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长相思
许多年后,闵修夜拥着他,亲吻他的眼睛,那本是他们关系最僵的时候,可他那样轻描淡写地说,他将自己的小相贴身放在皮夹里,就那样放了许多年。那样形势之下,闵良泽竟然无法去恨,无法去怨。他早应知道,这个男子,本就是这样,他早该领悟。
他冷冷地看着他:“你什么时候有我这样的相片?我竟然不知道。”对方已是成熟伟岸的男人,对他笑得竟微微无赖,不由分说,执起他的右手,与他说:“竟然忘记了那个冬夜?要罚你!”他心里别扭起来,眼睛木木地看他舔吻自己的白瘦纤长的手指,唾液将它润得水亮光滑,黏黏糊糊,s-his-hi嗒嗒。
他失神地望着他醉迷的神情,脑中却想不起因由。是怎样的一个冬夜,这个男人竟铭记得这样久?男人不满,扳过他的细白的颈子,狠狠咬了一口,牙印恐怕留下了。他痛苦地呜呜似小兽一样抽噎起来。男人认真地看他,说:“你要记得我。记住我如何给你带来欢愉,又是如何予你痛楚。”
男人实在爱恨无措。他早应了解闵良泽是如何没有心肝的一个小妖精。是多么一味折磨他情意的蛊毒。外人听来如何荒唐,现在里面的人却永世希望迷醉。世人偏爱理智的人。他确是在世上作了许多年的正经人、台面人,有一天,男人竟也想不到自己,会这样地陷入一个人的瞳仁。
在那样的一段关系里,男人是如此心甘情愿。他全然迷醉在那个人的灵魂里,那个人的气息中。尘世间,无数的诗句小说精致地摹写爱。似乎那样的两个人如何独特,如何互相合宜。可能一个美貌,一个英俊,所有正当年纪,正当条件。
当然,这样的爱情不免是一桩美事。可也有些太难求,太奇幻了些。其实,那种恋慕的心意是无法用语言精准把握,那样幽深,那样诗意,可也平淡。他的一生只有过一次一见钟情,只有记得对方忧郁的瞳孔,似林间清晨弥散的雾气。他在人潮之中,单单凭了这一点,就可将他认识。那样的一见倾心,竟也不是初遇,只是那一个机缘巧合下,命定般的注定。
或许也不对,男人只是默默地连他自身也不懂得地固执地隐秘地肖想了对方很多年。可能,男人的一生太过短暂,只能为一个人编织一段堪堪读完的华美的锦缎。他想来不是重情的人,却也能够为他说许多好话,情话,也是搜肠挂肚,才思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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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在无数人的笔下,那样动人心魄,其实实在是太简单,太容易道尽的事。有时,爱上一个人,突如其来。问你为何不偏爱另一人,自己心中也恍惑无解。仔细寻求答案,似乎有些始末。也许是一种气质。当那个人出现时,你注意到他的灵魂,开始了解他的x_ing情,然后深陷进去。
一个人陷入初恋般的无措,定是情感极热烈、极缠绵的时段。像一个小女生一样斤斤计较了起来。可能,在人的一生当中,无论如何,都会拥有像诗人一样飘忽无定的情怀。那是一生中稀少的片刻,绝大多数,后来,只是习惯了失去。这种种经历,与异x_ing恋,抑或是同x_ing恋,毫无关系。如果情感是为人的正当需要,正如饮水进食,维持正常的形体,那么为此犯过的傻事也就可以原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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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闵良泽犯下的许多过错,男人都渐渐宽恕。他本应无法接受。可是,他竟也是爱他的。男人抱着他,教闵良泽看相片,一张是他的背影,影影绰绰,有树,道路的存在,很暗,是个夜晚,看起来很高,很瘦。闵良泽懒懒靠在他身上,问他笑什么。“不觉得屁股很翘,臀很浑圆,腿笔直笔直的吗?”对方笑意禁不住流淌。难为闵良泽涨红了一张好看的面皮,文雅的人半天只喏喏吐了句:“耍流氓!”一边用手推拒着对方不规矩四处作乱的手掌。
闹了好一会儿,认真起来,他们一起看第二张。相片有点模糊。上面闵良泽无意地扭头看着镜头,路上的车灯打到他脸上,亮堂得很,他微微举手挡住。他的眼睛倒照得熠熠生光。好看得都叫闵良泽自己吃惊。男人半天没说话。闵良泽用手肘拐了拐他,“如实说,什么时候拍的我?偷拍,嗯?”他实在没有印象被拍过这样的照片。一看就是别有深意,居心不良的。男人无奈抱紧他,又低下头轻吻他眼睛。男人只好提示,“那个圣诞节?不记得?我陪你过生日。”
