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意念刚动,眼前忽然出现一辆马车,有个眉清目秀的青年径直走到我跟前,微笑道:“容姑娘,请上车。”
我一怔。“你是谁?”
他毕恭毕敬:“奉命来接您的人。”
此刻,倘若我心情大好的话,没准会发挥一下想象力:这人是个尊贵的王子,不远千里,来拯救我这个落难的灰姑娘。可惜,我心情很糟,只能皮笑r_ou_不笑的答复他:“无论他是谁,请转告他,我没空陪他玩无聊的猜谜游戏。”
他微笑道:“我可以送您,去任何您想去的地方。”
我灵光一闪,疑惑道:“那个艳少派你来的?”
他不置可否的一笑。“我奉命办事,其他一概不知,请上车!”
上车就上车,有马车坐,当然比走路爽。哼。我倒要看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样。我钻进车厢,道:“去蠡湖!”
马车疾驰如风,大约走了半个时辰,我已发现,路线完全不对。
“你确定没走错吗?”我掀开车帘。
“确定。”
“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摸清对方的底细,知道载在谁的手里,日后也好报仇雪恨。
“您可以叫我凤鸣。”他在马上弯腰,风度堪称完美。“凤凰的凤,鸣叫的鸣。”
“好名字。请问,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不知道。”
“不知道?”我感觉有股气沉不住要往上冒,冲撞的嗓门都尖了。
他的笑容无懈可击。“我奉命带您走这条路。”
我心头一紧,这潜台词听起来似乎不太妙,难道是仇家?看来唯有跳车逃命了,须得寻个隐秘曲折好藏身的地方。
马车驶进一片丛林,我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做好断臂骨折的心理准备,正要奋勇跳车的前一秒,马车忽然翻了。我的头结结实实撞在了坚硬的车壁上,车外马声悲嘶,劲风穿林,风声中隐隐夹着丝丝锐鸣,好像某种锋利的铁器摩擦空气的声音。
等我从车厢里钻出来,还没来得及看清眼前的形势,立刻觉得身子一轻,耳畔风声大作,碧绿青翠的树林以一种想象不到的速度向后倒退,几乎不能睁眼,整个人就像在云端一般眩晕。
忽然,四周的一切静止了,有个声音问道:“你没事吧?”
“真不敢相信,我刚刚居然在飞。”我轻呼一口气,抬头看清那人,顿时热血冲脑,尖叫道:“怎么会是你,林少辞呢?你把他怎么样了?”
他似乎被我的过激反应吓了一跳,重复道:“你没事吧?”
我像个悍妇一样冲过去抓住他的衣领,嘴巴几乎要咬上他的鼻子。“快说,你是不是把他杀了?”
“林少主武功盖世,普天之下,能伤到他的人聊聊无几,更别说杀他了。”
“这么说,他没事?”我退后两步,打量这张酷似无欢的脸,半信半疑道,“那么他人现在哪里?”
他微微一笑,答非所问道:“江湖传说容姑娘对林少主一往情深,看来果然不假。”
我不理他的调侃,冷着脸道:“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那晚我家主人遭人行刺,幸亏林少主出手相助——”
“出手相助?”我皱眉,“我明明看到他对你家主人……”
他微笑。“不!林少主的目标是我家主人背后的文君姑娘。实际上,在整个刺杀计划中,她才是真正致命的棋子。”
我遂即明白过来,必定是那个秀珠和老鸨要缠住他,好叫那个文君姑娘一击必中!
“你家主人是什么人?她们为什么要刺杀他?你又是谁?”
“在下风亭榭,有关家主,请恕在下无可奉告。”
风亭榭!天下真有这样巧的事?相似的脸孔,颠倒的名字。
我小心求证:“哪三个字?”
“清风的风,楼观亭榭的亭榭。”他顿了顿,又补充一句道:“舍妹就是风净漓。”
“风净漓是谁?”
他神色一变。“碧玉峰的事,容姑娘完全不记得了?”
我干咳一声。“我最近发生点事,记忆时好时坏,所以……”
他露出了然的神色,不胜惋惜的说:“原来容姑娘失忆是真的。”
我追问道:“碧玉峰曾经发生什么事?”
