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 作者:priest【完结】(67)
施无端沉默了一会,这才慢腾腾懒洋洋地说道:“我知道。”
夏端方便哪壶不开提哪壶地道:“既然不是普通的兔子,便不能以普通的方法医治,不知它出了什么问题,只是我瞧它双目无光又不忍心违抗你,想是自己也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了。”
施无端闻言,默不作声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没什么表情,可是眼色沉沉的,竟有些山雨欲来的隐怒,夏端方却并不怕他,只道:“我与你直言不讳,不说虚的。”
施无端盯了他一会,便又重新低下头去,抚摸着兔子的脑袋。
夏端方叹了口气,忍不住道:“你对这些个畜生倒是比人亲近。”
施无端头也不抬地说道:“你对孔方兄不也比人亲近?”
“那不一样。”夏端方笑了出来,别人衣服上挂荷包挂玉佩,夏掌门别出心裁地叫人定做了个大铜钱挂在身上,唯恐别人闻不到他的铜臭似的,过了片刻,他又说道,“那不一样,那怎么一样呢?金银是死物,拿在手里,它便是你的,不像活物。”
“身逢乱世,人如飘萍,执着于人,岂不注定每日提心吊胆么?”夏端方轻声道,然后他看了施无端一眼,似是无意地说了一句,“对了,我听大将军那边的道友传来的消息,似乎那些被困于岷江中,四处乱窜的魔物近日开始一同往东移动了。”
第六十二章 妥协
西北地广人稀,多山少水,人口聚居的地方实际上没有多少。
不像中原地区,有所谓“十里八村”,一条水流便能养活几百口人,西北除了几座大城,其余大多是小村,分布于山中,山中路不通,有时候一个村便是在山口处极窄一点平地上的三五户人家而已。
这里进出不便,民风却十分彪悍,不管是闹事还是砍人,都非常有两把刷子。
男女老少,不管是编筐的还是种田的,大家伙凑在一起决定造个反,便都放下手里的活计,拿着能拿的铁器——菜刀柴刀,锅碗瓢盆全算——出去干上一票,小股人马,有时候被朝廷剿了,朝廷却偏偏拿他们没办法,还要好言劝慰着,给些钱财粮食才能打发。
当地官兵实际上心里明白,这里的老百姓本来便地处偏远,少开化,为人处世比较牲口,再加上连年旱灾,饿得嗷嗷叫了,自然是要闹事的,处理得当,他们便依然是顺民,若稍有不当,这些个三五户便成一村的父老乡亲们,世代与别村联姻下来,谁不知道谁和谁有些亲戚关系,知道哪个是哪个的三姑二大爷?
真死伤了一个,其他人是要玩命的,可谓是一波不平,一波又起——这是朝廷和当地灾民在无数次斗智斗勇中总结出来的,含着血泪的教训。
所谓“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西北的人民在饿死和战死中大无畏地选择了后者,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便这样将朝廷当成了冤大头,在饥寒交迫里时常充当讨债鬼的角色。
针对这种情况,朝中六部九卿一合计,礼部尚书便上了书,引经据典,认为此乃“礼乐崩坏”所致,若要解决这种情况,便要在此处广开书院学堂,与那些无知懵懂孩童传授圣人之道,兴学复礼。
新帝普庆也很会读书,听了认为有道理,便依言在西北广开书院,大办圣人祠。
在皇帝眼里,读书习武,乃是十分荣耀之事,生为人子,难道不应该以匡扶社稷,兴邦报国为己任么?
