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开始想,既然已经重生了,他想做些什么?他必须给重生后的自己树立一个目标,省得自己老是胡思乱想,浪费时间。
林潇总结了一下以前自己所看的重生文,发现主人翁重生以后的模式不外乎是两种:
如果重生的主角是女的,那么她重生以后,女人的爱美天性一定会促使她从小开展美女养成计划,就算是本身不漂亮的,也要后天给努力整成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的大美女。然后再凭着多走十数年的傲人经验,为自己家里的经济出谋划策,硬是把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家境给整成千万富翁。再来就是凭着丰富的知识,美丽的外貌勾搭众多两家帅哥美男,最后好不容易地从帅哥丛中挑一个条件优质又疼女主的帅哥。然后happy ending。
如果重生的主角是男的,那就更加简单了。从小就展现惊人的学习天赋,然后通过自己对经济的前瞩性煽动家人纷纷自主经营投资,然后小小年纪就赚下丰厚身家,再和未来的美女们套套交情,再和现有的美女玩玩姐弟暧昧之类的……
总而言之,重生以后的主人翁们一般都会混的风生水起,好不爽快。
林潇参考了他们的经验,开始头疼:
如果他没有突然间变性了,想必他也会和众多重生女主一样以美女养成为终生宏伟计划,可是他现在这副模样,长得再漂亮只会让人以为是娘娘腔,难道让他去做人妖?
虽然他是重生为男孩,但是内里的女性性格一时间还难以扭转过来,总不能让他立志把自己锻炼成为像supper man那样满身肌肉的壮男吧?想想林潇都觉得恶寒……
林潇仔细照过镜子了,记得妈妈说过自己从小到大的皮肤都很黑,想必小时候也可爱不到哪里去。但是如今照镜子却发现自己皮肤比想象中要白多了,不知道是重生后不一样,还是妈妈她随便开玩笑骗自己。
总之镜子里的小男孩皮肤白嫩,一双大眼扑闪扑闪的,看上去很是清秀可爱。再加上那时候林潇眉心的那颗痣还没被消掉,整一观音娘娘座下的可爱小童子。
小时候,林潇没少因为这颗痣而被其他小伙伴取笑了。那时候的林潇没少因为他们的取消而讨厌这颗痣。后来,林妈妈觉得这颗痣随着林潇长大而变大,觉得不好看,所以就带林潇去消掉了。后来听村里的老人们直说可惜,那可是一颗福痣,说明孩子的福缘厚着呢,这么随便就消掉,怪可惜的。
如今的林潇也是这么觉得,自然打娘胎就有这颗痣的,那就是上天的赐予,不能因为容貌等问题而随意糟蹋消掉。上一辈子是女孩子,比较注重容貌那就算了,这辈子是男孩子,额头多了颗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上辈子林潇也不是那种勤于打扮的女人,这辈子可以光明正大的无视这点了。
关于样貌方面就抛开不谈了,身体方面可不能马虎。得从小开始锻炼,把身体底子给打牢了,而且最重要的是要把身高补上。
不知道是遗传基因还是缺乏运动的缘故,上辈子的林潇只有可怜的一米五的矮冬瓜身材。这一直是林潇心头的痛啊……就连他家大哥也只有可怜的一米六身高,内牛……
不过,林潇看自家老爸的身高就有一米七左右,就是妈妈稍微矮了点。不过这辈子一定要一雪前耻,争取把身高给拉起来,还有顺带捎上大哥。那家伙上辈子没少因为身高原因而难找女朋友。
很好,身体乃革命本钱,林潇首先替自己订下立本的目标,当下心底大定。
除了打好身体基础外,精神文化方面也不能放松。
上辈子的林潇从小就很喜欢看书,他的深度近视眼就是从小时候的看电视看书得来的。
到了这辈子,爱好自然不能丢,不过得把那些不良用眼习惯给通通纠正过来。如今的他看东西都不用戴眼镜,碰到水蒸气也不会两眼一蒙了。不用透过那狭窄厚厚的镜片,而是用自己的双眼亲自去看清楚这世界的美丽花花草草,这是上辈子的林潇只敢在梦里奢想的情景。
阅读是一种可贵的好习惯,不过林潇给自己这辈子的阅读范围重新作出了调整。
上辈子的林潇把大多数的时间都泡在言情小说和网络小说当中,而忽略了其他很有意义,值得一看的书籍。记得以前自己很喜欢翻哥哥姐姐的语文课本来看,想必从那时候开始林潇就喜欢上阅读了。
喜欢那些简朴却感人的故事,也喜欢作家们婉约优雅的文字,宛如潺潺流水般值得人去细细品味参透。还有很多十分实用的书籍,上辈子林潇就是从事外语方面的工作,这辈子他也要把外语从小捡起来。
还有爷爷是村里的庄稼好手,凡是种地,木工杂项,通通都难不倒他。林潇这辈子也想多向爷爷学习,一来是想增加和爷爷相处的时间,而来是可惜许多宝贵的手艺在爷爷那代就都失传了。
越想越觉得自己要做的事情越多,于是林潇也就没时间去伤春悲秋了。
“妈,我肚子饿了。有什么好吃的?”
思路豁然开朗的林潇摸了摸开始打鼓的肚子,搬好小凳子后,连忙扯着嗓子嚷饿。
“整一小馋鬼,锅里还有两个包子。拿一个给哥哥去。”林妈妈笑骂道。
“好咧~”说罢,林潇洗干净手,从锅里拿了两个还热乎的包子,蹬蹬蹬的出去找满街撒野的哥哥去了。
“我还说小潇这两天有点静得不太正常,这下总算恢复正常了。”林妈妈望了眼林潇的背影,咕哝了一句,“男孩子还是活泼些比较好。”
第3章:童年伙伴
在林潇的记忆中,自己小时候跟着大哥满街撒野玩游戏,躲迷藏,捉蜻蜓,钓青蛙,去人家地里挖番薯烤来吃……
他童年的生活因此多了许多缤纷的色彩,也因此认识了不少童年的玩伴。其中最要好的要数以前住在自己家里没多远的梁述还有同姓的黑小子林当。
可惜,在林潇记忆中,自己小时候的性格算不上可爱。
如果有人问:人之初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林潇肯定地回答:性本恶。因为小时候的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那时候的父母忙于开厂赚钱,没空管教他和哥哥两人。于是两人也乐得没人管教,天天和伙伴们出去疯玩,不到饭点父母在街上喊著名字都不回家。
那个时候的农村很宁静,每到饭点都能听到某家爸妈或者奶奶满大街小巷地喊着娃子的名字,把那些不知到钻到那个角落玩耍的孩子们喊回家吃饭。
那时候老远都能大人们的喊声和小孩子的应和声,听上去就觉得很亲切和很有生活的味道。哪像如今的农村里面,家家户户都装上了电视电脑,年轻一辈的都躲在房里看电视看电脑,大人们喊他们出去活动都不干。有事就打手机,虽说方便很多,不用满街疯喊,但却少了那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