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是,出山的那一刻,还是没遇到狼,其他的动物倒是看到过几次,但孟清怕那狼追上来,便没动手。
他想着,什么时候在这里设下陷阱,那岂不是有很多猎物?毕竟,他可是要养家的人。
孟清扛着一头儿狼,快到中午的时候才走到家。
郑轩准备出门倒水,刚到门口,便看到,站在院门口的孟清,还有他扛着的那头狼。
郑轩脸色大变,快步赶了过去,急切道“孟大哥,你碰到狼了?有没有受伤”。
孟清笑着摇摇头,“怎么会,一头狼哪里能奈何得了我,就是来三头我也不怕”。
郑轩仔细的瞧着见,见真没受伤,顿时松了一口气。
这时他才意识到,原来进山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想到他小小年纪便在生死线上挣扎,顿时心里一揪,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充斥着他的心间。
“以后,别总去山里了,太危险”!
孟清将狼扔在院子里,浑不在意道“有什么危险的,那山我可熟了,出不了事的”。
郑轩见他这样,也不好说什么,心里只盼望自己快快长大,也能去做工挣钱,减轻他的压力。
孟清将狼放下后,便走进屋子,站在门口,孟清揉揉眼,顿时没敢认这是自己的房子。东西虽然没变,但经过他这一调整,屋子立刻就清爽干净很多。
不过,也显得愈发的空旷了。
孟清想了想,这房子还是太简陋了,连个厨房都没有。明年天春的时候,他就可以着手准备请人建房了。到时候,他一定建一栋大房子。
不过,现在,孟清看了一眼在地上的那头狼。还有房顶上吊着的几张皮子。将这些买了后,他们大概才能过上一段好日子。
“这都是你收拾的?”
郑轩点点头,有些忐忑又有些期望的看着他。孟清好笑的揉揉他的脑袋,“干得漂亮”。
郑轩道“对了,你还没吃饭吧,春花婶子送来些馒头,现在还有几个,昨晚那些红薯我也给煮了,应该够吃了。”
孟清看了一眼黄黄的馒头,顿时没胃口了。
“我不喜欢吃这个”然后便拿出锅里的红薯开始吃了起来。
郑轩有些不知所措,孟清解释道“我是真的不喜欢吃,这馒头味道不好,你先将就着吃一点,你要是也不喜欢,那就吃红薯,我们下午就去镇上。”
郑轩拿起馒头道“我很喜欢,你吃红薯吧!”
于是,郑轩便解决掉了馒头,而孟清便解决掉了红薯。
两人吃完后,孟清休息了一会儿,郑轩便去将煮红薯的锅给洗了。那锅也不脏,很快就洗完了。
等郑轩洗完后,孟清便将吊在顶上的袋子拿了下来。郑轩悄悄的走了过去,想看看是什么东西,结果一打开,郑轩都惊呆了。
第44章 种田文之猎户受VS秀才攻
他一直以为,那里面装的是粮食, 可没想到, 一打开竟是一张虎皮,还有一些兔皮。
其实原主和他的父亲在山上生活了那么多少, 猎到的狼,老虎等猎物不计其数。这些皮子也存了很多。不过孟威离家的时候将那些皮子都拿出卖了, 只留下这一张虎皮。
这张虎皮是原主从他十三岁那年独自只猎杀的那只老虎身上得的, 孟威存着纪念的心思,便将这虎皮留了下来。
孟清也不想动这虎皮的,但现在这家里实在太穷了,说得自私娇气一点,他根本就过不了这么粗糙的日子, 每日吃烤r_ou_,他根本就受不了。
再则,他既然继承了这个身子,该履行的责任,他不会含糊, 当然,可以行使的权力, 他自然也不会客气。
“这张虎皮至少可以卖个八十两,再加上那头狼,可以卖个五十两左右, 这些钱也够我们过段时间了”。
郑轩不敢相信, 刚刚还一穷二白的家, 瞬间就有了一百多两银子。
孟清看了一眼,衣着单薄的郑轩,皱眉道“这天儿实在太冷了,我还受得住,你就不行了。这里还有十几张兔皮,你拿去赶制个背心帽子棉鞋,省得冻到了”。
郑轩摆摆手,“这兔皮也能买个二十几文一张呢,你还是拿去卖钱吧!”
孟清看了他一眼,这种思想可不好,“卖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自己过得好一点,我以前是个糙汉子,一个人倒也没什么,现在多了个你,怎么也不让你跟我一起过这种日子。再说,这些兔皮我还不放在眼里,就是卖钱了,也还是拿来买衣服,难不成,你是不想自己做衣服?”