显然,此时的西北人民是不这么认为的。
他们认为:老子娘的,饭都吃不上,一个个饿得扑腾一倒屌朝天,还读个屁啊读。
于是礼部尚书无法,只得再上书,后来便规定,一家若是送一个儿子进书院,便能按天多领上四两粮——一手交人,一手交货。
便是这么着,书院实际上实行了一段,因为那时正值颜甄出了主意,从各地征调民间大商户,以财务粮食运送西北的额度加官进爵,算是解了燃眉之急,一时间西北局势相对稳定,这才抽调出兵力到淮州东岳围剿顾怀阳。
所谓有n_ai便是娘,只要有吃有喝,其实什么都好说。
然而突然有人cao纵商市,其他还好,大批粮商突然开始联合抬价——这好理解,商人本就重利,只要有有心人牵头,这个协议倒也不是不容易达成,反正朝廷要东西,拿到了有官做。同时呢,皇上以仁治天下,吃饭给钱是应该的,多赚些银子,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狗急了,也是要跳墙的,朝廷不肯做这个赔本买卖,贬官的张之贤便在西北黄虎岭一线设了二十三处关卡,做的是“许进不许出”“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买卖。
施无端便是乔装打扮,带着一群人从黄虎岭处北上,在龙驹住下了。
每一日,分派人在龙驹、耳库、泌阳等地的集市上潜着,原先困在此处的商队有一些是他们自己人,还有一小部分是有生意往来的人,其他则是被朝廷军队强行把持的,施无端这边叫人一边买一边卖,实际都是自买自卖。
一切暗中进行,有时候是亲自出面买卖,有时候使些手段,通过别人手里走钱粮。
初一十五有集,每逢此时,便有人在集上如同寻常百姓一般闲逛,通过汇总,多方验证之后,无巨细地算出来往人数,每日买卖多少,粮价如何等等,由财迷夏端方整理后交给施无端,他再统一调配。
这算起来似乎极慢,然而所幸大集每月只有两次,施无端这边有什么计划倒是都可以进行。
一夜之间,市面上卖粮买粮的人便多了起来,死气沉沉的粮市突然又活跃了起来,可能买到粮食的地方却不知为什么,变得少了起来,价格仿佛被一只手慢慢地给推了起来。
此间,施无端窝在客栈里,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起来。
他白日里便悉心照顾着兔子,仿佛那兔子不是一只玩物,是他的老子娘似的。除了谈公务,便不怎么与人说话。
兰若只觉得,六爷原本便说一句想十句,一天有十句话,在外面要说十一句,早说尽了,一旦回来,便不大爱理人,无论是亲友还是下人,只要施无端进了他自己的院子和房中,便一天到晚也听不见他只言片语。
却是她自己,不知怎么的,约莫是合了他的眼缘,每次碰见,还能说上几句寒暄闲话。
就因为这,四娘已经误会打趣过无数次了,然而兰若知道本分,她是个姑娘,姑娘大凡敏感些,总觉得……六爷看她的时候,目光好像放得很远,话是和她说,又好像是在和另一个人说。
这念头只是一闪,兰若知道本分,想也不敢想,自然也便不敢问。
直到六爷这次回来,她发现,他好像故意避着自己似的,每次推门送东西进去,他便连头也不抬,更遑论说话,但凡不开口,开口便是“没事了,姑娘去吧”之类。
这叫她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委屈的。
施无端的兔子一天不如一天,好像半截身子已经入土了似的,他一开始是每日陪着,后来变成了每日抱着,只有沐浴的时候,怕水溅在它身上,将它在一边放一会,日日听着夏端方跟他说公物,有条不紊地算计那些商户间另一种盘根错节,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觉得心里很难受。
他用星盘算过自己的命,可是算不出。
老人说,人活着,两眼是一抹黑的,只看得清左右,却看不见自己前后,便是再有能耐的,也算不出自己的前因后果、生老病死。纵然算不出,施无端还是觉得自己大概是有些……克别人。
大凡待他好的,同他亲近过的人,一个个地都走了,要么x_ing情大变,要么生离死别。
他曾经暗中很担心,以前和弟兄几个十分亲密,最喜欢带着三哥的小女儿玩,如今陆露已经长成了袅袅婷婷的豆蔻少女,他却已经很久未曾见过她了,若不是正事,他就连大哥也不大找了。
到如今,他好像连个兔子也留不住。
这兔子与他那样有缘,九鹿山上相遇便一直跟着他,中间遭逢几次变故,一起逃难过,也分开过,却又在若干年后y-in差阳错地遇见它,可是这么大的缘分,如今不也要尽了么?
眼看……它就要死了。
施无端以前觉得这兔子傻,尤其后来它误食了白离血开出来的花,之后便变得饱食终日,好像总也睡不醒似的,谁戳一下也没反应,眼下却发现它其实是通人x_ing的。
以前狗似的兔子变成了瘦骨嶙峋的模样,它却忽然清醒了,施无端抱着,它便老老实实地窝在他怀里,动也不动一下,喂它吃药,再怎么不愿意,只要轻轻地摸摸它的后背,它就会乖乖地把Cao药嚼了。
嚼完以后便睁着豆子似的眼睛望向施无端,用它固有的那副……看起来很惊奇的表情看着他,施无端总觉得它在交代什么事,只是自己听不懂。
还有白离。
夏端方带来消息,说大批的影子魔在往东方逃窜——过了岷江口到东越之地,再往东不就是东海了么?
它们去那里总不能是洗澡的。是白离出来了,如今他养好了伤,那些东西自然不能动他分毫,收复压制起来应该不成问题,只是……
为什么他身为魔君没有去找邹燕来?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