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倾城(二)
我们都习惯晚睡,因为我们总是要在网上聊到凌晨两三点,那时候我和她总是有说不完的未来和蜜甜的情话。即使我每晚都义正言辞地告诉她晚睡如何如何的对身体不好,并且十分严肃的要求她早睡,可我清楚两个人的心里都希望能再多聊会儿。连晚安也总是要安个不停后才肯安心地放下手机。
夜深了,路灯轻轻地给我盖上被子,月光才催着她的眼皮昏昏欲睡。
我爱她。
……
在相恋一个月后,糟糕的事情发生了,我好好的脸上竟然开始冒出了几颗粉红的痘痘,渐渐地越长越疯狂,直到脸上的每个角落都被痘痘霸占为止,活脱脱的一只癞□□。我不敢出去见人,在那之前我从没想过此生会和满脸的痘痘打一场仗。还以为我跟她的感情走到这里就到头了,但是并没有,她反而觉得无关紧要,倒陪着我走过青春一段难熬的岁月。医生说以后要少吃辛辣和甜食,这可倒好,她每天都会拿着许多很好吃的糖来诱惑我,在我面前晃过来又晃过去。我总会装成一副很生气的样子,她每次都得意的跑开。
她调皮的样子原来这么可爱。
那件事令我无比感动,在那段被痘痘肆意侵扰的时间里,是她给了我勇气和自信。我说,你也并不是个只看外表的人嘛。她回答,你的脸总会好的嘛,我等着你又变帅的那天。哈哈,真是会被气死。不过我真的不觉得自己有多帅。也许吧,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真的能包容和喜欢上有关那个人的一切,甚至是缺点。不知道为什么,她曾无数次的对我说:你就像是一个国王,而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平民。每次她这么讲的时候,我都很诧异,该说配不上的,不该是我吗?她才像是一位大师笔下虚构出来的角色,她完美到令我常常觉得“远在咫尺”。她善良,仿佛连一Cao一木都愿意去怜悯;她单纯,她的眼睛犹如童话中被月光穿透的湖面,每个人都能从她眼睛里看到她那独一无二的光亮。我如此描述一个人,并不因为我喜欢她而蒙蔽了自己的理x_ing。
她的语气像极了南笙,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对南笙的文字百嚼不厌的原因,我总有种错觉,那就是她。但她确实要比南笙还美。或许她真的是傻到不能再傻了,竟会喜欢上我这样要什么没什么的屌丝。我常提心吊胆地问她:“你是不是见过的男生太少啊?世界上比我好的男生多了去了。”她抿了抿嘴说:“胡说八道,怎么可能呢!……因为你是我男神啊,不跟你好跟谁好?”虽然那时候封我为男神的女生也不少,但唯独“男神”二字从她嘴里说出时,才感觉自己好像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神似的。
跟她在一起的那段时光里,我的成绩一路从年级倒数狂升上去,最好的一次考了年级第二,其他的测试都保持在年级第三。有她在,总觉得自己要好好努力才配得上她,所以我有向上的动力和理由。我们这一对并没有像家长老师口中所说的早恋会影响学习,相反的,早恋反成了我人生中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同学都妒忌的对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可恶,谈恋爱都能成为学霸。我总是笑笑,不知怎么回答,怪我咯。
我和她是同学眼中的“模范夫妻”,说我们似一对神仙眷侣,他们越是羡慕啊,我就越是嘚瑟的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吻她的脸颊,不管老师会不会突然出现。亲完,她会用那双绝美的双眸瞪着我,她说:“这么多人看着呢!”,她像极了一只害羞的小牛。
我们有共同的价值观和审美观,这也是两个人在一起不觉得无聊的原因。我们都喜欢宫崎骏。记得《千与千寻》里有两个双胞胎婆婆,善良的那个叫钱婆婆,每次想起来,我就叫她钱婆婆。
我们也很喜欢唱歌和画画(不过她从来未唱过一首歌给我听过,说是怕自己唱的不好),我喜欢画国画,她喜欢画婚纱。她的梦想是当一名服装设计师,最好是婚纱设计。她希望将来有一份安稳的工作,能自己养活自己,她说她并不想靠男人活下去,不想变成黄脸婆,她立志要做个“女汉子”,她想闯。这一点我非常欣赏她,也非常支持她,生活的路要自己尝尽苦涩才会感受到回头时的甘甜。
那一年我疯狂的喜欢陈奕迅,爱屋及乌的缘故吧,她受了我的影响后也开始喜欢上了Eason,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会讨论Eason的新歌。我把最爱的几首告诉她,她居然可以在第二天滚瓜烂熟地把那些歌词背出来,不知她在前一晚到底把那些歌循环播放过多少遍。惊讶的同时更多的是感动,这证明她在尽自己的努力喜欢着我所喜欢的事情。
那时候她最喜欢的歌莫过于《下雨天》和《Good Time》,她要我听了之后唱给她听,但似乎到现在我都没有给她唱过。这算是件憾事吧。其实我早已学会了那两首歌,理由跟她一样,怕自己唱的不好,所以一直拖。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可以补上……
那年的篮球赛,我作为队长带队续写了不败的历史,再次获得第一。赛后她将我那件8号球衣要了去,她还问我平时洗衣服用的是哪个牌子的洗衣液,我疑惑的说:“忘了,等我回去看一看。怎么要问这个?”她严肃地说:“我要让球衣保持原来的味道啊,不可以么。”唉,这傻孩子。
在那个酷热难耐的夏天,她每天都把我的球衣当睡衣来穿,她说上面有我的影子。
大概是六月份吧,湖南台的一档《花儿与少年》很火。她通过那个电视节目第一次较全面的了解了意大利古城——罗马,她被罗马的魅力深深吸引。她总是冷不丁的冒出一句:“要是可以在罗马结婚该多好啊。”看她痴迷的那个傻样,我答应她25岁一定会带她去罗马。从那时起,我也试着了解那座遥远而美丽的古城。我喜欢罗马,喜欢那里的教堂,喜欢罗马广场,喜欢许愿池……这都有她的原因,现在只要别人一提到罗马,都会让我想起她。当然我也深爱着那部既遗憾又圆满的爱情故事——《罗马假日》。
只是不清楚来年陪我到罗马的人会是谁了。
第4章 倾城(三)
我给她唱过很多歌,大多都是Eason的。每天我都会准备一首不同的歌在我们上学的那条羊肠小道上唱给她听。她会很安静的听我唱完,我不记得她有没有评价过我唱的好坏,那不重要,至少我把心里的声音唱出来了,即使带着一点小紧张。
有一次我唱完一首歌后就将她背起来,在背上的她害怕得不停惨叫,跟杀猪似的。她拼命哀求我把她放下来,她说特别怕我会摔倒。不说还好,说了我就不乐意了,更不想将她放下,不顾她的惨叫,一直背到学校大门才让她下来。她骂我是个坏人,总喜欢欺负她,我得意洋洋地笑着。我说:“你怕个毛啊,我就算把自己摔成残废也不可能让你受一点伤。”她才撇了撇嘴原谅我。
那天晚上她才告诉我,我是除了她老爸以外第一个背她的男人。
我说你都不给我唱歌,就一直让我唱,好意思么?她说:“好吧,那我唱给你听,但是不要笑。”我说:“鬼才笑。”她开始唱了:“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钱钱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我还是没憋住笑说:“哈,这个不错!”
但给她唱过印象最深刻的一首歌还是在一次分手后。
我们见了面,并没有争吵,我们都只是沉默,沉默地走着。那种沉默是足以让人窒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