郑轩连忙摆手,“当然不是”。
孟清满意的点点头,“这不就是了。我们赶快收拾收拾,趁现在还早,我们赶紧动身去镇上。”
孟清一边说,一边卷起皮子,包在一快大布里,然后做成一个大包裹。
“你也别闲着,赶紧想想,家里还需要添置些什么,这样简陋粗糙的日子我是不想再过了。所以,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
郑轩听了,连忙扫视一下屋子,这个房子实在太简陋了,什么东西都缺。他可得好好合计合计。
孟清住在半山腰上,就算他们两人脚步快,也得花一刻钟的时间才到山脚下。
地上的雪还没化,孟清和郑轩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上面,冻死他们都快没知觉了。
孟清看着自己脚上穿着的那一双破靴子,心疼得不行。原主不怕冷,但是他怕呀。还有郑轩,就算孟清将孟威的衣服给他穿上,还是冻得瑟瑟发抖。
归根究底还是父子两人不怕冷,衣服少,还不怎么厚。
两人刚刚走到山脚下,便有人发现了他们。他们两个人现在可是村里的风云人物,昨天的事,经过这些八卦的娘们儿宣传,现在估计附近村里的人都知道了。
更何况,两人现在的样子,着实引人注目。孟清一个肩膀上背着个大包裹,一个肩膀上扛着头狼,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住在山脚下的李春花首先看到了他,看着那头大狼,骇然道“孟清,这头狼是你早上猎的?”
孟清笑着点点头,“早上运气好,碰到一头与狼群走失的狼。我打算将它拿到镇上卖了,好换粮食,熬过这个冬天”。
李春花赞同的点点头,“这就对了,我们这样的人家,还是将猎物换钱的好,自己吃太浪费了”。正说话呢,周围又围上来一群人,这些人孟清也都见过,就是那些替郑轩打报不平的婶子们,所以,他还是很有好感的。
两人有礼貌的打声招呼,问候了几句,便带着郑轩离开了。离开时,他还听到,有人低声道“我就说这郑轩跟着孟清绝对是赚了,那孟清可是打猎的好手,这想赚点钱还不容易,看看,随随便便猎到一头狼,以后的日子怕是不愁了”。
“可不是,说起来,这孟清也有十五了,这个年纪可以考虑成亲了。我老家还有个侄女,年龄倒还合适,不如撮合着试试看!”
她这么一说,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纷纷在头脑中搜刮着合适的人选。可怜的孟清还不知道,等他回来后,可能会面临个个上门的媒婆。
他们两人远远的走出村子,将一切都甩在身后。在一片洁白中,两人人影越走越远。
孟清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冻得嘴唇发青的郑轩,一阵心疼。
“给,到镇上还有好一阵子,赶紧穿上,不然得生病”。孟清将自己身上的袄子脱下来,搭在郑轩身上。
郑轩看着自己身上那件大袄子,嘴角轻轻翘起,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不用了,我身上穿着呢”。说着,又将皮袄脱了下来,递给孟清。
孟清摇摇头道“快穿着吧,我原本就不怕冷,这扛着东西走了这么久的路,也有些发热了,所以,你赶紧穿上吧!”
郑轩见他真的不冷,犹豫半响,还是穿上了,因为,他实在是太冷了。
两个人闷不吭声的走了一会儿。
孟清着实觉得无聊,想了想道。
“想好了要买些什么吗”?
郑轩想了想道“家里的东西太少了,杯盘碗筷,桌椅柜子都太少了。以后家里来个客人,都不好招待。”
孟清点点头,“待会儿到了镇上,你做主买就是了。还有什么吗?”
“当然还有,做饭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这都要买”郑轩说得嗨了,将他能想到的一股脑都倒了出来。
孟清想了想,看来,这点钱还只够他温饱,生活水平想要提高,还得多多赚钱。
孟清接口道“这些你都可以做主,除了这些外,你自己有什么想买的吗?”
郑轩停顿了一会儿,脑海里涌出一个念头来,那个念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强烈。
以至于他脱而出“我还想买些笔墨纸砚”。说完郑轩就后悔了,笔墨纸砚都是读书人用的东西,那可不便宜,这个要求可以说无理了,但是,他在赌。
郑轩盯着孟清的脸,不想错过他的任何一个表情。
但孟清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点了点头,“待会儿我们就去买”。
郑轩听了松了一口气,同时又有点心虚,不自觉的解释道“要是能写得几个字,将来也可以到镇上去当个账房伙计,那工钱自然也就高些。”
孟清停下来看了他一眼,不敢置信道“你只想当个账房伙计就够了?”这要求也太低了吧!他家宿主什么时候这么没志气了。
郑轩不明白的看着他,以为,他是生气了,心里顿时有些慌,“其实不识字也没关系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