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封煜走后,毕向宝朝他背影狠狠啐了一口:“那只臭凤凰到现在还不忘占点你的便宜。看我之后不好好使唤使唤他,替你报仇。”
裘祺坐了下来:“你还是先担心自己的状况吧。”
毕向宝没事般拍拍左腿上的石膏:“小事而已。话说龙哥带你去哪里了?”
裘祺便把帝晁天买别墅的事跟毕向宝说了,毕向宝满脸的艳羡:“以前我觉得龙哥不好相处,个x_ing又怪,还不是人类。现在我发现我实在太肤浅了。”
“现在察觉还不迟。”裘祺难得着顺着他的话茬开玩笑。
“裘祺,这次进医院让我有了很深的体会。”毕向宝忽而长叹一声,仰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说道。
“什么体会?”
“人的生命真是短暂又脆弱。今天活得好好的,明天说不定就挂掉了。你说,你和龙哥能走到白头吗?如果你变老了,龙哥还是那副模样,你会不会难过?”
☆、永远在一起
裘祺考虑过和帝晁天在一起会面临些什么危险。甚至还想过若是帝晁天的真实身份暴露了,被国家的科学人员捉去做实验,他要怎么才能救出帝晁天。
却从来没想到和帝晁天一起变老,或是他先死的事。
现在听毕向宝提问,裘祺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回去的路上裘祺仍在考虑。回到家里,直至帝晁天问他,他才将疑惑提出来:“晁天,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哪天我死掉了,你会怎么办?”
正在电脑前玩国际棋的帝晁天转过身,示意裘祺过去。
裘祺不明所以的走到帝晁天身边,他一把拉过裘祺,揉着裘祺的屁/股:“这么白痴的问题你居然问我?”
这明明是个很沉重的问题,哪里白痴了?还有他的手在摸哪里?
裘祺挣扎着要弄开他的手,他的手却像狗皮膏药一般紧贴着,怎么掰怎么撬都弄不开。于是裘祺放弃了:“你也没有考虑过么?”
“你不仅是个傻子还是个蠢才。我怎么可能没考虑到?如果你死了,我就把你埋到齐桓的墓里永远陪着你,直至我化骨那天。”
虽然帝晁天骂他是蠢才傻子时半分恋人的情面都不给,但后面的话却听得裘祺心里像吃了蜜糖般甜到发腻。
原来他早早有了打算。
“为什么是齐桓的墓?”
“因为那里风水好又隐秘。你要不喜欢就挑个喜欢的地方,等你死了我带你过去。”
“如果我死了就会被火化,只能剩下骨灰陪你。”
“……你可以选择土葬,有些村落不是仍旧有这样的习俗么?”帝晁天停下揉屁/股的手,亲了亲裘祺的嘴角:“我想看着你完好无损的样子。”
“那我老了你也会一直喜欢我吗?”想象着自己变老,而帝晁天依然年轻,裘祺本能感到害怕。即使帝晁天说得再动听,裘祺还是会对未来惶惶不安。
“我不会因为你变老就嫌弃你。人类就是会想太多,活在当下就好好珍惜当下,想那么长远又有什么意义?”
“不可能会完好无损,”裘祺掰着指头,“尸体会慢慢腐烂变臭,这样你也不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你哪来那么多问题?我对你的爱就那么不靠谱?你得知道,我一生没对任何东西动过情念,只对你动了。我不会因为你的死亡而难过,因为我也会陪你一起。”
他的话听着不怎么温柔动听,却给裘祺下了一剂定心丸:“你不找我的转世之类的?”
“你电视小说看多了。”
裘祺腹诽,你明明就是电视小说才会出现的生物,这么说完全没有说服力。
“晁天,我也很喜欢你,很爱你。如果哪天你不小心被人捉去做实验,就算以生命为代价我也会把你救回来。”
“……”裘祺是不是真变傻了?电视小说之流还真是毒害不小。
能听到裘祺的表白,帝晁天还是很高兴的。高兴得忍不住在裘祺直播时露脸了,还非常自豪的介绍说自己是裘祺的男朋友。
弹幕瞬间爆屏,都激动不已。跟着才知道初r.ì是帝晁天的马甲,原来他从很早前就和大家近距离接触过了。
后来的后来,帝晁天和裘祺边煮美食边秀恩爱成了这个直播间的r.ì常。粉丝亲昵的称呼这个直播间为龙哥和小祺的恩爱小窝。
再后来的后来,裘祺不再直播,渐渐退出了大众的视线。那时的他和帝晁天已经四处旅行,去见识以前从未见识过的大千世界。
当他年迈快要走不动路的时候,他和毕向宝打了声招呼就和帝晁天躲到哪里的小村落里度过最后的幸福时r.ì。
临终前,裘祺把记录着与帝晁天点点滴滴的笔记本寄了出去。没有写地址,兴许会寄到哪个有缘人手里;兴许会被当成无法邮递的信件退回来;兴许被丢弃……裘祺觉得已经不再重要。
不管有什么风险,这一生有帝晁天陪在身边,他都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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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历3127年,天晴,宜开采。
轰隆隆的机器声在外头响个不停,还伴着吵杂的人声,房间里的周晟不得已戴上隔音耳机,继续翻看着手里那本残破不堪的笔记本。
另一边则站了一个长相清秀的男人。他穿着厚重的开采工作服,大声对周晟道:“晟哥,你确定是埋在这里吗?”
