯一一个男性单身,肯定是和导游住一起的。
孙振宇把包放在椅子上,拿了桌上的电热壶就烧水,然后才坐到自己的床边。他忍不住打量余华,看余华典型北方人极男子气概的脸,五官坚挺,轮廓分明。
余华身上有种说不清的味道,他总觉得有些寂寞得冷,却说不清究竟是从他的眉梢透露出来,还是他气质就是如此。孙振宇却是确定的,这个人是一个人,心里。
孙振宇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也看过太多的幸福太多的快乐。他一直以为每个人都有和羁绊的同伴,无论是亲人,友人,还是爱人,所以每个人身上都会流泻出快乐来。
余华,没有。
而快乐的孙振宇,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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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余华是相似的,他喜欢给予,而我也同样喜欢给予。只是余华的给予总是如此的沉寂安静,而我,更偏向过分的喧闹。可是,我想把自己的热闹分给余华,那样,他就不会寂寞了。
——孙振宇
余华睁开眼,对上孙振宇的眼神。他知道对面的人一直在看他,那种视线,让他无法抑制地想起张晓来,有些揣测的,单纯的,甚至有些热切的。
原来想念和回忆,都是如此简单而强硬,迎面而来时,让人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孙振宇有些尴尬,他指了指刚跳闸的热水壶,问余华喝不喝水,声音一出,不自然地连自己都想抽自己,余华说谢谢,接下来的“不用了”冷漠疏远。他发现余华的声音很好听,让他想起某个电台深夜栏目的男播音来,有些低沉,安稳,让人安心。
“今天自由活动,你想去哪里?我带你逛逛吧?”孙振宇客气地问,客气得让自己都憋闷,想他孙振宇万人熟,怎么现在就得装模作样拿腔拿调的说话。
还是那句谢谢不用,余华站起身,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个瓶子,到水,喝了几口,然后才说,“不用麻烦你了,我自己逛逛就可以了。”
崩溃,孙振宇大脑里冒出这两个字来,下一秒差点脱口而出,硬生生被他含在嘴里吞了下去,“没关系没关系,我带你吧。我没事儿,又对这里熟,何况,导游不带人难不成还闲宾馆里看电视?等你休息够了我们就出发吧。”
余华把瓶子噙在嘴边,冷了半会儿,才说了句“那就麻烦你了。”声音不温不冷听不出高兴还是不高兴。
孙振宇抓头不好意思的傻笑,心里却早已骂天骂地把余华的冷淡客气骂了十遍八遍了。
昆明不大,至少余华是这样认为的,街道不像北京西安那样宽阔,地砖也有些陈旧,甚至凹凸不平。他们去了翠湖公园,看里面一丛丛绿柳下围着圈子唱歌的老人,看河里排着队泛波的野鸭和鸳鸯,孙振宇说,冬天的时候,翠湖湖面会游满白色的海鸥,从西伯利亚来的,红嘴鸥。
余华喜欢拍照,却从不把自己当风景拍进去,他拍垂柳下的鸭子,拍翠湖春晓的石碑,甚至对着跳烟壳舞的老奶奶们,他也眼神专注地对准镜头按下去,认真,严肃。留着一旁见怪不怪的孙振宇,吐舌做鬼脸。
“余华,去吃午饭吧,肚子饿了。”万人熟孙振宇摆出那副可怜见的嘴脸,撇着嘴皱着眉塌拉着脸,拉着余华的衬衣下摆不放。
余华收了相机转过脸,就看见小屁孩一副饿死鬼的样子,他看表,才十一点半,“你早上没吃早餐就赶飞机了?”果不其然看见孙小鬼拼命点头的委屈样。
余华心里笑了,这怕才是孙振宇真正的样子,喜怒哀乐,能一眼就看穿,毫不遮掩。在旅馆里那副成熟样儿,八成是配合自己装的。
地点是孙振宇挑的,就在公园南门旁的一家餐厅,二楼。窗户临着翠湖那湾碧水,清风轻扬时,柳条就打着弯儿浮进窗内,划过餐桌,又柔软地缩回窗外,低垂着。菜点的不多,都是滇味,做法家常味道却很好。
孙振宇很能说,一顿饭就把自己的底细全都盘托出来,他看余华掏钱付帐,笑着说下午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不远,也不累。那表情,有些得意,有些期待,也有些怀念。
是个东郊的公园,离他们住的宾馆不太远,乘了半个小时的公交车就到了。公园因为偏僻而安静,大多都是本地人来野游的。大片大片的草地,长了二三百年的古树,石碑,和一簇簇未曾绽放的昙花。
孙振宇在草坪上挑了个地方就躺下来,他看头顶蓝色的天空,明媚,清澈,一尘不染。他喜欢云南的天,蓝得恰到好处,不像北方那样灰蒙,也不似西藏那样蓝得太过神圣。他抬起手,任凭五月金色的阳光穿过指尖射到他脸上,手背就这样成了一个阴影,上面突出的骨节明显张扬。
孙振宇喜欢自己的这双手,不纤长,不光滑。上面骨棱分明,有着厚厚的茧子,他迎着天空握住自己的双手,左手,握紧右手,使劲一捏,就听见骨头的响声,干脆利落,如此有力。
