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不完就等着赔违约金!”徐静之凶神恶煞地吓唬他。
任明卿吓得小脸煞白,攥着自己的帆布包带:“我……我会努力的!”
众人食不知味地吃完一顿饭,徐静之就差李添多把任明卿送回老宅。对于任明卿要回家拿东西的要求,徐静之不以为然:“那边什么都有,小黑屋都给你备好了,你赶紧过去吧,晚上回来我要看个三四章。”
任明卿不知道他只是接了个枪手项目,就导致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步三回头地被李添多带走了。烈火哥心如刀绞地忍住不去回头看他。他觉得自己仿佛不是一个编辑,而是一个人贩子,转手就把作者卖了。
徐静之人逢喜事精神爽,也没有闲情雅致再跟两位编辑消磨时间,要不是四海纵横,京宇这种小公司他根本懒得看一眼,更别提这些小人物了:“殇殇,接下来想去哪儿玩?”
叶瞬死死盯着白殇殇,白殇殇怀疑她如果跟徐静之走出半步,就要血溅当场:“我觉得有点不舒服,今天先回家休息了……”
徐静之一脸扫兴,不过也没有强求,毕竟他从来不缺玩伴。
徐静之离开以后,烈火哥问大家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叶瞬告诉他这里的甜品很好吃,他已经为他买了张团购券请他去享受享受。烈火哥兴高采烈地去了,吃到一半想起来自己早上提议的:“让洗灰在这里吃个甜品自己跟自己玩儿。”他意识到自己被无情地抛弃了,叶瞬和白殇殇背着自己有什么事儿;也通过自己钢管直的脑回路后知后觉地觉察到:刚才自己经历了不止一个修罗场。
叶瞬和白殇殇相处多年,很有默契,一走到无人的地方就开始争吵——他们甚至还专门挑了个风景秀丽的地方。
叶瞬:“你跟徐静静是什么时候的事?!”
白殇殇:“你是在质问我么?我谈恋爱你也要管?!”
叶瞬:“我是你的编辑我当然要管!你正事儿不做成天不见影,你还写不写了?”
白殇殇:“公司都快要倒闭了,我还写什么?!你们不是用不着我么?现在作者这么多,随便拉个侍应生都写的比我好,全公司上下都指着他,你还来问我做什么?”
叶瞬:“就因为这个枪手项目给了他没给你,你就从此以后不干了?知道现在作者这么多,竞争这么激烈,你还不努力?”
白殇殇:“你不用跟我在这假公济私,什么不努力,我懒了这么多年了你装出一副今天才认识我的模样,呵呵!你有几根肚肠我会不知道?!”
叶瞬:“哦,你又知道了?”
白殇殇觉得叶瞬这种时候就特别讨厌。他分明就是那个意思,他也知道自己知道他的那个意思,但他偏就不说,还厚脸皮地觉得自己应该照顾他的那个意思,比如说现在,他就仿佛一个带了绿帽的老公,理直气壮地欺近她,好像下一秒就会吻她,又好像下一秒就会打他一顿,让她在外面水x_ing杨花。
白殇殇踩着高跟鞋、拎着小香包、蹑手蹑脚、凶神恶煞地将他推开:“我跟谁谈恋爱关你什么事!”
叶瞬:“你知道徐静静是个什么人你就敢往上凑?!”
白殇殇:“他凑的我!”
叶瞬:“他一年之内好过又甩过的女人可以承包六个月的微博热门!”
白殇殇:“那我也能涨两个粉呢!你又没那个本事让我上热门!”
这话一说出口,叶瞬哑口无言,白殇殇也觉得自己也有点过分了,她总是把工作和感情混作一谈。她刚想跟叶瞬道个歉,突然发现他的目光变了,变得冷淡又嫌恶,仿佛在说“原来你是这样的女人”。
白殇殇被他的眼神刺伤了,再有什么柔软也板结成了铁石心肠:“我是作者,我想火,这有什么不对么?我年纪大了,想找个有钱老公,这又有什么不对么?我埋头写苦写了这么多年,到头来不温不火,公司也不要我了,跟着你我没前途,所以我自己给自己想办法,我做错了么?”
