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智良眯起眼睛,意味不明的盯着我看了半晌,然后突然吻上来。直到我们两个都呼吸不畅之后,他才嘴角带着一丝银丝与我的嘴唇分开,淡淡地说:“当初我之所以会跟她结婚,一是因为跟你怄气,二是因为我是长孙,要给家中一个交代,三……我偶然与她有过一次一夜情,之后一个月,她告诉我她怀孕了。”
我皱起眉头,看着他:“你的孩子明明是去年才出生的……从时间上来推断,她是假怀孕?还是孩子后来不小心流掉了?这件事当初为什么不跟我讲?”
荣智良嗤笑一声:“都说了要跟你怄气了,我怎么可能坦白跟你讲。而且,我以为你会去查的,没想到你压根管都不管,好似这件事对你一点影响都无,我一开始只是想气气你,最后没气到你,反倒自己气的不轻,再加上她当时已经跟我家人吃过饭,于是我就顺水推舟了。”
……因为怄气造成的误会?我讪讪的摸了摸鼻子,没有说话。
“她的确是真怀孕没错,但是婚后不到一个月,这个孩子就被流掉了。”荣智良说这句话的说话,语气清淡,仿佛在讲别人的事情一样。
“为什么将孩子流掉?”联想到香港那边最近抄成一团的传媒界,我深深皱眉:“她不想生?”
“不是她不想生,而是她不能生。”
“什么意思?”
“也是跟她结婚后,陪着她去医院检查的时候,我才知道,她的体内化学成分含量超标,多年来,她每年都要整容,无论是打针还是开刀,已经有太多的毒素积累在她体内,让她无法像正常女人一样,成功受孕。哪怕她怀孕了,孩子也根本无法健康成长,医生帮她做了检查,我们的孩子虽然才三个月不到,但是已经被查出基因受损,迟早会胎死腹中,于是她就顺水推舟的将孩子打掉了。”
“……这件事她在婚前一直瞒着你?”
荣智良冷笑一声:“对,她一直瞒着我,因为她想进荣家门。虽然知道这个孩子迟早会死,但是她也必须要成为了荣家的媳妇以后,再打掉孩子。然后,做出一副悲痛万分的表情,来赚取我父母,以及我的同情。如果不是我派人调查她,知道她早对自己身体的状况了如指掌,我也会被她给瞒过。”
“知道了这些事后,我连看都不想看到她,更别提碰她了。她知道我讨厌她,但是她必须得生下来我的孩子才能保住自己的地位,于是,她在两年前找我谈判,说要为我找代孕生子,孩子出生后,她也会如同己出一般对待,然后把孩子出生的秘密永远掩盖,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她甚至拿冯家做饵,说等她父亲老后,就将冯家的产业并入荣家。”
荣智良笑的跟偷到鸡的狐狸一般志得意满,不用说,我早已知道他肯定从中使坏了。
果然,他冷哼道:“拿冯家做饵?当我不知道她跟她父亲那点见不得人的小心思么。我当时就答应了她,她忙着去找代孕,并买通媒体掩盖这件事。我后脚就买通实验室,向全港的传媒发话——她不是想做我孩子的妈妈么?不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她凭什么?现在,全香港都在骂她是个谎话精了,哪怕她要同我离婚打官司分家产,也要看法官和陪审团占不占在她那一边。”
“冯家呢?”我不相信他会那么好心的放过冯家。
“你不是想为乐珊报仇么?我已经帮你做过了。”他喃喃说着,将脑袋埋在我怀里。
我抚着他头发的动作一顿,“你怎么知道我要对付冯大佬的?”
“项华丰来找我了。”荣智良咕哝着说:“你不在香港,他做事心中没底,于是来找我帮忙。现在冯家的地盘已经全部丢掉了,冯大佬的身家也不保,甚至他以前的仇人都在想办法给他点好看。乐珊……是我当初疏忽,不过现在都报仇了。”
他突然抬起头,眯着眼睛瞅我:“你……总不会忘不掉她了吧?”
作为回应,我给了他一个长吻。五年的折腾,已经够了,我想无论是他还是我,都不想再继续折腾下去了。
从来都很讨厌舌吻,两人间口水的交流,总让我觉得粘腻和不洁,但是与荣智良接吻的时候,这些念头,这些洁癖却从来没发作过。甚至还有一股信念在心底咆哮着:不够,还不够。
将他按倒在地的时候,他难得的抛却了今日一直有的从容与得意,慌慌张张的捂着自己的裤子拉链,不想让我将它褪下。
我用目光征询着他。他微微别开脑袋,语气中多了几分不安:“我这几年,没好好吃饭……身子,太瘦了。”
其实不用他说,我早已感觉到掌下嶙峋的瘦骨了,但是我却一点都不执着于它们到底漂不漂亮,只是十足心疼。
将他衬衫的扣子重新扣上,我吻了吻他的发梢:“我们先吃饭吧。”
我要与他做爱时,他遮遮掩掩的不肯脱衣服,但等我打消了这个想法的时候,他却怒视着我,问我:“你是不是嫌弃我变得难看了?”
我失笑,再次亲亲他,说道:“我只是觉得,与其饥肠辘辘的就在酒店包间里办事,不如等我们吃饱饭后,再回套房里大战。至于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荣智良的脸在我的注视下,一点一点的变红,最后轻哼一声,别过了头去。
第四十二章:两人共处
再次见面后,似乎同居已经变成理所当然的一件事。酒店住着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当天晚上我们吃完饭后,我就驾车与荣智良一起返回了我在上海的公寓,那天晚上,我们两个都没有睡成觉。从玄关处做到客厅,到地板上,再到床上,半夜饿醒后,我去厨房煮面吃,他随后跟了过来,饭饱之后,在厨房里又是一场大战。
到第二日清晨的时候,荣智良累极,陷入沉睡,我却挣扎着醒了过来,将昨日我们在满屋子里造下的痕迹全部给消灭了。这几年我一直独身过着,工作忙,除了偶尔自己下厨以外,根本腾不出来时间打扫房子。但是这公寓又大,所以一直是雇佣的钟点工来清扫,一周来三次,今天刚好是清洁工来的日子。
简单将痕迹清理了之后,我在客厅桌子上留了个纸条,告诉来打扫的阿姨不用进去我房间清理,并且在离开之前帮我买些菜填充冰箱。我的厨艺一直都还算不错,中餐西餐做的味道卖相都能拿得出手,只是以前一个人在家,就算是做饭吃也是随便弄一弄,现在要两个人一起过活,我想将公寓变得更像家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