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不真切。
约翰转过头来看他,缓缓的开口:“你已经躺了一个多星期了。”
原来他睡了这么久。这次,于修云连一个梦都没做过,第一次睡得那么沉,连一个关于杨健的噩梦都没做过。如果不是约翰告诉他,他一点也不会相信,自己就这样沉沉的睡了一个星期。而当自己醒来的时候,那夜的场景却是如此清晰,自己的脑子里似乎还回荡着那声枪响。
他看着窗外飘飘荡荡的红叶,他有多久没有注意过这样的景色了。在杨健的精神囚禁下,他几乎忘记了,已经秋天了。难怪那天晚上会这么冷,自己扣动扳机的手指到最近都快没知觉了。
“我们找不到杨。”约翰走到病床前,高大的身影挡住了于修云飘荡的视线。
于修云的眼睛慢慢往上移,移到了约翰面无表情的脸上。那双眼里似乎布满了血丝,下巴下都长出了胡茬。
“他死了。”约翰冷冷的说,“你自由了。”说完,他将手中快要燃尽的烟头按掐在床头柜上,转身离开了。
于修云一时没回过神来,等他脑子里终于清醒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些搞笑。自己真的,那么简单的,杀死了杨健。
连这个人都这么说,用上这样的表情,那么杨健……真的死了。他真的……死了。
一个月后,于修云出院了,他这次恢复得特别快,只是由于这次腿伤又在上次受伤的地方,他的腿还是留下了隐患,平常走路的时候看不出,但如果走累了,或者走快了,就显得有些跛。
约翰到医院接他,这是一个月前他第二次见到这个男人。他给了张回中国的飞机票,开车把于修云送到了机场,他只说了两句话句话。
“你不用担心有人找你麻烦,杨健去追你们的时候说过,就算你做了什么,除了他,其他人都不能动你。”
“你的公司从没有归到青龙名下。”
约翰把于修云送上了飞机,又回到了医院。杨微安也住在这里。
那天开船而来的不是别人,而是约翰和杨微安。杨微安早发现杨馨有异动,早注意着。但他到底还是晚来了一步。他亲眼看见杨健被枪指着脑门,打到冰冷的海里去。那一刻他觉得呼吸都快要停止了。后来上了船,他看见了杨馨的尸体,死不瞑目的看着黑色的夜空。
杨微安,这个已经过了打打杀杀的年龄,最想做一个好父亲的男人,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甲板上。如果不是约翰把于修云怀里的孩子抱来,杨微安可能真的要崩溃了。
“这是杨家的孩子,如果杨健找不到了,杨家只剩下你了!”约翰看着杨微安绝望的表情说,“如果你害怕,可以靠着我。你还有我。”
杨微安抱着孩子,靠在约翰的肩头,他已经没有力气去责备谁了。如果不是他,一切还会发生吗?如果不是自己太贪心……如果不是自己……
这一个多月来,杨微安就这样自责着,他的衰老好像在加剧,保养得很好的脸上出现了皱纹,连鬓角都出现了白发。
杨健死了,约翰必须留在美国接替杨健的位子。他已经决定把杨微安也留在美国。他知道杨微安以前最放心不下的青龙。他和莉莉商量过了,莉莉会以杨家干女儿的身份回到中国,重新执掌青龙。而杨健的孩子,将成为青龙的继承人。
杨健生前的那个愿望,终究没有实现。他就算再怎么否定,那份亲缘关系,已经沉淀在了彼此的血液里,兜兜转转,还是会聚在一起。
于修云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回去,到了机场后,看见了自己的哥哥和小晴站在远处举着一块可笑的牌子朝这边看。他忽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回头看着人流渐渐减少的出口,面无表情的看了很久。直到于扬水担心的来拉他,他才从新超前走去。
一个星期后,于修云从新掌控了自己的公司,他开始操办于扬水的婚礼。于修云把自己的高层公寓卖了,从新买了一套公寓,本来想送给他们住婚房。但是于扬水和小晴拒绝了,这对朴实的新人想靠自己的手共建自己的小家庭。于修云只好送了他们辆奇瑞。自己住到了那座高层公寓里去。
一个月后,就到了冬天,这年的冬天特别冷,于扬水结婚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大家都说这是吉兆。于扬水收到了一份厚礼,是隐贵别墅的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和一辆兰博基尼最新的车钥匙。他把这个邮件交给了于修云。
于修云看着这份礼物愣了好久,心里突然狠狠的颤了一下。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惊异,只是觉得万般感觉萦绕在心头。
杨健,难道没有死?
