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我感觉自己进化了!”
“一百倍。”
“啥?!”
“五感增强一百倍,是普通狼人的标准。”
“哇……”白狗完全惊了。
“不用谢我,现在到院子里,好好干活。”
“……”白狗想。请让我吐出药水,我不想干活。‘
不过兰斯说的话从来都不是普通话,那是命令!白狗乖乖地走出屋门。
只看了一眼,白狗就知道兰斯想让他做什么了。
鼻头微动,一丝不寻常的气味在白狗的感官里变得极易捕捉。
兰斯见状,手向伸手一摸,一只“扫把”便握在了手中。只是这扫把通体由金属制成,尾端虽也是展开的形状,却被做成了一个尾灯。
这便是兰斯的交通工具了,兰斯给它取名叫“飞天3.0”。
传说中的巫师都骑扫把,其实不尽然。只要是形状利于飞行的物体,巫师们通通都可以用来做坐骑。只不过巫师骑扫把这个说法过于深入人心,导致许多年轻巫师选择的第一个坐骑就自然而然的是扫把了。
兰斯也没能免俗。其实比起其他东西来说,扫把真的是最优选择了。
最初他骑的就是普通的木质扫把,但是因为质量不佳,乘坐体验极差,骑了两次就彻底坏掉。兰斯根本懒得修,直接丢掉了事。
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怎么需要交通工具。不过月夜之战那一晚,他冥想瞬移到仙子部落求援,之后却只能用两条腿跑着回来,这样的经历给不善运动的兰斯留下了极深的心理- yin -影。之后兰斯就开始吸取教训,开始研究扫把坐骑,以备不时之需。
一旦打定决心,兰斯便是精益求精。在普通扫把的基础上,兰斯尝试改变材料以改变质量和形状,经历了两次变革,最终造出了“飞天3.0”。
正好今天正式试运行一下,看看效果如何。
兰斯跨坐在上,跟上了快速奔跑中的白狗。
白狗循着气味与草木被破坏的痕迹,很快带着兰斯进入了深山中。
到了一处山脚,白狗停了下来,看着上面汪汪叫。
其实路程到一半,兰斯就不用白狗带路了。一些或斜或倒的草木上已经有了醒目的血迹,一路延伸到这里,还在沿着悬崖向上。
看来我们的小偷先生被鸡伤得不轻啊。
兰斯在心里讲了一个自己都觉得不好笑的笑话。
兰斯拍了拍狗狗的头,让它回家去,自己则骑着扫把,顺山而上。
边上山,兰斯边集中地观察着四周。以山下被毁掉的草木看来,这位小偷的体型不会太小。
上升了一会,兰斯听到了一阵刺耳的呼吸声。兰斯朝声源方向靠近了点,这声音,毫不夸张地说,大的像打鼓一样,足以证明其主人在进行呼吸时候的吃力。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血腥味,以及一股腐肉的恶臭。
怎么感觉这场景似曾相识……不过自己捡到艾德里安的时候,他身上可没有臭味。
想着想着,兰斯已经飞到了一个山腰上的洞口前。
这山洞很显然是天然形成,小偷先生很聪明也很幸运地找到了一个藏身之地。
兰斯收起“飞天3.0”,放轻步伐走进山洞。
随着四周景色慢慢变暗,血腥味越来越浓,兰斯的脚步也越来越慢。
兰斯停下,他不必走了,山洞很浅,已经到头。洞壁凹凸不平、错落有致,兰斯的小身板隐在沟沟壑壑里,没有引起小偷先生的注意。
眼前是一个不算大的空间,中央竟是一头黑金色的龙。分明是黑色的皮肤,却长着金色的鳞,时密时疏的金鳞在它身上形成天然的斑纹,若没有溃烂的伤口,一定十分壮观。这头龙尚不知自己被打量了,还在舔舐伤口,狭小的山洞让他伸展不开身体,十分局促。
它翼下有一处已经腐烂变质的上口,还在汩汩地留着红得发黑的血迹。伤口非常严重,若再不治而流血过多,足以成为致命伤。除此之外,它身上还有不少的小伤口,有的已经结痂,有的也已经感染,开始发黑发臭。
地上是一些动物骸骨,还有兰斯熟悉的:自己养的鸡的羽毛。
龙显然非常痛苦,他费劲地喘着气,舔着伤口流出的血污。尽管龙的嗅觉也十分了得,但是自己身上的血臭味掩盖了洞里的一切,它没有发现兰斯。
兰斯蹑手蹑脚撤出山洞,朝着悬崖下纵身一跃,空中放出“飞天3.0”,骑着绝尘而去。
传说中,龙族已经灭绝。但偶尔会传出有人目击龙族活动,但没有证据,全被归于谣言。
今日看来,龙族果然没有被人类屠尽。至少至少,还剩下洞里的小偷先生。
