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陵邑还微一蹙眉,沉默了一瞬,出声云淡风轻,“是没有机会了,先恭喜恒王殿下。”
燕秦宁告先辞离开,我与邓陵邑还对面无话,我道:“如今,你就别同我一道回去了,我先走,你待我入了院子再进府。”说完我便推门而去,我只怕我再装不下去了。原来你救我,只是为了追查斩岳,原来醉酒那次,你是真的将我当成了燕秦宁,原来你的挽留,都是圣旨的一句不择手段,原来你与我从来都是虚与委蛇,我错了,错在不可救药飞蛾扑火……
我回房吩咐拿酒,平时几杯就倒,今日怎的千杯不醉了,无论喝多少酒,我都忘不了他云淡风轻的恭喜,更忘不了他曾经温存的柔情,不知是生是死的昏睡中,似有人渡了我几口凉茶,又似是梦,仍是那个带着雨后新叶的清香怀抱,我一拳拳打在他胸口,但我更情愿醉死在这个梦里,这个怀中……
翌日我直睡到傍晚才醒,醒来头昏昏沉沉,疼得厉害,小厮送来醒酒汤,我起身穿衣洗漱,喝了醒酒汤,又静坐了一会儿,才渐渐好些了,又有小厮来报,说燕凉燕秦宁燕清昭有请,燕秦宁此行为了两国联姻而来,没想到此行燕清昭也跟了来,燕凉没有中原那么多规矩,公主既然是要嫁给小恒王的,此时早见了面,也算相互熟悉一番。
听风楼,华灯未上,酒席已是摆好了,燕秦宁要见的,自然有邓陵邑还,作为两国和亲事宜的代表,于公于私,他俩都是要见的,不如说他身为太子是专门为了见邓陵邑还,才做了燕凉的和亲使。
我再见到燕清昭时,她红衣露腰,香肩纱袖中若隐若现,红唇美目,粉雕玉琢,本就是个美人,x_ing子又霸气爽朗,她见到我就热络得伸手搭着我的肩,“小恒子?我道是你躲到哪里去了,怎就成了小恒王。”说话间绝不做作,只是有几分无奈,有几分自嘲。
“只当是缘份了。”我也几分自嘲地笑笑,由她揽着。
在别人看来,这样应是青梅竹马恩爱的一对,可惜我自小与她相识,还是跟着她屁股后面当小弟长大的,我俩实在与爱情没有干系。
“恒王殿下作殷恒时自小就与昭儿相熟,昭儿从小到大只喜欢欺负恒王殿下一人。你二人可算是欢喜冤家了。”燕秦宁开口道,眼睛却只是看着邓陵邑还。
邓陵邑还看着燕清昭揽着我的手,眼中似闪过一瞬不悦,转过头看着燕秦宁,“如此就不必我和秦明兄从中引见介绍了,倒是省了麻烦,这几日就由恒王殿下带着公主四处转转,我与秦宁将这场喜事需要张罗筹备的,再详尽商议。”
就觉得我如此碍眼吗?如此急着摆脱?只不过这样也好,若要我看着他与燕秦宁熟稔相对的互动,着实太过残忍,接下来的几天里,我索x_ing就带燕清昭游览邓陵,和她一起四处玩一玩,好过四人在一起尴尬。
我带着情绪和燕清昭在街上集市晃悠,我回神间,发现她不知什么时候停在了一个胭脂水粉的摊子前,邓陵地处北齐燕凉交界之处,南北方的胭脂都有,我走回去,看见她一只手停在一款燕凉的胭脂盒上,久久不动,我出声问她,“要我帮你买吗?”
她这才回过神来,似乎也没发现我刚才将她落下了,“哦,不用了。”她故作轻松地笑,“我随便看看的。”眉眼间却看得出苦涩。
现在的燕清昭还是有什么与以前不同了的,以前的她,第一次到一个地方,定要街市茶楼,又买又逛,兴致来了,连青楼也定要进去逛上一逛,只是如今的她虽然也要四处看一看,但一颗心总是不在身边,不知我离开这些日子她过的如何,又经历了怎样的心力交瘁,才认了命,唉,到最后还是要我俩绑作一双,可叹。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第一次写文,所以写时对于尺度描写掌握不到位,所以贴文时可能会酌情删减,但如果仍然不合要求,请评论通知小的及早删除,以免造成不良影响,感谢。
☆、第十一章
几天以后,皇帝昭告天下,小炮灰我封恒王,九月初八入赘燕凉,两国重建邦交,燕凉世代附属臣贡,燕清昭回燕凉待嫁。我也闲了下来,其实我更像待嫁,送嫁的,是我这一世唯一倾心相待的邓陵邑还,也是我今生不得不放下的人。这一待,日子就过得飞快,转眼间奉旨成婚的日子就到了眼前,我憋了这些日子,看着他与燕秦宁出双入对的为我筹备婚事,真是好不感动。
初七傍晚,我想着明日就要走了,他如此为我的婚事cao劳,我必须得前去道个谢才不枉他仁至义尽至此。踱到他房门外,他卧房的门未闭,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跨步进去,“这些日子多谢邓陵王与燕太子奔波劳累,段干恒前来道谢辞行。”
他不答话,竟是连辞行都免与我多言吗?