可是他没有办法得知,邮件上没有地址。他翻来覆去的看,终于在房产证里找到了一张纸:这是杨健早准备好的,我只是代劳而已。新婚快乐。
于修云走到窗户旁,面无表情的看着漫天的大雪。他从未看过这么大的学,那么白,白到眼睛都发了疼。
这么大的雪,就算有什么痕迹,早就被掩埋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注意过青龙的消息了,很久没有去想起杨健了。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于修云似乎又恢复到了从前的样子,恢复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有应酬也会出入各种声色场所,寂寞的时候也会去酒吧喝喝酒。但,他再也没有看中一个人,他觉得自己的力气和胆量已经全在杨健身上耗尽了,他真的已经没有勇气,再用那种眼光再去看其他男人一眼。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于修云想,如果不是杨健,自己不会这样一个人,孤独到老死。
春天的时候,于修云收到了一份来自澳大利亚的信,落款是斯密斯先生。信上说自己是杨健在美国的养父,现在定居澳大利亚,前些日子听杨健说起自己的未婚妻,但自己只是听过他的描述,从未见过真人。这几天听说杨健已经死了,伤心得病倒了,在死之前他只想见见这个未婚妻。
信得最后写着:可怜可怜我这个孤独的老头子吧,孩子。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现在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在我死之前,满足我这个小小的愿望吧。
于修云看完信愣了半晌,随后打开最下层的抽屉里,想把信放进去。可是打开的时候赫然看见了一把刀。这把刀……于修云有些自嘲的笑笑,叫来了秘书。
“帮我把这把刀扔掉。”于修云又看见了眼前开裂的烟灰缸。他突然苦笑出声,自己再怎么抹杀,自己的身边总是会出现那么多……那么多……证据。
“于总?”秘书小心翼翼的唤着出神的老板。
“没事,你出去吧。”于修云把刀从新放回了抽屉里。
这个周末,于修云坐着飞机飞去了澳大利亚,他看着窗户外的云,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他本来可以不理会这些胡言乱语的,只是突然有了种感慨。想看看是怎么样的人养出了杨健这样的性子。
杨健……
当地的向导把他领到了指定的地址的时候,他才看清,这是个很大的葡萄酒庄园。庄园是开放式的,只有几个工人在其中穿梭,还有几条狗在期间奔走。佣人迎了上来,看了他拿出的信来,将他引进客厅,立刻进去通报。
不一会儿,一个头发花白,穿着绸缎的老头从一个走廊拐进来,洪亮的声音大喊着:“呀呀呀,我的儿媳妇来看我这个可怜的老头子了。”
于修云看着老头满面红光的样子,哪里像快要死的人,又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呼,心里有些不悦,想到杨健对自己的一些称呼,却又觉得不怎么生气了,反而莞尔一笑。
“您好,史密斯先生,我是于修云!”于修云礼貌的站起身。
“呀呀,儿媳妇,不要那么生疏嘛。来,我带你看看我的庄园。”老头不顾的抓起于修云的手,就往外面拖。
于修云无奈,只能随着史密斯往外走。现在正是澳大利亚的秋天,满庄园都是一片深色的绿意,紫色的葡萄沉甸甸挂在枝头上,饱满而富有光泽,像一颗颗光滑的紫色珍珠。工人正在一旁忙碌。斯密斯先生有些骄傲的告诉于修云,这些葡萄很快就会被酿成最好的葡萄酒,放在酒窖里,等着最香醇的那一刻拿出来给客人品尝。
史密斯来眉飞色舞的谈起了自己以前做黑道大哥的经验,把以前管小弟的狠劲都用来种葡萄,结果他家的葡萄永远比别家的长得好。
