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琦儿俯身叩首,“可是君上,殿下他……他虽然身体、与常人不同,可是——”她眼圈泛红,隐隐含着泪光,“君上,奴婢十四岁入宫,在台城做了三十年宫人。那年土浑兵临城下,若不是肃王殿下挺身而出,建康早就城破、国亡……”她又重重叩了几个头,“原本,君上同殿下的事,奴婢不应多嘴。只是肃王、肃王他——”
陈望之在齐人心中的地位,宇文彻焉能不知。平定西凉诸部后,宇文彻面对地图,脑中盘旋最多的念头,就是这位肃王。陈望之素有威望,且能征善战。他是齐国最有能力的皇子,要不是有陈望之率军阻击土浑,齐国大半领土早已沦丧。且陈望之x_ing格刚强,即便生擒,怀柔也罢,酷刑也罢,利诱也罢,他都不会屈服。对于他,宇文彻可是好生头疼了一阵子。
“肃王威名远播,朕少艾即倾慕许久。”宇文彻起身,走到董琦儿身侧,“他失忆了,对他而言,对朕而言,反而是件好事。内司不必忧虑,朕立他为后,说到做到。而且,朕不打算再纳妃嫔。”言罢,微笑道,“他心情不好,非闹着自己洗澡,朕不放心。内司不如同朕一道去瞧瞧。”
陈望之泡在温泉中,百无聊赖。
蒸汽袅袅,水声潺潺。如果阿彻在一旁那该多好,陈望之摇摇头,溅起一串水花,“不行,”他抹把脸,手腕酸软,没什么力气,“我得学点本领,不然,不然——”
紫姑的故事令陈望之莫名心惊。“我要是总这样糊里糊涂,连字也写不好,总有一天阿彻就会厌烦我。”他自言自语,抬起胳膊,两条手臂布满了伤疤。“我真是丑陋。”不光双臂,前胸,小腹,双腿,乃至脚腕,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疤痕,犹如一条条蜿蜒的蛇。看不到的脊背也布满伤疤,董琦儿时常涂抹脂膏,说是能够淡化这些恶心的痕迹,可惜并没任何效用。所以,虽然宇文彻提过几次共浴,陈望之均摇头拒绝。他不希望被宇文彻看到身体上的伤痕,即便同床,也将亵衣的系带牢牢绑紧,生怕惊吓到宇文彻。
“为什么,我会这样?”陈望之用力扯了扯头发,“想不起,记不住,字写得难看,身上也这么多疤……”越想越难过,忍不住眼角发酸。忽然听到脚步声,赶忙回头,却见宇文彻臂间搭着白狐裘,隔着水汽,笑盈盈地向他看过来。
“别过来!”陈望之连忙挡住前胸,“阿彻,你、你怎么——”
“你在水里泡了小半个时辰,董内司很担心你。”宇文彻走到温泉池边,“洗好了么?”
“我……我洗好了。”陈望之蜷起双腿,“你先出去,我穿上衣服,就……”
“我帮你穿。”宇文彻一挑眉头,“来。”
“不不不,”陈望之连声拒绝,“我自己可以!”
“好啦,你不上来,我可下去了。”宇文彻放下狐裘,脱下外袍,“正巧,我也想泡泡。”
“你等等,等等!”陈望之红了脸,“你背过身去,我上来了,我不打扰你洗澡。”
宇文彻依言转过身去,听得背后水声哗啦一想,眼角余光瞥到一只s-hi淋淋的手,迅速抓过摆在岸边的布巾。他忍不住轻笑,陈望之愈发手忙脚乱,宇文彻道,“我帮你。”转过身,拿过那布巾将陈望之整个人裹住,拨开他额前的碎发,温声道,“怕什么?你这样着了凉,我才怕呢。”
陈望之嗫喏道,“我、我丑得很,不想教你看见。”
宇文彻刮下他的鼻头,“胡说!月奴是世上最好看的人。”
“你才好看,我……我身上,都是疤。”陈望之被宇文彻搂在怀里,怕弄s-hi了他的衣服,僵硬着一动不动。“我身上也有许多疤痕,”宇文彻勾起一缕s-hi发在指间绕了几圈,“比你的还要多。不信你陪我洗,看了就知道了。”
陈望之在温泉中泡得久了,头脑有些昏沉。宇文彻为他擦净了身体,帮他换上干净的里衣和中衣,再裹了狐裘。程清送来清茶和点心,又退了出去。宇文彻脱掉衣服,一丝不挂地泡在池中,对陈望之道,“你瞧,我胸口这些,不是疤么?”
行军作战,宇文彻向来身先士卒,负伤自然不足为奇。陈望之凑近了细细观摩,果见他前胸、手臂和锁骨都有伤痕。“痛不痛?”他忍不住伸手抚摸宇文彻锁骨的那处疤痕,“很痛罢……”
“还好,小伤,不碍事。”宇文彻握住他的指尖,“你觉得我这样丑么?”
