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凤兄如此说,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原本对这“武林第一剑”凤云霄,叶明昭心中并没有什么好感。不错,他并没忘记此人,但并不等于他就喜欢此人。虽说此人长得漂亮,武功高强,又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可以说是集天下男子优秀于一身,但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喜欢此人,更没想过要与他真的交朋友。对方有意无意的主动态度他不是没察觉,但因为不想和他攀交情,总是保持着淡淡的客气与疏离。
不过今晚,他帮了沉鱼,也就等于帮了自己。药再灵验,也不是太难得,难得的是这份心意。别人想要结交也是看得起自己,何必毫无意义的拒人千里之外呢?多一个朋友总是好事。想到这些,叶明昭的态度就不再像以前那样,明显真诚了许多。
“砰”的一声巨响,吓了两人一跳。叶明昭一回头,原来是花连华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你这么用力拍桌子做什么?吓我一跳。” 叶明昭惊讶地问。“你怎么了?”
“让你给酸的,真是受不了!”
“酸?什么酸?”
花连华瞪了他一眼,走到了两人中间。“我说二位,又不是刚刚认识,至于这样酸来酸去的假客气吗?”
说着,他转过脸看向沉鱼,笑道:“我生平最怕这样酸文假醋,牙都要倒了,你快拿壶好酒来给我漱漱吧!”
“哪是他们酸,分明是你酒瘾犯了,想骗我的酒吧。”沉鱼嗔怪的看了他一眼。“自己馋虫上来,就不要找借口,还拿着别人做挡箭牌,就是有好酒,也没你的份了。”
“哈哈哈哈哈!”叶明昭大笑起来,伸手在花连华背上重重一拍。“这点骗酒的小伎俩,怎入佳人法眼啊!”
他这一拍力道甚大,花连华猝不及防,登时往前冲了几步,眼看就要撞到沉鱼身上,沉鱼非常不讲义气的一闪,只听“咚”的一声,花连华一头就栽进了床帐之中。
“你没事吧?”眼见花连华栽进床内,和被褥幔帐纠缠成一团,叶明昭赶紧上前一伸手将他拉了起来,不由有些纳闷。“你何时变得如此弱不禁风了?竟然一拍就倒?”
“我弱不禁风?你当你在拍牛呢!一把子傻力气,也不知道收敛点!”好不容易才爬起来,揉着酸痛的鼻梁,花连华极其郁闷地看着他。
“我说你真不是有意的?我拍桌子你就拍我,你跟这桌子到底是有多亲,你们是亲兄弟?该不会是你嫉妒我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所以暗下狠手,故意地想撞塌我的鼻梁,让我破相?”
虽不是三九寒天,屋里更暖意盎然,听到这话,叶明昭却突然打了个寒战,j-i皮疙瘩差点掉一地。早知道这人自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本来听到花连华的话,凤云霄已经觉得很好笑,只是出于礼貌,强忍着不敢笑而已。可是,当他看到叶明昭那被花连华的话严重刺激到,一脸恶寒的表情,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笑起来。
听到他的笑声,叶明昭转过身来摆了摆手,叹道:“凤兄海涵,我家连华别的毛病没有,就是会偶然犯一犯抽风,认为自己是美貌绝伦世上稀,天下男儿皆妒忌,真是无药可治,让凤兄见笑了。”
他这话不说犹可,一说之下,凤云霄越发大笑不止,且越笑越是厉害,笑到最后几乎腰都直不起来,眼泪都差点笑了出来。
沉鱼含笑起身走出房间,片刻过后折回,身后已多了两个小厮,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外,一个捧着红泥封口的酒坛,另一个端着托盘,里面盛着四碟下酒凉菜。
将酒放在桌上,打发走了小厮,沉鱼转过身来,笑意盈盈地看着眼前三个男子,道:“都说人生寂寞,能与三五知己把酒当歌,是生平最大乐事。沉鱼虽身在风尘,亦心向往之。今夜良宵,小女子无以为敬,唯愿这区区村酿,能助各位雅兴,聊以一醉解千愁。”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酒已罄,人已醉。
被叶明昭架着,踉踉跄跄地走出牡丹阁的大门,凤云霄只觉得脚下发飘,如同腾云驾雾一般。
今夜之醉非同小可,一番拼酒下来,花连华已经是趴在桌上,死活也不肯起来了。而平日里自觉酒量不错的凤云霄,今天也总算知道了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眼前已是天旋地转,不辨东南西北,而在这之前,已经喝过一番竹叶青的叶明昭,居然还是屹立不倒,并且还把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他搭到门外,这种海量,实在令人不服不行。
叶明昭瞧着他醉得不轻,也不敢就此撒手不管了,找了个墙角让他靠着坐下来。“你还能走吗?”
“没事。”凤云霄摆摆手。“我坐一会就好。”
“哦。”叶明昭说:“要不要我再给你端杯茶过来?”
