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抽疯了系列 作者:ssy124【完结】(3)
天啊!白之墨是他刚刚完结那本小说的男主人公啊,他怎么会……怎么会来到这个世界里了?!这太夸张了,哪有死了会跑到自己的书里来的啊。
难怪他会觉得南淮云麓天剑门什么的如此熟悉,这都是他当初设定的啊,不过其实变成白之墨也没什么不好,年纪轻轻便武艺超群,不但天人之姿,而且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还是天下四公子之首。
凭着这名头,想要泡多少美女不行啊,他正在开心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无比沮丧的事实,那冥教的魔帝尧天痴恋白之墨,两个人几乎纠缠了半生,白之墨被他禁锢在冥教,做了他七年的禁脔。
尼玛啊!当初写什么不好,干嘛听信小编的谗言,说什么耽美小说大热,写这个卖的最好,害他一个好好的男青年也跟着下海了,而且还说什么越虐结局越惨的,越是卖的红火,然后他就往死里折腾,弄的这两人一个自尽一个出家。
若是按照主线发展,他很快便会遇见尧天了吧?然后……
一想到接下来的发展,他不由的浑身一冷,出家这种结局,他绝对不要啊!冷静啊!你就是作者,剧情的发展你不是最清楚了么?改变主线吧!只要不让尧天遇见白之墨就好了。
想到这里他又安心下来,真是的,他自己就是作者,剧情发展什么的,他简直烂熟于心,只要改变一些小小的发展,他的命运就会截然不同啊,他是作者他怕谁啊,哼哼哼。
倒是该想想,怎么能让人看不出他是假冒的白之墨呢?
白之墨精通琴棋书画,万一之后不小心露出了破绽,说实在的,他真的不会写毛笔字啊。
走到桌前,选了一支白毫沾了沾墨汁,看着白色的宣纸,正想着不如先从自己的名字练起,那手就像有自己的意识一般,在白纸上哗哗的写了起来,他难以置信的看着,就算是换了个灵魂,这身子该会的依旧是全会么?
这让他想到了玩网络游戏,一个满级的大号,所有的技能全是最高级,就算账号的主人公换了一个人,该会的他依旧全部都会。
这样说来,到真是便宜了他啊!想来,白之墨也是会武功的啊!
心中一动,下一瞬小桌上的茶碗便嗖的飞到了他的手中,他怔怔的看着,这就是内力么?!
变成了白之墨的日子既悠闲又无聊,白家也算是一个大家族,世代经营家族生意,代代发展下来财力已经不容小觑,也因为作风正直,交易公平,在江湖中也颇多好评。
这一代白家的家主白一灿一共三个孩儿,大女儿嫁给了天剑门的三门主,二女儿则嫁给了四大世家的孙家,而这个小儿子白之墨,也不负白家家主的期望,各方面都颇优秀。
因为老来得子,白一灿对这个小儿子最是宠爱,白之墨的武功便是得他亲自传授,白之墨不喜经商,只喜欢琴棋书画,白一灿也不计较,反倒是替他寻来名师。
此刻的白之墨正无聊之极的趴在桌前,琴棋书画什么的,不是女孩子喜欢的玩意么。这书房的书他都看完了,于是更加觉得没意思了,整天弹琴写字的,真是让人要疯了。
刚开始那种来这儿度假的心情已经完全消磨干净了,他现在就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出门,想要到街上去走走看看,然后再去闯荡江湖什么的。
唯一的办法便是接手家族的生意,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到处奔波了。
白之墨想不到他想帮忙接手家里生意的事情会如此顺利,看到白一灿那老泪纵横,一副他终于长大了懂事了,欣慰至极的模样,就忍不住有些尴尬。
若是被对方知道,他只是因为无聊的闲不住了,还不知道该如何失望呢。
白之墨不会做生意,但是好歹是本科大学毕业,曾经还是理工科的,看账本这种小事根本就难不倒他,白一灿稍一点拨,他便马上上手了,让对方更加的欣慰后继有人了。
白之墨和魔帝尧天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江湖五年一次的夺宝大会上,当时初出茅庐的白之墨武功卓绝又姿容出众,令魔帝尧天一见锺情,然后便开始了长达半生的纠缠。
算起来,离那夺宝大会还有一年时间,白之墨倒是不着急,他决定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避开那夺宝大会,之后再避开尧天出现的地方,躲过这一辈子也就没有牵扯了,虽然有点麻烦也好过被那人抓去做禁脔的好。
白一灿一开始只让白之墨看看陈年的账本,待他足够熟悉之后,又将城中几家酒楼的生意和账本都交由他去管,所以白之墨每隔几日便要去酒楼找掌柜核对账目,也能顺便出门逛逛,随处溜达一番。
第3章 突如其来的黑衣人
