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番外 作者:朱砂(上)【完结】(42)

2019-05-25  作者|标签:朱砂

  “哦?”唐骥眉毛一扬,“你不是一直惦记着家里,还时常往回寄钱吗?怎么——过年都不回家?”

  一个猎魔人,通常都需要有极好的记x_ing。顾颐漠然地想着,上次他也只是说过一句海天的薪水还需要往家里寄,所以只能住地下室,显然唐骥记住了,而且,还在这儿等着他呢。

  真正的顾义家乡远在千里之外,只是个偏僻的小县城,唐骥没法去那儿查他每年有没有回家,但是如果他想查,却能查得出来,顾颐每年有没有离开过魔都。

  果然,唐骥从来不会做毫无意义的事儿。顾颐觉得自己应该庆幸,海天那地方没有留身份证复印件的习惯,否则只要唐骥去查一下他从前用的身份证……

  “嗯?”唐骥还在等着他的回答。他眼睛里带着点笑意,酒杯映在瞳孔里,仿佛把瞳孔也染成了血红色。

  顾颐忽然觉得这点笑意十分的刺眼:“我跟家里的关系——不太好。”

  “啊?为什么?”唐骥再度抬起眉毛,“血浓于水,一家人哪有隔夜仇,你这还不停往家里寄钱,怎么却好几年不回去呢?”

  他一句连着一句,仿佛猎手一步步在逼近猎物。顾颐看了他一会儿,垂下眼睛:“是我家里人不想看见我。”

  “是吗?”唐骥眉毛抬得更高,“这么好的儿子,怎么会不想看见呢?是闹什么别扭了?”

  这样的谈话很有趣?顾颐忽然觉得一阵厌烦。总是这么没完没了的试探,每句话里都藏着深意。当年他是太天真了听不出来,但是现在——即使再想做一个普通人,他也不想再忍耐了,或许这正是个机会,就算不能消除唐骥的疑心,至少也能恶心恶心他。

  “我怕唐总知道了,我的工作就保不住了。”

  “你跟家里的关系,怎么会妨碍到工作?”唐骥一脸好奇。

  “其实我家里讨厌我,是因为——”顾颐停顿了一下,抬起眼睛直直地看着唐骥,“因为我喜欢男人。”

第34章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世界终于安静了。顾颐在床上躺下的时候,满意地轻轻舒了口气。

  黑暗中,唐骥躺在床的另一边,好像一条笔直的咸鱼。

  让你问,现在问出结果来了,你打算怎么办呢?顾颐微微翘起嘴角,不无恶意地想。

  早从唐骥对张政的反应他就看出来了,唐骥对男人其实没什么兴趣,不过是以此为掩饰,便于行动罢了。

  现在好了,他拉来演GAY的同伴自己就是个真GAY,从此之后,他还能那么自然地上下其手,演技收放自如吗?

  顾颐忽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挺期待的呢。

  当然,要是唐骥实在觉得尴尬,授意张副总找个借口把他辞退,那就最好了。反正现在三个月的试用期还没过,到时候说一声“对不起,还是觉得你不太合适这个位置”,大家都心领神会,一拍两散,合理合法。

  而如果唐骥对他疑心未解,仍旧还想留着他,甚至还要在李天翌面前秀恩爱——顾颐的嘴角又往上翘了一点儿,那总该轮到他憋得内伤了吧?

  这么一想,顾颐突然觉得前途好像突然明亮了起来。哎呀呀,唐骥会怎么做,还真是让人好奇呢。

  这么满怀恶意地自我宣泄了一会儿,顾颐开始思索今天晚上自己的行为,为什么唐骥忽然间对他又怀疑起来了呢?

  如果他的感觉是正确的,那么唐骥应该是在走开去接了一个电话之后改变了态度,虽然这很微妙,或许只是多看你一眼或少看你一眼的区别,但顾颐敢肯定那个电话一定有问题。这也是他为什么之后果断用一个触发式魔法球惊动唐骥的原因——弃卒保车——好吧,弗林应该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卒。

  是的。弗林·诺菲勒,也就是今天晚上在酒吧里盯上他的那个血族。

  在避世的诺菲勒一族里,弗林比较另类,他喜欢到处游荡。当然,必须用幻术掩盖自己的真实面貌才行,否则就凭那张脸,他的旅行也不会很愉快的。

  这个习惯挺奇怪的,以至于有时候顾颐怀疑他说不定身上还有点雷伏诺族的血统什么的,那一族才净出流浪者和强盗呢。

  不过,不管怎样,弗林是六代血族,这使得他有足够的能力自保或者捕猎。并且诺菲勒族的隐匿能力让他可以很好地善后,不至于引起猎魔人太多的注意,也就没有违背密隐同盟“避世”的规则。

  当然,对顾颐来说,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弗林今天晚上为什么会盯住他?是感觉到他是同类?又或者——是认出他了?

