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后来相安无事,车子只是歪斜到快要翻,也仅是快翻没翻。
下车后,温与怜走着走着停下来问:“周周,我感觉有些不对劲。”
周寻卿看着他:“什么?”
他扫了一眼方才周寻卿抓着自己衣服的那只手,说:“你的手怎么了,我刚才觉得,他抓不住我。”温与怜在打架丛林混了几年,一般对手擦过他,留下深浅不一的触感,基本上就能判断出此人属于那种等级,好不好对付。
周寻卿低头看着左手,微微握了握拳头,坦白道:“左手没什么力气,我应该换只手护着你的。”
当然,温与怜在乎的不是这个,他继续说:“可以问为什么吗?”
“小时候遭遇绑架,我逃出来,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被一块铁板砸中了手腕,没有及时救治,后遗症,老毛病了。”
“绑架……”
温与怜脸上既愤然又愧疚,那样子恍惚当年有人绑架周寻卿时,他应该在场,然后把所有人都打的落花流水才好。
周寻卿笑了笑:“没事的,后来我遇到一个人,他把我领回家,给我处理了伤口,他也就十几岁的样子,虽然不太相信他的医术,但好过自生自灭,不过我当时应该很害怕,还咬了他一口。”
他说这段的时候,温与怜始终盯着他那使不上力气的左手,下意识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道:“他估计得气死了。”
“差不多吧,因为我咬了他,他就把我扔出去了。”毫不带怜惜的,甚至都不顾自己还是个受伤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周寻卿想,若是当时那个男孩留自己住一晚,第二天会有周氏集团的人带着警察过来接人,听了他一番话,或许那男孩会被感激,会得到周氏集团的一巨额感谢金。
“我其实,”周寻卿说了一半停了下来,他把目光从温与怜身上转移,落到其身后的糖丝摊,道:“听说民国的丝糖有枫叶秋天的味道。”
温与怜顺他的目光看去,看见那金色的糖丝人,点了点头。
晚上,温与怜浴室里的花洒坏了,因此去了楼上周寻卿的浴室洗,洗完出来,轮到他拿了衣服去洗澡的时候,温与怜趁机进了他的卧室。
他不是没来过周寻卿的私人空间,只是这一次他是带着目的来的。
他肆意扫着这间屋子尽可能显眼的地方,寻找一个并不重要但很有象征x_ing的一个东西,他之前来这没有仔细看过,除了倒头就睡,几乎没什么过分的娱乐活动。
温与怜目光搜寻着周寻卿的电脑桌,还有旁边的杂物柜。
杂物柜井然有序地排放着或珍贵或少见的玩意,大部分都是童年的玩具,那时候的典藏版,现在花钱都不一定能买的到的情怀。
忽然他看见了套在一个瓷娃娃颈上的银色手链,松垮的,还有点褪色,和这些高档货在一起,真的逊色许多。
温与怜手抚上玻璃柜,心里的悸动像滚烫的水快溢出他的胸膛。
他居然留着这条手链。
这个在地摊花了不到二十块钱买来的假玩意,是一个未送出去的礼物。
手链很丑,丑到温与怜不想承认这是他的东西。
……
四月十九号的白天,高二二班转来一个学生,名叫李富贵,名字挺土的,但人长得不错,细长狐狸眼,高鼻梁,很帅。
但有一点不好,他扬着笑脸,一进班就朝班里仅有的帅哥挤眉弄眼,挑逗意味明显。
花梅看他直盯着冷清咬了下嘴唇气的浑身发抖,发誓绝不和这个转学生交朋友。
温与怜看着李富贵倒没什么感觉,只盯着他看了一会,回头朝周寻卿学着咬了下嘴唇,下唇都咬红了,也没学来那妖娆的劲儿。
周寻卿看着他觉得好笑,问:“你干嘛?!”
温与怜摸摸下嘴唇,有点不好意思:“我觉得他挺勾人的,我想学学。”
这话说的小,不知怎么就被花梅听见了,他面有愠色,说:“勾人个屁,他这是狐狸精啊,要抢人的节奏,二爷你还学他咬嘴唇?!”