陈望之猛力摇头,“怎么会!”
“那不就得了,你不要为了疤痕难过。”宇文彻指着锁骨,笑道,“这是我小时候的伤。”
“小时候?”
“嗯,有个人不喜欢我,见了面就追着我打。我打他不过,只能逃走。结果有一次逃不开,被他抓住,就有了这道疤。”
陈望之清澈的双目盛满同情,“可惜我不在,不然,我们一起,他肯定打不过。”
宇文彻松开他的手,撩起水扑在身上,“都过去的事了。当时生气,现在想想,居然觉得怪有趣的。”
“那个人,在哪里?”陈望之追问。
宇文彻垂下眼睛,“我很多年没见过他,后来,听说他可能死了。”
第23章
直到就寝,陈望之依旧不屈不挠地追问,“那个人是谁?”
宇文彻将手指c-h-a入他发间,顺了顺,确定干透了才放下心来,“那个人,你不认识。”
“我不认识,也想听你讲。”陈望之靠着宇文彻胸口,“你小时候的事我不知道,你告诉我,好不好?上次你便说要给我讲一讲,结果自己睡着了,我听着你睡觉,好生无聊。”
宇文彻道,“好,不过,是个很无聊的故事。我告诉过你,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她身份卑微,父亲根本不重视我这个儿子。后来,我终于有了点用处,你知道质子么?就是送到别的国家,作为人质。我记得,离开Cao原时,Cao那么高,天空那么远,我以为,我再也回不去了。”
陈望之道,“Cao原这样美,我也想去看一看。”
宇文彻道,“好。等你身子养好了,我便带你去。”
陈望之在他胸口扭来扭去,扒开衣襟,找到锁骨的疤痕,伸出一根手指摩挲,“你说,你去别的国家,去哪儿呢?”
“是一个很美的国家,与Cao原完全不同,春天的桃花犹如云霞,我喜欢那里。就是在那里,”宇文彻低下头,正对上一双如秋水般澄澈的眼睛,“我遇到一个人,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我。”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宇文彻艰难地背诵着学监布置的功课,对他而言,《诗》三百太过艰涩。“桃之,”不小心咬了舌头,他气恼地朝池塘吐了口带血的吐沫,“桃之夭夭,灼——”
背不出其实也没什么关系,没人在意他这个异国的质子。用高玢的话说,鞑子大字不识,生x_ing愚笨。即便认认真真交上功课,学监亦往往置之不理。“灼灼其华。”宇文彻吁了口气,他天生不服输,既然决定背过,便一定要背下来。“桃之夭夭,”口中反复念叨,“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
第二日,学监检查。宇文彻头一个举起手臂。学监皱皱眉,点他起来。宇文彻背了一夜,几乎可以倒背如流。那学监终于点了点头,露出一丝笑容,道,“不错。”他很少主动发言,众人纷纷回头,陈望之也转过脸投来目光,表情颇为惊讶。宇文彻得到他的注目,心满意足,坐在陈望之身旁的高玢却重重咳嗽,学监怒道,“高玢,好好的,你做什么怪声?”
高玢掸了掸袍袖,起身懒洋洋道,“什么了不起?三岁小孩儿都能背过。”
学监道,“三岁小孩儿?那你说说,你倒是背过了没有?”
“当然。”高玢朗声背诵一遍,挑眉盯着宇文彻,“话都说不囫囵的狗,学了三两句就来卖弄——”
“高玢!”学监勃然大怒,“出去!”
高玢懒懒散散作个揖,长袖带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顿时响起阵阵窃窃私语。高玢足足有大半个月没来太学,据说惹出了乱子,被父亲狠狠责打后关在家中闭门思过。陈望之面露犹豫,学监瞪他两眼,继续讲解。直到午后放学,高玢仍旧没有出现,他自幼淘气,且心高气傲,常闹得j-i飞狗跳,所以连学监也不以为意。
贵族子弟们都有仆人,或骑马,或乘车。宇文彻没有仆役,孤零零地穿过树林。春阳正暖,池塘边莺啼婉转,桃花云蒸霞蔚。宇文彻喜欢桃花粉嫩的颜色,一路走,一路捡拾落英,口中学吴地的少女哼唱春歌,但他只会调子,歌词难通。桃花林中夹杂几株梨树,白花炽盛。他走到一株梨树下,捡了几朵梨花,忽然头顶簌簌作响,猛地人影纵落,竟是高玢。高玢手里握一竿紫玉笛,面沉似水,冷哼道,“你来干嘛?”
宇文彻千想万想,不意在这里遇到这位魔头,赶紧离开方是上策,但转身就走未免失了胆量,便硬邦邦道,“我来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