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榆看也不看他:“天天见你玩,你以为我傻。”
朗稔:“……”
日子就这么平淡的过去,每天等朗稔上班后,任榆在床上躺不了多久也会起床,先洗漱,再吃完朗稔给他做的早餐,最后浏览网页,看能否找到能适合他做的工作。
中午朗稔偶尔会回来吃,偶尔不会回来,到了下午的时候,任榆会算着时间做饭,等朗稔下班回家时,就可以吃晚饭。
晚饭后,他们会外出散步,就像老夫老妻一样。
后来任榆在小区不远的一家书店找到一份工作,当书店的营业员。这个工作很简单,就是有人来买书,结账就行。
书店老板之所以选择任榆,全是因为任榆那张脸,那张脸一搁书店,保管生意好。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对于美的事物,谁不喜欢?
书店的工作很轻松,任榆既能在书店上班打发时间,又能挣点工资,到了下午还有时间回去给朗稔做晚餐。
朗稔其实是不想让任榆出去上班,不过转念一想,任榆一个人天天待在家也没意思。他也去看了看书屋的环境,挺不错,里面书很多,任榆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捧着书看,时间倒也过得快。
到了周末的时候,两人会去电影院看个电影,或者一起去买食材,一起做饭。
朗稔很任x_ing,销售做得烦了,他会换一个工作,不过换之前他会休息一段时间,陪任榆泡在书屋。
等到他挣的钱花得七七八八时,他又出去找工作,外卖,保安等,只要他想找,不愁找不到。
于他们来说,这就是生活,平淡而又幸福。
这天,任榆在书屋的收银台后坐着。
这个收银台老板布置的非常有情调,椅子是吊篮椅,里面铺着厚厚的毯子,无论是坐还是躺,都很舒服。
收银扫描用的电脑等工具则放在编织的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藤架上,四周还垂着一些小框框,里面有的放着书,有的则放着一些小摆件。
可以说整个书屋最舒服的地方就是收银台。
有两个背着书包的姑娘走过来,穿着粉色羽绒服的年轻姑娘羞红脸喊:“老板。”
任榆正在玩游戏——他已经被朗稔带进游戏这个万年坑中。
听到有人喊,他暂停游戏,抬头:“我不是老板。”
几乎每一个来书屋的人都会把任榆当成老板,任榆每次都要解释一遍。最后烦了的他在身前一个篮架上放了个名片:我不是老板。
似乎是没想到任榆说话会这么冷,粉衣服有些愣,但在旁边黑衣服姑娘的鼓励下,说:“我知道你不是老板,但是你又不说你叫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喊你什么,只好喊你老板了。”
其实还有一种大众称呼——帅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着眼前这张脸,感觉说出帅哥二字仿佛亵渎一样。
而且喊‘帅哥’也太轻浮了些。
任榆:“所以?”
粉衣服红着脸:“你叫什么呢?这样我们也好称呼你。”
任榆皱了皱眉,萨比在他脑袋里挥着小尖翅说:“这都是套路,这姑娘在套你名字。”
任榆:“……”
仔细一想想,还真是。
他顿了顿,对上姑娘期盼的眼睛,冷淡道:“我姓任。”
粉姑娘有些失望的垂下大眼睛,身旁的黑衣服又戳她,给她使眼色,让她加油。粉衣服深吸一口气,一副豁出去了的样子:“任先生,请问你有女朋友吗?”
她其实早就注意任榆了,长得又帅,话不多,每次来书屋就看到他坐在收银台处,不是打游戏就是玩手机,再不拿书看。
无论处于哪种状态的任榆,都让她心动不已。今天是她的生日,在好友的鼓励下,她决定好好问问对方。姓什么,叫什么,多少岁,有没有女朋友,如果没有的话,她就要追他了!
她看到对面俊秀精致的少年摇头,心中一喜,正要将告白的话说出去,就听到对方说:“我结婚了。”
粉衣服:“……”
她一副傻了的样子,反倒是旁边的黑衣服尖叫:“你结婚了?这么小?不可能吧!”
