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寻卿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将他搭在自己肩上的咸猪手甩下去,道:“来了非要喝酒唱歌么,我想安静一会。”
顾闻一口笑喷出来:“你来KTV静静,该不会脑子糊住了吧。哎对,说到这,我很想知道你抛弃我,抛弃Z大附高,来这个私立高中找罪受,是为什么?”
周寻卿晃了晃手里的水杯,仰头抿了一口说:“我只是想遵从自己的意愿,不为什么。”
顾闻是他的发小,对他家的情况了如指掌,周寻卿说的不为什么,十有八|九还是受了他爸的压迫。周老爷子强势,就想让儿子继承家业,从小到大,生活,学习,什么都安排的妥当,一丝不苟,且逻辑上都是最好的安排。
周寻卿的母亲早逝,从小没了母爱,又在严格的家庭环境中长大,没有心理扭曲杀人放火已是万幸,说来叛逆反抗可以理解。
顾闻拍拍他的肩膀:“没事,还有兄弟呢,有什么事找我,我爸新给我买了辆车,速度绝对嗨。”
周寻卿看了下手机,快十二点了,他点头,然后道别:“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顾闻看他站起来,忙看了下时间,叫嚣道:“别啊,现在才十二点呢,还早啊。”
周寻卿拿起外套,推开包厢的门说:“不了,我想早点休息。”
下楼,出了KTV,周寻卿打电话让司机把车开过来,等了十多分钟,车来了,他拉开后车门坐了进去。
其实长水街的夜景不错,灯花灿烂,粼粼水景,都是人间美景。
准确来说,每个地方的夜景都是美的,原来从Z大附高道自己家那段路,晚上还有一个巨大的摩天轮亮着,两旁是喷得老高的彩色喷泉,晚色凉凉,胜却无数。
但他同时也害怕这样的黑夜,就算是美的似仙境,他从中看到的只有无尽的吞噬。
周寻卿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景象,想,他或许该感谢现在还可以有闲心去评判这地方的景色,当以敬畏。
车拐进另一条小街,从繁闹的街区回到不是穷乡僻壤胜似穷乡僻壤的地方,路灯坏了两盏,但不影响照明。
周寻卿眼睛一直盯着窗外,缺少好奇心的他,忽然看见了道路一旁的温与怜。
他此时正抬起一条腿狠狠踹向一个男的,将人踢出了几米远。
车开近他身边时,温与怜头都没抬,直接卸了那个男的胳膊,疼的那人惨叫不停。
温与怜脸上有些擦灰,一对二,虽身形不及两壮汉,但腿脚功夫已达上乘,便宜全被他占了。
周寻卿看见他手背上一滩血渍,不知是那两人的,还是他自己的。
男人拳头硬能站的住,拳头硬心肠硬,方能一往无前,战无不胜。
这话是周老爷子的江湖名言,周寻卿自小就感受到了这句话在他身上的践行,所以他始终无法原谅他爸在他妈的葬礼上跑去马来西亚谈判一批交易货物。
生命难道不比冰冷的利益来的重要?
拳头硬难道不是弱者强撑掩盖软弱的武器?
周寻卿不在乎,亦不想招惹这样的人,他将头转对着前方,驶离了暗黄街灯照亮的百态小街。
次日,周寻卿踩点进校门,迎面撞见了被警察夹在中间的温与怜。
他手上绑着绷带,乱糟糟的,身着一件单薄的衬衫,干净裹住他颀长精瘦的身体。
周寻卿和他们擦肩而过,谁也没看谁。
到了班级,零零星星言语拼凑了大概的信息——温与怜杀了人,杀的就是昨天跳楼的高一学弟。
有同学感叹现在警察办事效率高,一天破案,丝毫不拖泥带水。
有同学幸灾乐祸,说温与怜这个恶人终于坏事做尽,老天终于来收他了。
大家张口闭口不离温与怜,恶言恶语当然也是加之其身。
只有花梅像被抓了自己的兄弟一样,垮着脸,滴嗒嗒地说觉得二爷不是这样的人。
周寻卿耳边听着他们的八卦,脑海里却显现出昨晚他神经似的让司机掉头,再过那段路看见温与怜给一个买花的小女孩捡花的样子。
他将花一根一根拾好,冷清的路灯打在他薄削的侧脸,清俊薄情,却搁置当下,又似夹缝中生出一朵花来。
周寻卿心中腹诽,大概是将此景联系到杀人犯冲击过大,不太好评判。
作者有话要说: 反正大家都不相信温与怜是杀人犯,至少我不相信,不接受反驳
☆、表象
温与怜从警局里回来不过去了半天的时间,而周寻卿再见他却是两天后。
斜行视角,一高一低,你上我下,就这么对上了视线。
温与怜手上的绷带已经拆了,隔得远,看不清手上的伤痕好了没有,不过他一直都无所谓,那张脸除了上帝偏心捏造的母胎五官,就没有见他扯出个别的表情来。