然后是放下相机转过身来的余华,眉宇之间净显刚强。他走过来,低着头看自己。
“怎么了?累了?”余华走过来,看躺在草坪上的孙振宇。他听见他捏手时骨头的响声,太过清脆,让自己有些不舒服。
小孩摇摇头,灵活地站起身把包往肩上一捋,拍拍他的肩膀就往前走,“走吧,带你去我们的目的地。再在这里晒一会儿我就真成煤炭了。”
余华嘴角扯过一丝笑容,腹诽着屁小孩你已经是了,跟着他往山上走去。
余华开始在心里叫孙振宇小孩,从吃过午饭以后。孙振宇比他小五岁,从大学毕业起就开始全国各地当导游,看过全国壮丽山河历史遗迹,遇过无数男女无数老少,而余华呢?
余华,在一个城市的一个公司里干了近八年,升了四次职,涨了四次工资。其中遇见了张晓又分别了张晓。
然后,就是一片如空白般平静的生活,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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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之前,我都没有想过我会和余华有超过导游旅客的交集,可当他和我一起登上这座塔,和我一起眺望这座安逸在群山中的城市时,我才意识到,有些东西,已经不由自主地开始迁移错位了。那时候,余华只说了一句话,他说,“我喜欢这里。”
——孙振宇
那座塔在公园的最高处。
余华随着孙振宇一步步上楼梯,听着脚下陈旧的木制旋梯发出一阵阵牵扯的声音,像一种轮回,在脚下周转着,悄悄流淌。余华喜欢这种古老的自然,他甚至觉得自己能闻见木头有些腐朽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孙振宇没有停,每一步都像一种仪式一样正式而仔细,直到塔顶,他穿过其中一道拱门,迎着空冽的风,闭上眼睛,张开双臂,扬起头。
他听见那风声还如从前一样嘶吼着擦过他的双耳,那种冷冽还如从前一样拉扯他的肌肤,他的毛孔,钻进他的衣服,剥夺他的温暖。
他把双脚张得很开,让自己巍然地站立着,纹丝不动,任凭急劲的烈风推他攮他。
然后他听见余华的声音,在风中变得不太清晰,甚至有些不真实,他说,“我喜欢这里。”
余华的发被吹得凌乱,随风飘扬着。他的衬衣被吹得鼓胀起来,衣角急烈地拍打着。他一手扶上冰凉石栏上的石狮子,看着远处,眼睛里却透出说不清的光芒,复杂的,甚至有些诡异。孙振宇迎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远处是一片昆明城,绵延而去直到那边的山下,没有太多林立的高楼,一片安详的,柔软的,眷眷的,恬眠在群山的怀抱中,与世无争。
只有在这里,才能感受到这个城市为自己而活着,没有喧嚣,没有拥挤,只是安静地,蜷缩着。
孙振宇迎着风大声说,“每年我都要来这里看一次,看这个城市。”
他的目光延伸着,没有聚焦,散漫地看着不知道有多远的地方。他大喊,“今年有人陪我来了,谢谢了啊哥们。”
他没有回头,也没有看见余华嘴角掩饰不住的笑容,因为他心里,有更大的,彻底荡涤开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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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伤痛。我有,孙振宇也不可避免的有。我选择把它埋葬到心里最深处,再也不触碰不翻看,可是孙振宇却把它流露出来,在我面前。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心里竟不抗拒他的坦白。
——余华
下山回去的一路,孙振宇有恢复的往常的热闹,那些矫情的发酸的话仿佛不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他不顾余华的沉默安静,指东指西地把公园里他知道的典故都搬了出来。
余华感叹,真是优秀的导游,能吹能谝,片刻不停。
回到宾馆的时候,余华照旧往床上缩,看着孙振宇歇也不歇就钻浴室洗澡。孙振宇体力很好,从他黝黑的肌肤和大臂坚实的肌肉就可以看出来。等他吹着口哨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余华已经快睡着了。
“余华,醒醒,洗个澡吃了饭再睡。”小屁孩精力旺盛地推了推僵死在床上的余华,看人家睁开一个眼皮子瞅了一眼扔下一句待会儿又躺过去。
“您老是不是办公室做多了缺乏锻炼,就今儿这运动量您都受不了那明天怎么办?我给您倒点水喝您清醒清醒。”
余华坐起身,说了句我自己来,喝水的时候靠着床背打开电视机,无聊地随便翻看频道。“明天怎么?”
