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顾思安只能脱下了一只鞋,穿着闵饶的拖鞋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了玄关柜上,又回到了门口重新从狗嘴里把鞋穿好,跟着闵饶一起下去遛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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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夕阳正好,太阳正在天边摇摇欲坠的挂着,火烧云挂了半边天,一眼看去全都是绯红色。
顾思安看了一会儿,一阵小风吹过来的时候,他才猛地想起来了这次过来是有正事儿要干的。
“对了饶哥,你公司管理下的有没有什么和翡翠相关比较多的?”顾思安其实是挺有把握可以从闵饶这里知道不少关于玉石一类上的古文字要如何修复的。
闵老爷子当年白手起家,其实靠的不光是家里本就颇丰的财产,更多的,也还是他自己从事了多年的职业——他是一个相当专业的考古学者,虽然因伤退下,但是才学却是实打实的。
顾思安知道的不多,但是隐约也知道,闵老爷子当年拼尽了家底,才一点点的从翡翠玉石行业起家,最后越做越大,从一开始的玉石采买到后来的赌石,最后才做到了现在的工艺品,一环扣着一环。
而且大概是艺高人胆大,又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原因——闵家三代人,虽然对公司很认真,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随心情来的,更像是玩儿一样。
譬如闵老爷子当年更喜欢收购古时的玉件,对玉和翡特别偏爱,还持有正规证件,一旦收到了真正的文物,转脸就上交国家,可谓是贡献不少。
而现在的闵饶,更多的则是倾向于市场上比较稀有的小件,类似挂坠、首饰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些手工制作馆,里面也都有专门的陶艺、雕刻师等等。
果然,闵饶甚至都没有多想,马上就点头道,“有。B市的铃木广场那就有一家……玉器修复这一块,你想问的,是关于那个‘朱雀碑’的事情吧?”
顾思安眯着眼睛点了点头,随后笑道,“我很想亲眼看一看。”
能找到、并且制造出这么大的翡翠石碑,一定是历史上特别鼎盛的朝代,可细数前二十四朝,能够完全符合顾思安猜想的,却根本不能确定。
文物出土一向都带有它最独特的一层神秘面纱,不少神话、故事都会随着文物出土的那一刻,被小说家、考古学家、甚至是街头巷尾的百姓流传,即便半真半假,可也都能够为这神秘的器具更披上一层绚丽的外衣。
“这件事情,你可以去找爷爷。”闵饶想了想,说道,“他和蒋老先生曾经都被博物院特邀一起进行修复,那些之前被你捐献出去的材料,其实本身蒋老爷子就有意捐献,为那个朱雀碑做一份贡献,你能够亲眼看到,或者是亲自参与修复过程……也算是完成了他老人家一个心愿。”
顾思安其实也就是一说,并没有真的以为自己能够亲自参与,可无疑,闵饶的这一句话给他打了一剂强心针,让他的心都开始‘扑腾扑腾’的跳了起来。
他还想要说什么,脚边的卡萨却好像已经跑累了,吐着舌头赖在地上不肯起来,两只前爪居然还抱着顾思安的左腿,后脚夹着闵饶的右腿,正好横在了两人中间。
远远看去,就好像是一只黑白相间,又巨大无比的麻绳一样。
顾思安哭笑不得,弯下身体把卡萨抱了起来,大夏天的,卡萨身上也热乎,没抱一会儿胳膊上就全都是汗。
正事儿也差不多都说完了,顾思安对闵饶说道,“要不先回去吧……出来也有一会儿了。”
他重生之后,对于养狗这方面的资料更是下足了功夫,还特意去咨询了不少兽医。
狗的身体上没有像是人一样的毛孔可以分泌汗水,全都靠着一个舌头散热,夏天本身温度就高,B市更是离谱,最高的时候一度达到四十度,人都能有被热中暑的,何况是本身就不耐热的阿拉斯加呢。
闵饶看着卡萨‘呼哈呼哈’喘气的模样也微微皱了皱眉,没反驳,直接带着一人一狗回去了。
卡萨像是知道要回家,在顾思安的怀里挣扎了一下跳到地上,主动拽着绳子就要往回跑,一边还兴奋的‘嗷嗷嗷’的叫,只是声音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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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饶出去的时候没关空调,因此房间里面的温度特别的低,顾思安松了口气,接过闵饶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水,心里知道越是口渴的人越要慢点喝水,于是一口一口的慢慢抿着。