  顾颐很不想承认是后者。但理智告诉他,前者更不可能。

  慢慢把手伸进衣服里,顾颐轻轻抚摸着左锁骨下方的一小块十字形伤疤。作为一个血族,身上实在不该有伤疤这种东西,但他却有。而且那块伤疤很硬,微微凸起,仿佛皮r_ou_里头嵌了个什么东西似的。

  就是这个,遮蔽了他身上的血族气息,除了他的“父亲”,即使是别的血族,也接收不到同类之间的那种感应,这也是他敢于跟唐骥近距离相处的原因。所以,弗林应该也没有这种感应能力,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确实认出他了。

  血族的记忆力,都TM该死的太好了!尤其是诺菲勒这种善于搜索情报的氏族。或许有失必有得,诺菲勒一族没有了俊秀的外表,却有格外清醒的大脑,会观察,能记忆,善分析。即使只是匆匆一面,也可能就被他们纳入了情报系统,之后,就别再想脱身了。

  顾颐暗暗地叹了口气。是的,他见过弗林。那时候他还只是刚刚转化完毕,作为路易的司机,送他去跟诺菲勒的族长会面。

  或许那时候路易也打过诺菲勒族圣器的主意,所以他进入城堡的时候给他留下了一份作业——如果要潜入城堡,他该怎么做?如果城堡里有一样极其珍贵的物品,他觉得可能藏在哪里?

  这就是他成为血族之后的日常训练项目之一,所以他当时并没有在意,更不知道路易打算日后让他去做什么,只是把车停在城堡的院子里,就打量起四周的环境,试图寻找出一条最佳路线。

  就是那时候,弗林从大门进来,他们打了个照面。虽然早就知道诺菲勒族面貌丑陋,但弗林那双眼睛颜色特殊,让他看起来像个丑陋的瞎子,比其他同族更引人注目。

  顾颐记得弗林当时只是看了他一眼而已。那时候路易让他学着收敛气息,并且在他身上放了一根盛着八代血族鲜血的小滴管,如果不仔细查看,大部分血族都只会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八代。

  现在想起来,路易从一开始的时候起,就已经打算把他当成秘密武器了。譬如说,他的初拥也跟别的血族不太一样,所以才会格外痛苦,只不过那时候他不知道罢了,还以为痛苦就是对他的爱情的考验……

  不不不,现在想的是弗林!顾颐把浮出脑海的那个名字又按下去,强迫自己去回忆另一张丑陋的脸。

  弗林的眼睛据说是初拥之后变化的,虽然初拥让他失去了一只眼睛的视力,但相应的,另一只眼睛的视力却格外地加强了,所以即使是淡淡的一瞥,也足以让他看清一切细节,并且——牢牢记住。所以今天晚上,在人头攒动的酒吧里,弗林还是认出了他。

  问题在于,弗林仍旧把他当作是梵卓族长的一名司机,还是认出了他就是那个曾经排在血族通缉令第一位的——无名者弗朗西斯?

  如果是前者当然是最好的,但那样弗林似乎没有必要盯住他,毕竟同类在魔都出现也是很正常的事——诺菲勒可不是见了同胞就想来叙旧的血族。

  如果是后者……顾颐紧紧皱起了眉。他并不是怕弗林,即使同为六代,也仍旧有能力高下之分。麻烦的是一个诺菲勒知道,就等于一群诺菲勒都知道了。更麻烦的是,这个消息可能还会扩散出去,一直传到路易耳朵里。

  这次,顾颐没办法再把这个名字压下去了。路易·梵卓,如果他知道他还活着,那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虽然不知道他现在已经把密党整合到了什么程度,但做为密党领袖,要重新通缉无名者,绝对是一呼百应的。

  不过,或许弗林还没有把这个消息传出去。诺菲勒是可靠的情报人员,他们所提供的情报几乎都是经过核实之后的,基本能做到准确无误。为了达到这个要求,弗林在发出消息之前,必须先确定他的身份。

  所以弗林才会紧跟着他进入洗手间,应该就是想试探一下,只是被唐骥打断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还有回转的余地。

  顾颐略有点烦躁地翻了个身。目前来说,他有两个选择:第一,干掉弗林;第二,一直跟唐骥在一起,让弗林找不到机会试探。

  前者看起来倒是一劳永逸,但早就说过,诺菲勒一族的团结非同一般,如果弗林在魔都没了消息,诺菲勒一定还会派人过来寻找他的下落。任何事情只要做过就不可能完全不留下痕迹,打了一个引出一窝来,这种事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做为好。

  倒是后者,虽然实施起来很麻烦,但一名血族与猎魔人同进同出,这种事任是谁都觉得不可能。如果弗林也能这么想,就会彻底打消对他身份的怀疑,这才是不留后患的好办法。

  问题在于,这事儿不是他一个人说的算的。

  顾颐忽然有点后悔了。也许他刚才不应该那么冲动?结果现在要用得到唐骥的时候,唐骥有可能不给他用了。

  他竖起耳朵听了听唐骥的呼吸——均匀、轻缓、悠长,听起来好像在熟睡似的。但打从他躺上了床,就跟条咸鱼似的连动都没动过,是睡着了才怪!

  这小子肯定是在琢磨,到底该不该解雇他呢。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42/94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