闵良泽得意地蹙眉,“哎哎,闵先生,那时就对我情根深种?”其实这样的情形下,不过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话。对方认真,“你说是就是吧。”竟然有些窘迫。闵良泽那个时候和男人认识不过快满一年而已。
闵良泽不由叹了口气,他说:“你早些告知我,也无须搁费了这许多年月。”闵修夜抬手摸了摸他漆黑的鬓角,轻轻地讲:“你这样冷心肝的,那时会有几分真心和信任对我?”两人都蓦然。闵良泽对于那样平淡的夜,记忆竟然深刻清晰起来,时间本身的绒毛须尾纤毫毕现,竟有些惊心动魄的意味来。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们,收藏收藏。么么哒。深夜将文略略修改。会将这篇文继续写下去。会完结。算自娱自乐。完成自己的心意。么么哒,收藏啦,收藏啦。
第14章 生日.砚山
闵修夜竟是带他去砚山。这本是碧城森林公园的辖属范围内。圣诞节晚上,又冷,又静。闵良泽不想与他登山。站在山脚下踟蹰,两手c-h-a在口袋里只是望着公园里亮着的昏黄路灯。闵修夜含笑说:不想爬山?并不高。且有石阶。闵良泽推脱:这样暗,怪可怖的。正好一阵凉风袭来,他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现在是有些冷,我们走一程山路,就不冷了。”
“爸爸,你这么热爱登山?平日里自己约上朋友一起。我实在不愿意。何况这样的冬天。”
“你倒是对我一点了解也无。我喜欢摄影,登山,游泳,长跑。你看你这瘦弱的样子。长点r_ou_才停匀。”
“我不要这样的冷天来爬山,爸爸,你好没道理。妈妈刚刚打电话给我,问我怎么还不回去?”
“你怎么答的?”
“哼,还有怎么答,说爸爸心血来潮,拖我爬山,说是给我过生日。呵。这生日过的还挺给我印象深刻。”闵良泽一边语速极快地讲话,一边心里也纳罕自己的从容。和闵修夜讲话居然一点不局促,害怕。大概因为闵修夜今夜看起来特别好说话,愉悦的模样吧。
闵修夜故作沉思了一会儿,扯住良泽的左臂,向前将他拉上第一级石阶。
“听爸爸的话,好不好?”
“不好。”
“你陪我一起。倘若你走不动了,我背你上去。”
“呵。谁要你背?我都这么大了!”
“哦,怎么不要我尽点爸爸的责任?”良泽被他缠不过,只好抬脚慢慢尾随者闵修夜登上山。也许是运动的缘故,走到半山的时候,倒没有起初那么冷。
他们站在山顶上看景。山顶上是一个巨大的平台,上面砌了座四角亭,里面挂了顶亮煌煌的白炽灯,显得不伦不类。闵修夜和良泽走远些,四周都暗下。
夜已深,山顶上的天空黑黝黝的,疏淡的星辰点缀其上,有一种冷寂的味道。闵良泽放空思绪抬目望着夜空,有些走神。闻到空气里Cao木腥酥的清郁的气息。他好像被周围巨大的黑暗吞噬了,成为其暗寂的一部分。他的长外套被夜风吹动,围巾将要散开。
良泽无意转头闵修夜在看他,平淡的,又有点奇怪。良泽只觉得对方的眼神那样沉,那样暗,好似与广袤无边的黑夜融化为一体。闵修夜俯首,替他将脖子上的围巾抿好,细心地扎了个形状。到下山的时候,闵修夜竟不管良泽推脱,背起他来了。“简直不可理喻。这个男人真发疯了不成?”良泽心里好笑地自语。
“怎么怕爸爸背不起你了?”闵修夜像个少年一样眼睛里露出跃跃欲试的神情。良泽只好认命,心里想:“既然这个疯子爱疯,随他去了。”闵修夜一米八几快一米九的个子背起良泽来倒也轻快。下山的步子也沉稳。良泽趴在他宽厚的背上。
“这么轻?这样瘦。”
“我只是骨架纤细。我可是长腿少年。”
“还挺得意?”闵修夜说完还故意颠了颠他的身子。良泽拍他的硬硬的肩膀。再度回至山脚下。行人稀少,灯光暗淡,光线如豆。横拉的电线杆下,有一个中年潦倒的男人,摆着地摊。良泽就近看着,发觉一柄好看颇具古意的匕首。上面雕着细密精致的花纹。他取开匕首套子,锋刃处泛着银光。
闵修夜见状替他付钱买下。临末,凑近良泽耳边,笨拙略带急切地道:作你的生日礼物。闵修夜和他坐在车后座。闵修夜认真看他把玩匕首。出了森林公园,车子向远君别墅驶去。闵良泽一边抬手看腕上的手表,已是十二点半了。道上都没有什么车辆。他百无聊赖地轻晃匕首,一边看窗外疾驰的景物。
“呀!”他痛呼出声。闵修夜皱眉看他,连忙揿住他的左手大拇指。色泽鲜红的血正从良泽的创伤面涌出,流速不快,但看起来瘆人得慌。良泽的手指一边刺痛着,一边暗怪自己不小心。可能割的口子有些长,几分钟仍然止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