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他那时候确实是不想再当血族了。”唐骥无端地觉得一阵难过,拉住顾颐的手晃了晃,“人都是会变的,血族当然也会变。”
“不。”顾颐摇了摇头,“其实是我看错了。之前他被亲长豢养的时候过得可不错。所以他不是痛恨自己是血族,而是痛恨自己为何如此的弱。他渴望力量,因为有了力量,就可以让他过上从前那种生活。而如果使用了上帝之血,他就会变回普通人。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要在战后过着艰苦的生活,而且很可能一辈子都只能如此,他怎么会甘心……”
“那就更不关你的事了。”唐骥把他拉过来,搂住他的肩膀,“说起来,这样也不错啊,要不然他把上帝之血用掉了,我现在怎么办?”
顾颐不由得微微一笑:“关你什么事,你又不用那个。”
唐骥有意逗他高兴:“哎哟,怎么不关我的事?想想看,要是没有那个,再过四十年你青春如旧,我却体力不支,恐怕就得被你压死了吧?”
“四十年……”顾颐在他腰眼上捅了一拳,“四十年之后你都快七十岁了,谁还有兴趣!再说了,好像现在我就压不住你似的!”
“这可不公平啊。”唐骥抓住他的拳头,手指暧昧地在他手背上抚摸,“你再这样,我可就要用武器了。对了,你说圣光手铐怎么样?”
“滚!”顾颐笑斥,却没把手抽出来,“好了,说正经的。既然这样,那么很多事情就都清楚了。”
“嗯。”唐骥听他的声音恢复了平静,才放下心来,“首先,老韩是他杀的。孟菲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当然也都在他手里。”
顾颐接着说,“地下车库的杀人场面无疑也是伪造的,所以周代和小安——如果还活着,都在他手里。”
唐骥有点疑问:“如果他已经能升到九代,为什么还要孟菲和小安呢?这样他也只能得到两个八代,并不能再帮助他升级啊。”
“这是我的错。”顾颐缓缓地说,“我告诉他小安是不一样的。等小安长大,他的力量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安德烈手里的那个八代显然很普通,所以安德烈开始是不想用他的,只是他杀了吴战山之后,却没能把郑原也灭口,所以为了掩盖自己,不得不用。想不到,康德劫持人质,倒救了郑原。”
“不对!”唐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你是什么时候告诉他小安的事的?算算时间,孟菲失踪的时候,应该跟你见到他的时间差不多吧?而且小安是小安,孟菲是孟菲,你难道也跟他说起过孟菲?”
顾颐猛地一怔:“……你说得对……所以……”安德烈是怎么知道孟菲肚子里的孩子是个血族后代的?这一点,他相信吴战山绝不会透露!
“是别人告诉他的。”唐骥肯定地说,“吴会长绝不会透露这种消息。八代——的确是有一个八代知道这件事的!”
“寒云。”顾颐低声说,“安德烈抓到了寒云。没错,我遇见他的时候,正是在你们被研究所伏击的那道街道上。如果他在那里救了寒云,那么后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
“本来这个计划是挺不错的。”唐骥冷笑了一声,“他演得也很像,连自己的手下都干掉了。但我提请去查他的标本室,他就没办法了,因为他不可能让标本室里立刻多出一具八代雷伏诺的尸体,所以他就跟工会内部的人合作了。说不定他早就——不,应该不会。”唐骥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早就合作,他也用不着吴会长了。”
“对。”顾颐赞同他,“合作应该是临时的,应该是在你提交申请之后,那人才去找了安德烈。这机会很好。安德烈手里有资金,还有两个特殊的八代,这都是资本。如果说用普通血族的血制出来的药物副作用强烈,那很可能是因为血族与人类已经不是同一种生物,有强烈的排异反应。但是小安他们本身就有人类的血统,很有研究和试验的价值。”
他越说声音越冷。想到那个发育比普通孩子要缓慢,至今还不会说话的小安,心里就是一紧:“小安本身,可能就已经证明了这种方法可以延缓衰老。”
“那么基本可以确定,跟安德烈合作的人,就是跟路易合作的人。”唐骥也沉沉地说,“他的手的确很长,行动也够快,工会派出的人在路上才几天,就被他收买了。”
“不不,也许在那之前他就已经动手了。”顾颐灵光一闪,“如果安德烈用的是寒云的血,那么有一种办法是可以分辨出来的。只要知道他的血来自寒云,那么就可以知道他在说谎,然后——让工会派一个自己人,要比在几天之内收买一个人容易得多了!”
“你说的是——詹森?”
