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找一找那只公虎的踪迹。
当林煜拿上摄像机跟着维恩出去的时候,他激动的手都是抖的,要知道,全世界没有几个人能在这么近的距离拍摄野生食r_ou_动物。或许有些人可以近距离地拍摄对人类较温和,体型也比较娇小的猎豹。
但能在这种距离下拍摄陆地上最大的猫科动物,林煜敢打包票,他绝对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人。
新的摄像机x_ing能很不错,像素高又防震,林煜跟在维恩后面,连他脸上的一根根毛发都能拍的清清楚楚。
因为昨天晚上下了点雨,山路泥泞,下山的时候,维恩还很体贴地放慢了脚步,让林煜可以跟上来。
这个小小的举动让林煜心头一暖,他再次觉得自己遇到了一只非同一般的老虎,他不仅强壮英俊,而且非常的绅士。
这只老虎如果是人类的话一定就是被归为男神一类的。
维恩没有带着林煜往海边走,因为他嗅到了那只公老虎的气息,如果只是他独自巡视领地的话,他才不会特意避开那个不识好歹的家伙。但今天还带着林煜,他怕那只老虎会攻击林煜,所以他带着林煜走向了密林深处。
因为渐入冬季,森林里已经不像林煜刚来时那么热闹了。但依稀还能听到些鸟叫,一棵棵粗壮的云杉高耸入云,遮蔽了带来的温暖的阳光,让整个林子看上去十分y-in暗,林煜觉得要是没有维恩在身边,让他一个人穿行在这又暗又安静的林子里绝对会提心吊胆的。
走了没多久,一条潺潺的小溪便映入眼帘。
其实这也是维恩带林煜到森林里来的一个原因,林煜想要住在山洞里,必须找到一个淡水源才行。
维恩的好心让林煜惊喜不已,他正愁找不到淡水,而维恩就好像能解读他的内心一样,一下子就把他领到了河边。
“亲爱的,你真是太木奉了!”
欣喜的林煜一只手勾住维恩粗壮的脖子一只手狠狠地揉了几下他毛茸茸的脑袋。而林煜那句脱口而出的亲爱的也让维恩飘飘然起来。
看来他的小家伙还是很喜欢他的,他要继续加把劲,把小家伙牢牢地拴在自己身边。
找到水源后,他们又沿着河岸走了一会儿,一直到林煜走累了才停下来。
早上吃的一点东西已经消化完了,林煜坐在石头上捂着自己饿的咕咕叫的肚子发愁。
今天出来的时候太匆忙了,他一点干粮都没带,这下可好,午饭没了着落。因为他想拍到维恩猎食的画面,所以也不甘心过早回去。
环绕四周,似乎能找到食物的只有眼前的这条小溪了,至少那清澈见底的溪水里还有两条鱼在游动。
林煜叹了口气,任命般的去旁边捡了根分叉的树枝准备当鱼叉用。
虽说他以前在东南亚的雨林里也用简易装置捕过鱼,但那是在有人帮助的前提下捕获到的。
今天就他一个人,他还真没信心能捕到鱼。
找到工具后,林煜脱了鞋袜,撩起了裤脚,然后径直走到了河里。10月的河水还真是冷,林煜刚踏进河里就被冻得直哆嗦。
看来要速战速决,他可不想被冻病了。
岸边的维恩本来还不明白林煜找来树枝干嘛,但当看到他撩起裤脚走到河里的时候,他一下子了解了林煜的意图。
感情他是饿了要吃鱼啊。
不过人类没有皮毛保暖,小家伙看上去又不强壮,他会生病的吧。
于是为了不让自己未来的伴侣生病,维恩毅然决然地跳下了小溪。
林煜怔怔地被溅了一身水,等他回过神来时,维恩已经叼着一条鱼上岸了。
不得不说……天生的猎手跟自己这个弱j-i的差别不是一般的大啊。
后来维恩又轻松地抓了好几条鱼上来,那干脆利落的身手看的林煜眼睛直冒光。
不过虽然鱼是抓到了,但真正吃的时候,林煜才是有苦说不出。身为一个中国人,没有盐调味,没有酒去腥的烤鱼,实在是难以下咽!
勉强果腹后,他们又踏上了巡视领地的路途。
因为已经10月了,高纬度地区的黑夜降临地都比较早,所以没走多久,他们就返回了。林煜很遗憾今天没有捕捉到维恩捕猎的帅气模样,不过或许捕鱼的录像能勉强充数?
经过了一天的相处,林煜对维恩的喜爱已经不用言表了,他越看维恩越喜欢,于是趁他喝水的间隙又忍不住对他一阵“□□”。
他一会儿摸摸维恩的小耳朵,一会儿刮刮他的大粉鼻,一会儿又戳戳那大大的r_ou_垫。维恩也配合的躺了下来,让林煜可以对自己的肚子为所欲为。
不得不说,老虎的习x_ing真的跟猫太像了,林煜摸摸维恩肚皮的时候,他的四只脚还会下意识地合在一起,像个娇羞的小媳妇一样,看的林煜脑中都是粉红泡泡。
怎么会这么可爱啊!!!!
