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稑刚从3DS上抬起眼睛,偏头看到就睡在自己下铺的室友林冲义愤填膺走进来,身后跟着四五个同在一班的同学。
他们手里都提着从食堂买回来的夜宵,一进门闫稑就闻到了螺蛳粉辛辣的味道,他从上铺跳下来,主动接过了林冲手里提着的一份螺蛳粉,说一声,“谢了。”然后走到旁边去拿饭盒。
这几个男生都是班上篮球队的队员,自从校篮球赛开赛以后,行动的同步率就变高了许多。
晚自习上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就先去球场打球了,闫稑在林冲离开教室以前得知他们打完球会去小食堂买夜宵,所以让他带了一份,免得自己下了课还要特意往食堂跑。
时间已经是十一点,原本已经上床的同学问到各种米粉的香味,一个个都发出了哀嚎,接二连三地离开了床铺主动找到饭碗走过来分一杯羹。
就这样,宿舍在临睡前开始了真正的夜生活。
林冲等人愤慨的对象是班队里的一名主力,明明是为班争光的关键时刻,那人居然退出了比赛,说快要会考了,要抓紧时间做卷子。
“你说他堕落不堕落?居然以做卷子为理由不参加比赛?!”林冲吃着螺蛳粉,嘴巴被辣得跟香肠一样,但火气明显比那碗飘着红油的螺蛳粉更大一些,“现在才四月份,离会考十万八千里好不好?而且为了个会考……靠!”
旁边一人也咂嘴,不予苟同地说道,“什么叫做会考啊?就是会、考的意思嘛!不会考还考什么?明显缺心眼,用这么个理由来敷衍我们!”
一群人对临时叛变的主力提出了严厉的批判,在宿舍楼熄灯以后也没有安静下来的趋势,骂完了那厢,又要商量到底谁补上小前锋的位置。
宿舍楼通电的时间是有规定的,但因为闫稑住进来的第一周就搞定了电箱的结构,把电给改了,所以就算表面上断了电,宿舍里还是亮着一两盏台灯作为照明。
本来只住了六个人的宿舍,尽管宽敞,但人一下子多了几号,不免纪律上控制不住。宿舍长吃着粉饺,好声好气地提醒篮球队的队员们小声商量大事,然后又默默继续吃自己的夜宵。
闫稑的螺蛳粉吃到一半,意识到自己不该在大晚上吃这么刺激的食物,刚要把饭盒端进洗手间里去倒掉,就被一个队员拦了下来。
看到对方的动作,闫稑心领神会,在他旁边蹲下来把剩下的半碗粉摊进他已经只剩下红汤的碗里。
“诶?闫稑,你会打球的吧?长那么高。”
正在仔细不让汤水弹到桌面上,闫稑想了想,平静地回答说,“会的。”
“诶??!”
“安静啊,同学们!”
林冲拉过屁股底下的椅子,凑到闫稑旁边压低了声音问,“你打哪个位置的?”
“不固定啊。”他把饭盒放下,“太耗体力了,所以不怎么打。”
他的回答很符合他一向以节能为主的做派,同学们也见怪不怪了。但闫稑的身高的确是很适合上场打球,一听到他的确会打,大家都又有了希望,“你明天跟我们去练球吧?我们再叫几个人,看看到底谁能补上正式上场的位置。”
林冲看闫稑好像在犹豫的样子,立即又说,“这碗螺蛳粉算我请你的!”
他眉宇难以察觉地挑了一下,半晌才微笑说,“好吧。”
闫稑这个人。
林冲跟他是同桌兼上下铺,尽管是高二伊始才转学到本校,相处的时间还不到一年,但林冲早已见识到了其可怖之处。
要是别人请他用一句话来描述这个人的话,林冲恐怕只能勉强给出两个确凿却有力的音节作为回答——“呵呵。”
不是说不清楚,而是很难说清楚。
闫稑看起来文质彬彬,做事总是有张有弛,但却不喜欢主动跟人结识。
不乏泛泛之交,但也只是泛泛之交而已,林冲当然不敢说自己了解这个神色总是平淡如水的朋友,可是有一点却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基本上任何事情,只要他说他会,那就应该不只是“会”这么简单了。
该说是闫稑谦逊,不愿意显山露水呢?还是他级别已经高到不屑于显山露水了?
他说他会电路,然后就把宿舍的供电时间改成了二十四小时的,他说他会打游戏,凡有他打辅助,组队就没输过。所以,他说他会打篮球的时候,林冲心中燃起的希望简直是以排山倒海之势熄灭了前任小前锋叛离的愤怒之火。
事实证明,闫稑这回说的“会”依旧不只是“会”而已。
在连续三场以大比分战胜对手,提前获得小组出线资格以后,林冲乐得晚上睡觉都笑出声来,让睡在上铺的闫稑总感觉到整张床在颤,第二天黑着张脸默不吭声。
但林冲却在中午吃饭之后,挂上他招牌的阳光般灿烂笑容,勾过同桌的脖子,说身为队长的他,要请闫稑和其他队员去食堂二楼吃顿好的,以备战周五的比赛。
一开始人不多,但后来路上又遇上了好几个熟人,结果到了食堂二楼的时候已经成了浩浩荡荡十几人的队伍,需要拼了桌子才能点菜吃。
等上菜的时间,大伙儿都掏出手机来玩,时不时才闲聊几句,讨论的都是一些八卦和新闻。负责去买奶茶的两个男生兴冲冲地跑回来说了一则发生在十几分钟前的新闻,惹得大伙儿都格外惊奇——
说是回来路上看到有两个女生在喷泉旁边接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