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耗子和猫猫的爱情故事,一段青春的美好回忆。
内容标签: 强强 花季雨季 欢喜冤家 因缘邂逅
搜索关键字:主角:陈浩南、罗宾 ┃ 配角:余茜、梁军、小鬼、小珊 ┃ 其它:校园、纯爱、青春、BL、耽美、腐向
初遇
其实我跟猫猫第一次见面是互相看不顺眼的。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是个很有趣的经历,也让我们彼此的第一印象还蛮深刻的。所以,我们从这里开始说起。
那是2003年我大学报到的第一天。
我是自己一个人去的,因为学校离家也就半小时的车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穿梭于层层人墙,终于搞定了手续和行李。接下来就是好好逛逛我美丽的校园了。
其实学校我也来过不少次了,像情人约会的荷花池,有点诡异的钟楼,我都还蛮熟悉的,我想去的是体育馆。结果就在宿舍后面很“热情”地遇见了猫猫。
当时我承认我在打电话有点分神,没怎么看路,可是不知道他在干嘛,也就“热情”地撞了上来,还“热情”地踩了我的白色新Nike一脚。虽然我没有他高,但我这一堆也没有到让他无视的地步啊,所以这个时候他应该道歉吧?我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谁知道他一张嘴冒出来一句:“你走路不长眼啊?!”
我靠!这不是找茬儿吗?不要以为你个子高我就怕你……
结果第二天我胸口青了一块。
后来跟猫猫聊到这件事,他说那天刚好隐形眼镜不舒服,被我一撞戳到眼睛,才生气的。而且他身上也是好几个地方淤青,第二天还被室友笑了半天。
这种开场挺二的吧?我觉得也是,可是每次回想起来还是忍不住嘴角上扬。
相识
虽然和猫猫的第一次见面不是很美好,但这个有点蛮横的高个子帅哥还是给我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不过我忙着适应新的校园生活,和新朋友打成一片,也就渐渐淡忘了这个人。
由于中学就开始打篮球,我高中三年都是校队,高二还获得一届MVP,可以说篮球是我最大的业余爱好。甚至我曾经还想过要不要走职业篮球这条路,不过最后还是更想当医生。所以等一切都安顿好,我便目的明确地想要加入学校篮球队。
结果到篮球队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本来我已经淡忘的人居然也是篮球队的,而且还是副队长!
我没有表现出来,装作不认识,因为我想他应该也不记得我了吧?
球队入队考试测体能是最基本的,一来就是5000米。我是没什么问题,可一起的好几个新人都吃不消。
跑完之后,酷酷的教练开始训话了,什么新人素质太差了,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一定要努力训练云云。虽然严厉,但是看得出来他对我和几个以前有底子的比较看中。
等比我更新的人入队的时候,我才惊讶地发现,每年教练都会对着新人把这如出一辙的话训一遍……
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缘分,我刚好分到了傻大个副队的麾下。穿着蓝色球衣的他显得特别精神,认真地带我和几个新人练基本功。
我忍不住心虚地偷瞄了他好几眼,不过他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看来真的不记得我了!还好还好。
“陈浩南!”在更衣间里,他主动跟我打招呼。
“副队,什么事?”我也没回头,继续换衣服。
“你该不会把我名字忘了吧?”听起来有点痞味儿。
我心里咯噔一下,原来他还记得?故意装作不认识我?
“呃,怎么会?”其实我有点紧张,我确实不记得他叫什么,他有告诉过我吗?“你还记仇嗦?我还以为你都搞忘了。”
“哈哈,怎么可能忘!你下手那么狠。”
“彼此彼此……”我干笑。
“你们说什么呢?”队长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
“我上次不是跟你说过吗?开学那天……”
这家伙好像把那天的事大肆宣传过了,队里一下炸开了锅,难道我这是做了件伟大的事?不然大家怎么突然变得如此亲切热络?
第一天训练结束,教练请全队到校门口的大排档吃烧烤,算是给新人接风。这也是篮球队的传统。都是年轻人,挺能闹腾,堆了一地的啤酒瓶。大家从晚上7、8点一直玩到快关校门才散。
只有副队和我顺路,他比我高一点,我们俩并肩走在回宿舍的林荫小道上,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气氛相当尴尬!
