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与怜挡着眼睛,黑色的镜片映着那些记者愤怒不平的脸,他一个臂膀隔开一个安全通道,实实在在起到护花使者的作用。
做保镖最简单,尤其是做娱乐明星的保镖,只需负责在一些狗仔炮轰雇主的前提下,出来露个面,也不用天天来,工作轻松,难度不大;这些各种娱记虽然嚷着他们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但真在推搡中报废一台价值上万的摄像机,那是极不划来的。
护送主子上了车,温与怜拉开副驾驶门,坐了上去。
蓝玉一上车,憋了很久的脏话蹦弹珠似地蹦了出来。作为公众人物,他得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被骂了不能还嘴,要以德报怨;被不实言论攻击,他需笑着化解,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小六年,去年凭借一部科幻电影冒尖儿,好不容易熬出头来,他比刚开始就飞天的那些演员沉稳多了,只是私下里不过普通人一个,不是一点脾气都没有的。
他长叹一口气,靠在后座闭目养神。
温与怜通过后视镜看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往后递。
“要吗?”
蓝玉烦心的时候喜欢抽烟,温与怜刚来应聘保镖那会,正巧碰上他烦躁心闷,随手递了根烟就被录取了,后来他效率也高,随叫随到,蓝玉挺满意的,就让他做自己的固定生活保镖,工资,五险一金,福利齐齐全了。
蓝玉接过烟,挑了根含在嘴里,没有点。他眉头紧蹙,大概还是烦三天前被爆出来的私生活照片。
光影黯淡,照片的左下角还有绿色的树叶,一看就知道是偷拍的。
偷拍技术说不上好,但画面中心清晰能辨认出蓝玉的脸,说白了,就是针对他的一场y-in谋。
直到昨天,他才知道,这照片就是上面的女主人公干的。
前女友,见前男友飞黄腾达了,想要复合,蓝玉不吃回头Cao,给拒绝了,哪想到就给自己惹上这等麻烦。
那女人应该是谋划了挺久,也做了两手准备,如果蓝玉答应复合,她省了心思;如果不答应,那她找人偷拍的这些照片就会派上用场,到时配上某某明星夜里约p的字样,这该是多大的新闻。
得不到的,一手毁了算了。
现在看来,蓝玉的前女友应该是后者。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生活如意。
蓝玉脑子里乱得很,车子行驶了很久,他忽然对坐在副驾驶上的温与怜问道:“老温,你有前任没,如果你的前任找你麻烦,你会怎么办?”
温与怜听到这问题只是浅淡地笑了下,道:“我,没有前任……”
“你还没谈过恋爱啊……”蓝玉拖着懒音哼,又说:“假设有的话,你会怎么做?”
脑海一闪而过某人的脸,随即而来连着心脏的手筋弦隐隐作痛,他说:“看他想要什么的吧。”
“她要的很过分,你能接受吗?”
温与怜心里想,只要他想要的,自己若有,就都会给。
不过掰起指头数了数,都快过了十年了,那人可不是要什么有什么,哪还会回头记得自己?
蓝玉摇摇头:“没谈过恋爱,你不懂,她是我真心爱过的,既然分了,就一别两宽。”
温与怜说:“生活前面总是一道道水沟,跨过去必会被泥水打s-hi沾身,但没有跨不过去的,找找路就好。”
蓝玉轻微地哼了声,绵绵道:“有时候我真想让你把那些人打一遍,解解气,不过只是想想,要是这么做了,明天的微博热搜就要爆了。”
蓝玉不止一次说过这种话,真想打人。每当这时,温与怜都会说,三思后行,打人一时爽,后果难收场,行为处事相当淡定。
他二十七岁了,锋芒收敛了不少,也温润了许多,事情的分寸,他能把握掂量,或许,这才是他在蓝玉身边做这么久的原因。
前面过了一个路口,温与怜对蓝玉说道:“我前面下车了,您回去慢点儿,有事打我电话。”
蓝玉嗯了一声,歪头阖上了眼睛。
司机在路边停了车,让温与怜下车,再卷着车尾气扬长而去。
——
现在是十一点半,他要去学校接壮壮。
壮壮前段时间下楼梯不小心摔断了腿,腿上还打着石膏,走路不太方便。
说到壮壮,温与怜又气又疼。
那狗 r-i的养父母竟是虐|待狂,当初领养壮壮不是为了发善心,全是一己之私,将壮壮当作出气筒,没有一天不打骂的。
壮壮十岁的时候,警察费了番功夫找到他,他才了解壮壮被领养期间的这几年过得什么猪狗不如的日子,想到那时在派出所见到一条疤痕斜跨有脸的丫头,温与怜想杀了那对男女的心都有了。
虐|待一个小姑娘算什么人!!
