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叔。”小卿青也不认生的喊人。
羽哥儿知叶君书来找阿父是有事要谈,便带着侄子下去了。
叶君书将手里半死不活的大野兔递给叶君文,“文哥,这是我今日打的兔子,给卿青尝个鲜。”
“这……”叶君文犹豫,看向他阿父。
荣伯开口道:“来都来了,还带什么野物,太见外了。”
叶君书笑道:“正是不见外才想孝顺一下荣伯您啊,这些年来您帮助我们兄弟良多,是应该的。”
叶君书说着,将兔子塞进叶君文手里,然后对荣伯道:“更何况,我今儿来,可是有事麻烦荣伯您,您若不收,我可不好开口了。”
荣伯便点头道,“那行,荣伯这次便收下了。”村里人托他办事多少会送点东西,不太贵重的他都意思意思收下,改天他家夫郎会回送差不多的东西回去。
叶君文便笑着拍拍叶君书的肩膀,提着兔子去厨房,准备让他阿姆处理下。
荣伯让叶君书坐下,问道:“说吧,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
“是这样的,您也知道,我家里的地几年前都卖完了,这次小子想买几亩地,荣伯您看有没有出让的地?”
“是该买点地。”荣伯点点头,手里有地,心里才踏实,舟小子家孩子日渐长大,有地也好过些。
于是他问道:“你想买多少?”
“小子是想着,就种足够我们兄弟目前嚼用的地就好,太多我们也顾不过来,三五亩即可。”现今农作物的产量自然没现代的好,叶君书估算着,除去交税的部分,几亩地一年两季的产出,够他们兄弟一年了,说不定还能有点存粮。
荣伯点点头,“我会帮你关注的,有消息会通知你。”
“好的,那就麻烦荣伯了。”叶君书笑道。
又逗留一会儿,叶君书才辞别村长一家,起身回家。
他穿过夜间的乡村小道,黑暗处蝉鸣蛙叫。来这个时代这么久,最让他欢喜的就是这里没有受过一丝污染,空气十分清新,天空十分澄澈,连树叶都透绿清亮。
夜晚的天空并不寂寞,漫天的繁星一闪一闪的,橙晕明亮,仿佛触手可及。
叶君书没等几天,荣伯就带了消息。
村口不远有两块地出让,不过不是上等地,是中等的,而且只有两亩,叶君书考虑了下,就决定先买了这两块地。
没两天荣伯就带他到县城办了手续,地契拿到手,那两块地就是他家的了。
只是这两块地的上一任主家已经种了粳米,不好当场交割,两家便说好了,等明年开始那地才是他家种。
这一通办下来,叶君书的存款就少了一截,不过有了地,还是踏实了点。
又是一天早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深色古朴的木门被拉开,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从里面走出来,才踏过门槛,又回身往里探,“大哥要走了哦!你们确定不去吗?”少年清亮的声音带着些宠溺。
“我不去!”
清脆的声音下一刻就回应过去。
往里一瞧,一个粉雕玉琢的八岁哥儿拉着六岁大的小哥儿,迅速往屋里跑。
“大哥我们不去啦!”
站在门口的少年郎,正是叶君书。
而此时此景,已经发生好几次了。
叶君书无奈,他心疼孩子们闷在家里,只是偶尔去村里逛一圈透透风,就想带他们到县里走走。
奈何孩子们不配合,路哥儿不知怎的,一直不愿意去县城,一点儿小孩子的好奇心都没有,勤哥儿倒是有点想跟,但是路哥儿不让他去。
所以勤哥儿最后也不去了。
小山倒是想跟,奈何双胞胎需要看顾,只交给路哥儿和勤哥儿他们也不放心,叶君书只好想着等哪天让明阿姆带小山去看看,他留在家。
叶君书一人往村口集合点走去。
今天是赶集日,他去到时,已经有好多乡亲在那里。
他刚走过去,就有人打招呼。
“舟小子,又去县里啊!”