“倘若记忆令人痛苦,能忘记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我继续追问:“林少辞他们去哪里了?”
“林少主突然收到一封密函,昨天一早就启程去济南了。现在,由在下奉命护送姑娘上路。”
哈!这年头奉命行事的人还真多。
“奉谁的命?”
“家主之命。”
“他为什么要保护我?你们有什么目的?”我冷冷地看着他,“你不说清楚,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他将我从头看到脚。“容姑娘,你此刻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我不语,心知他说的是实情。我是这个时空的天外来客,没有钱,没有记忆,没有武功,江湖异常险恶,而我却分不清敌友,缺乏自保经验……更糟糕的是,我甚至没有一件换洗的衣服……第一次,我感觉自己是如此的脆弱无助,快要崩溃了。
“你即便不相信我,也应该相信这个。”他微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白色瓷瓶。“这是林少主留下的药,还有一张神医黎秀然的亲笔药方,专治你体内的寒气。”
我无奈。事到如今,也只能相信他了。
(2)
更新时间2007-11-1820:30:00字数:0
假如说,自从我穿越到明朝,霸着容疏狂的身体以来,一直是抱着一种游戏人间的态度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我终于清醒的意识到,我不是一个旁观者,我是这个江湖的一部分,绝无可能脱离组织而单独存在。作为御驰山庄的庄主和间谍,汉王谋反这事件已经跟我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便我知道,大明王朝只有276年的寿命,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即便汉王谋反必将失败,但是,间谍工作不是请客吃饭,这是一份需要极高智慧与胆量的技术活。我若不能成功,就只有成仁了。
但是,容疏狂已死,我是方怡,这件事跟我压根没有一点关系。我可不想为了什么忠烈名士的头衔,就把自己的小命丢掉。对我来说,这个时代,既没朋友,也没爱人,自然是生命的价值最高。
所以,我做出一个虽然不太伟大,却无疑最实际的决定——跑路!
不过,在跑路之前,首先得有路费,很多很多的路费。其次是易容,能变x_ing当然更好。我彻底理解林平之先生了,在这个尔虞我诈,弱r_ou_强食的江湖上,没有武功,或武功低微,简直混不下去。
跟着风亭榭走了两天之后,我简直没有力气活下去。天知道,他发什么神经,一会拖着我发疯一样的跑,一会休息两三个时辰,像个傻瓜一样在树林里干坐着。放在光明正大的官道不走,专挑那些荆棘难走的山路。一会骑马,一会坐轿,有一次居然还搭乘了一辆粪车。更有才的是,当他身穿一袭白衣,坐在臭哄哄的粪桶上时,仍能保持着那副高雅出尘的神情,真是难为他了。
不管怎么样,这对我来说是件好事,因为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要钱的借口——经过两天惨无人道的生活,我的衣服已经被无数硬Cao树枝划得破破烂烂,不成样子,估计拿根绿竹棍,往乞丐堆里一站,他们都得朝我吐口水——把我当帮主了。
到达南京城时,我立刻表明态度。“姓风的,不管你有什么计划。我要休息三天,这三天里,我哪里也不去。”说完,就往床上一躺,感觉全身酸痛,骨头们纷纷闹着要分家。
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反往常的强硬态度,居然同意了。“好!”
“还有,我要点银子。”
“多少?”
“你有多少?”
“三百两银票,还有些碎银。”
我坐起来,两眼看着他,尽量做出楚楚动人的表情,幽怨的说:“要是你不介意的话,就请给我三百两吧!”
假如古龙不曾欺我,那么江湖上的豪杰们行侠仗义,扶危济贫,通常都是一掷千金,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是,他的反应跟小说里描写的有所出入,他居然摇了摇头。
“两百。”我改口。
“不行!”
“一百五十两。不能再少了。”
“这是我的银子。”他强调。
我顿时恼羞成怒,吼道:“你没长眼睛吗?我是个女孩子,可你看看我穿的这叫什么?乞丐装不流行了兄弟。”
他吃惊不小:“据我所知,容姑娘生平最恨有人把你当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