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从多闻天的怀里抬起头,松了口气,说话也别在关键时候喘气啊。
红月的一句话,轰动全场,谁人不知道保镖界里,多闻天的威名啊,现在,冒出来这个妖孽男子竟然说是他的老板,这能不让人惊讶吗。
莫特则是庆幸自己还好没发展到红衣美人那里,连多闻天都让他胆战心惊了,他的老板又不知道要变态到如何程度,他更要感谢,刚才王子在关键时刻“救”了他。
“真的是你们老板?”罗斯定了定,然后看向两位站在红月身边的俊美男子文天权和千含玉问道。
两人点了点头,其中文天权(文曲星君)还说:“其实更重要的是,他是我们的包租公。”
红月十分不满,“文天权,什么包租公,那么难听,我是你们的房东,是房东!”
众神不理某神抗议:只有包租公才会开天价的房租,叫房东太便宜你了。
红月走到多闻天前面,低头看向罗斯,笑了笑,真是只小呆猫,还真容易刺激,他一手将罗斯拉出多闻天的怀抱。“红红?”多闻天拉住罗斯的手臂。
“借一下你的小王子说话嘛,我又不会吃了他。”
被揶揄的两人一个不自在地放手,一个则闹了个大红脸。
“罗斯小猫王子殿下,情况你都知道,可不要再吃这样的干醋了,不然的话,我可不敢保证多闻天会不会哪天在睡梦中把我拍死。”
“你那个称呼是什么回事?”罗斯心里一半是因为红月的后半句而尴尬,另一半是不满红月的调笑。
“称呼?罗斯小猫王子殿下?相当合适啊,不是吗?”红月嬉笑,可爱的持国天,也有一天让我“调戏”一下,哈……谁让以前多闻天老在天界“欺压”我们!
“合适你个头啦。”罗斯怒吼道,但红衣男子眼底的皎洁,让他有了似曾相识的感觉。
“真的很合适啊,不信你问问多闻天。”红月相当无辜地说道。
“够了,回去,红红,剩下的你自己搞定,我会调查的。”多闻天一声令下,直接拉着罗斯走人。他刚才在袭击的男子身上闻到了魔气,他会调查这件事的,但除了魔的事情,他不会插手。
“多闻天,等等。”红月叫住了多闻天。
“接住。”红月狠狠地把袖子里的小老鼠扔了出去,可恶的小天,就跟他主人一样,不识好人心,竟敢放魔出来,刚才那个服务身被魔占了身,别以为他不知道这魔从哪里来!要不是那魔,以他的身手,怎么会没有避开!枉费他对小老鼠一翻心意,真是浪费他口水,哼!将来一定要好好教训他![有关红月对小老鼠做思想工作的情节,还有小老鼠与多闻天、持国天之间的故事,亲们要到番外看了。]
红月一想到小天这几天的颓废和刚刚因为某人的行动而暗自伤心地躲在他的袖子抽泣,心亦软了下来,真是一个情字害人(神?兽?),命已注定,希望小家伙不要太执着,那个人不是他能得到的。
“小天?”多闻天单手接住,一看才知原来是他的银天鼠,这小家伙被他放在仁寿堂许多天了,不过,小天这会怎么变得这么懒?在他的手心动也不动。他怜惜地将小家伙收进衣内,多闻天刚将小天拿到胸前,小家伙便自己钻了进去,整个过程迅速得让袭红月目瞪口呆,更让红月黑线的是,小天从多闻天的怀里钻出来,向他做了个鬼脸,然后就在多闻天的怀里蹭啊蹭。
袭红月哀叹,他刚才怎么会同情那只可恶的小老鼠,他的心灵修复能力就跟小强一样,不,比小强还好!
红月看着一人一神一鼠,一改之前的神情,变得严肃地对多闻天说:“容我再提醒你一句,多年前我跟你说过一次,现在,我再说一次,要看清自己的心,不要让自己后悔了,再有下次,就什么都没了。”
“你是什么意思?”多闻天问道,来凡间之后,他还从来没见过红月这样严肃地说话。
“你自己参透吧,有些事,不是我能说的。”有些事,即便是神,一旦说出来,就真的完了,一切就看你们自己的造化吧。红月心里补充道。
“我从来不会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多闻天倨傲地说道。
“那就最好,还有哦,罗斯小猫王子殿下,给,这是我的卡片,哪天有感情上的烦恼,记得来找我啊,给你打个折头。”红月换回了平时的脸孔,把自己的卡片扔给罗斯,他有预感,罗斯肯定会找他。[蓝爱:你是想罗斯向你砸钱吧?红红:呵……就是,反正小王子有的是钱,最好直接砸到我口袋里。呵……]
“我才不需要这样的东西呢。”口里虽是这么说,不过,罗斯还是把卡片放到自己的口袋里,然后才跟着多闻天离开。
红月望着一行人的离去,露出妖孽一笑,这些人的红线可真乱啊,我是不是得回去修补下?让小天插队好呢?还是让华少?呵……我真坏心,要不然让司骏吧,否则那个神怎么知道爱情价更高!
第二十八章:遗失的记忆
浓厚的云雾迷漫着,拨不开退不去,罗斯只身走在其中,他在哪里?雾大得让他只能看见近身的周围的景象,他不知身处何处,但他的脚却不受控制地往前方走去,那里似乎有什么在呼喊着他。
雾慢慢淡下来,原来周围有许多桃花,景象越来越熟悉(?),这不是要去碧仙池的路?
碧仙池?!罗斯对这个从他头脑里冒出来的地方很困惑,他是怎么知道前方就有碧仙池的?还有,一想到碧仙池为什么让他的心有闷痛感觉?
周围的花香扑鼻而来,空气清新宜人,清晰后的景色美不胜收,他听到了水流的声音,他发现,现在自己走的路,似乎以前走过很多次,这前方到底会有什么人或事值得期待的?他心里变得雀跃。
拨开开满花的枝条,瞬间便看到宽广的美丽大湖,清澈碧蓝、如镜如画,罗斯惊叹之余瞥见了湖的对岸站着一人(?),也闻到了扑鼻而来的血惺味,那人的发和金色的衣在风中飘诀,刚好光线的缘故,他根本看不清那人的脸。
啊?那并不是金色的衣服!那人流了好多血,而且血是金色的!他怎么不先止一下血,他手中的东西不就是一种乐器,好精美的啊,虽然自己不曾见过这种乐器,以他学乐多年和对乐器的喜爱,可以断定这样的宝贝天下罕见啊,而就在这时,那人手中的乐器突然被金光包围着,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怎么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