周晟抬起头看向发问的男人,左眼下的泪痣让他这张普通平凡的脸有了些特色。他揉揉脑袋上的乱发,说:“这笔记本已经很残破,很多字迹都看不清了。不过我想地点没有错。”
“唉,如果真能挖出这笔记本的主人,我们这个团队可就出名了。”那人笑道,朝他摆摆手:“希望这次不会落空。”
周晟目送着男人离开,又低下头看笔记本。
笔记本上很多字迹已经分辨不清,只有最后一页的寥寥数字最清楚,写着“与龙相爱的三千法则”
周晟很好奇这“龙”是指什么。一个代号还是一个人的名字?
他是个考古人员,在这个物质文化飞快消耗的时代,考古人员是种职业。如果能挖出年代久远的古物或古迹就会赚一大笔钱,年月越久价格越高。而且还能在考古行业中出名。
考古人员又与那些考古学家不同。
考古学家是国家公职,挖出来的东西不归个人,但考古学家的资源比考古人员要多,还是领国家的薪水。用旧时代的话来说就是个公务员,薪资固定,福利多,还不用担心会失业。
每个考古人员都希望能当上考古学家,从而过上安稳的生活。
3127年,全球已经温暖化,人类的生存率不到十分之一,有许多物种已经灭绝。文明也在很早之前停滞不前,空气也不如以前的清新,就连植物在这个时代也很少见。
当大家在书里知道这个星球曾经也是绿树环绕,冰川河流众多,到处人声鼎沸,动物来去自如的世界时都无比向往。
政府还为此设立了考古站,专门搜索古迹和古物。
作为历史的道标,他们认为有必要寻回他们向往的蓝色家园。
但搜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资源又很有限,所以考古人员这个职业就应运而生了。虽然考古人员为赚钱而行动,但政府为了目的也会慷慨解囊。
周晟作为一支考古团队的老大,已经很久没帮手下的人赚到钱了。之前几次的开采都是些零散的生活用品,根本换不了几个钱。再开采不到好东西,这个团队也要到此为止了。
他得到手上这本可能会改变他们命运的笔记本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想到这里,周晟感到有些浮躁,于是摘下耳机,换上专门用于开采时穿的工作服来到外面。
外面是一片白茫的荒地,四周光溜溜的,像是文献里记载的沙漠。他们在这里建了一个简单的临时驻扎地,便立即开始挖掘。
这个时代没别的进步,只有用于辅助人类工作的机器x_ing能越来越好。他们要开采的地方已经挖了很深,快能埋下数十个人,还是没挖到任何东西。
周晟注视着底下黑黝黝的一片,不禁皱眉,难道又要扑空吗?
然而当他冒起这个想法时,一个挖掘着的男人兴奋得叫了起来:“有发现!四十五点方向,用钻子,力道设置为中等,斜切三十五度。”
众人一听,立即振奋起来,更加卖力的挖掘。不到十分钟,吊车就把一块巨大的木板吊上来,接着又听到底下的人在喊:“我的妈呀,这是什么东西?”
周晟闻言,立马让人把照明灯打开。照明灯从上面打开,黑黝黝的下面立刻明亮一片。周晟和众人都探下头去看,却被看到的东西惊得连呼吸都忘记了。
下面是两具尸骨。
其中一具如同人类般大小,另一具却奇异得很。看形状像是某种动物,而且看身长还不是普通的动物。
周晟隐约记得自己在哪里看过此类动物的记载,想了许久才想起这是远古时代的名为龙的生物!
笔记本上的龙原来是指真正的龙!
更加怪异的是,那头龙骨与人骨紧紧相连在一起,看着像在亲密的面对面拥抱。在尸骨下面是反s_h_è 着碧青光芒的龙鳞,它们一片片散落在尸骨周围,美丽极了。
众人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事物,皆发了阵阵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