卡萨一回来就像是没了骨头似的,腿也不站直了,整只狗都趴到地上,撅着个屁股匍匐前进,明知道它是在给自己降温,可是顾思安还是忍不住笑喷了。
“饶哥,卡萨真萌啊……哈哈哈。”顾思安笑的盘腿坐在地上,喝完了水的卡萨又乐颠颠的跑了回来,跑到顾思安身边的时候,身体依然趴在地上降温,脑袋却搁在了顾思安的膝盖上,正眨巴着自己的豆豆眼盯着顾思安看。
但是老实说……卡萨的小豆豆眼还真是小啊。
尤其是卡萨眼睛周围的毛还是白色的,这么一衬托之下,卡萨的眼睛就显得更小了。
顾思安怜爱的揉了揉卡萨的狗头,念叨着说,“没事,卡萨,丑萌也是萌……我小时候丑的跟你一样一样的,长大了之后不还是变帅了……”
正巧听到了这么一句的闵饶没绷住,一下子笑开了。
顾思安听到上方一声笑,才反应过来屋里还有个闵饶,马上尴尬的脸都红了——要说起他小时候的黑历史,恐怕闵饶绝对没少参与。
明明他爸妈基因都特好,就连他哥都从小漂亮到大——偏偏到了他这,好像基因突变了似的,小时候丑的简直是不忍直视,而且他小时候还尤其爱哭,真的是应了那句话:丑人多作怪。
而且哪怕是和闵饶已经订了婚,但是其实家里长辈也不想勉强孩子,小时候说的并不多。所以他妈经常在他耳边念叨,说长得这么丑以后可怎么嫁的出去,又或者是怎么取得到媳妇儿……以后没人要可怎么办,弄得顾思安小时候简直是像个小可怜儿。
想起小时候因为自己总跟在长相漂亮的顾思念和长得特别帅的闵饶身后,结果惨遭‘校园霸凌’的事情,顾思安摸摸鼻子,默默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根蜡,心态相当乐观的发现,他真的是从小悲催到大。
“那什么……饶哥,我给你买了点水果,我记得你爱吃火龙果……”顾思安左顾右盼的转移话题,把卡萨的脑袋放在一边,随后站起身走到玄关,把那一袋子杂七杂八的水果都拿了出来。
正好出去了一会儿,他也觉得有点渴,于是说道,“其他的我也买了挺多种呢,你想吃什么?”
闵饶看着小孩儿的模样觉得有点想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觉得自己爱吃火龙果的,于是停顿了一下,还是说,“苹果吧。”
于是顾思安lū 起袖子去做水果沙拉去了。
结果有些让他没想到的是,闵饶好像对果盘里面的火龙果并不怎么感兴趣,吃的东西也一直都围绕在车厘子和苹果、香蕉上,特意买的两个大火龙果居然是被自己给全部解决的。
他眨眨眼,有点茫然,但是却也没有多问。
……他明明记得,上一世的闵饶明明是很喜欢吃火龙果的,每一次他们俩见面的时候,闵饶都会吃挺多。
难不成,重新来了一辈子,闵饶的喜好也有点变化了?
顾思安摸着下巴沉思,并没有发现闵饶盯着盘子里剩下的最后几块红通通的火龙果出神,随后,他慢慢的c-h-a了一块,犹豫半晌才放入了口中。
紧皱着的眉毛并没有松开,反而是皱的更紧了。
但是闵饶抿了抿唇,还是继续伸向了下一块。
其实……吃的多了之后,好像味道也还不错。
闵饶把剩下的几块火龙果也一起解决,几不可查的松了口气说,“你什么时候喜欢上吃火龙果的?”
嗯?
顾思安回神,眨眨眼道,“啊这个啊……我之前有阵子便秘,我妈就给我买了不少火龙果,吃得多了还觉得挺好吃,水分也大,夏天吃也合适,就喜欢上了……”
男人嘛,十男九痔。
他虽然没有痔疮,但是他肠胃不怎么好,天气一干,便秘就是常有的事儿。
至于火龙果这个东西,他每一次吃完之后都上厕所特别舒畅。
久而久之,家里常备。
完全没想到答案会是这样的闵饶面无表情的沉默半天,最后扯扯嘴角,僵硬的冲顾思安挑起了一抹笑,缓慢的说,“……味道不错。”
顾思安看了一眼光溜溜的盘子,心满意足的点头。
他就说嘛,人的喜好怎么可能说变就变。
☆、第 20 章
顾思安一路上带着自己都没注意到的高兴回到了家,只是或许下午跟着卡萨玩了不少时间的缘故,他的心里忽然之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倒也说不上是难过……只是看着卡萨,他又突然想起笨笨了而已。
笨笨真的挺笨的,但是它却又是被训练过的成犬。
萨摩耶的智商不算低,训练过后的犬只不仅亲人,而且十分的忠诚,一些简单的口令也都能够听得懂,即便是在看管很严格的B市也都是被允许赡养的犬只之一。
那年他在遇到笨笨的时候,还是个冬天,笨笨已经怀孕了不少时间,快要生产的时候被他发现并且带回了家,后来居然生出了一窝黑白相间的小崽子,而且不可挽回的因为母体怀孕初期营养太差的缘故,夭折了两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