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抚摸着身下那具属于男子的身体,不柔软,也不似温香软玉,可是却像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教人恨不得揉碎了混进骨血里,恨不得藏起来不给任何人看。
秦歌的眼色中散过恐慌,眼泪自眼角淌过。可是终归还是忍住了不再挣扎,闭上了眼睛,任身上人为所欲为。
铺天盖地的吻落了下来,从眉心,鼻梁,嘴唇开始,到喉结,锁骨,小腹,再到……
南烛仿佛已经不能自控,欲望与嫉妒早已袭漫入心。
他无法,只能更加猛烈地占有与掠夺,暂时地耽于无比空虚的欢愉之中。
痛得厉害的时候,秦歌也只能咬紧下唇,将声音和着血吞下去。
“别咬。”南烛见了,伸出手指摸了摸他已出血的嘴唇,道:“咬这里。”
那是南烛的肩膀。
其实南烛是个好城灵,护着一方百姓现世安稳,免遭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的迫害。
他也会是一个完美的良人,只可惜,在秦歌给出心后,他才出现,早些时候去了哪里呢?
一旦错过,便是终生。
那殷萼不过是这凡间一粟,却得了南烛思而不得的一颗真心,还真是有幸,不过,可惜的是,却是个不惜福的人,视秦歌为洪水猛兽般,避如蛇蝎。
他人的弃之敝履,却是另一人的求而不得。
世上这样的事还真不少。
南烛是个守信用的,大费周折托了牛头马面寻回了殷萼的魂,又亲自在家设坛施法引魂入体,逆转生死。
听说那殷萼醒了之后,活蹦乱跳,只是丧失了一些记忆,也没甚伤损。死心眼的秦歌不放心,日日偷偷地躲在殷家门外,像个痴子,等上一天,只为看上那人一眼。
这凡人还真是死心眼,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那殷萼,与他并无缘分,只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
以为偷偷地喜欢,可以放弃一切的喜欢,他终会回头看上自己一眼,可最后都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深陷其中的人何尝不知道之可悲,秦歌是,南烛是。
爱而不得这种东西,谁先沾惹上了,摒弃不了了,便成了跗骨之蛆的可悲。
一不小心,就会一脚踏入冰与火的深渊,一生围困其间,不得出路,除非死。
秦歌是陵游城内小有名气的教书书生,写得一手的好字,笔墨横姿,有如行云流水,画得一手的好丹青,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他住在东边头巷子里最后一间,双亲早逝,孤身一人,后来城灵现身,便寄居在此。
斜阳草树,暮云合璧,小小的院门门槛上坐着个引人频频注目的男子,尤其好看,只是这好看之中,又太过阴柔。
那正是赖在秦歌家中不走的南烛。
他窝在门槛上,微微低着头,见了大姑娘羞怯地拿眼瞟他的时候 ,便磨磨牙恶狠狠地瞪回去,然后复又低下头去。
其实,他想,他这一城之灵,千年的半仙蛇妖,做得可真是窝囊至极,竟然连一个凡人也不如。
那殷萼好歹有秦歌如此掏心相待,可真是情真意切,情深似海,教人惊叹,教人钦佩。
呵,秦歌,不就是个凡人,还是个死心眼的愚蠢书生,真是死心眼,傻子。
这个傻子从来也没有好好看过他,看过他南烛,哪怕只是轻柔地唤一声,哄一时开心也好,也从来没有给过一个好脸色,哪怕是在有事相求于的时候。
南烛想:娘说得真对,千万不要对凡人动心,人心太可怕了。也不要先动情,先动了情的那个人,是最容易受伤害的。
凉风吹皱一池水,卷起片片落叶。
一晃,已经入秋了。
院子里种得枫树,一片红叶似火,几只黑乌鸦停在上面,叫得嘶哑。
南烛皱了皱眉,抛了几颗石子将那几只扰人的鸟赶得远远地。
俗话说,乌鸦落房头,开口就是祸,大早上的,真不吉利。
好的不灵坏的灵。
晚间,秦歌教书回来,神色恍恍惚惚,屡屡出错,差点撞到门上,口中喃喃道:“他……他要……要……到底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
不明所以,只是他眼中的清明散去,如同呆滞了般。南烛掐指一算,目光渐冷,似有痛色,原来是那殷萼三日后要娶亲以作冲喜,而要娶的自然是一个女子,是他的青梅竹马表妹。
那女子素有佳名,温顺贤淑,有徳有貌,在闺阁中上敬双亲兄长,对下教导幼弟小妹,善待家仆,名声极好。
好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
看着秦歌为了一个快要成亲的男子这般颓然,心疼怒意骤然上涌,南烛恨铁不成钢道:“你这般模样 ,殷萼又瞧不见,何苦如此作践自己?我……我的心意,你是知道的,对吧?”
他咽了咽口水,顿了顿,对上对方尚不清明的双目,道:“秦歌,你看看我,看看我,他有什么好,如今还要娶别人,你忘了他,好不好?”