“不用。”凤云霄将头埋在膝盖里,过了好一会儿,才又抬起头来,闷闷地说:“叶兄,你对沉鱼姑娘很好啊。你们……老相识?”
“老朋友。”
“我说呢……”凤云霄喃喃地说。“真没想到,你还会关心除了你家小姐以外的姑娘,我还以为除了她,天下女人在你的眼里都不是女人。”
“什么?”他说的含糊不清,叶明昭听了个半懵半懂。“你说什么?”
“没什么!”凤云霄到底没有醉到彻底昏头,头脑还算保持几分清醒,听他一问,急忙用力甩了甩头。“我糊涂了。”
“你刚才说,什么小姐、姑娘的?”
“哦,我说了吗?我果然是喝多了。”凤云霄摇摇头。“我只是想起以前有个认识的人,跟你很像,脾气特别古怪,x_ing格很硬,很凶,连对女人也一样,我……还骂过他没有人x_ing。”
“没人x_ing?为什么这样说?”叶明昭纳闷地问。
“因为……他在我的面前,杀了一个女人,我拦都拦不住……他就这么把她杀了……”
凤云霄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不知不觉带出了几分哽噎。
“我该向他道歉的……为了个杀人越货的响马骂得他狗血喷头,心存报复,这是他应得的吗?说到底,他又做错了什么?女人当强盗,那就不是强盗了吗?”
凤云霄再度埋下头去,那些他不愿去想,却又无法遗忘的往事,总是在毫无防备的时候涌上心头,令人悲伤。
第14章 第 14 章
龙翔山庄有多家商铺,庄里押运货物等一应事务都由管事雷霆与十八卫负责。十八卫走南闯北,难免行走险川关隘,遇上杀人越货的强盗。其中最惊险的一次,是路经黑虎涧,撞上了那里最凶恶的一群绿林响马。
那群大盗,向来出没于商队必经的偏僻之处,他们心狠手辣,每次打劫,必定要将商队杀得一个活口都不留之后,才将财物洗劫一空。这群响马犯下累累惊天血案,导致黑虎涧一带成了当时商队闻风丧胆的地方,不是万不得已,绝对不敢涉足此处,若被逼无奈必须要过那条绝路,一定要重金聘请中原最著名的镖局保驾护航,才敢路过。
然而,就在那一次,那群作恶多端的江洋大盗,终于遇到了命里的克星。
恰巧那一次,因为生意上的关系,凤鸣楼有一大批货也要经过此地。凤云霄也听说过黑虎涧那穷凶极恶的响马之名,所以亲自出马,带着挑选出来凤鸣楼武功最好的子弟押运货物,和龙翔山庄的商队走上了一条道。
或许他生来就是被老天眷顾的,凤云霄的运气非常好,做好万全准备的他并没有遇上黑虎涧的强盗,一路顺风顺水地过去了。因为,有人在他之前率先遭遇了那帮穷凶极恶的劫匪,并且血战一场,替他以及后来者扫平障碍,除去了这横行一时的大害。
他没撞上劫匪,却撞上了一个熟人。而这个熟人,照理说他应该谢谢人家的,可结果却是对方给他留下了终身难忘的恶劣印象。
自从枫林一见之后,龙星华对凤云霄念念不忘,打那以后时常一大早溜出来,就是为了想要再见他一面。凤云霄是每天早上都要来枫林练剑的,龙星华有意想见他的话哪能见不到。这样见了几次以后,两人慢慢熟稔起来。
他久经风月,是情场中的高手,怎么会看不出龙星华那点小女儿的心思,却也乐得顺水推舟。反正龙星华x_ing格好人也美,龙翔山庄的家世又不错,与凤鸣楼称得上门当户对,真要娶这样一个妻子算是个上佳的选择,所以也就刻意温柔网罗姑娘的心。至于龙七叶,凤云霄并不清楚龙翔山庄的人事安排,但感觉他在山庄里的时候似乎总是跟着龙星华的,总之龙家小姐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亦步亦趋如影随形,凤云霄想不看见他都难,所以就算这俩人说不上几句话,也必须混了个脸熟。
龙七叶不是笨人,对龙家小姐与凤云霄来往的事他都看在眼里,如果说什么都没有察觉根本是不可能的,但他的反应却有些奇怪,就好像什么都没有看见。青年男女每天早上偷偷见面,私下来往了一段时间,除了感情迅速升温其他什么都没发生,这倒让做好了被人下绊子准备的凤云霄有些意外。
见过龙七叶对着龙星华和其他人那截然相反的两面派态度后,他对龙七叶此人就抱有了防范之心,甚至猜想他对自己的小姐是有一些不能见人的心思的。但现在这样,至少说明他并没有去找庄主打小报告,也没有做什么破坏两人感情的举动,只是默默站在一边,守护而已。
时间一长,凤云霄忍不住会想,难道龙七叶其实是个好人,只是外刚内柔不擅表达感情而已,先前可能是自己误会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