“是的。”顾颐微微眯起眼睛,“我只能确定安德烈的确是八代雷伏诺,但做为寒云的亲长,詹森却能确定他身上有寒云的血。所以如果詹森的确在那个人手里,那么他马上就能识破安德烈的谎言,从容准备。”
“那个人……”唐骥低声重复了一遍,目光复杂。
“他不会是一个人。”顾颐捏了捏唐骥的手,“这件事其实符合很多人的利益,所以才能做得下去。但他,应该是跟路易直接做交易的人。”
“还有魔眼……”唐骥低声说。
“是的。说到魔眼,这次的押送我想已经很明白了。”顾颐也放轻声音,“有人想我死,但我现在死了,除了你会伤心,其实根本没什么意义。所以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也许是阻止你参加听证会。”唐骥突然灵光一闪。
“嗯,这很有可能……”顾颐沉吟起来,“阻止听证会,就是阻止了当年的真相,但海因早就死了,知道真相与否又有什么意义呢?除非,当年的真相会给我某种启示,让我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事……”
他们说着话的时候,已经穿过公园,走到了一小片树林前面。
“始祖说,当初他就把门开在这两棵树中间。”顾颐指着树林里最粗壮的两棵树轻声说,“这两棵树就生长在墓地旁边,推开门走出来,就能直接看到他的朋友的墓碑。”
当年的树,现在已经都有两人合抱粗细,中间的距离大约两米。黑夜之中树冠交错,看起来的确很像一扇墨色的大门。
“在那中间?”唐骥观察了一下,“普通人从中间穿过去的机会也很多吧?”
“随便走过去当然是不可能打开门的。”顾颐径直走到了两棵树前面,“首先,从这里开始,就要一直踩在两树相连的中线上了,如果走歪就找不到门。”
来公园的人,谁也不会刻意去走一条笔直的直线,还要注意是否距离两边的树都一样远。尤其是这个公园里的常客,不是喝多了就是嗑嗨了,再不然就是搂搂抱抱或者拳脚互搏,让他们走直线?还是算了吧。
“然后。”顾颐在两棵树中间站住了,“它需要一滴血做钥匙。如果是两个人的话,就需要两滴血。如果在踩过两树相连的这条线时,你的身上没有伤口,那当然也就没有钥匙开门了。”
唐骥动作迅速地在自己手背上划了一下,一滴血珠渗出来。
“来吧。”随着这句话,顾颐跨出一步,那一片浓黑像水波一样颤动了一下,他就消失在了唐骥的视线中。
唐骥紧跟着往前踏了一步。手背上微微一疼,伤口像是被挤了一下,血珠消失,唐骥却看见自己面前的虚空中忽然出现了一条红色的裂缝,看起来倒很像是个锁眼的模样。但随着他身体向往移动,锁眼忽然消失,前方出现了黯淡的光,像是黎明之前天边出现鱼肚白的模样。
如果不是眼前的景象变成了一片看不到边际的树林,唐骥很难确定自己竟然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因为在跨过那扇“门”的时候,他连半点异样的感觉都没有。可想而知,如果这扇门本身就设在山林之中,那误入其中的人很可能要许久之后才会发现。
“再往前走一段就会发现不对劲了。”顾颐就站在他前方,回答了他这个问题,“你们不是把血雾高原叫做红色群山吗?”
唐骥眯起眼睛。尽管前方也是天光黯淡,但他终究有一双好眼睛,很快就适应了光线——前方那片树林,全部都是红色的。
“这是血树。”顾颐拍了拍一棵大树。它看起来其实有点像木莲,只不过无论是革质的叶片,还是上头开的八瓣大花都是鲜红色的,散发出一种不易觉察的腥气。
“它没什么危害,只不过散发出的气息会对人类的大脑有一点儿影响,让你的视野带上一层‘红色滤镜’,所以在你们看来,这里就都是红色了。事实上这里有很多树木都是正常的颜色,毕竟它们本来就是从人间界移植过来的,只是受到血树气息的影响,外形多少有点改变。”
唐骥游目四顾的时候,光线渐渐明亮了一点,但也就是一点而已。
“这就是血雾高原的白天,光线不会更明亮了。”顾颐示意唐骥加快脚步,“这里比较偏僻,但再往前走就要小心,我不知道现在这里有没有人,路易可能会猜到我会回来。”
地上铺满了落叶,走起来像踩在地毯上,几乎没有声音。但落叶也会遮掩下面的枯枝或坑洼,如果不小心注意,不但会发出声音,还可能扭到脚。在这种地方,化成蝙蝠飞行显然到时候方便,但唐骥却不行。幸好他训练有素,所以两人的行进速度也不算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