白之墨的随身侍女小圆,就是那个圆圆脸蛋圆圆眼睛的小丫头,不得不说这名字真是称她。”公子,那位小姐已经从这里走过好几次了,落了三条手帕两根银钗了。””咳咳。”清清嗓子,白之墨假装并没有在意,但是眼里却还是忍不住有些得色。”唔,那便速去还给那位小姐吧。”
小圆嘟着嘴上前去送还,看着那位小姐不住的瞅自家公子的样子,不由暗自摇头。
以前公子可从来不会管这些杂事,哪管那些故意掉落的丝帕和钗子,目不斜视的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一人般,不像现在,公子不但每次让她将掉落之物捡起,还要拿去送还,然后隔天便有更多的小姐来掉落东西,而公子虽然面上不显,可竟然还有几分享受和高兴的样子。
小圆只觉得,公子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小圆,发什么呆?””小圆只是想,公子和以前不一样了。”
白之墨一愣,眼中闪过一丝不自在,”臭丫头,别乱想!公子我好好的,再说了,人总是会变的。”
会吗?会变的这么多么?单纯的小圆弄不清楚。
不过之前的公子可从不会和她这样的小丫头说话,有时候好几日还说不上一句话,那时候公子给人的感觉像是天山上千年不化的积雪,让人只能远观不敢亵渎,现在的公子比之前多了几分人气,而且亲切了许多。
总的说起来,小圆还是喜欢现在的公子多一些。”公子喜欢那几位小姐么?”
白之墨微微摇头,然后好笑的瞅着她,”你懂什么叫喜欢?””既然不喜欢,公子为何每次都让我去捡她们掉落之物?””这叫成就感,你不会懂的。”
小圆于是陷入了迷茫之中。她自然不会懂白之墨的宅男心态,他之前宅死在家中,还来不及谈上一场恋爱,好不容易变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超级美男子大帅哥,被这么多的小姐倾心着,自然要好好感受一把。”小圆,那位小姐落了块丝帕,拾去还给人家。”
小圆嘟嘴,”不要,公子,我一早上已经还了十七块丝帕了。””乖,快去,待会公子带你去吃香酥鸡。”
小圆顿时瞪大眼。”公子你真好!”
然后屁颠颠的上去还手帕了,那位小姐支支吾吾的接过手帕,不住的往白之墨站的地方望过来,白之墨故作潇洒的站着,余光也撇着那边的情形,待小圆回来,又假装不在意的转身挥袖离开了。
徒留那位小姐痴痴的看着,失落了一颗少女芳心。
在福满楼的二楼窗边,小圆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吐槽着白之墨。”公子你这是装模作样么?”
白之墨顿时瞪过来,小圆一脸单纯的道。”装模作样意指故作姿态,就像公子这样,明明想看却偏偏装作不想看。公子,我是不是很聪明,你教我的我马上就会用了。”
若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白之墨真想翻个白眼。这臭丫头简直是克他的,专门来拆他的台是不是!”公子啊,那小姐又看过来了。””去去,吃你的,别多话。”
本来白之墨以为,今后的日子都会如这般,他去挑拨那些少女们的芳心,小圆在一旁单纯的吐槽,虽然照旧是无聊,但是却也算有滋有味。
可不想就从他救了一个人开始,平淡的生活被打破了。
那人是他和小圆在福满楼用过晚饭,又喝了一会儿茶,见天色已晚才慢慢踱步回家,在路过一个巷子的时候,发现了浑身是伤一身血的家伙。
按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应该视而不见然后少惹麻烦才对。
可惜在二十一世纪长大的他,怎么能见死不救呢?于是在小圆不认同的目光里,还是将那人送到了医馆,还替那人付了诊金。
本以为那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几日之后,就在白之墨完全将那事抛到脑后完全想不起了,那一晚突然有位黑衣人夜入白府。
白之墨突然被惊醒,便看到床头立着一个人,浑身黑衣覆面,心中顿时一惊。”公子莫慌。”
那人的声音嘶哑,根本听不出年龄,像是声带受过伤一般。
然后他从身上掏出一块白布,双手捧着交给白之墨,白之墨不明所以,看着他手中的白布,这算是什么意思?”承蒙公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白之墨总算明白他的意思了,这家伙就是那天倒在巷子里的血人,他一时好心救了这个家伙,这家伙没钱回报他,便把身上唯一一块白布贡献了出来?
既然对方已经这么寒酸了,白之墨也不是施恩望报的人,”不必了,我救你并不是需要你回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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