“明天一早赶飞机去丽江游丽江。我保证您老除了飞机上那半个小时外就再也没休息时间。”余华盘腿做到床上,百无聊赖地看着余华不停切换频道的电视机。“哎,我说你别换了。这没一个节目能看的,相信我,经验。”
余华笑,把遥控器扔过去正好砸到小孩脚上,小孩盘着腿没法缩脚被打了个正好,不满地转过脸来一瞪说“大白天你敢搞谋杀。”引得余华一边嘴角往上翘露出极吓人的表情。
余华洗澡,出来的时候又闻见那股在飞机上闻到的熟悉香味。
他有些好奇,一声“什么东西?”吓得正在整理包的孙振宇一跳。
“什么什么东西?”小孩头也不抬学小老鼠翻东西。
“那股子香味,飞机上我就闻到了。是什么?”余华走过来弯腰看,正碰上孙振宇抬头,后者刚把头抬起就吓了半死,下意识叫了一声屁股着地身体往后缩了两步。
“你你你,我大爷你把衣服穿好再出来行不?大白天搞裸奔能吓死人!”孙振宇坐在地毯上举起左手左脚防止余华的进一步。
余华作了个抱歉的姿势,“没把换的衣服带进浴室。”
“那你让我递不就成了。”孙振宇身子前倾爬回原地,双眼却不离地盯着余华的上身看。啧啧,身材还真黄金,一看就是在健身房炼过的。瞧那胸肌,瞧那背,瞧那肱二头肌肱三头肌,然后就是余华的脸——还有不招人喜欢的问话,“嫉妒了?小孩儿?”
“你丫!我嫉妒个屁!你看看你那白森森的皮儿,跟娘们似的,我哪能嫉妒?”孙振宇一激动,跟吐炮似的发机关枪。
“你,你说话还真是哪儿的调调都带。”余华无力地穿上衣服。
“那是,也不想想我谁呢,走南闯北!”某孙显然没有听出余华的弦内音。
“拜您了,行走江湖的大侠。”余华满脸效果线,特崩溃。
孙振宇趁余华消停的时候忙来忙去,过了一会儿,余华就闻见满屋子的香味。
他抬了杯茶过来,杯中氤氲而升的热气中弥漫着那股子香味,余华起身接过,才知道,那是茶香。
“是紫芽,云南的特产,普洱的一种。”
茶味比龙井重一些,比余华喝过的普洱要淡一些。除了绿茶的香味外,还带了一股淡淡的甜香,温而不腻,淡清缱绻。余华喝了一口,入口润滑。
“我用茶杯泡的,没用你的水瓶,茶杯能把香味散出来,你不介意吧?”孙振宇笑。
“没事儿,谢了。这茶哪儿有?走前我带些。”余华慢慢品,一口一口轻啜,茶香散在口里,让他觉得特别舒服。
“不知道,沧临那边吧。朋友送的。你要我帮你问去就行。”孙振宇端过自己的杯子。
“别介,要麻烦就算了。”余华头也不抬。
皱眉,孙振宇把头从杯口抬起,“我说,你……”想到这里,他觉得太不合适,说了句没事又埋下头饮茶。他想说,你这人也太客气太独立了,就不能亲近点。可话刚到嘴边,他又吞了进去。他不确定自己该拿什么样的身份提出,可无论如何,他是没有权利的。
陌生人,他们只算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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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二)
我记不清自己什么时候开始依赖孙振宇,一反常态的依赖。我说不清这种依赖的产生原因,直到那天离开他回到家泡进浴缸里,我才明白,孙振宇,像这池洗澡水,自始至终,热情温暖,总是不着痕迹贴近自己,又漫无声息地包围自己。直到我发现的时候,我已经彻底习惯这种如火的温暖,无法离开。
——余华
余华承认,丽江古城很漂亮,青石板的街道湿漉漉的干净,连绵的民屋古朴而特色,路边的小溪清浅透彻,时而不时眼前横过一座石板桥,微微在河面弯出一个姣好的弧度,秀气纤丽。