于修云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忽然觉得杨健的性格比像青龙,更像眼前这个老人。而史密斯总是谈到眼睛,让于修云突然有一种感觉——他愧对眼前的老人。
史密斯看着于修云脸色有些暗淡,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媳妇,别难过,就算你杀了杨,他也一定爱着你。我从未听过他那么详细的向我谈起过一个人。黑道本来就是相爱想杀。我就认一个儿媳妇。”
于修云站在原地,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走吧,我请你去我的花园品尝我的葡萄酒。”史密斯带着于修云往房子后面走去。这时于修云才看看到,房子后面有一个巨大的玻璃温房,里面种满了各种植物花朵,花棚上方垂下漂亮的紫藤,有的地方则挂着可爱的红色小果子,在花草的掩护中,还有一个工人背对着他们蹲在地上载种着一株新鲜的玫瑰。
史密斯先生领着于修云进去,花房的深处放着一套白色的藤编桌椅。桌子的中间还放着一个小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束小巧清丽的紫菀。
“儿媳妇,你先坐着,我藏了一瓶最宝贝的葡萄酒在花房里。今天你可是有福了。”史密斯强硬的把于修云按在藤椅上,往花房深处走去,“我十分钟就回来。”
于修云无奈的笑笑,他坐在藤椅上,看着周围盎然的绿意,空气里弥漫着淡雅的花香。阳光从头顶照进来,并不觉得炎热,周围似乎还有鸟儿的叫声,他甚至发现了一只停在花朵上的蝴蝶。他忽然觉得一切是那么安宁又美好。
等了十分钟左右,花园深处似乎有动静,好像有人在说话,于修云喊了声:“史密斯先生?”但是没人回答。
于修云心中一跳,狐疑的站起身,往花房深处走去。这个花园很大,打得就像迷宫。绕了也不知道多久,他终于看到了史密斯的身影,他正站在那个工人旁指导他载重刚才的那株玫瑰。
“史密斯先生?”
史密斯回过头,看着他笑了笑,“啊,不好意思,让儿媳妇久等了。这个工人是我新请的,实在是太笨手笨脚了,连一株玫瑰都种不好。”
背对着他们的工人身形有些消瘦,皮肤有些晒得发黑,默不作声的工作着。
史密斯站起身打了下工人的后脑勺,“你再不好好工作乱跑的话,我就让你去葡萄园做工!你是来这里自省的!”
“他犯了什么错?”于修云忽然觉得眼前的工人很熟悉,他的心跳了一下。
“哦……没什么。他伤害了最不想伤害的人。灰溜溜的到我这里来学习。”史密斯哈哈一笑,“走吧,儿媳妇,我们回去喝酒!”随后指着工人的背影,“如果这株玫瑰再被你种死了,你就再做白工一个月!”
说完,硬拖着于修云往回走。
于修云看了那个工人的背景几眼,皱着眉头转身跟上史密斯的背影。突然,他感到有一双炙热的眼神压在自己的背上。这么沉重,那么……的恐惧……仿佛无处可逃……仿佛……
他站在原地很久,终于转过了身。这时候正是落日,余辉顺着那个种花男子的背后照道于修云的脸上,他的眼前一片朦胧,只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但是他却异常清晰的看见,男子的影子顺着夕阳,一路延伸到自己脚下。
就像一把锁,扣住自己的双脚——永远也逃不开的囚笼。
——完结
2011,9,30
第43章 番外《杨健的关键!》
番外:
《杨健的关键!》
“喂!老头子,怎么样才能让他爱我啊?”黑衣男子苦闷的坐在一旁。
“想知道?”头发花白的老头贼赃的笑道,“你就给我在这里干一年白白得白工,我这个大情圣就告诉你。”
这就是史密斯从海里捞起半死不活的杨健后,两人第一次密谈。史密斯打着包票,心里想他这个年轻时代**少妇无数的少妇杀手,对这种事绝对不在话下。但是更重要的,他要让杨健明白,把他一个人丢在澳大利亚半年所受的苦。
杨健确实不负史密斯的众望。他在葡萄园工作,起先是最简单的拔草,但是当他得意慢慢的把一大捧杂草放在史密斯面前时,史密斯的胡子都快气掉了。
这哪里是杂草!这分明是葡萄的幼苗!