一直以来,龙族并没有被专门分出一类,在很久以前,它们被归到动物里。
龙的体型非常巨大,他们有双翼和尾巴,可以高速飞行、蓄力攻击,满身的鳞片使它们刀枪不入,加之龙之吼有非凡的破坏力,理论上,这大陆上没有什么生物能对他们造成毁灭- xing -打击。
但是后来人类发现龙类十分好把控——它们喜爱美貌的人类女- xing -,偶尔也喜欢漂亮的男- xing -,会为了爱人固执地留在人类群居地。它们也喜爱金银珠宝等一切会闪闪发光的东西,但它们不会偷窃或抢劫,只会用自己的鳞片与人类交换,然后用它们装点自己的洞- xue -。
后来,人类的皇室贵族用珠宝和美女换取龙的效忠。龙尽职尽责地为他们保护家宅、领地,甚至是国家。
因此当时,人类居住的地方总能出现人龙和谐相处的奇景。
龙非常忠诚,它们终身一夫一妻,配偶死去,它们多半也会追随而去,哪怕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是人类。由于跨种族的不可生育- xing -,龙族的数量越来越少。
因此,龙族对人类突如其来的背叛毫无防备。
一夕之间,强大的龙族,被看似最弱的人族屠杀殆尽。
至于人类为何与龙族反目成仇,各界专家说法不一。兰斯看过的书中,至少有十种说法。
不过这不重要了,龙族已经消失,人类继续称霸,历史继续向前,停都不停。
兰斯直接飞进自家牛棚,把其中两头收进背包,然后骑着扫把原路返回。
要是不解决这个小偷先生的问题,今后自己恐怕好一阵子不得安宁。
哎,该牺牲的时候一定要牺牲,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才是男人的处世准则,兰斯想起了人类小说里多见的描述。
回到了山洞,兰斯也没多犹豫,直接走了进去。
这次龙想注意到兰斯都不行。见兰斯进入了自己的领地,它发出了警觉并带有威胁的叫声,企图将兰斯吓退。
“省省吧,你虚弱的连大一点的家畜都抓不起来了,就别虚张声势了。”
龙似乎很惊讶兰斯能与自己沟通,登时愣了。
“所以你偷我的果子,撞坏了篱笆;吃牲畜的食物,掀翻了畜棚;昨天终于攒够了胆子抓走我一只鸡,还笨手笨脚地把鸡窝打散了。”
龙被说中了光辉事迹,竟然低下头做不好意思状。
“行了,鸡就算送你了,还有这两头牛,也送你了。”
兰斯放出背包里的牛,打了一个响指,两头牛还在高速旅行的晕晕乎乎中,就直挺挺地倒下,死了。
人道主义杀牛法,兰斯领先人类世界几千年。
第13章 不速之客
龙看到两头牛,金色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一瞬间洞里都被这双金曈照得发亮。
但是这些可都不是白送的。兰斯话锋一转。
龙这才想起兰斯是自己领地的闯入者,一时间又警觉了起来。
“我的‘飞天3.0’飞得太慢了,也飞不太高。”
龙一歪头,它既不知道“飞天3.0”是什么,也不知道兰斯提到这个东西是什么意思。
“所以你要是能活下来,就给我当坐骑吧。”
湛蓝的天空,一道黑金色的身影在厚厚的云朵中传入传出,时而盘旋时而直上,带出一串金光。
兰斯坐在柯恩背上,抱着它颈上鳞片最稀薄的一块地方。
半月之前,这头龙满身带血,伤口腐烂,只吊着一口气;今天它回到天空,与云作伴,与风竞速,背上带着为它逆天改命,起死回生的恩人。
恩人为它取名柯恩。从此它再不是从人类兵刃下逃亡的猎物,而是巫师兰斯的伙伴。它的余生只会信任和服从兰斯一人。
而此时坐在龙背上肆意兜风的兰斯并没有想那么多。
天知道其实一开始,他想给这头龙取名叫“飞天4.0”。
不过他发现“飞天4.0”并不愿意被他收进背包,也不愿意会回己的山洞。兰斯只能在院子里给它建了一个……巢,当做大鸟来养。
飞天4.0”看到新家非常开心,丝毫不认床地钻进去休息,还把脑袋伸进兰斯的木屋,直接顶翻了屋顶。
……兰斯想把这把“飞天4.0”报废。
只是“飞天4.0”总是伸着脖子对他又蹭又舔,每天都准时无比的蹲在屋外,瞪着一双大大的金色眼睛等着兰斯爬上它的背,一起去兜风。
比某只吸血鬼还会献殷勤。
兰斯就让他留在这了,因为“飞天4.0”名字叫起来有点长,就给它取了个新名字叫柯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