秦歌没有丝毫反应,半晌沉默不语,南烛努力地深吸了一口气,踱到窗户边上透透气。那三日,秦歌就这样呆呆的坐着,而城灵大人也守了他三日。
殷府的锣鼓声声,响彻了整座陵游城,鞭炮噼里啪啦惊起树叶间的秋鸟。
人人都道,少城主的新娘子的嫁衣可真好看,那颜色,那金线,那布料 。
人人都道,新娘子长得可真美,天仙一般,配的上咱少城主。
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穿过大道,十里的红妆,那昂首高高坐在白马上的新郎官,当真是鲜衣怒马。
欢声顺着小巷子一路传到了居于最后地小院里。
秦歌先开始怔了怔,一滴泪冷不丁地落下,甚为冰寒凉透。
胸腔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脑子里反反复复地都是自己第一次见到殷萼时他说的话。
像是烙印一般烙在了心里,自此之后,再也挥之不去 。
尽管殷萼俨然不记得一个字。
没关系,都结束了。
他看了看守在一旁的南烛,心里莫名其妙蓦地一软,出声道:“我饿了。”
谢天谢地,他终于知道饿了。南烛去了厨房亲自给他做了爱吃的东西。
死心眼的凡人,总归是要开窍了。
呆子书生,以后我会对你很好的,第一眼我就看上你了,一身青衫如竹。南烛边亲手煮粥边想。
当时南烛初到陵游城,逛街市时,遇见一书画摊子,摊子上贩卖各式书画,山水画,花鸟虫鱼,还有人物画,仕女图,可卖的最紧俏的却是俊俏的世家公子图。
南烛瞥了一眼,买了最受欢迎的一张画像,行至无人处,使了个幻形术,变作那画中人的模样,继续大摇大摆走街穿巷,不少大姑娘朝他扔花手绢、花骨朵儿,实在新鲜。
后来不知从哪蹦出来个母夜叉,竟然追着朝他扔瓜果,个个足足有拳头大小。
南烛只能拔腿以避之,然后,就在那湖边绿柳之下见到了那抹背影。
一身青衫,苍翠如竹。
那人就是秦歌。
自此,彻底沉沦,陷之弥深。
那日,南烛有心相交,便上前叹了几句,谁知这傻书生当即脸色大变,青了又白,白了又青,似乎是生气了。
后来呢?
哪里还有什么后来?
“砰!”
一地的白瓷碎片。
白瓷碗落在房间栏槛上,发出尖锐的破碎声音。
房梁之上,吊着位青衫长身的书生。
南烛瞬时失了神,心烈烈地颤抖着,嘴唇上下一开一合,竟发不出一个音节。
长袖一挥,吊着的男子稳稳地落入他的怀中,眉目舒展,似已经解脱一般。
他最后说了一句话。
他说,他曾说我着青衫,苍翠如竹,养眼的很。
一道灵光乍然劈过天灵盖。
这句话,是殷萼对秦歌说的。
不,不是的。
这句话明明就是南烛对秦歌说的,在柳条摇曳碧波漾漾的树下湖边。
南烛揉了揉眼睛,眼泪却止不住地向外涌出,世人都说,妖无心,无情无义,无殇无泪,可这眼泪,与凡人的无异。
秦歌,南烛,在一开始就已经错过了,纵使日日相见,也不会……
这笔该死的阴差阳错,这笔剪不清理还乱的烂账,究竟要找何人算,又是谁的错?
“这身青衫,穿在公子身上,苍翠如竹,好看的紧。”
“哎,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交个朋友,好不好?”
“哎,别走啊!”
无人应,湖边依旧杨柳飘絮。
再一春。
秦歌死后,南烛向判官撂了挑子,独自回了修行的枫遗山,山上竹林成海,青翠苍郁,此后,再不复出,立誓永生永世守着一座坟。坟头立着一块墓碑,上面写着:
吾妻-秦歌之墓。
☆、姜瑛
“大哥,你平日里如何胡闹,我也不愿再说,只是这次确实太过火,父亲怕是气得不轻。”座上一白衣男子收眉敛目,声音沉沉,美玉般的脸上早已是苍白无一丝血色,身姿孱弱,纤细的骨节紧攥得咯咯直响。
“那是你的父亲,与我何关”
堂间笔直站着另一男子,高冠鲜衣,穿得花里胡哨,花孔雀一般,只见他先怒冲一声,片刻之后慌慌忙忙,连声不迭地陪笑道:“二弟,大哥这次知道错了,真的,不过出云已经有了我们姜家的骨肉,日后孩子出生还得唤你一声小叔父,断断不能再流落于烟尘之乡的,说出去还不是丢咱们姜家人的脸面,你说,是吧?”
边说边缓慢挪到了座上人的身边,右手想伸出去覆住自己二弟的指尖,斟酌再三还是黯然缩了回来。
只耷拉着眼皮,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的脚尖,肩膀下垂,当真是一派要死不活的混样。
这正是姜府无权无势的大公子——姜鹤,而那堂上掌势的白衣痨病鬼,却是他名义上的二弟,姜家的二少爷——姜瑛。
“你还知道丢姜家人的脸,那戏子有什么好,如今还让她有......”姜瑛脸色愈发难看,苍白似鬼,口中的话再说不下去,将将卡在这里,重重叹了一口气,遂欲拂袖而去。
姜鹤见此状,呼吸一窒,一口白牙紧咬,忙欲迎上去问个明白,终究被姜瑛一句“既然那女子得你青睐,我自当去求父亲成了你的美事”生生堵在了门口,双手双脚全似僵硬不得动弹,脚下一不留心,一个踉跄瘫坐在地,脸上青了又白,白了又紫,只双眼呆滞目然,宛似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