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叶煜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幸运地胎穿到了战国时期的魏国,虽然……这辈子长得娘了点。
直到有一天,魏安僖王对他说:“汝随寡人入宫,寡人封汝龙阳君。”
叶煜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一个直男为什么会变成历史上的著名基佬?
可怕!太可怕了!不行,他得走!
于是他收拾包袱跑到了秦国,遇到了始皇陛下……
龙阳君跑到了秦国
然而还是龙阳君╮( ̄▽ ̄")╭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
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裘裳。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
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怀咏诗》阮籍)
食用说明:
1、主受,年下攻,CP嬴政,1V1。
2、主剧情,感情辅。
3、作者历史盲,考据有限,如有错处欢迎指正,能改则改,不能改高亮注明。
4、作者查到的龙阳君=美人+剑术高手+计谋家+外交家5、内含文言文直译风,慎入。
BUG:①平原君卒年(文中晚十年)。②古六历、y-in阳历,虚岁、实岁傻傻分不清楚。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历史剧 平步青云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煜(龙阳君),嬴政(秦始皇) ┃ 配角:那一大堆历史名人 ┃ 其它:战国,秦国/秦朝
编辑评价:叶煜胎穿战国末期,颜值爆表,长大后却发现自己是大名鼎鼎的龙阳君,满心愕然之下逃去秦国打算踏上名将之路,可没想到,别人因为颜值爆表,事业都是一帆风顺,到他这里却成为最大的阻碍……;本文情节严谨,伏笔重重,让人在好奇不愿以色示人、麻烦重重的叶煜要如何突破各种困难的同时,更见证了他一步步从普通的穿越者成长为彪炳千古的战国名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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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若无志枉少年
东周落,诸侯旺,春秋始。
天子弱,诸侯王,战国时。
列国兼并,三家分晋,田氏代齐,争雄国七。
七者不过齐、楚、燕、韩、赵、魏、秦而已。
如今已是魏王圉二十九年。
这里是距离魏国都城大梁城最近的一处森林。一少年于丛林中穿梭,一路朝着树林深处行去,他的行动如流水般顺畅,若不细看难以想象这竟然是个尚未及冠的少年。
这少年姓名叶煜,已在这附近住了好些年,森林外层熟的更自己家一样,只是深处凶兽众多,今年来武艺小有所成后方敢进入。
叶煜虽只有舞象之年但已经练出了一副不错的身手,不过他学的可不止是空手的功夫,还有武器。
他身后背着一柄款式平常的青铜长剑,从一些细节中可以窥见这把剑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剑刃却依旧锋利。他的后腰横着一把做工粗简的铁制短环首刀,这款式和材料在当下都算是少见,大约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这把由寻常工匠打出来的刀着实算不上好看,细细看去还有些凹凸。
若是旁人这幅打扮,多半看起来是个凶恶不好惹的角色,但是他却不一样。
一身青衣翩翩而立,穿梭时带起一些花瓣和树叶,飘落在身上,远远看着他的身形就似女子般长身玉立,配上这样的场景更是美不胜收,而近看,便更是被那一副面容夺了目光,纵是注意到了他身后背着的凶器也不会有任何的胆怯和惊慌。
忽的,一阵风自耳畔吹过,叶煜眉头一皱停了下来,竖起耳朵倾听。
习武之人五官敏锐,他从前只觉得那是话本小说中夸张了,心想就算真的敏锐也敏锐不到哪儿去,然而直至今日他也有了武艺傍身,方知晓小说当真是源自于生活。
“又有人出事了。”叶煜喃到,不做多想,当即改变了方向,顺着声源赶去。
尚未赶到地点,叶煜就听见来自林深处的野熊的吼声,脸色一变,脚下的速度更快。
