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与怜盯着他的背影离开,在原地浑浑噩噩站了好一会,才想起今天来的目的。
他是来应聘当周寻卿的保镖的,他是来保护他的,不管他需不需要。
他十年没有见周寻卿一面,不论被怎样对待,他都不该受挫而退。
这不就是自己想要的么,只要能看见他,留在他身边,是有什么不畅能阻碍的。
下午三点,温与怜去面试,被告知周老板心情不好,推了这场面试,让他有机会再来。
温与怜没走,他说自己不要工资,有需要打电话给他,他随叫随到。
他留的是十年前的电话号码,他一直在用,每月定时充钱,保持手机通畅,他就希望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周寻卿会打电话给自己,说他——想他。
——
出了大厦,温与怜在门口站了近一个钟头,对着这座与世隔绝的冰冷地,再回头看看街上车水马龙,抬头挡了下眼睛,招了辆出租车离开了。
他走的时候是四点二十五。周寻卿站在大厦最高的楼层,看着下面的人,四点五十五的时候让秘书打了温与怜留的电话,让他过来面试。
温与怜真的是随叫随到,他刚到家接到了周寻卿秘书的电话,脚还没歇,带上门又出去了。
约莫半个多钟头,温与怜再次出现在周氏大厦楼下,他看见周寻卿靠在车边等他。
温与怜走过去,不知道说什么,浅浅地勾了抹微笑。
周寻卿:“上车吧。”
他拉开车门上车,摇下车窗对温与怜道:“上副驾驶。”
温与怜听话地坐了副驾驶的位置。
没有娇柔扭捏的姿态,毫不掩饰地盯着周寻卿看。
周寻卿没说话,开离了大厦,行驶了两分钟,才开口说:“你是来面试的?”
“嗯,保镖。”温与怜说。
“你还是做了这个。”周寻卿淡淡提了一句,调转车头,问:“去你家坐坐,可以吗?”
温与怜顿了会,随即点头。
他指了路,周寻卿开车狂飙,不一会到了家。
温与怜开门,让他直接进。
温与怜的房子是租的,公寓式,空间不大不小刚合适,价格不算贵,里面的装饰比较清冷。
他让周寻卿随便坐,去厨房切了盘水果放在茶几上。
周寻卿环顾四周,坐在了沙发上,说:“你一个人住?”
温与怜:“还有,壮壮。”
周寻卿微微皱了下眉,“壮壮?”
“她养父母对她不好,我给接了回来。”温与怜避重就轻地谈了下。“她上晚课去了,今晚不回来。”
周寻卿倏地笑了,说:“你这是在暗示我什么吗?”
温与怜一下子红了脸,摇头:“不是。”
公寓套间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说完话之后的短暂寂静像隔开两人的鸿沟,温与怜沉默着,站在周寻卿面前,看他的衣服,鞋子。
“十年了,你又回来找我做我的保镖有什么目的吗?”
周寻卿忽然问道,话语没有客气婉转,直接破开了温与怜的内心。
温与怜听他话里对自己有误解,解释说:“没有目的,我就想见你。”
“见我做什么?”
“我,”温与怜心里打鼓:“我还喜欢你,我想见你,想做你的保镖。”
周寻卿:“你知道十年后接近我的代价麽,你对我还有喜欢的感觉,你猜我呢,还有吗?”
一道血淋淋的拉开,露出周寻卿冷笑的脸。
温与怜不顾所有。“什么代价都可以,我照样可以重新追你,你不喜欢我没事,我再砸余生,你瞧不起我也没关系,打我骂我都可以,我不还手。”
周寻卿站起身,走近他,低声:“做什么都可以?”
