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温先生可是有很大一肚子怨气。
温先生:“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电梯,不是大厅,大厅是第二次,当时我和你在同一个电梯,还向你打招呼,又替你捡起了笔,结果当时你的表现像是个陌生人,完全没有认出我。”
路可:“啊?这个?”
路可揉了揉太阳x_u_e,冥思苦想了好一会儿,终于,他想起来了!
确实,有一次他乘坐电梯,笔掉了,然后电梯里的另一人帮他把笔捡起来递给他了。当时那人还和他打了声招呼,喊了他的名字。
“好久不见,路可。”
路可小心翼翼的开口解释道:“当时我眼睛近视,又忘记带隐形眼睛了,所以近距离看人都是一片模糊,所以没有…”
温先生想了想,想起当时路可的动作却是有些迟钝,于是点点头,默认了这个理由。
温先生看着路可,看的路可很是紧张。
他开口道:“路可,你说完了,轮到我了。”
路可紧张的点了点头。
温先生:“路可,我喜欢你,十年前就喜欢你,这十年来,从未停止过对你的喜欢。我对你的喜欢,是前所未有过的,这一生也仅此一次的喜欢。”
“那种喜欢,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我爱你。”
“所以路可,你愿意和我一起,共度余生吗。”
早已感动惊喜的稀里糊涂的路可狂点头:“愿意的,愿意的。”
我也喜欢你,前所未有的喜欢。
那种喜欢,名叫“我爱你”。
所以,余生请多指教吧!
第10章 番外
快要高考了,温客却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邻居家的儿子,那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少年。
这种认知,让他时常心跳加速,尽管他能够一如既往的保持着淡定和面无表情。
可越靠近那个人,心跳就越快。
温客也想过表白,只是那个人看起来像是个直的。
哦对了,那人叫路可,有名字。
毕竟他见过路可送过情书给隔壁女同学,也在星期天时,撞见过路可和那名女同学一起去电影院和游乐园。
于是温客想了想,算了,别表白了,万一告白之后,他再也不理自己了怎么办。
于是当时的温客收起了想要告白的心情。
当后期温客知道,那女同学只是他堂妹,并且情书是替别人送的之后(问题是那还不是情书,只是当时流行的一种忧伤的艺术),可是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如果能够早点告白,说不定这十年,就不会错过了!
正当温客独自后悔时,路可在一旁安慰道:“可是,那时候的恋爱,也不一定就稳定啊,特别是家里人知道后。”
温先生面无表情的看着路可道:“不对,你还有力气动。”
路可一脸懵逼:“啊?啥?”
片刻后,路可便是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只是路可觉得,他和温先生,好像一直是误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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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可现在已经是公司上下都知道的董事长夫人了,温先生都不做隐瞒的,甚至都不低调的。
这跟温初那个大嘴巴也是有很大关系的。
温初对路可的称呼:“大嫂!大嫂!大嫂!”
这一天,路可在给自己挑下一部戏,挑着挑着,路可纳闷道:“车明,我看见别的演员都有真吻戏,为什么我没经历过?”
只要是演员,在娱乐圈演了这么多部男主的戏,都是有吻戏的,虽然说有借位一说,但真吻是避无可避的。
车明道:“我们哪里敢啊,温董亲自吓得命令,不准你接吻戏和船戏,这件事除了你,公司的任何人都知道。”
路可:“……”好吧,是很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啊!结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