余华也承认,丽江古城人实在太多,接踵摩肩,让他连气儿都喘不上来。
孙振宇特没创意地摇着小旗子带路,身前身后一群挂着狗牌的团员,而余华,幸免于难。用孙振宇的话来说,“您老这幅帅样儿,我想忘都忘不了。”大致逛了一圈,大家就约了见面时间,散开活动。余华正心里偷乐可以清闲了,结果刚一转身就被孙振宇抱住胳膊。
余华转身,孙振宇被几个同行的小女孩纠缠带路,而他正用那张愁云密布的嫩脸,无耻地看向余华,两只眼睛不停眨巴眨巴,让余华特憋闷。
女孩们围着孙振宇,余华就走在他们三步之后,拿出相机。古城的每一家民居几乎都有铺面,卖着当地的特色,吃的,玩的,装饰的,甚至连衣服都卖。余华喜欢停在那些东西特色的店前,打开相机拍照,一些店主热情,还拿出自己的特色来炫耀。
看前面,孙振宇的背还在自己的视线内,余华放慢脚步,开始感受。石板路被来往的人们摩得光滑,在阳光的照射下泛出青色的光,那些岁月就在路上留下一条条深浅不一的痕迹来,竖的,横的,左斜右倾的,在那一块块石板上斑驳着它们的存在,并继续刻画下去。
余华听见溪水潺湲的声音,他拐过弯,走到旁边那条路上,看那条一米多宽的水涓涓流淌,向城的另一面蜿蜒过去。他看见座小桥,木头的,走上桥,他坐到低矮的桥栏上,看溪水中飘浮的青荇。
他突然发现,一个人的风景,虽然默落,却细致,连带着千回百转的心思,都染上色彩。那么,两个人的风景呢?
他和张晓,曾经约过要来丽江。
“你真够闷骚的,一个人跑来水边发呆。”肩上多了只手,连头也不回余华就知道是谁。这小孩有时候说话真无顾忌,可余华前后想想他的毫不顾忌似乎也只是专门冲着自己来的。该说荣幸吗?
“晚上我带你过来吧,这条路被我们俗称酒吧路,都是酒吧,大多都是省外人开的,还有些外国人的。这里晚上,特有气氛。”孙振宇的手没有拿开,他望着这条难得清静的路,声音有些低沉的说。
余华坐在河边,眼前是一盏低矮简陋的灯悬在桌子上空,对面是孙振宇的脸,昏暗的灯光让他看不清对方的脸,但他总感觉,孙振宇的眼睑,低垂着,看向旁边的水流。
其实余华已经看不见水了,他的视线仅能看见河堤,再下去,就是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但是潺潺的水声无时不喧嚣着溪流的存在,那种生生不息的生命感,在黑夜里,用轻漫的声音,传递着。
附近不知道哪个酒吧传来悠扬的吉它声,弹奏者不知轻轻哼着什么旋律,让周围的人都安静了下来。余华抬头看向夜空,天上一颗颗明亮的星子闪烁灿烂着。他能认出猎户座,再旁边,就是些余华自己也叫不出名字来的星,很漂亮地挂着。
孙振宇说对了,夜晚的丽江,是最漂亮的。
感受到余华投来的视线,孙振宇懒懒地靠在竹椅上,举起酒杯,轻轻碰了一下余华手中的杯子,然后一口饮尽。
“我呀,一直希望,攒够钱在这里盘个酒吧,平时雇人打理着,等哪天游累了,就带着喜欢的人一起回来,在这里过个清静日子。”
“钱快够了吗?”余华似乎能听出孙振宇慵懒口气里的向往,他忍不住问。
“还早。别看这酒吧小又不正规,这里地价高得要命,尤其这种商业用地。我估计就我这水平,等老了还差不多。”孙振宇说的轻松,说完喝了口酒,自己笑了笑。
“那喜欢的人呢?”余华往椅背上一靠,把自己的脸彻底隐藏在黑夜里,问得随意漫不经心。
“那更难了。弯的找弯的,哪那么容易谈真心。大家都在玩。”孙振宇的一只手露在灯光下,摇晃着酒杯。他知道,对面的余华惊讶了。
“余华你也是弯的吧。”小孩把探过头来,把自己的整张脸伸到灯下,死盯着余华看,脸上带着笑,说不清的滋味。他猜得到余华下一句肯定是没有创意的“你怎么知道?”