大声地说出心里话给了她勇气,她抱着胸,开始在叶瞬面前踱来踱去,冷静、精明、高傲,不再掩饰内心的欲望:“我不是那种’啊,日子过得差不多就行了,要知足常乐’的人,我想拥有的东西很多,用哪种努力去得到都无所谓,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如果你觉得我道德败坏、水x_ing杨花、出卖身体、下贱无耻,都无所谓——总之,我不要再过现在的生活了。”
说完,她一转裙角,转身就走,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个柔弱无力的花瓶。
第54章 有时候真是不知道读者喜欢看什么
任明卿突然之间从金龙花园被劫持到徐家大宅,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徐家是搞房地产的,把自己的别墅建在一个湖畔小区内,外形低调,面积也没有大得夸张,跟徐老的身份地位并不相符,但对于任明卿这种穷得叮当响的人来说,已经比皇宫还要奢侈了。他进门就被保姆塞到浴室里,用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精油洗了个澡,然后换上了舒适的睡衣,被送进了宽敞明亮的书房。
“您在赶稿时有任何需求,只需要吩咐管家即可。想吃什么,常妈会做;写累了想休息,影音室、游戏室和健身室我带您去看一下。您的卧室喜欢什么风格?有欧式、日式、中式、美式、北欧可供选择。”
“我、我都可以。”任明卿不好意思道,“太麻烦你们啦……”他本来还觉得徐静之的要求有点古怪,对未知的深宅大院怀抱着深切的恐惧和抵触,但是到这却发现,徐静之随口一荡背后是体贴入微的准备,这彻底颠覆了他对徐静之的第一印象,让他心怀感恩,还诚惶诚恐地认为自己配不上这礼遇。
“您是被少爷聘请来的专职作家,我们理所应当为您提供最好、最舒适的工作环境,尽可能保证您的产出。有任何写作上的问题请联系我,不论是素材资料还是理论研究,我们都有庞大的专家团队可以随时为您答疑解惑。工作之余喜欢什么样的休闲方式也可以随时吩咐我,推拿、按摩、高尔夫、短期旅游,都可以为您安排。”
任明卿全都推说不要了。他有点搞不明白,难道其他作者都是这样写书的么?在他看来,写书只要一台电脑就足够了。
因为压力的存在与写作环境的改善,任明卿迅速进入了全职作家的节奏,接下去几天里,他的写作速度突飞猛进。他现在再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每天不用去为生计发愁,从睁开眼到躺上床都只要做他最喜欢的事就可以,日更一万不是梦。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有这个手速,虽然劳累,却很欢喜。
徐静之每天晚上都会回家来追更。第一天他兴致勃勃、跃跃欲试、嗷嗷待哺,他初高中读过的最认真的书终于有了后续,他最喜欢的人物们重新活了过来,这对他来说带有某种神圣的意味。
任明卿忐忑地站在他身边,从他的面部反应上观察他满意与否,结果发现徐静之看得很潦Cao,难以集中注意力。不过在花了十分钟看 完他一天的工作进度以后,徐静之却给出了相当不错的评价,说“就是这个味儿”,让他再接再厉,这种阅读过程中的不耐烦和评价之间的两极矛盾,被敏锐的任明卿捕捉到了,他觉得一定是文章哪里出了问题。
后来几天,徐静之依旧会每天追更,但热情不复,任明卿因此压力倍增。他就像和王子举行了盛大婚礼的灰姑娘,住进了富丽堂皇的皇宫里,但是王子很快就像个结婚七年的老公,对他失去了兴趣。任明卿看得出来,徐静之对《浩荡纪》的爱以r_ou_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
任明卿第一次接触读者这种生物,一时间感慨万千。
曾经他以为,只要有人能愿意花点时间看看他写的东西,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然而作为作者,这种佛系心态很难维持。当有了一个读者,你会想要更多读者;读者说好还不够,他要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你恨不得他割腕发誓;他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也是不够的,他得有所表示。当他花了十分钟看了你一天的劳动成果、最后只给你点了个赞的时候,你会感觉不值,甚至认为他不配当读者,你想把你的文章夺回来:“以后再也不给你看了!呸!”
徐静之是一个好读者,他超出了99.999%的读者。不论如何,他每日追更;而且他的喜欢不是空口白话,落实在行动上——他为了作者救了他所在的公司,为作者的每一个字付费,大费周章地将他接到家里提供最舒适的工作环境,他简直是个梦想改造家。
但是任明卿觉得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抵消的。作者都是贪心的生物,任明卿愿意用一切来交换徐静之为他的小说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哪怕一次也好,要他住回金龙花园狭小得直不起腰的卧室里也没有关系。因为如果没有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他就不是真的为你的文章所感动。对于任明卿来说,征服徐静之的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糟糕的是,这不是用赌咒发誓可以解决的事。徐静之的漫不经心让任明卿的信心产生了动摇。是不是他写得不够好?有哪里出了问题?人物不够丰满,还是开篇不应该定在这里?再这样下去,徐静之可能连每天回来看文的兴趣都没有了……自己果然无法与四海纵横相媲美。他只是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什么人都救不了。京宇会倒闭,《新绘》会停刊,一口咸和主编先生都会下岗,还有庄先生,庄先生会怎么想他?庄先生会觉得他不自量力,还是为他感到失望?对了,他根本就做不了这件事。他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生来的小说家,庄先生是哄他的,他跟姜勇没有什么两样……
任明卿穿着舒适的睡衣、睡在欧式四脚床上,四周是装修精致、毫无噪音的房间,他却失眠到天明。第二天他彻底爬不起来了,他很累却睡不着,焦虑写在惨白的脸上。李添多观察他和他观察徐静之的时候一样仔细,他九点没从床上起来,就打了个电话给心理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