温与怜:“怎么样都可以。”
他没有底气,他就怕捧着自己的烂心,让人连踩在地上的那一份力都不愿出。
“你说的。”周寻卿话落,猛地咬上了温与怜的嘴唇。
他动作粗野,没有章法。咬进温与怜嘴里的时候,带着狠劲,像是要把他撕碎了啃。
干柴烈火,两个人很快衣服扔了一地,滚到了卧室的床上。
温与怜皱着眉,尽最大的努力去拥抱身上的男人,为他承受疼痛。
最后释放的时候,周寻卿待在他身体里没出来,喘着气,一口咬上了温与怜的脖子,利齿割破了娇嫩的皮肤,渗出了血丝。
温与怜仰着头,让他咬,自己只负责抱紧他就好。
……
完事之后,周寻卿就走了,临走前,他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并留言给他一个月的试用期,要求他听话,如果不能做到,他自然也没有了试用期。
温与怜欣然同意,他去浴室清理了下,摸着身上丑陋的一条条疤,想入了神。
他刚才在床上含糊其辞,周寻卿也被他糊过去了,也只认为这些是他这些年当保镖受的伤。
每当温与怜触碰这些伤口的时候,他总是控制不住地想到十年前被囚禁的那段日子。
整整一年,他在只有一盏顶灯的地下室里苟延残喘,每天接受来自纪淮或者沈天的鞭打,一两天吃不上饭的时候有的是,等饿过了,他也吃不下了。
温与怜记得最清楚的疼痛,是在自沈天的精神折磨。
他最初被抓去的时候,不明白沈天为何会和纪淮搅在一起,后来在沈天的折磨下,他才想起高二的时候,他帮警察套了沈天的哥哥沈坤。
这是他和纪淮的合作也是交易,沈天对这件事一直怀恨在心,既然把握住机会了,就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头一天,他拴着温与怜的脖子,把他吊在屋顶的吊环上,脚尖碰地,全身的重量下压,一旦受不住,脖子便会受到更粗粝的对待。
沈天喜欢吊着他,用鞭子打他,没有技巧,胡乱抽着,r_ou_体在空气中爆发嘶嘶的惨叫让他听得很兴奋,他看温与怜就像看一条砧板上的鱼,他越痛苦,沈天就越开心。
沈天还喜欢将他手臂绑着架在空中,然后在他胳膊上挂两三个重物,随后慢条斯理欣赏他胳膊变青变紫;这样挂着一两天后,还能听见骨头碎裂的声音。
温与怜的胳膊被他玩断过两次,后来纪淮怕他死了,让沈天收敛了点,他的胳膊才没有被废。
正因如此,沈天的手法越来越变态,也越来越残忍。
他给温与怜注s_h_è 医学上的药剂,身体麻木没感觉,脑子却异常清醒。
在不能动的情况下,眼睁睁地看着沈天在他身上用刀子割拉伤口,疼痛传到大脑皮层,但他却一点反应也做不出。
瞳孔印着顶上的顶灯,耳边是沈天刺耳的笑声。
——
温与怜洗浴完,换了床单,侧卧在床上想,自己能活到现在,还能见到周寻卿,大概还要感谢纪淮的一念之恩。
不然现在他早就是一堆烂骨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复仇这么老的梗,请接着看下去。
这张有孜然味的r_ou_香,我写了,没放出来,等完结后一并放出来,还有两三章,三四章的样子就完结了
想了下,还是把r_ou_发出来了,最新一条微博,评论里找,能不能找到随缘吧,可能会翻……
☆、告别
温与怜较平时早了一个小时起床,在房间里磨蹭了很久才出了门。
壮壮边喝牛n_ai边在玄关处穿鞋,不经意抬头看了他一眼,一嘴的牛n_ai差点贡献给红木鞋柜。她眉毛惊讶的一上一下,两手就接着比划道:“你怎么把头发剪短了?”
温与怜顺了下昨天半夜忍着屁股疼痛,跑去楼下二十四小时理发店花了五十块钱剪得头发,颇有些小骄傲。
“好看吧。”
壮壮迟疑回道:“挺好的,精神。”她忍了忍,又道:“你是去相亲?”
温与怜穿的这件衣服的衣领扣子有些紧,他往下拽了拽,松了点空气进去,不至于扼住自己x_ing命的咽喉,说:“去追周寻卿。”
“周大哥?”
温与怜点了点头,说:“他回来了,我很想他。”也尤其想重新和他在一起。
壮壮打小就火眼晶晶,千伶百俐,将温与怜对周寻卿那爆炸的火花看的比蜂窝还通透,对他俩之间的爱恨情仇,不了解,也猜的十有八|九。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往往对过去某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物无法忘怀的理由,往往是因为其的某些特征或特殊的意义。”
以人做例子,该特征表现为说话的语气,口头禅,或者笑容,又或者是与动作的承受方约定的某些誓言之类的,在人类记忆长河中,被大风大浪带不走的,往往就是他们。
随着时间的积淀,这些还会被记忆深处堆积的沙子太高,变得愈发忘不了。
这就是所谓回忆太高,吾愈发哀伤之因。
温与怜:“我看上去会年轻很多岁,是我在找回忆,这样做虽然有些卑鄙,但更卑鄙的还有,凡事总得循序渐进的不是么。”
壮壮叼着喝完的牛n_ai袋,朝他竖了个大拇指,鄙夷褒赞兼具地比划说:“你总是把看不上眼的说的理所当然的样子。不过,我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