杨健摆着只要在史密斯面前才会出现的无辜,“这真的是葡萄幼苗吗?可是他和长大的样子好不一样。”
葡萄也是老大十三变!难道你不知道吗?史密斯狠狠的瞪着杨健,让其他工人教他杀虫……结果不用说,虫没杀掉几只,葡萄死了一大片。连工人都哭丧着脸央求字辞退这个大牌的工人。
“你给我去后面的花房干活!如果你再弄死一朵花的话!我就把你关在花房里一年!”
史密斯当初想建个葡萄酒庄园养老,一来他太喜欢葡萄酒了,而来他对花也很痴迷。在史密斯的影响下,养子杨健或多或少也学到了养花的诀窍,并为此总被史密斯驱使成为一个工人。只是后来史密斯把帮助的位子让给他后,他一心只想着报仇与事业,也就没有闲工夫去弄花了。况且,他一直觉得养花是个女人的活计。
史密斯这句话一说出口,杨健就皱起了眉,眼前这个老头虽然为老不尊,但是有些话还是说道做到的。他现在已经算是个死人了,在实力上就比不过这个老头,况且他还有求于他,他只好不情愿的做起了花房里的工人。
史密斯花房里的有各种各样的花朵和植物,里面的温度和湿度都是由电脑来控制,但是施肥捉虫种植这样的活计还是得人来干,史密斯相不过这些冰冷的机器。
杨健忍气吞声的帮史密斯做了几个月的活,终于忍不住了,他朝着史密斯大吼:“你他妈的耍我呢?”
史密斯笑眯眯的看着他,“我就耍你,谁让你之前一直是个萎靡不振的娘们样。告诉你,追于修云那样的男人第一步就是你要和他一样强,不是装可怜可以的。我觉得你之前做得很好,否则你早不知道被他忘到哪里去了。”
“好个屁!他都恨死我了!”
“恨和爱,谁能说得清呢?但是我感相信,他的心里觉得忘不了你这个人。”史密斯耸耸肩膀,“不过,你确实做得过了点,所有……你需要悔恨与反省。我才给你这么多的时间。”
杨健愣在了原地。
“你再想几天吧。看在你帮我种了这么多年的花的份上,我就让你见一见他,但是怎么决定在你。”史密斯说完指着转身走了,连留给杨健说个话的机会都没有。
史密斯离开的那几天,杨健一直住在花房里,有时候一言不发的看着一株绿色的植物。他有时会想起那个风雨飘摇的夜晚,被最在意的人背叛后,他一度想到了死。但是,在于修云即将扣动扳机的那一刻,他改变了主意,向后越入了冰冷的海里。
那颗子弹堪堪擦过他的头顶。连史密斯都说他命大。
他冰冷的海里沉浮的时候,他想了很多,从与于修云相遇想到了于修云举着枪对着他的那一刻。冰冷的海水让他神志不清,也让他很清醒,这是两个极端的矛盾。但是他却真正的清楚了,他欠于修云的,实在太多了。
“我欠于修云的,”杨健坐在地上喃喃自语,猛的跳起来,“对了,我欠他的,在那一枪之前已经全部还清了!他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从新在一起。”
杨健想的心花怒发,哪里有以前的样子。估计于修云知道他想成了这个样子要吐血。
“你干了什么!”还没等杨健高兴结束,身后就传来了史密斯的怒吼。
杨健一看,由于他高兴的跳起,一株名贵的玫瑰成为了牺牲品,和一个青瓷花盆掉在了地上,哀怨的躺在一地碎片里。
“加一年的活!”史密斯气得吹胡子瞪眼!他本来是要来通知他好消息的,却没想看到了自己的爱花惨遭不幸的过程。
“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史密斯……我马上就把他从新载好 ,保证他活得好好的。”杨健既然得出了这个结论,自然不想在这里呆太久。
“最好像你所说!”史密斯走到弯腰干活的杨健身边。否则自己就赶走于修云!
“史密斯先生?”于修云的声音就是这个时候响起的。
这就是杨健与于修云的再遇。也是让于修云头痛的开始。
他为什么头痛,不是知道杨健活着,而是因为杨健他妈的,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比如……
“修云……以前对不起……”
“滚!”
