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秋季如约来到,我穿着正式的领主礼服,在星斗森林外缘地带的行宫内招待来自其他五国的领主们。
古典华美的宴会厅里,菜品如流水一般呈上。侍女揭开餐盘上的银盖,烤羊羔的香味四溢出来。我举起手中的酒杯,感谢光明女神对北陆诸国的庇佑,我尊贵的客人们也举起酒杯,将甘甜的酒液一饮而尽。
宴会上的话题说来说去不过就是那些,所有的流程我都驾轻就熟。不夜之国的领主在和宝石之国的领主谈论不夜城绚丽的极光,辉月之国的领主一脸羡慕地告诉我,他觉得上午的阅兵式特别木奉。
“如果战争爆发,我相信他们会是最好的战士。”侍女将我的酒杯倒满冰红的葡萄酒,我举起它,向奥拉国的领主致意:“这是我对于这次联盟的诚意。”
开席至一半,外面的守卫骑士们悄无声息地换了一批。我看见艾尔伦穿着黑铜打造的骑士铠甲站在宴会厅门口,古朴庄重的大门将他衬托得更加挺拔。出发前我在唐尼忧虑的眼神下把艾尔伦c-h-a进骑士团,他现在是一名很让我满意的临时骑士。
往后的时间里我有些心不在焉,那些嘈杂的声音好像都被躁动的空气冲散,我眼中只有艾尔伦刀削般深刻的英俊侧脸。
直到丹尼尔借给我倒酒的机会,附在我耳边提醒我该结束午宴,我才意识到我有些失态。
于是我清清喉咙,站起来感谢我的客人们赏光,然后请他们在行宫内随意参观。正式的狩猎会在明天开始,欢迎尊贵的客人一道参加。
梅洛斯每年到了秋狩节的时候,领主都要住在这座行宫里,几代领主的努力,将这座行宫变成名副其实的藏宝库。行宫内有许多名贵的收藏,若是一个真正的艺术欣赏家进入这里,恐怕根本舍不得离开。我从小跟着父亲参加秋狩节,对这里实在是厌了,有时候宁愿站在阳台上看从繁茂的绿色华盖里突然蹿出来的惊鸟,也不想去地宫里看先辈们留给我的财富。
许多人对于金钱的渴望可以称得上贪婪,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睡通铺长大的孩子总想要有独立的小屋,当看到那低矮丑陋的红瓦时却嫌它不够高,不够光鲜,不够让自己有在平民之中趾高气扬的资格,于是他开始追求有后花园的别墅。这样的行为虽然一直不被赞美,可我觉得它确确实实是一种美好的品德。我现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令人艳羡的宝库,却一点也不快乐。我可以冷静地思考领地的未来,但很少有勇气思虑我自己。往后看是虚幻的美梦,往前走是无尽的深渊,我在铁索上行进,不知道,也不关心哪一天会掉下去。
我隐约听见野兽的嘶吼,随后有一大群灰翎鸟冲上云霄,森林再一次安静下来。酒杯又一次空掉,我盯着杯子外壁上镶嵌着的大粒宝石,觉得我一定是喝得有些多,不然怎么敢想那些有的没的。
所以我决定做一些事让自己忙碌起来,我已经够疯狂的了,悬崖边缘的风景很充满致命的危险,我不能把自己逼上绝路。
我放下酒杯,吩咐侍女给我拿来一套带兜帽的便装,又差人去喊艾尔伦在行宫门口等我。星斗森林附近有一个别具风情的小镇,秋狩节时期在小镇上会举办盛大的集会。打着领主的名号去玩太过兴师动众,一个人出行又觉得索然无趣,我现在有了一个忠诚的奴隶,也想从这逼仄的行宫里出去走走了。
第11章
我曾经坐在领主府的大榕树下读《世界风情录》,对桑达镇的红色集市一度非常好奇。有一次我借着秋狩节间歇的机会偷偷溜出行宫,走到半路就被我的家庭教师带着护卫队请了回去。
“桑达镇是佣兵团和猎户的聚集地,还时常有凶猛的野兽袭击。您是尊贵的继承人,不应该独自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如果您想去,请让一队卫士跟着您,保护您的安全。”那个一点都不可爱的白胡子老头一板一眼地说,还假装看不见我因为失望耷拉下来的嘴角。后来我终于明白无论我想去哪里都会给周围的人带来极大的麻烦,就渐渐打消了去逛红色集市的念头。而今站在集市的入口,我恍恍惚惚地还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艾尔伦把我们骑来的枣红色骏马栓在马柱上,我交给看守一个金币当做抵押,和艾尔伦步入集市。