他好像是来回来上课的,但是一点诚意都没有,课桌抽屉张着血盆大口饥渴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他的书包。
花梅例行畅快地叫了声二爷,回头骑在冷清身上,看他手里的摄影杂志。
周寻卿一如既往坐在他旁边的位置上,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恐怖,温与怜会上来给自己一脚。
上午第一节是数学课,温与怜睡了一节课,不管数学老师如何眦着眼,用角板把讲台拍得砰砰响,狮吼大法丝毫穿不透温与怜铸造起的睡眠大墙。
但下堂语文课,随着语文老师温润的男声响起,温与怜很准点的醒来,他左顾右盼,掏掏书桌,发现自己一本书也没带,自然也忘了语文课本。
温与怜这个人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心理,纵然外界将他传的要多破烂有多破烂,他再从肮脏稀烂的地方走出,淤泥不沾身的同时,对于喜欢的事物,他和普通人一样,有着自己的原则。不过别人痛快袒露,而他则隐隐藏着掖着。
语文是他喜欢的一门课,陈芝麻烂谷子的旧故,多情怅然的诗词,文人的矫情,在他眼中,皆是抒发,是悲是喜,都是情。而他喜欢,不过是因为这些诗词文章是他抵抗生活的屏障,更可理解为对破烂生活的逃避。
温与怜盯着花梅的背看了好久,都快烧出洞来了,他正考虑要不要戳他借一本语文书,但想着麻烦,又没所动作,僵直坐在椅子上,脚随意地跨在桌底下的木杠上,发着呆。
温与怜放空自己,视线中突然闯进一本崭新的语文书,他盯着看了一眼,随后把目光转向送书的周寻卿。
周寻卿衣服后领藏着耳机,绕过他的脖颈,停留在他的右耳。
他的手指修长优美,指尖微翘,带着点薄情的粉,不娇气,有点高傲;温与怜来校几天,没有仔细看过这个突然出现的同桌——明眸皓齿,形容的恰到好处,温与怜盯着他白色的衣襟,就觉得唯二字可说。
干净。
尤其干净。
——不像自己,他想。
“谢谢”。这两个字在温与怜心中过了一遍,没有说出来,他在班上不爱说话,别人说什么做什么,都跟他没有关系,说多错多,不如不说。
翻开这本语文书,课堂四十分钟,温与怜真正投入没几分钟,平时低头闭目,耳听八方,完全吸收语文老师所讲课的营养有八|九成,今天犯了太岁,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熬过上午最后两节课,温与怜甩着长腿出了教室,半路让特地来蹲他的江秋期候了个正着。
江秋期远远看见他走过来,背着书包小跑过去,冲到他面前叫道:“表哥。”
温与怜被他拦去了路,停下来看他。
他记得江秋期,是他小姨的儿子,小时候住一起经常见面,后来自己随家搬走了,见面的次数就少了。直到一年前,他小姨过来看他妈时,带着江秋期一起,他才重新看到这位男大十八变的表弟。
温与怜没吭声,安静地瞅着他,听他说啥。
江秋期的x_ing格较小时候收敛了许多,长大了,变得腼腆了些,说话还有些不好意思。
“表哥,带我去食堂吃饭吧,我才刚来,不知道有哪些好吃的。”江秋期对他表哥的印象还停留在小时,虽年少持姿,俊美飘逸,但两句撒娇就可以搞定的美少男,相当好处。
可惜时过境迁,曾经的温与怜与现在的他早不是同一个人了,高冷还是他的表象,岁月流逝中,增添了暴力和歹毒的标签。
不过温与怜念及那么一点血缘关系,没有博了他的面子,闷声不吭的他,赏赐般说了两个字“走吧”。
E.B一高的食堂几乎算得上舌尖上的小中国了,八大菜系分了两层楼,打菜还是混搭的,价格有点小贵,但味道正宗,也值了。
江秋期几天前刚来的时候,慕名来过一次,进来就被食堂高大上的装修惊到了,心里顿时赞同了网上的一句话——看一个学校的好坏,首先看他的食堂有多好。
E.B一高作为商业经济类高中,学费昂贵,富二代的聚集地,名声在这几年打了点出来。
江秋期打了饭和菜,而温与怜只买了点米粥喝。
江秋期多嘴道:“表哥,中午你就吃这个?”
温与怜随便挑了个位子,说:“不饿。”
他不经常在学校食堂吃饭,大多时候在上班的周遭马虎应付。不讲究的人,吃不来好菜,温与怜知道这是自己身上的低贱因子在作怪。
两人面对面坐着,温与怜一下一下舀着碗里的粥吃,不说话,也不与江秋期来个眼神的交流。
江秋期此行食堂吃饭的目的也不仅在于填五脏庙,他主要还是想从他这里知道那些疯传的谣言里,所谓温与怜杀人的真相。
但他尚未开口,迎面走来三个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