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大夫也不由得一愣,小可也是个武人,虽说不管是脾气还是身段都像文人多些,但小可确确实实是个武人,似乎一直以来大家也没问小可那位邻家哥哥到底是文人还是武人,所以便一直也任由他拖着婚事,要说以小可和其他好友的家庭背景找个人比大海捞珍容易些,但是也找了十来年。
“那那个人应该清楚小可是武人,不会跟着乱来的。”孟大夫想着能让小可惦念这么多年的人品性应该是好的,不过分开了这么久,人总会变的,也许……
“问题是按那人所言他这么多年也同样在找着小可,所以他要跟小可成婚。”这才是朱密一直黑着脸的原因,两个武人在一起又不会生小孩,难不成他家小可就这么没后代了不成,绝对不可以。
“难不成那人贪图你家钱财势力?”孟大夫说完自己摇了摇头,“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就不会这么烦了。”
“独角龙知道吗?”朱密问道。
“独角龙?”孟大夫想了想,摇了摇头“有点耳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
“也是,你都窝在那个地方那么多年了,不记得也正常。”朱密叹了口气,那个武人可以说是连他都钦佩的存在,前提是他的目标不是自家小弟。
“独角龙是这几年才壮大的,他的标志就是一只独角龙,旗下不仅有客栈、酒店、服饰、首饰等店,暗地里也进行前情报收集和杀手,而他的标志据他所说是当年小可画下的,所以可以说他一直这么努力也是为了找到小可,希望小可能够看到标志后找到他。”朱密真的挺佩服这个人的执着,可偏偏为什么是个武人呢。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想起来了,不过那是独角龙吗?我怎么觉得像有角的地龙。”孟大夫想了很久终于从记忆中深处把那只好像有角蚯蚓的图案找了出来。
“什么有角的地龙,明明就是帅气的独角龙,跟傲哥哥的灵兽长得一样。”李可气呼呼的声音从后头传了过来,头上还顶着湿漉漉的长发,一屁股坐到朱密旁边。
“也对,如果是你画的话,我就能够理解。”孟大夫抚摸着长须,点了点头,才继续道:“习跟远还没到吗?”
“他们估计再过几天就会到了,你先把行李放回屋里,老样子,第三间,晚上自己动手做饭。”朱密默契地跟着孟大夫转移话题,暂时不提小可跟傲的事情。
孟大夫提着行李来到后院,走到第三间,木制的房门上挂着孟玉的名字,孟大夫来回地抚摸着玉字,心中隐隐作痛,那个人还好吗?
傻傻地站在房门前半响,似乎觉得有些好笑,嘴角勾起的抹淡淡地微笑,推开房门,只见房中简单摆放着一张木床,床上铺着一张由棕色毛皮的毯子,床角放着一面折垒好的被子,床的不远处用木架撑起的窗户外可以看到冒着烟的温泉水,此时两只灵兽正在悠闲地泡着温泉。
看到孟大夫时,两只灵兽伸出爪子挥挥手,对于多年未见的主人朋友,它们也十分欢喜。
孟大夫朝两只招了招手,只见一红一黑的两道身影飞速地奔到自己窗前,孟大夫从药箱里掏出两颗黑白相间的药丸,一只一粒塞到它们口中,两只灵兽知道是个好东西,朝他道了谢,直接奔回温泉当中泡着运动心法去了。
看着礼貌乖巧的两只灵兽,孟大夫不免起到家里徒弟那只贪吃顽皮的小紫狐,不由得笑了笑,都说兽随主人的性格,怎么自己遇到的不管魔兽还是灵兽跟主人性格都差得如此之多,如果米儿还在的话该多好,想到这,孟大夫的眼睛又是一阵泛红,叹了口气,默默地从包袱里拿起衣服放进柜中,真是老了,最近越来越常回想起当年的事情了。
第十四章:温情
吾徒小竹:
见信安好!
为师历经半个月终在昨日与好久相聚,这半个月为师经徒各个不同的乡镇县城,每个地方都各有特色,有以食物闻名的留香城,取至唇齿留香之意。
当时到时正在准备举行美食节,为师在此停留了一天,参加了第二天的美食节,虽然大多数都是些传统美食,但也有不少创新的食物,相信如果徒儿在这肯定会非常满意,虽然最后为师还是觉得徒儿亲自烹饪的食物为佳,但留香城也未失他的美名,确实让为师觉得唇齿留香。
不久后,为师到了闻名大陆的百花城,城中户户门上皆挂着各种花环,有幸福、等待、思念、祝福、平安等等各种不同的意义。
每户人家皆是种花高手,世代都种着花朵,就连两三岁的孩童都会帮忙一起种植花朵,其中为令人赞叹的便是五色魔花,该花皆有五色,但并不是朵朵都是相同的五色,有不少变异的五色,这些花儿除了能够提高魔兽和文人魔力,并且可以制成特殊的香水,供上流贵族享用,为师这回到是没什么眼福,由于刚举行没多久的百花节,下次只能三年之后,为师也只能匆匆而过。
在这里为师似乎一直没同徒儿说过,虽然有人是天生的魔人,但是你生于稻香村应该知道稻香村的稻谷可以提供文人魔力,事实上平时文人一旦签了魔兽后也是有魔力的,只是这股魔力几乎不可见,但是一旦吃了能够提供魔力的植物的话,就能够非常细微地补充魔力,不过这些补充的量非常稀少,但总比没有来得强,所以能够提供魔力的植物非常价格高昂,而且大多只提供上流阶层食用,原因相信聪明的徒儿一定会懂。
而天生的魔人一旦发现就会被国家和贵族控制并且隐藏起来,就像为师跟你提过的一样,切不可对每日的功课马虎大意。
你肚中宝宝已有五个月余,由于怀的是双生子,记得万事小心谨慎,虽然有吴风和宁在,我多少有些放心,但还是忍不住叮嘱,偶尔看看医书无妨,但切忌少碰药材,多出去跟其他人走动走动,毕竟你还要在镇上呆上几年,多交些朋友总是好的。
希望徒儿一切安好!
如徒儿要回信可交予光尾鹰,不可误入他人之手。
为师于黑森林写于大陆庆元十一年五月十四日
孟玉仔细吹干纸上的墨迹,从桌上拿起一枝小竹笛,轻轻一吹,人类肉耳听不到的声音在魔兽耳中响起,不久后,一只英姿飒爽,体形健硕的光尾鹰飞进孟玉的屋子,停在他的桌上清理自己的羽毛。
孟玉将信卷成一卷塞进竹筒当中,然后绑在光尾鹰的脚下,并且塞了一颗药丸给它食用,轻摸着它漂亮的羽毛,“小光,记得要把信送到我那徒儿手中,并且将回信带回来,我那徒儿手艺非常好,你在那肯定有口福。”
小光亲昵地蹭蹭孟玉的手,清脆地鸣叫一声便从屋里飞出,向遥远的南方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