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公子种田(生子)上——花落倾语【完结】(15)

2019-06-11  作者|标签:花落倾语

而李瑾就是从那些闲磕牙的夫郎们嘴里间接听到,经过整理得到的事实。

010.三个春秋

不过要说一点也不排斥以后可能会面临嫁人这种场面,那也不是完全的。毕竟带着前世的记忆,接受的教育也是男女结合。同性恋虽然不再受到主流排斥,但是也不代表这种观念会被作为主流教育。

只是到底是接受过大家族教育的,或许是接受能力强,也或者是那只有九岁的记忆原因,亦或者觉得,嫁人什么的,离自己还太远。总之,除了当时几天心里别扭以及真相了外,李瑾现在的心里已经不把这个放在心上了。

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的身体成长,农活他或者不会干,可是什么吃的对自己的身体有好处,他是绝对知道的。

家里条件有限,不可能给他多好的营养,但是因为有养鸡的原因,这每天一个煮鸡蛋还是能有的。

“小谨是不是困了,困了就进屋去休息吧。”程风边把苞米搓下来,一边还抽空注意着自家的小哥儿。见他精神恹恹的,瞅了瞅天色,这会儿正是他家小谨午睡的时候。

“阿爸,不困。”李瑾把凳子挪到程风跟前,一双眼睛直瞅着自家阿爸手上麻利的动作。对于这个类似于现代妈咪位置的男人,李瑾是打心里喜欢。

“乖,等苞米卖钱了,阿爸给你买甜糕吃。”程风摸了摸自家小哥儿的头,一脸的宠溺。

“嗯。”李瑾点点头,对于阿爸口里承诺买的甜糕,他并没有多喜欢吃,这种甜腻的糕点,他家三哥更愿意吃些。何况前世,他什么样的糕点没有吃过。而且,这个所谓的甜糕他也尝过,不过就是用蜂蜜加上糯米粉做出来的而已。

只不过这种甜糕在这个世界对于像他们这种条件的家庭来说,还算是比较奢侈的零食了,要不是他阿爸太喜欢他,是绝对舍不得花钱买回家吃的,毕竟这个甜糕可不便宜。不爱吃是一回事,就为了阿爸这份喜欢的心意,他也会象征的吃一块,然后把其他的留给三位哥哥跟阿爸和爹吃。

时间总是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慢慢滑过,等你懵然回首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三个春秋。

也许对于时间的流逝,柳河村没有人会去注意,却不代表李瑾没有记在心里。他重生在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前不久才过了他三岁的生日。

三年的时间,让他从心里融入了这个世界,他爱他的阿爸,爹,三个哥哥,也爱这个质朴的村庄。

虽然对于以后可能会嫁人这件事,还是选择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或者说是顺其自然?李瑾觉得,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楚,等到了那一天再说。这种事,对于现在只有三岁的他来说,实在是太过于遥远了,未雨绸缪是好事,但是太早的去思考这种遥远的事,那就是没事找事了。

三年的时间,家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首先,他们大哥被夏先生推荐去了阳城一家书院学习,而且是免学费,至于生活费,那就是自己出了。只不过听说书院有专门提供寒门学子住宿的院落,且书院也有提供吃食,比在外面便宜很多。实在没钱的,还可以给书院做工,例如打扫,做饭等来换取钱财或者吃食跟住宿的费用。

成绩名列书院前三名的,这些完全免费,都由书院特别提供。如果不是因为这样,他大哥估计就是说破了天,也是不会答应去的。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何况他的心也没有那么大,只想让家人过得好点而已。这些,种地也是可以得来的。只不过那夏先生不是那么想的,种地肯定不是最好的出路。也不知道他怎么说服了他爹跟阿爸,让他们同意了让大哥去阳城学习。

至于这里的科举制度,李瑾完全不清楚,只知道他大哥在九岁那年通过了童生试,而且成绩还是前三。其他的,他是一个字也不了解了。

其次就是他二哥,也不知道那个脑袋是怎么长的,对于数字的敏锐,可以说让李瑾都觉得惊讶。他记得他那三个好友里面,欧阳宇就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他家二哥的那颗脑袋一点也不输那个变态。

对于他二哥,夏先生是知道他无心仕途的,因为他完全对那些诗词歌赋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今连一个好的对子都对不出来,除了能识文断句。他二哥待人温和,完全没有小子那股调皮劲儿,在经过二哥跟阿爸,爹的同意下,夏先生推荐二哥去了杨柳镇一家酒楼跟一位掌柜学习。

其次便是他三哥,也许是大哥二哥实在过于优秀了,他三哥那个脑袋,却是平平。上了一年的私塾,就再也不去了。除了把自己的名字认识以外,现在在家完全就是一个野小子,成天的往外蹦。

这一下子,家里就去了两个劳动力。不过好在李瑾一天比一天大了,再也不需要程风在家看着,而且三岁的李瑾还能帮着做点简单的家务事,例如喂喂鸡,打扫一下屋子什么的。而且在镇里的二哥,也许是因为知道他们家是农家,农忙的时候,那家酒楼还是允许他二哥请假回来帮忙的。

他二哥答应去的原因,不光是因为能学到东西,另外一个原因是,虽然是个学徒,每个月也还是有一百个银钱拿的,而且还包吃包住。

本来家里攒了几个钱,想着把房子翻新一下,怎么说,得加盖两间,三个小子长大了,自然得有自己的屋子,虽说不能一人一间,至少可以让其中两人一间。李瑾是个哥儿,长大了是不可能跟小子住一间的,那也得有自己的一间屋子。

现在老大去城里书院学习,虽然不需要太过操心生活费问题。但是疼孩子的程风还是给带了四贯钱让自己大儿子防身。

这一下子,房子是肯定不能翻新了,余钱都得留着,万一家里有个急用啥的。不过还好李瑾现在也才三岁,还是不知事的年纪,跟他家小乐睡一屋也没事。

“小谨,我们去玩吧。”李瑾正在屋里收拾自己的脏衣服,准备拿出来丢到盆子里洗,就听到院外有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小尧?”李瑾把脏衣服团一团抱着出了屋,就见赵大夫家的小哥儿赵尧站在敞开的院门外叫他。

赵尧比李瑾大一岁,也是个天赐的金色莲印哥儿,只是人很腼腆,村子里的小哥儿不少,却惟独只会来找李瑾玩。

也许真的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个四岁的赵尧一点也不像现代那些四岁的孩子那样成天的娇。才四岁大的人,听说他就能帮着他阿爸做饭洗衣服了。

当然,这些事李瑾小童鞋现在也是会的,不过他可跟这些纯原装的小朋友不一样,他加上这世,已经有十二岁了。会做些家务事那是正常的,只是碍于身高,他还没办法站在灶台边做饭,不过烧个火,添个柴还是可以的。

“太热。”李瑾艰难的迈过自家堂屋的门槛,把手里的脏衣服丢到院子里的空盆子里,抬头看了看。现在可正值夏季,这才过了晌午,太阳热辣辣的,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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