我现在就是个稀碎的老醋罐子,碎得剩了瓦片也是酸的,“明日我就入赘燕凉,再不会妨碍你,不管是你的朝堂事忠义心,还是你与我未来大舅子的风花雪月,你可安心。”
他眉头微皱,“你与燕清昭青梅竹马,抱得美人春宵苦短,只是到时可别忘三年之内,派人送斩岳剑归朝。”
“这个自然,我与清昭要一把破剑做甚,又不似你虚伪的忠心于你的皇帝,连自己都豁得出去牺牲如此,真不知该说你厚颜无耻呢还是该夸你劳苦功高。”
我心中泛苦。
他不悦地挑眉,嘴角微抿,开口嗤笑了一声,“也难为你豁得出去,只是不知你那位美人可知你早已做过我的人?”
“邓陵邑还!”我被他一句话激的红了眼,一手揪着他的前襟横着抵在他胸前,将他按在墙上,“你……”
他转身反手将我压制,拎起我的领口,“做过就是做过,一生一世都改变不了,不如你就带着我的记号走好了。”说着狠狠咬上我的锁骨处,我用力推他,却没有什么作用,武力值绝对压制,我反抗不了,如此一气之下我也咬上他的脖子,掐架一样扭打在一起,连咬带撕,又踢又踹,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去他的一起动!
从墙到床,扯腰带扒衣服,布料撕破的声音伴着难分彼此的喘息,纠缠间渐渐由啃变成了吻,我对他的气息和他的吻从来没有什么抵抗力,他轻易就占了上风,我并不在乎什么上下,只是我不知是身痛还是心痛,眼泪断线珠串般决堤,双手抓紧身侧的被褥,闭目死咬着唇不肯让自己发出一丝□□……他俯首去吻我脸上的泪痕……
事后,他伸手欲揽我,我转过身背对着他,他抬起的手顿了顿,还是从背后轻轻揽住我,将脸埋在我后颈,气息吞吐间他似乎张了张嘴,却始终未说出一个留字。
“昱之,别走……”即便是虚与委蛇,子回,我有多希望再听一遍这句话,你可知道?
我自沉睡中醒来,身旁空落落的,他早已不知何时起身走了,我撑着疲惫的身体,沐浴更衣,喜袍子刺目的鲜红,小厮在我胸前缠上那朵夸张的大红花。双腿灌铅一般沉重,行至王府门前,“邓陵王府”四个鎏金大字上挂着红绸,圣上之意,直接从邓陵王府赘出,这个堂叔赶人赶的干脆,回京都免了。我只向府内张望,只盼最后见那清华如玉的人一眼。
门外送亲队仗已经排好,燕秦宁纵马在队伍前方,早有人群涌上街头看热闹。
我一身喜服在门前立着不动,似要千年万年的站下去,执着的等着,我知道,他终会出现,终于,他缓步走出,一袭素袍,对面而立,秋风飒飒,红衣袖纠缠了素衣袖,猎猎飘扬,出口只道是寻常。
“送君千里终须别,恒王殿下,”他双手揖礼,“本王只道恭喜了。”
“如此多谢邓陵王。”不,不是,我不是想这样说……
他叹了口气,放下作揖的双手,左手背向身后,慢慢抬起头看着我道,“不知恒王殿下可还记得,你我初识,殿下曾允诺答应本王一件事?”
“自然记得,不知邓陵王有何事要我做?”怎么会不记得?你说的每一句话,你的一颦一笑,都是我想收入记忆里的珍宝。
“忘记,珍重。”他一词一顿,眸中的情绪看不分明,我似是眼花了,竟然看出了几分不忍。忘记,珍重。忘了我,好好活着吗。
“好,”我道,“只是王爷不知,昨日是在下的生辰,相识一场,我也要王爷答应我一个请求。”
“殿下请讲。”
“忘记,珍重。”我学着他的口气如此说道,圣旨当前,家国民生,我还要你如何呢?难道真的抗旨不遵,弃两国于战乱之中吗?这样,你便也忘了我,我知道你也好好的活着,就够了。
目光交错间皆是一笑,是就此别过了,我转身向那和我身上绑着同款大红花的枣红马走去,没看见他轻抬的右手,未触及我衣袖。行至马前,我才转身,他只是垂手站着,一如当初立在客栈窗边的书案前,举手投足,都似一幅画,一场梦。
我对着他抬手作揖,跨上马背,轻策马背,与燕秦宁并行,未曾再回首,仪仗敲锣打鼓,鞭炮齐鸣中,往事幕幕s-hi了眼眶,是我织了尘网,将心网在了那个人身上,不管他是谁,不管我是谁,都痴痴的恋着。
我怨他一心只想只管安社稷分君忧,都不考虑我如何想,却不知道柳竽卿带来的不只是送我赘出的圣旨和配环,竟还带了一杯毒酒……所以我未曾看见送亲队伍后,王府门前,他上扬的嘴角溢出的鲜血,府人乱作一团,也没能看见他在府人搀扶中依然执着地望着我的背影,目送枣红马在鞭炮烟尘中渐渐模糊,他慢慢闭上双眼,只要你答应我,忘记我,好好活着……
☆、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