脚上的速度快了,脑子转得也不慢,他已经开始计算着怎么从熊口下救人了。熊的体积是大,可是身形却也堪称灵活,而且攻击力高,持久战有点悬,最好是出其不意,然后一鼓作气了结了那熊。不然正面对上熊嘴熊爪,运气好点只伤到点胳膊,运气差点的一个人活生生地被咬断的事都有。
又向前行了百步,叶煜终于赶到了现场,匆匆扫了眼,见到是个红衣男子瘫坐在地,一只黑熊挥舞着大掌作势要拍下去。
他连忙从爬上一棵树,又找准时机从树桠跳下,准确地将短刀从后刺入那毫无防备的黑熊的脖子,他的武器算不上是削铁如泥,不过“狠准快”三个字足以弥补这一点了。
一击虽中,但是黑熊却没有立刻死去,作为森林一霸它挥着自己的熊掌胡乱抓着,显然那一击让它吃了不小的苦头,而在此时,早有准备的叶煜已然从他背上跳开,约两米高的黑熊怒吼一声,它的吼叫声并不尖锐,可是却足以震慑住常人。吼出了自己的痛苦过后,黑熊顾不得刚才的猎物了,满眼都是这个伤了它的人,发了狠似地向他袭去。
兔子急了尚能咬人,更何况这林中凶兽。
黑熊锐利的爪子在斑驳的光影下好似冒着寒光,看起来比叶煜身上粗糙武器锋利多了。
但是叶煜并没有半分胆怯,他借着地形和灵巧的身手躲开了来自黑熊的攻击。他有着很多与野兽搏斗的经验,故而与受伤的黑熊周旋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被抓到个衣角。
叶煜一边闪避,一边观察着黑熊,终于与他抓住黑熊一个疼痛分神的契机,再度贯彻“快准狠”三个字,将青铜剑刺入熊的心脏,接着也不等攻击生效,立刻脱手,双脚一踏,一个后翻,再退了好一段距离,堪堪喘息了几口气,恢复了点体力,又从靴间ch-ou出一把巴掌大小的匕首,绕开了黑熊剧痛与恐惧之下毫无章法地挥爪,依次扎瞎了黑熊的双眼。
就算是皮糙r_ou_厚,生命力顽强,但是受到多处致命伤的黑熊仍旧成了强弩之末,这个庞然大物一下子倒在地上无法行动,它挣扎着试图起身与敌人决一死战,但可惜他只能张着一嘴尖牙空嚎,便是这样他也仍然怒吼了约一炷香了时间才没了声息。
和众多野兽打过照面的叶煜不敢大意,远远地试探几番,又补了几刀见它的确是死了,才彻底松了口气。
“你没事吧?”将刀剑均收入鞘后,他回到最初与黑熊遇到的地方,看向之前被黑熊袭击的人。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还算是相貌堂堂,身材稍微有些发福,虽是惊魂未定、发冠歪斜、瘫坐在地、衣衫不整的狼狈模样,但也掩不了那通身的气派。他一身红衣华贵精致,不过这在几千年之后来的叶煜眼中,只能说是做工不错罢了,因而他只猜测这是个寻常富贵人家,大约还有些权势。
这人被野兽盯上,保不齐就是那耀眼的红衣的缘故,不顾魏国上崇尚火德,穿着红衣的人到处都是,他也说不了什么。
叶煜仔细地打量着他,注意到他身上只是有几处擦伤,受了些惊吓,并无大碍,又对上那人目光,发现此人眼中并不全是惊慌,还有惊艳。
是的,惊艳。
这目光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但他十分厌恶。
叶煜此人无论是从心还是身都是纯汉子,怎奈何此生竟长了一副女子相。若是简单的男生女相也就罢了,偏偏他的相貌比普通女子更甚,到了能令天下大部分女子都感到自惭形秽的地步,如此一来,他怎么会不厌恶?
见多了便也习惯了,微微皱眉之后,他便无视了那人的目光,只是走到那人跟前蹲了下来,问道:“可是崴了脚?”他注意到此人右脚的样子有点不太对。
那人本来看到叶煜的面貌,心说自己活了四十余年第一次见到如此明艳动人、国色天香的女子,又值危机已经解除,不由得冒出了点小心思。
他其实不是什么好色之人,可是此人的颜色实乃生平罕见,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又与英雄有救命之恩,他那点子喜爱便混杂着恩情涌了上来。
不过当目光从眼前之人的脸上往下巡视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标志着男儿身份的喉结,顿时犹如一泼冷水兜头而下,他难以置信地多看了几眼,好似确认一样,仍不得循着做假的地方,方堪堪回神,应道,“寡、我本是出猎,却与卫卒离散,又从惊马上摔下,右脚受伤,不能行动,兵器失落,方才被恶兽袭击时难以反抗,多谢少侠相救!”
叶煜点点头,看了看他受伤的脚,伸手摸往伤处,听着一声猝不及防的ch-ou气声,心中有了判断。他在山林中摸爬打滚长这么大,多少会点医术皮毛,别的不敢说,这方面恰是他了解的,“没摔断,只是崴了,回去找个大夫瞧瞧就好。我送你出林吧,你的卫卒应该在外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