入眼都是红色,因为进入红色集市的人身上必须穿一件红色的衣物。我穿了一件勾边白袍,腰间系了一条金红色的腰带,并用斗篷将我引人注目的淡金色长发牢牢遮住。艾尔伦则换上平民常穿的亚麻衣服,我的侍从在行宫里翻出一双红色的兽皮软靴,我觉得很适合他。
热闹的空气总是沁人心脾,我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光着上身的男人在表演吞火球,火球快要和他的红色短裤融为一体。据说他是来自东大陆的杂耍艺人,这种绝活只有在红色集市上才能看到。
我远远地望见前面有几个大小不一笼子,猜想那里面关着的一定是星斗森林特有的烈焰虎和烈焰鼠。这些生物因为它们火红色的皮毛而极其稀有,许多猎人终其一生也不一定得见它们一面。为了让它们能够繁衍下去,很早以前就有法令禁止捕猎烈焰生物,特许红色集市留下一两只供人观看。
烈焰生物是秋狩节禁止捕猎的生物之一,所以我从未见过它们活着的样子。“艾尔伦,快一点。”我不想让艾尔伦发现我的雀跃,装作正经样子喊艾尔伦跟上,仿佛我们出来是为了处理公事。我忍不住加快脚步,走了一段距离后才发现他不在我身边。
幸好他没落得太远,我折返回去找他,见他怔在一家货摊旁,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走过去用脚踢他的小腿,艾尔伦受惊一样地看着我。
“跟上。”我对他的分心有点不太高兴,语气听起来应该也不是那么和善。艾尔伦顿了一下,顺从地紧跟在我后面,我被那些灵动或威风的烈焰生物吸引了全部注意力,很快就无暇顾及艾尔伦了。
《风情录》上说烈焰生物是森林神创造出来的宠物,因此它们拥有最光滑绚丽的皮毛。诸神之战结束后所有神祇离开人间,森林神没有来及带走她的爱宠们,所以人类才有机会一睹它们的美丽。
我走过关着烈焰虎的笼子,那头一直很安静的老虎突然大吼一声,咆哮声好像都带着火焰的灼热。我吓了一跳,同时有一双手伸过来紧紧捂住我的耳朵。
那头老虎发了狂似的大吼,声音大得好像能穿透我的脑袋。驯兽师在笼子前焦躁地诱哄它安静下来,我被艾尔伦带着远离那些笼子,直到声音没有那么刺耳,我拍拍艾尔伦的手,让他放开我。
艾尔伦松开手,我反手将它握住,拉着艾尔伦跟我并排走。我偷偷瞄着艾尔伦的侧脸,他高大的身躯总能让我感到安心。
行至半路,我们路过一家卖饰品的货摊。我一眼就看中一条红色的缎带,缎带中间有一个精致的金色铃铛,看起来可爱极了。
我拿起缎带在艾尔伦身上比划:“艾尔伦,我有一个很木奉的主意......艾尔伦?”
艾尔伦走神走得厉害,我又喊了他两声他才反应过来,茫然地看着我。
“这位少爷,您手里的这个卖三个铜币,您要不要啊?”摊主突然出声,我拉低兜帽遮住我烦躁的表情,从随身带着的钱袋里摸出一个银币丢给他:“不用找了。”
摊主喜笑颜开地送我们离开,我想发作,对着艾尔伦疲惫的脸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他今天上午一直在站岗,一定很累了。我匆匆忙忙拉他出来,他肯定没休息好,刚才烈焰虎的吼声那么大,他可能到现在还在耳鸣......我在心里为艾尔伦找了无数个理由,然后告诉他我不想逛了。
艾尔伦诧异地看着我,大概因为我之前的表现不像是对这里没兴趣的样子。我甩开他的手折返去我们寄存马匹的地方,艾尔伦很快跟上来,偷偷去牵我的手。
他的力气很大,我试了两下发现挣脱不开,就由他去了。
我们乘同一匹马来的,自然也要一起回去。我自忖骑术比艾尔伦一个新手要好,就让艾尔伦坐在我身后抱着我的腰,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我的心情又畅快起来。秋狩明天正式开场,我摸了摸系在腰带上的铃铛,决定今天晚上不折腾艾尔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