老虎翻肚皮一般都是防御的姿势,但这是在打架的时候。现在他的身边只有林煜一个人,对着一个人类翻肚皮,把自己最柔软的地方展露给他,这是一种极大的信任。
猫控的痴汉心情得到满足后,林煜和维恩才又重新踏上归程。
然而还没等他们走到熟悉的山脚下,维恩突然发出了一声威吓的虎啸。林煜吓得浑身一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好几步。
他还在奇怪维恩怎么突然生气了,一只老虎便从树林的y-in影处跳了出来。
第11章 第十一章
变数只发生在一瞬间,在林煜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老虎已经径直向他扑了过来,他本能地往旁边躲了一下,但人类终究比不过老虎的速度,尖利的爪子划破了他的厚厚的衣服直达血r_ou_,当大腿传来一阵剧痛的时候,林煜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完了完了,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然后就翻了个白眼不争气的晕了过去。
那只公虎的举动彻底激怒了一旁的维恩。他动谁都可以,但他偏偏动了他最珍视的人。
巨大的虎啸响彻林间,让周围的动物都为之震颤。
这就是森林之王的威慑和魄力。
他毫不犹豫地朝公虎扑了过去,巨大尖利的的爪子重重地招呼在了他身上。老虎的行为习惯和猫有很多相似之处,就连打架也是。
但他们的每一拳可不知道比猫重了多少,而且老虎们之间的打架通常不是你死就是我忘。
这只公老虎显然也很强壮,至少他能直立起来跟维恩打的有来有回。
老虎的每一爪子都快准狠,如果这种力度的拍击落在人的身上,估计一爪子就能让人半身不遂。
暴怒中的维恩每一下都不留余力,一找到机会就往对方脖子上抓咬,不一会儿,那只公虎的脖子上已经鲜血淋漓了。
到底是比不上维恩,加之猫科动物的耐力都不是很好,很快,他就有些体力不支了。
维恩抓准了他喘息的间隙,一下把他按在了地上,那只老虎倒在地上,拼命地用四肢防御着,当他露出肚皮的那一刻就已经表示他落了下风。尖利的爪子滑破了维恩的皮毛,但维恩就像忽然不知一样,他毫不示弱地在公虎脆弱的肚皮上留下了深深的抓痕,一瞬间鲜血四溅,那只老虎发出了痛苦的吼声,而维恩也在这关键时刻准确快速地咬住了公虎的脖子。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从落下风到落败,完全是几秒钟的事情。老虎的咬合力很大,头骨的宽大也决定了他们的嘴巴又足够的大小可以咬住大型猎物的脖子,尽管他们大部分时候选择咬断猎物的脊椎骨一击致命。
被咬住脖子的公虎拼命挣扎着,然而等待他的,只有慢慢窒息而亡的结局。
他终究是要为他的莽撞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就是他的生命……
等到身下的公虎彻底断了气息,维恩才终于松开嘴巴,他吐掉了一嘴的毛发。然后一眨眼的功夫,刚才还是威风雄壮的老虎就变成了一个有着黑色长发,蜜色肌肤的英俊男子。
他走到林煜身边,神情紧张地蹲下来查看他的情况。还好,虽然公虎伤到了他的腿,但伤口只是划破了表层的皮r_ou_,没有伤到筋骨。
刚才看到林煜晕过去的时候,他的整颗心脏都害怕地缩了起来,他还以为林煜会有生命危险。那么林煜晕过去完全就是他自己吓得了……
维恩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觉得他的小家伙胆小的可爱。
他脱掉了林煜的裤子,看到那条长长的伤口横在他的大腿上,虽然不深,但维恩看着仍然很揪心。
他伏下身,伸出舌头开始舔&舐起林煜的伤口,老虎的唾液能够治愈伤口,这里没有能够消炎的药,暂且先帮他这样处理伤口吧。
昏迷中的林煜隐约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舔他,麻麻的痒痒的,他以为是隔壁家的那只狸花猫又跑来淘气了,想要推开他,却怎么也没有力气。
狸花猫的舌头上有倒刺,舔的他怪不舒服的,更令他生气的是,这只猫今天居然胆大包天地舔到了他的嘴上,而且还把舌头伸了出来。
林煜发誓,要不是现在自己还晕乎着,绝对要把这只死猫从七楼扔下去!不过林煜没想一会儿就又晕了过去。
看到林煜绷紧的脸又重新放松下来,维恩才终于敢把他抱起来,往山洞那边走。
这时候果然还是人形比较方便一点。
嗯,吃豆腐的时候也是人形比较方便——维恩在心里默默又加了一句。
把林煜放在床上后,维恩就出去寻找能够治愈伤口的Cao药了,临走前,他在洞口撒了泡尿,浓郁的尿味可以让周遭的猎食者知道这里有一只强壮的老虎,从而令他们敬而远之。
维恩回来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了,他从林煜的外套里找了一只打火机,点了堆柴火,火光照亮了整个山洞,让他可以更加清楚地为林煜涂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