“修云……我再也不会伤害你了。”
“闭嘴!”
“修云……我爱你……”
“**!”
“修云……我每天晚上想你想得都睡不着,觉得每张床上都留下了你的气息,啊……我的气血翻腾,感到身体越来越热……”
“……”
于修云猛的挂掉电话,黑着脸冲到自己的秘书面前惹住发飙的**大吼:“以后这个人的电话不准接进来!”
“可是老板……”秘书无辜的抬头,“这位先生每次的电话号码都不一样,而且用的都是和你预约过的客人的电话……”
再比如……
“于总,今天有人给你送了一束香水百合。”
“扔出去,你想留着招苍蝇吗!”
“于总,今天是红玫瑰。”
“给我碾碎了,放在公司门口。辟邪!”
“于总……今天……”
“我他妈的不想再看见花了!”
“不是,于总,今天是一只熊的玩具。”
于修云手里的笔尖划破了纸张,他冷冷的抬起头看着不知所以的秘书。秘书翻看着熊宝宝,“哎,于总……这个好像能说话。”
熊宝宝里突然出现杨健的声音,“修云……我爱你……”
“我XXXXXXXXXXXX……”
还有……
酒吧——
“来一杯啤酒。”疲惫的声音。
“好的。”快活的声音。
“你……怎么是你!杨健!你怎么会成为这个酒吧酒保!”咬牙切齿。
“啊……我只是向老板买下了服务你的权利而已。”杨健继续快活的调酒。
“……我走错了。我该去的应该是对面的酒吧。”
对面的酒吧——
“来……”愣住。
“一杯啤酒是吧。好的!”更快活的声音。
“……”
所有的酒吧——
“……”
“来!一杯啤酒。”
史密斯正在中国的家里喝着最新出来的葡萄酒,一面等待着杨健的好消息。突然,门口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怎么了怎么了?”史密斯大惊失色的奔到门口,就见木门轰然倒下,一片扬起的灰尘里,立着一个鼻青脸肿的声音。
“杨健,你用不着为一个木门这么拼命。”
“史密斯!”杨健的声音像从地狱传来的恶鬼之音,他冲到史密斯面前,努力将两只熊猫眼瞪大,“你骗我!你明明告诉我用甜言蜜语,鲜花礼物,死缠烂打这三个攻势就能攻下于修云!可是呢!可是他现在更讨厌我了!看看,还把我打成这个样子。”
史密斯想笑,硬生生的憋住,继续忽悠,“杨!这才是你好的好机会。”
“什么意思?”杨健肿起的嘴巴一拱一拱的,狐疑的看着老头。
“哎……你看看,你做事都不触及核心。”史密斯叹道,“得到一个人的心,最根本的就是装可怜。”
“可是你之前说要得到于修云就觉得不能娘娘腔。”
史密斯干笑了几声,道:“装可怜和娘娘腔是两个概念嘛……你看,你现在已经算死人,外国的一切被约翰拿去了,青龙又被莉莉给领导了,连这个房子……哎,都是我这个老头看你可怜……咳咳……无偿送给你的。”
看着杨健疑惑的目光,史密斯继续道:“那么这一切是因为什么,不就是于修云吗?你……”
还没等史密斯说完,杨健就一下跳了起来,猛的喊道:“我知道了!多谢你,史密斯!”说完,就跑了出去。
史密斯愣在原地,连自己想说什么来忽悠杨健都忘了,只好叹了口气,“哎,祝福你,我的孩子。”
于修云正在办公室里办公的时候,突然听到外头一阵喧闹。他揉了揉眉心起身想看看发生了什么,就看见自己办公室的门“哄”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于修云呆呆的看着门的破碎的身体,“我的门……”
果然,那个阴魂不散的人冲到了他面前,一张猪头一样的脸猛的在他面前放大。于修云心中一阵紧张。可又想笑!不由得后退了一步。
“于修云!我现在一无所有了!”
于修云挑眉,看到了办公室上的一样东西。
“这些,都是你造成的!”
于修云已经把那样东西拿在手心里。
“所以……请包养我吧!”
“哐啷!”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