“开学那天,不好意思哦……”
我觉得还是主动道歉比较好,一来觉得这人还不错,二来我现在还归他管呢!趁现在大家都走了,只有两个人也不算太丢脸。
“我也正想跟你道歉呢。”他楞了一下,然后换上了痞笑:“不过既然你先开口了,那我就不用了!哈哈。”
我靠!这家伙很欠揍啊!
“想不想去我宿舍喝酒?”
“啊?”还喝?刚才满地的啤酒瓶,几乎有一半都是你喝的!
“就当是庆祝我们不打不相识!”说着他马上换了鄙视的眼神。“不要告诉我你喝不了了!”
“去就去!”输人不输阵!
“我给你介绍啊,这是我们宿舍的老二老三,来来来,先走一个!”副队抓起啤酒瓶一仰头,咕咚咕咚就没了半瓶。
我不由自主瞄了一眼他的腹部。回到宿舍他就把T恤撩了起来,八块腹肌随着他吞咽的动作不停起伏。
我真怀疑他肚子是不是哆啦A梦的空间袋,这么多啤酒下去,居然还是那么平坦,而且都不带上厕所的!
“我没想到你打架还蛮厉害的!来,喝!”
“……”
“我看你基本功还不错,以前有练过吧?再来!”
“……”
“你真的叫陈浩南啊……喂!你睡着啦?”
“没……没……你……你叫什么来着……”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
“罗宾。”
“罗宾?我还蝙蝠侠咧……嗝!”不行,我觉得我不舒服!
“你叫陈浩南,不是也没混黑社会嘛!”
“呜唔——!!”
“我去!你别吐啊!我这件puma很贵的!你们几个笑个毛线!快来帮忙啊!”
变化
第二天我识相地买了一件新puma给罗宾送了过去,他竟然还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谢谢,弄得我不尴不尬的,只好半开玩笑地说:“你跟我还客气?找抽呢吧!”
他一阵憨笑。
我当时就有一个感觉,我跟这人合得来。
自从不打不相识之后,我跟罗宾的关系迅速升温,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都十分喜欢篮球。
也许真像后来朋友们说的,我们之间的红线就是篮球。我们俩不仅常常一起看球赛,而且除了每周五天的正规训练,有时候周末也要约出来打两场才过瘾。那时候算是我打篮球的顶峰,练到手感超好,几个熟场子三分一投一个准(现在退步不少)。
和他相处一段时间以后,我对他的了解也日益增多,发现除了篮球,原来我们还有很多共同点。
罗宾虽然是一个人来这里读书的,但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很习惯一个人的生活,这跟他的成长环境有关。
虽然他个x_ing外向、豪爽,身边有不少兄弟伙,不过我却很自以为是地觉得他是孤独的。
也许是生长在同样环境,我们似乎对彼此都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所以能这么合得来也不奇怪。说来挺奇妙的,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我对罗宾的感情甚至超过了和我同窗五六年的中学同学。
当时有一次高中同学叫我去吃饭,罗宾也同时约我,我纠结了一下,还是赴了罗宾的约。
那时候的我只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友情、兄弟情,而完全没有察觉,不知从何开始,这份感情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
直到我知道那个消息以后……
自觉
人能找到一个和自己很合的朋友,实在是一件很值得庆幸的事。自从认识了罗宾,我和他越走越近,早上一起早训,下课一起吃饭,晚上有空就一起打游戏。甚至有时候游戏玩太久,我还会在他宿舍蹭着睡一晚。
我好像开始能够体会“人生得一知已,足矣。”这句话的意思。
有一次队长半开玩笑地说我们俩干脆结婚算了,男女朋友都没这么腻歪的。
我直接爆了粗口,说罗宾皮糙r_ou_厚的,有什么摸头?他也笑着叫我滚,说他有女朋友了。
呸!天天都跟你一起,你有个毛女朋友!你是说你的右手吗?我当场吐槽。
“罗宾,你在哪儿?不是说好打球?”我有点生气,我从来没有等人的习惯,唯独他屡屡挑战我的底线。这次更离谱,居然让我等了半个小时!
“不好意思哦!”电话那边的声音明显压低了,好像旁边有人,不方便说话的样子。“我突然有点事,刚想给你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