壮壮是聋哑人,不会说话,疼了也不叫喊,这才是那两人放肆无忧的基本。
重新带着壮壮的这几年,温与怜辗转了不少城市,终于在M城定了下来,这个随地都是金羽毛的凤凰之城,看到最多的就是茫然,可他就喜欢茫然,越是找不到方向,他心底渴望寻找某个人的希冀就越大。
因为找不到,他只能靠着过去的点滴回忆存活,这样,就算心底那个人现实中结婚生子,他也是爱自己的。
十年,三千多个日夜,他似乎也患上了神经官失调幻想症,晚上是心痛发病最频繁的时间段,疼的时候想的是他,想着想着不疼了也是因为他。
好在他现在有个目标,是让壮壮上大学,转移一点心思,真的会好过很多。
温与怜没有考上大学,但他打拼几年,现在在蓝玉身边当专职保镖,生活也渐入佳境。
——
穿过两条街,刚好高中学校打下课铃,温与怜在校门口一棵红枫树下等她,这是他俩定下的地点,壮壮出了校门,一眼就会看见他。
头顶澄蓝的天,空气微有清风,吹起了他额前的碎发。
壮壮背着书包,跟一位同学打了告别的招呼,小跑着过来。
她今天有些兴奋,比着手语对他说:“今天英语老师给我们读了《追风筝的人》,弄得我也想放风筝了。”
温与怜拿过她的背包,低头检查了下没好全的腿,回道:“你多大了,还放风筝?”
“这有什么,阿米尔那么老了,还给他兄弟的孩子追风筝呢,我还学到一句话,也是我想对你说的。”
温与怜:“什么话?”
壮壮停了下来,盯着温与怜的眼睛,一点一点比划道:“为你,千千万万遍。”
温与怜猝不及防地心颤了下,脑子有些紧,慢慢道:“谢谢你了啊。”
壮壮以为他不相信自己说的,强调说:“真的,哥,我以后不结婚,我挣钱养你。”
温与怜轻轻点了她的额头,说:“等你谈了恋爱,你就不这么说了,早不知把我忘到哪个山疙瘩里了。”
“那我发誓,我要是食言,就……”天打雷劈。
后面的话温与怜没让她说出来。不是他不信壮壮说的话,他想丫头长大了,哪会不对某个男孩子动心?按照她的x_ing格,就算她结婚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也是捧着心对自己好的,就不用无端走这道程序了。
“瞎说什么,我自己能养我自己,还要你养不成。你给我把数学学好了,你个脑子,数学就给我考五十分,怎么上大学?!”
壮壮吐了吐舌头,表现的一脸痛心:“上天给我关了这扇窗,我也没办法呀。”
壮壮钢琴弹得好,其他学科成绩也不差,唯独数学是死敌,温与怜曾想过让她走艺术道路,她没同意,说学费太贵。
钱不是问题,只要壮壮想学,多少钱他都可以拿得出。
兄妹俩快走到家时,忽然迎面拦了四五个混混,嘴里嚼着口香糖,斜吊着眼,痞气痞气的。
壮壮躲到温与怜身后,拉了拉他的衣角,用口型说:这是他们学校普高的学生。
晨高是M城最好的学校,里面分了好几个部分,简单来说,好手好脚的读普通高中,身体有明显缺陷的,上聋哑高中,俩高中一个校门进出,除了教学楼不一样,cao场,艺术楼,升旗广场都是共用一个的。
——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平头毛小子,姿态高傲,说话毫不客气:“这是你男朋友?李书辞,长得也不怎么样嘛。”
李书辞是壮壮的大名。
温与怜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一个头的男生,一只手就能捏死的蚂蚁,他很好奇接下来这人要做什么。
壮壮告诉温与怜,这人缠着她一个多星期了,非要让自己做他女朋友。
温与怜扫了平头男一眼,犀利道:“你有什么优点让她做你女朋友?”
平头男声音陡然变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发火了。
“老子不嫌弃她听不见,说不了话,还不够?”
“尊重呢?”
温与怜道:“你就因为不嫌弃她是聋哑人?那你图什么?你了解她吗?”
平头男翻着白眼,粗声粗气:“什么烂问题,长得好看就行了,老子又不让她做什么,跟了我,神气!是不是!”他说着还朝后面的兄弟呼应了下。
壮壮跛了下脚,无助地看了眼温与怜。
温与怜让她站好,往前走了一步,勾着一抹邪笑,上脚将这个不知死活的平头男踹出去老远。
他单拎着书包,道:“我是李书辞的大哥,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杀过人放过火,别以为穿着叮当拉响的衣服就是出来混的,老子混社会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翻跟头!离李书辞远点,不然弄死你们,我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