温与怜仰躺在椅子上,说:“多一项技能总是好的。”
周寻卿凑到他耳边咬道:“不如你脱光了衣服来的实在。”
温与怜微微红了脸,没吭声。
——
晚上,周寻卿安排了顾闻找好场地,今天是温与怜的生日。
来的都是平日里的好友,冷清和花梅也来了。
五六个人在包厢里喝饮料,吃东西,玩到很久。
温与怜在这天第一次吹了生日蜡烛,许了生日愿望,吃了生日蛋糕。
一个完整的生日会是他有生以来最圆满的一次了,他想,其实自己很好养活,只要能吃饱喝足,一点点幸福就是最大的享受。
花梅因为有宵禁,十点钟就被他妈喊回了家,冷清做他的骑士护送,临别时祝他们玩的开心。
剩下顾闻,周寻卿和温与怜,他们唱了会歌。周寻卿没喝过酒,第一次喝酒,喝了两杯就去外面上厕所,摇摇晃晃的步伐走不直,温与怜担心的要上去扶他,被顾闻拦住了。
“他就那样,得磨炼,阿卿从来不喝酒,好不容易开窍,这点早晚要受,就在这等他回来。”
温与怜听了他的话,在包厢里等着,可过了有十多分钟,周寻卿还没回来,外面还响起了一阵慌乱的尖叫声。
他冲出去,看见有一群男男女女从一个包间跑出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恐惧,仿佛那个包厢里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他们。
温与怜心头突然涌上一股不好的预感,他冲过去,扒开人群,逆行挤进了那间包厢。
包厢酒瓶子碎了一地,桌子也被撞歪了,麦克风尸身分离,还有几个人满身是水,跌跌撞撞想逃。
那个装满水果拼盘的桌子下,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已经断气了,而他的旁边是一手捂着心口大喘气的周寻卿。
周寻卿额头上全是汗,眼目紧闭,肌r_ou_紧绷,胸口传来的剧痛拉扯着他不断坠入黑暗的深渊。
他越是挣扎,痛的越厉害,陷得越快。
温与怜几乎是飞到他身边的,扶着他,焦急道:“周周?周周!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顾闻艰难从外面挤进来,看见周寻卿倒地上,又瞥到了那具尸体,大喊:“快送人去医院!”
温与怜赶忙将他背上身,顾闻在前面拨开人群,让开一条道。
出了包厢的时候,温与怜感觉背上的人呼吸弱了点,他吓得不轻,一直在喊周寻卿的名字。
周寻卿脸色较刚才好了一点,趴在温与怜背上低低道:“不用去医院了,我没事,回家就好。”
“可你……”
“真的没事,温哥,老毛病了,犯了而已,回去再说好吗?”
顾闻没怎么见过他这样倔,想坚持送他去医院,但他就是不松口,不愿去医院,僵持之下,温与怜背着他回了家。
路上,周寻卿趴在他背上睡着了,温与怜c-h-a着耳机打电话给顾闻,想从他那问出点话来。
路尤其漫长,顾闻的话亦尤其伤人。
——我今天看见那包厢的尸体就知道了,阿卿的母亲死在他房间里,唯一的床下,这是他的噩梦,他妈妈很爱阿卿,可更爱他的爸爸,因为得不到,心里始终有个结,是最终致使她自杀的原因。
我不知道阿卿的妈妈是怎么想的,非要选择在他房间的床底下终止生命,她的眼睛看着床上,死死盯着他,就像一个魔鬼,伴随着他十多年的噩梦。
如果这是一个母亲的爱,那她不该轻易放弃生命,即使她没有地方可去,死亡也不是最终的归宿。
这个世上总是有更多的美好,不是么。
顾闻说,自从那次之后,周寻卿的内心就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年少得不到父爱的他每晚一个人睡在房间,总是会做噩梦,久而久之,他的神经有些衰弱,心脏会时不时的绞痛;去看了心理医生,说他这是神经官刺激造成的幻想并发症,这种症状会触景生情,会带人回到当初最痛苦的日子,以及会产生心绞痛的毛病。
周寻卿没有那么厌世,纵然他最爱的妈妈离开自己,他也一直在找一个让自己值得留下来的理由,亲缘已断,所有因果被斩除,他孤身一人,只需为自己活着。
“阿卿也害怕等人,他十一岁的时候被绑架过,那天是他生日,他爸爸说好了要带他出去玩,让他一个人在游乐园等着,在等待的过程中,他被绑架了,差点死了。”
那时年纪小,被绑架的周寻卿在黑暗的仓库不是没哭过,但一哭就会被打,听那些人的咒骂,他很害怕,但他又很坚强,想着法子逃了出来。
年少过往是造成伤害最好的契机,很不幸,周寻卿在年少受到的伤最多,伴随他日后的后遗症也很多,他没有变得y-in郁偏执,精神混乱的模样,已是万幸。
因为周寻卿比任何人都要坚韧。
他虽然有时冷漠,但心里自始至终都是善良的。
温与怜两手箍紧了背上的人,这个受尽苦难却依旧洁白干净的男孩,上天是自己有多好,才将此人牵引进自己的世界。
温与怜张开嘴巴,喉咙说不上来的肿痛,他慢慢同周寻卿讲话,温柔绵长。
“周周,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人,怪物之前追着你跑,是因为你身边没有能保护你的人,从今往后我来了,我是比怪物更坏的怪物,但我永远不会伤害你,我那么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