“谁说长得小就不能结婚?”就在这时,门口的风铃叮咚一声响,一个高大的身影挟着寒风走了进来。
粉衣服和黑衣服同时看向高大的男人,就见男人径直走向任榆,前者光光的头顶上还冒着雪花,他一屁股坐到任榆的椅子上,压的那吊椅都咯吱了一声。尔后他伸出手,将任榆搂在怀里,在任榆脸上吧唧亲了口。
亲完之后,这才将正眼看向粉衣服和黑衣服,脸上带着笑,目光却有点冷。
敢觊觎老子的媳妇儿!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粉衣服和黑衣服心中一跳,然后粉衣服看看他,又看看任榆,眼圈儿慢慢红了,拉开门就冲了出去。
黑衣服看看跑出去的朋友,又看看朗稔和任榆,最后狠狠瞪了眼任榆,意思是结了婚的人干嘛出来勾人,瞪完后拉开门去追朋友。
任榆拿来条帕子替朗稔擦头上融化的雪,朗稔满脸不爽,抓着任榆手,酸不拉几的说:“你说说,这是第几个觊觎你的小姑娘?”
任榆慢吞吞的抽回手,接着俯身在朗稔唇上亲了口:“乖。”
朗稔立刻咧嘴,任榆这招百试不爽。
第93章 番外5
帝都实验室
林意看着眼前这个沧桑的男人, 曾几何时,这个男人还是意气风发的一城之主。
“你决定好了?”他问,“也许会失败,王之风会彻底死亡。”
宋净司微微苦笑:“你觉得现在的他还算活着吗?”
林意:“至少他现在有呼吸,不是吗?”
宋净司:“如果他不能醒来,我宁愿他彻底死亡。”
林意有些诧异:“是什么改变了你的想法?”
宋净司不答反问;“你知道任榆和朗稔结婚了吗?”
“当然。”林意点头,“那两人, 倒是活得潇洒。”
宋净司眼中闪过一丝羡慕,道:“你开始吧。”
林意定定看着他,最后点头:“好。”
当初王之风被制成丧尸, 又被林向东注s_h_è 第三级病毒,企图将他制作成人形兵器。然而进行途中,察觉到宋净司有危险,王之风凭着本能冲出来和林向东战斗, 身体受损严重。
后来任榆和朗稔赶到杀了林向东,王之风也重新被弄进液体箱, 最后再送往帝都,由林意为首的一众科学家接手。
最初,他们是想将王之风彻底毁灭,宋净司死命哀求, 又加上当时他们在王之风残缺的身体里找不到病毒的影子,种种原因之下,暂时没有毁灭王之风。
之后,王之风残缺的身体在液体箱里竟渐渐将箱体里的液体吸收, 他破碎的残肢r_ou_屑慢慢粘合在一起,时隔两年,他的身体已经恢复如初,就连脸上曾经因为年少实验导致的伤也好了。
完全看不出当年支离破碎的样子,整个人宛若新生。
林意用了各种办法都没在他身体上找到任何病毒的影子,仿佛躺在那里的王之风只是一个普通昏睡的人,而不是曾经那个被打得破碎的丧尸。
这样的变化,就连林意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最后得出,有可能是因为王之风年少时作为实验体时,身体里注s_h_è 过大量不知明的药体。这些药体和第三病毒y-in差阳错的相克……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病毒不见踪影,王之风体内的细胞所呈现的数据和普通人并无二样。
不过王之风身体虽然和普通人没有两样,心脏在跳动,脑细胞也在活动,但是,他就是不醒来。
此时此刻的他,与植物人没有两样。
林意对宋净司说,他有办法让王之风醒来,只是这个办法极为危险。
成功,王之风会醒。
失败,王之风会死。
几率各占百分之五十。
宋净司看着林意进了实验室,他坐在外面的椅子上,满面茫然,甚至不知该想什么。
其实前不久他才刚刚出狱,他服了两年狱刑,这还是因为很多人给他求情,而他自己也建立基地救了几万同胞的命,所以才得了两年刑狱。
否则,光是他有那么一个害得全世界差点毁灭的父亲,他知情不报,就足够在监狱里待一辈子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他觉得腿都麻了时,实验室的门打开,一众人走出来,那些人的目光在宋净司身上扫过便匆匆离开,目光并不是太友好
最后走出来的是林意,宋净司立刻站起来,因起得急,眼前一阵发黑,身形歪了歪,要不是林意及时扶了他一下,准能和地板来个亲密接触。
“怎么样了?”宋净司的声音嘶哑,甚至带点不易察觉的颤抖。
林意看着他,不说话。
宋净司眼中的光一点一点暗下去,他张了张唇,想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发出。片刻后,宋净司低下头,所以错过了林意身后渐渐走近的那道人影。
他以为他能平静的接受王之风彻底离开的消息,可当真的知道时,才发现,心里缺的那道口越来越大,冷风吹进,再也填不齐了。
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个默默跟在他身边的男人住进他的心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