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人在前面!追兵已经看见到了我们,向着我们这个地方冲了过来。
燕琳峥,眉头皱了皱,眼神更冷了,拉上我就不要命的跑了起来。我一路上,被他拖的踉踉跄跄。差点喘不上气来,百米冲刺都没他妈的这么刺激。
往树林里跑。
后面的追兵越来越近,毕竟我们两条腿就算是有轻功也比不上后面有四条腿的。
燕琳峥,我没有力气了。
燕琳峥根本也不管我的嚎叫,只顾拼命的向前跑去:我可以考虑在这里杀了你。
我抿了抿嘴,认命的跟着他跑着。越来越近,近到我可以清楚的听到马的喘气声,我回头目测着,追兵离我们的距离,二十米左右,一匹马。一秒钟可以跑四米,那么只要十秒钟他们一定会追上我们的。为什么我有一点可惜的感觉,明明这个折磨自己的流氓可以被绳之以法了,可是,心底为什么不想快那么快和他离开,连触上他的手也不是那么的反感,而是有另一种感觉。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真是,难道这是同情心又泛滥了,记得,自己以前常常会捡那些无家可归飞小猫小狗回家,然后去喂养它们。见鬼,燕琳峥有什么好同情的?我无奈的揉了揉散乱的头发,在风中更是乱的像茅草一样。我承认,我太懒,古代的发髻太复杂了,还不如披头散发。
突然一声嘶鸣冲天,一匹健壮高大的烈马像雷一样像我们冲了过来,燕琳峥嘴角轻轻翘起,真是天不亡我。后面的马似乎像受到了惊吓一样不安的扬起蹄子。
红毛!!!!这不是那头和南宫永罗一样跩的要死的马吗?
血染看见我蹭了蹭我,然后我和燕琳峥迅速翻上了马,那马又似兔子一样的飞奔起来,的确,血染是一匹良驹啊,跑的速度不能不说是十足的快啊,即使是被两个人骑着,一样是跑的飞快,但是,后面那些马虽然血染狐假虎威马仗人势的时候欺负的它们要死,但是俗话说虎落平阳被犬欺,不能不说这年头连一头马都有灵性的很。
红毛,就知道还是你对我好啊,等甩开了追兵,我请你吃胡萝卜。我安抚的摸着血染头上的一小撮红毛,这就是我认出血染的方法,这匹马不耐烦的甩开我的手,继续跑着,燕琳峥取笑着我:我不知道你那么欲求不满要向畜牲求欢。
我差点就一个不稳的摔到地上,幸好他扶正了我的腰。你他妈的才欲求不满向畜牲求欢。
趴好,前面是断崖,我们要跳过去!燕琳峥震惊的说着,但是,在我眼里相等于寻死了,我狠狠的瞪着背后燕琳峥,那么宽,想死啊?
不跳,我把你扔到悬崖下去!
于是,在他的氵壬威下,我还是赌了这次。
我趴在红毛的背上,颤颤的说:红毛这次看你了。
它似乎能听懂我的话一样的嘶鸣了一声,纵声就向前越过去了,在那一刻我感觉心跳停止跳动了,在半空的感觉很凉,风吹过面颊的感觉有一点刺痛,还能听到背后,突然停止的追兵。还有那扑通,扑通跳的十分有力的燕琳峥的心跳。很平静,我连动都不敢,生怕就这样,命就再一次没有了。
在马蹄狠狠的踏上土地的时候,我差点就哭出来,激动啊,死里逃生。更是死命的抓着红毛的鬃毛,疼的它要把我甩下去。
没事了。那么有安全感的声音,竟然是那个千方百计的折磨我的人发出来的。燕琳峥要是你是女的,我一定娶你!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我怎么可能喜欢这个小心眼的人。
他的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显然他刚才也很紧张,缓缓的把我的手从鬃毛上扯开说:你想痛死它啊,真是一匹好马啊。
他好像看到一个美女的目光看着红毛,我连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你现在的表情好贱啊。当然,我是不敢说出口的,会被他揍的。
两人一直亲密的贴在一起,骑着一匹马。直到,看到大大两个字桐城
(哇哈哈哈,我晓得了,小猫,原来你是在为我和小尘创造单独约会的机会啊。)
下来。他还想用手来抱我下来,真是个色狼。最后,还是我自己慢拖拖的下来,被街上的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感觉就想是千条万条的鼻涕虫从身上爬过。
要不是,燕琳峥凌厉的目光的扫视下,仍有一部分目光向我投来。
燕琳峥皱眉的扶了扶有点乱的发髻,感叹道:带着你真是不想惹人注意都难啊。
也不知,他是在扁我,还是在夸我。燕大公子难道是想放我离开了。
走吧,找个客栈住下来。他立刻转移话题,间接说明让我留下来。我肩上的伤害没有好,手臂上还是用不了力,所以,我还乖乖的跟着他去找客栈。至少,现在,不能完全施展武功的我,张着这张脸是十分容易被人调戏的。
00以前,总是靠着只有的武功或毒药,把一些人打发,有的时候就是化妆一下,并不惹人注意。而且,自己下山短短三个月内,调戏者就多的连我的手指加脚趾都数不过来了。
我的天啊,我不要男人,要是南宫瑾来调戏我我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但是其他,男的,你就准备不死即伤吧。本公子长的那么的帅,怎么可能没有姑娘追呢,就算是在二十一世纪的那张与现在不是一个档次的脸,追我的姑娘能从上海徘到北去,难道是我的魅力减弱了?
刚进客栈,就被一个喝醉酒的中年大叔拉上了:姑娘,你长的真好看,要不来我家吧。我转过头呼吸比较新鲜的空气,一股酒味真是恶心的让人吐,要是没有燕琳峥我老早就一拳打踏他的鼻梁了。(猫猫:原来小尘要在燕琳峥面前当淑男。尘:淑男?你个颠倒黑白的写者,为什么要把那么单纯的兄弟之情说的那么的糜烂,去死吧,于是,作者看到了多年未见的尘氏大炮,灾难!!!)
我之所以不动手,是想要燕琳峥帮我解决,一方面,我不喜欢乱杀无辜,一方面,我因为每次穿的是白色的长衫,所以,不想弄脏了。
这次急急忙忙的出来,连一件衣服都没有,够悲剧了,我可不想到时候我的这具身体的第一次,是个男人,当然,是南宫瑾就不同了。(告诉各位,其实小尘,天天在想自己是攻,但是他一定会做受的,谁叫他前辈子,祸害了那么多美女呢。)
被燕琳峥瞪了一下,那个人就匆忙离开了,嘴里还喃喃说道:认错人了,认错人了。客栈里立刻又变成刚才那么的热闹了,我知道燕琳峥的眼神那么的有用,不由笑了,这个人,还会帮我,我以为他不会帮我呢?
你最好安分点,别招蜂引蝶的。他不屑的对我说。
我微笑不语,你以为我喜欢啊。
你刚才的眼神还吓人,不会是你在吃醋吧?我调侃道。
他脸上有点怒色:脏。
我感觉心凉了一下,脏,你是认为做男宠的很脏。没有人有那个资格看不起任何不堪的人。
掌柜,这里有没有房间了。掌柜查了查道:还有一间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