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金皓晨语塞,“我没说我要再赶他走啊!”
“那你告诉他了吗?”
“我——”
“还是说,你有好好表示你不会再赶他走的意思?”
“这——”
“什么都没有吧!就像你说的,你连人家的名字都忘了,鬼会相信你的诚意。唉!”陈思起身,拍拍自己的裙子,“这样也好,本来嘛,你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他去过他逍遥快活的日子,你也就甭操心了,没有你帮忙,他不是也活到了今天。好了,你欠的都算还完了。以后,就别再想这些了。周末,我们去你家聚会。”
陈思接下来说了什么,金皓晨一句也没听进去。他满脑子都是女孩刚才说的话。
自在的生活?
和他在一起,不自在吗?
难道,他真的不经意间摆了脸色给乞丐看?
呸呸,他真是恶劣到家了,明明已经知道他的名字,却还是一直乞丐乞丐的叫他,也难怪他会——是因为担心会再次被扫地出门,所以才——他,真的,过份了???
5……
金皓晨再见到乞丐时,欣喜地丢下脚踏车,迈开箭步冲到天桥下。
奔走了一天的乞丐刚想躺下,只见一个人横冲直撞地朝他奔过来,乞丐条件反射地抱紧怀里包裹,定住身子后,才看清来人。
是他?!
乞丐不理解,愣愣地望着气喘吁吁的金皓晨,他为什么会——稍做休息后,金皓晨整整书包带,居高临下地斜倪一身脏兮兮的乞丐,扯扯嘴角,蹦出一句别扭的话。“比较好了吗?是做乞丐好还是住我那里舒服?”
乞丐不懂他的意思,怔怔地看他。
金皓晨瞥他一眼,“我知道,你其实是想跟我回去的,只不过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找上门来对吗?没关系,我大人不计小人过,行了,跟我走吧。我——”想了想,他还是将憋在心里好久的话说了出来,“我不会再赶你走,这下放心了吧,研。”
别扭,真他妈别扭。
金皓晨攥紧双拳,他长这么大就从没这样说过话。还要叫他研,什么衰名啊!可总不能叫他小研吧,他可比自己大啊!叫研研?阿研?更恶!
乞丐感激地低下头,眼角有了湿意,身子不由自主地轻颤。
金皓晨见他没有半点反应,一怒之下拉起他的手大步向前走。
乞丐差点被他拉倒,好容易跟上他的节奏后,妥协地任由他带着默默往前走。
夕阳染红湖泊,蔓蔓青草擦过裤管,倔强的男孩紧紧拉着一个瘦弱的身影,掌心相贴的温度让人义无反顾地跟随他的脚步。
这画面很熟悉,在许多年前也曾经有过这样一个男孩,披一身晚霞的艳红,默默领着他走在安静的小河边。天边有大片的云彩,红得像着了火一般。他扯扯男孩的手臂,指着奇形怪状的红云问他像什么。男孩被染红的脸上有温馨的笑容,将他搂进怀里,软软的唇瓣一开一合,耐心地向他解释那些形状各异的红云。
大的是张妈套的花棉被,左边那一片是小研的旧书包,最小的那块是什么,你知道吗?
什么?他问。
是我老爸的酒瓶子。男孩笑得更开,他也跟着笑,在夕阳下。
乞丐的鼻头酸起来了,却没有停下脚步。
金皓晨将他带回家,两个人谁都没有再提起那些伤痕的事。
一切仿佛又回到原来的模式,金皓晨还是上课,上网两点一线。乞丐仍然负责家里的卫生,像个尽职的男保姆。
乞丐在胖子的店里正式上了班,每天忙得不亦乐乎,胖子店里的服务员都很喜欢这个手脚勤快又面相很好的小伙子,就是可惜了他是个哑巴。
金皓晨的朋友来家里聚会时,乞丐负责端茶倒水,李威指着乞丐的鼻子问,“这家伙你哪请来的,我说你小子请保姆也找个女的啊,男的长得再好看有屁用啊!”
金皓晨懒得搭理他,陈思倒是多看了乞丐几眼。
第二天李威抱着肚子跑到金皓晨面前诉苦,“我昨天回去拉了一天,是不是那小饭馆的菜不干净啊,下次别去了。”
金皓晨纳闷,“不会啊!我没什么事啊,他们几个也没说拉。”
李威破口大骂,“妈的,我怎么点子那么背。”
金皓晨深思片刻,恍然大悟,抱着肚子大笑起来。
晚上在胖子的小饭馆,他特意请乞丐吃了顿好的,斜着眼瞅乞丐那张做了亏心事而红透了的脸,金皓晨笑得更开。
月底发薪水,乞丐领着他的第一份薪水,连连给胖子鞠了好几个躬,搞得他怪不好意思的,临走时,硬塞给乞丐半只烤鸡让他带回去吃。
乞丐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菜市场。
金皓晨一进家门便闻到一股菜香味,他愣了愣神。该不会走错门了吧!
“滋——”菜下油锅的声音,惊得他甩掉鞋子就往厨房跑。
乞丐系着围裙专心致志地炒菜。
青菜香菇,芹菜肉丝,半只烤鸡,白米饭,蕃茄蛋汤。
靠,太有家的味道了。
金皓晨哆哆嗦嗦地指着这些菜,“你你你,你怎么做起饭来了?你你你,你会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