“是啊!”叶君书笑着应道。
自出孝后,叶君书隔个几天,就到县里直接买好多r_ou_和猪骨头,天天熬汤吃r_ou_补身体。
虽然叶君书一直致力于让孩子们吃饱,但到底没什么营养,三年下来,孩子们除了脸上的两坨小小婴儿肥,其他地方都瘦瘦小小的。
虽然这是村里孩子们大多数的状态。
但却让叶君书心疼极了。
在他看来,孩子就要白白胖胖的才可爱。
补了这段时间的汤汤水水,兄弟几个的脸上总算有了红润的气色,小身板鼓起来了,还拔高一小节。
叶君书深有成就感,更加积极的投身喂养事业。
他自己这段时间营养也跟上了,身高蹭蹭蹭往上长,晚上睡觉时,还能听到骨骼咔嚓作响的声音,全身关节酸痛不已,辗转难眠。
叶君书对自己的身高怨念已久,如今开始发育,自然重视,营养和运动都足足的。
所以才不到一个月,他的衣服袖子都短了一截。
叶君书这次赶集,还准备买些布回来,请明阿姆帮忙做两身衣服。
这次胡老二家的也在,他看到叶君书的背篓似乎颇有分量的样子,小眼睛一转,尖声说道:“舟小子啊,这次去县里卖的什么野物啊?你一次能卖多少钱啊?”
叶君书笑眯眯地,温和道:“没多少,我是帮李叔送去的。”
胡老二家的还待细问,一旁的叔姆伯姆们就七嘴八舌说了,“人舟小子卖多少关你什么事?又不碍你什么,怎么就这么多事呢?”
“我这不是关心舟小子吗?万一被无良商家骗了咋办?”胡老二家的讪然。
“嗬!我也关心关心你家啊,胡老二前阵子不是去打工回来,拿了多少钱回来啊?”
“就是,拿了多少啊?”
胡老二家的被哽得说不出话来。
叶君书笑眯眯的不说话,听听村里的八卦,因为人太多,这辆牛车也轮不到叶君书来坐,汉子们和一些年轻的哥儿都是走路的,一大群人聊着天走路,倒不觉得路远。
和乡亲们一起去到县城,大家三三两两的结着伴散开了。
叶君书一人独往,直接往县里最大的酒楼去。
说是最大的酒楼,其实就是两层楼,总体面积是县里最大,不过生意相对来说是最好的,因为有个手艺好的厨师,有点闲钱的人们就爱来这里打牙祭。
李叔打的野物一直送的是这家,两方算下来也有十几年的交情,是老熟人了。
以往一直是李叔自己亲自送上门的,但自从叶君书出孝后,这项任务就交给叶君书了,每次都是让叶君书来送。
一来一往,他和酒楼里的老板伙计也有了交情。
他熟门熟路的往酒楼后门进去,直接去了厨房。
此时虽还没到饭点,厨房已经先热闹起来,洗菜的洗菜,剁r_ou_的剁r_ou_,一个颇为富态的中年汉子正c-h-a着腰指挥。
看到叶君书过来,热情地招呼道:“舟小子,你来了!”
叶君书也笑眯眯地打招呼:“是啊,胖叔。”
中年汉子是酒楼的主厨,同时也是老板的兄弟,在这里也有话语权,他大踏步走到叶君书面前,“给胖叔看看,这次带来了什么野物。”
叶君书将背篓放地上,胖叔已经迫不及待的打开,慢慢的一箩筐都是野物,他将最上边的提起来,“嗯,挺肥嫩的狍子,刚好添道红烧狍子菜,还有野兔,野雉,好小子,收获不错啊!”
胖叔朗声大笑,大手往叶君书的肩膀拍了拍。
叶君书笑道:“胖叔,你可就赞错人了,这大都是李叔打的,小子哪有这个本事。”
“都一样,有一样哈!什么时候你小子再打一头野鹿来?胖叔绝不亏待你。”
“小子也想啊,可这野鹿可遇不可求,最近没这个运气啊,当然,如果真遇上了,绝对会马上送来给胖叔您的。”
“哈哈……”
两人一边聊着天,手下也不忙着,一边清点猎物,一边结算银钱。
因为天气炎热,死掉的野物隔天就臭了,基本上打猎时死伤严重的野物都自己家吃了,所以送到酒楼来的野物都还是活着的,只是全弄晕了,如今还得先关进笼子里。
“一共二百四十八文钱,给你二百五十整。”
叶君书接了钱,也没数,直接放进钱袋子,而后笑眯眯道:“胖叔,那小子就不多打扰您了,生意兴隆啊!”
“承你吉言哈哈……”
离开酒楼,叶君书直奔布庄,准备去买些布。
今天的人流量比平常多几倍不止,商贩们都叫卖得起劲,根本没有平时的无精打采。
等进了布庄,叶君书才发觉,自己不太会买……
叶君书看一圈,只好问:“老板,我想做两身夏装,什么布匹合适?”
布庄老板在叶君书一进门时就注意到这个面生的小伙子了,不止是他,连店里买布的客人也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就算穿着粗布旧裳,也一点儿也不像山村出来的,没看大家或明目张胆或悄悄的偷看他吗?如果不是正招呼着其他顾客,他早就上去套交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