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这样对他说了,他笑着说没关系,他是最好的服装设计师,再过十年这件衣服依旧流行。
我很疑惑为什么那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喜欢以十年为界,却又能一边如此心安理得地及时行乐。
杨扬说,别太认真了。这是他的口头禅。
我把脖子上的玉解下来。那是柳渊送给我的东西,一个袖珍的玉玦。
彼时他还是个从国外归来的服装设计实习生,对中国的玉几乎一点也不懂。见到自己觉得美好的东西就买下来。
玉玦,语决。他大概从未听说过忌讳谐音这种事。
绑着玉玦的是台湾的红绳,颜色深暗,不易褪去。衬着青白色的玉显得很干净。
柳渊说他觉得玉是最衬我的,其他的水晶钻石都显得华俗而女气。我看着他的宝石耳钉默然。
然而我一边暗自庆幸遇见他的时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刚从大学毕业,穿着白衣黑裤,看起来沉默而简单。
而那些不堪的回忆都收在凔濂手里,以致我有一段时间不肯正视他的眼睛。
我戴着玉玦的时候他问了两句,说不太吉利,也不像我会喜欢的。
再后来他送了我一颗黑琉璃耳钉。
当然,并非花前月下烛光晚餐的浪漫,除非我抽风想去丢脸。
只是偶尔在玻璃橱窗中看到的。
他去表店挑选新表,而我站在店外,只觉得店里散出的暖气让我几欲窒息。
人总是能很快地弄清楚什么地方适合自己。而我的这项才能似乎十分突出,离开了自己的地方就如游鱼离水,不知所措。
我在门外打转,却突然发现旁边的店子冷清却舒服。店主坐在玻璃门前雕刻着手里的挂饰,而我透过玻璃橱窗看着暖黄的灯光,听着店里播的那首kiss the rain。
灯光里黑琉璃的耳钉投下一点阴影。
我在那里站了五分钟,店主终于抬起头。他和他的店一样给人干净又纯粹的感觉。他看着我笑了,探出头来问我要什么。我摸了摸口袋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包,因为只要我和凔濂上街买东西,钱都是凔濂来出。
我正遗憾着,凔濂从手表店里跑了出来,喘着气的样子让我以为他又有急事要离开。我轻声喊他,他看见我的时候马上快步走过来,问我看上了什么。
我沉默,他无奈地转过头跟店主说了几句话便真的将耳钉买了下来。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会挑中不可否认我为此高兴了一晚上他说觉得很衬我就买了。
我几乎想要发笑,我在柳渊和他眼里当真不同。没想到居然是凔濂最了解我的心意,又或是我只对他才不必有多少顾忌。
大概是因为在他面前一开始我就是那个躺在泥水暗巷里的人。
抛弃一些令人厌恶的伪装,莹白色的玉不适合包裹的黑色阴影反而让我放松。
杨扬说,过分的了解对于**而言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距离产生美。
他的名言太多,我情愿忽略。
我不愿带着柳渊送我的玉去外面。
严重的洁癖让我觉得外面的空气都带着令人无法忍受的污秽。
何况是我想要放纵的时候,更不愿带着身上唯一真正干净的东西。
我凭着记忆摸出小区,太久没有出门让我几乎忘了如何像个正常人一样在大街上行走。匆匆穿过几个十字路口,我居然绕到了那个卖耳钉的店子。
店子还开着,里面的店主却换了人,饰品与装修也保留了一半换新了一半,然而那种令人怀念的感觉却已全然不见。也许就如美人的容颜,当五官轮廓还在而皱纹渐生,才最令人惋叹昨是今非。
我不知道我还在伤感些什么。只是突然开始有一种我已经是二十九岁的人的自觉。
自嘲。纵使如此我依旧不比二十岁时长进了多少。做梦的时候我甚至梦见过自己的墓碑,黑白的照片,隶书的字迹分明。
我一直以为梦在醒后便会迅速模糊,偏偏这虚幻的梦看起来如此真实,以致我开始提笔思考自己的墓志铭。
我想到脑子隐隐作痛也没写出一句可以让我刻在墓碑上的言语,然后终于承认自己的一无是处。
凔濂却看见了那张纸上的标题,抢过来撕得粉碎。那是他第一次对我发火,却涨红了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知道他从来不把商业谈判时的伶牙俐齿智能头脑用在家里,有事情也会思考很久才说出口,因而中肯又中听。
而这次他直接摔门离去,我甚至来不及解释便听到大门砰响。
一整日我惴惴不安,只庆幸没有任何事发生。
只是后来他开始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没有拒绝。医生看了一遍就说没什么问题,连续几家都是如此,他才放心。
不过我觉得他还是有点过度紧张,常常会下意识地锁住门窗,最严重的时候我被锁在浴室里呆了九个小时,直到他发现自己做的蠢事。
后来他告诉我他的幺妹是因升学压力过大自杀而死的,我才迟钝地发觉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我不敢告诉他我曾经多少次往返于医院和心理诊疗室,以致可以蒙混过心理医师。
他在那里闹腾着,我担心过一时,然而那些荒唐的曾经却被我奇迹般的渐渐淡忘,再未入梦。
想想才发觉,其实大学和他交往后我已安心许多,用左手握住右手手腕时也已不再冒出冷汗,头晕目眩。虽然一直不去做手术消除腕上的那个名字,我却始终是改变了的。这种改变曾让我又恐慌又高兴,以致一段时间内喜怒无常,着实让凔濂吃了不少苦头。基于心里产生的愧疚以及其它一些零零散散的理由,我大四时开始和他同居。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就到这里吧。
4
4、章四 ...
听说喜欢回忆的人通常已经老了。我忘了是谁说的,只觉得听过太多,却没有人能免俗。
于是我干脆决定给自己一个回忆的时间。
穿过长巷子转进十年前曾混迹的酒吧之一,没有想到它居然真的还在营业,且仍旧是那种小资的格调。
是间同性恋酒吧。虽然还雅致些,我也只去过几次便不再去了,因为几次起身出门后都被人寻衅,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的脸是不是真的扭曲得招人厌。
后来杨扬说,算了吧,你就这张脸还过得去。
酒吧里打着暗暗的灯光,尚算幽静。台上有人抱着吉他和着音乐唱歌,声音慵懒而低沉,是那首经典的yesterday once more。我想我只是来看一看年少轻狂的时光,喝一杯酒,等到物是人非意料中的失望便转身离开。
我走到吧台旁边。
先生您好。调酒师转过身,看了我一会。我是不是以前见过您?很久很久以前。
大概吧。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