果不其然。
“一眼就看出来了。圈里人,怎么说,同类的直觉。我玩儿得多,每个城市的同吧都去,不过只喝酒,很少上床的。”他感觉对面的人轻微皱眉,动作细小,却躲不开他的眼。他笑,毫不在意,那段过去对于他来说是种沉湎,年轻幼稚的沉湎,却从不是耻辱。他拄在木桌上的手臂轻轻一摆,不知道想挥走什么。
余华喝干杯中的酒,给孙振宇倒满,又给自己满上。他知道自己刚才的表情袒露无遗,可尴尬只是瞬间的事儿,下一刻,他舒展开眉,笑起来,轻松自然。同类的直觉,看来同类真是相互**,上飞机那会儿的恍惚,可不是自己的错。
余华承认,现在他对孙振宇有好感。可他清楚,那种感情同他对张晓的完全不同,他判断,那不并是所谓的爱情,只是吸引而已。
那或许仅仅是因为,刚失恋的他,比较容易动情,也比较容易动性。
男人,有时候真是属动物的。
孙振宇想买单,因为几次都被余华抢先了。可他看见余华笑,那种笑容太过真诚,让他忍不住动心。余华说,“你的钱省下来是要盘酒吧的。而我的钱,省下来就不知该为谁做什么了。”
他突然想说那你和我一起把酒吧盘了吧。可话没出口他就笑了起来。
“奇怪,爷们我也见没喝多少,怎么就糊涂了。我到底是醉酒,醉夜,还是醉人啊?”他趁着那股酒劲把胳膊环上余华的肩,半个身体就歪歪斜斜挂上了余华,“送大爷我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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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三)
余华曾经问过我,我什么时候开始动感情的。我总是支吾,问多了他也就没了兴致。我没有办法告诉他,飞机上我看了他一路,旅途上,我的视线也离不开他。可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余华你告诉我,我究竟是如何陷进去的?余华,我拔不出来,也不想拔了。
——孙振宇
余华是被孙振宇的手机闹钟吵醒的。他闭着眼睛下意识地抬手想关上噪音。摸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摸到,最后他忍无可忍睁开眼睛,看见旁边那空了的床上孙振宇的手机像响尾蛇的尾巴一样呲呲震动着,同时放出了架子鼓和贝司的声音,余华知道,那是blink-182的极搞笑的一首歌——Fuck a Dog。
余华还没来的及起身,就听见浴室的门打开,孙振宇全身裸体奔了出来,一个大扑上床把手机一关,心虚地转过脸来看向余华的床。
然后他很郁闷地看见余华的两只眼睛,明亮明亮地眨了眨,余华说,“免费人体展,不错。”
其实两个人都明白,孙振宇是怕吵醒余华忙不及穿衣服从浴室冲出来的,可余华就是忍不住想要抱被吵醒的仇,而全身裸体的孙振宇,知道自己没理由反抗。
“余华兄,实在对不起你。作为补偿,早上我的那碗米线就归你了。”孙振宇想把手机摔了解恨,可想到钱他又心疼得不得了。站起身,他打算去浴室把衣服拿出来穿。尽管开着空调,可身上的水没擦,还是有些冷的。
“别,米线就不用了,换点别的。”余华坐起身,一片漆黑的房间里看不清他的表情,但那句话出口,总是有些怪怪的意味。
怪而危险。
下刻,孙振宇就被余华伸手一拉跌上他的床。余华的床很热,垫子也好被子也好无一不散发着他温暖的体温。他把孙振宇翻倒身下,一只手抚上他的脖颈,慢慢的向下滑了下去,摸他的锁骨,他结实的胸肌,然后在他因为寒冷而挺立的首乳上打了几个小小的圈,又顺势而下,经过他的小腹,直滑向孙振宇的大腿根部,有技巧的摸索着。而另一只手,从一开始,就把孙振宇的下面握在手掌中轻轻搓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