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我今儿个对你太好了,那我记住了,以后再不会对你和言一句。给点儿颜色你就上天,真当本将军吃素的?”眼中似能喷出火来,执骨怒道。
没成想,韩栈衣却笑了笑,抬眼扫视了一圈,低头对执骨道:“将军错了,这一屋子的,可都荤的紧。”
“韩栈衣!”
“将军好好食用,栈衣在外头等着,若是少些什么东西,尽管吩咐。”说完,也不知拍了执骨手上哪一处,执骨使不出力,便松开了。
那一屋子的人都是成了精的,见过的人不足一万也有一千。早些时日被垂文君吩咐着要招待执骨,一个个都摩拳擦掌期待了好些日子。
毕竟最近这些时日,有些传言悄悄在京中传开。
听说戏鬼将军自从带了人回府,时常将人折腾的不像话,传闻一夜七次,丝毫不觉疲倦,床上功夫硬气的不得了,能让人□□。
这般说法,让这些身经百战风月场上的人听着了,可是馋的不行。
这盘美味佳肴岂能放过?
就算此时执骨还在气头上,那些人也是欺身了上来。
执骨刚想发火,就有人帮他骂了出来,道:“呸,哪里来的贱蹄子,要是在咱们园儿里头,保证将他治的服服帖帖。”
“你说什么?”执骨朝他走了一步,吓得那人一哆嗦。
凝眉时,执骨身上散发出的气势着实有些骇人。那人哆哆嗦嗦的小声道:“我说的是事实啊,他装什么清高,要在咱们园子里,什么都得逼着学,莫说多人共侍一夫,就是一人侍多夫,也是得受着的。”
许是将韩栈衣当做执骨带来的人了,那人说完又偷瞟了眼执骨,就怕他一个不高兴,给自己咔嚓了。
只是没想到,执骨并没有生气,反倒是若有所思的模样。
“你们园子,真能让一人变得听话?”执骨问。
“那可不,你想要他成什么样,便是什么样。”
“三十六计,计计让你魂牵梦萦。”
“咱们园子里会玩儿的可多了去了。”
见执骨没生气,美人们胆子也就大了起来,你一言我一句,说的越来越露骨。
“听说早些年间,太y-in公主就将她看上的人送来了咱们这儿,后来等她心上人学满回府,据说公主夜夜传唤,再也不换别人了。”
“是呀是呀,最关键是,在咱们这儿,能学乖。但凡有一点s_ao脾气的,都得整!”
几人话说的越来越多,执骨却在想些其他的东西。
对他们道:“去把你们园子里管事的叫出来,我有事相商。”
“是。”
*
没多久,就有一位风度翩翩,身形飘然的人走了进来。
与执骨想象中不大一样,那人凤眼带笑,着一身白纱,身形消瘦间有着一种俊雅之感。若不说是一家风月的老板,倒真是看不出。
“你是这儿的老板?”执骨将信将疑。
那人笑着反问道:“将军心中不是已有答案了?”
“我听你手下的人说,你能将我的人□□的格外听话?”
“将军想要什么效果?”那人自顾自的坐了下来,不客气的自斟了一杯酒。
执骨看着他每一个动作,一手撑着下巴若有所思。
他对先前美人们调侃的床技没什么兴趣,只是觉得韩栈衣不怎么听话。
“我知每个风月馆中都有艺伎,艺伎乖觉,卖艺不卖身。那毕竟是我的人,我自不会让被人沾染,你只需将他当做艺伎□□,变得听话即可。”
“好办,好办。”老板自斟了第二杯,一边小啄一边摇头:“好酒,好酒啊。”
“这是你自家的酒,要喝多少还不是随你。”
“哎,非也,酒虽好,没合适的人陪着,怎么能品尝出其中滋味呢?将军稀客,我这店开了十八年,才迎来这么位对眼儿的人,这酒,才变的不一样了嘛。”
执骨挑起一边眉,向后靠在了软榻靠垫上,“怎么称呼?”
“叫我白老板即可。”
执骨端起手边酒,一饮而尽。
白老板笑着同样举杯,喝干了去。
酒喝完,白老板并未离开,执骨道:“怎么?人我随后就送到,你可以先行离开了。”
“白画只是有些好奇。”白老板道。
“怎么?”
“白画好奇,传闻中的将军一夜七次,若都由白画受了,是受得住还是受不住。哈哈哈哈。”说完这一句,白老板笑着离开,留下仍举着杯的执骨。
没有见韩栈衣的面,执骨离开时只是吩咐元盛将他送去白画处,便转身回府了。
其实,送韩栈衣来此,□□是其一,其二则是因他明日便要动身去绮州城。
带着韩栈衣多少有些不方便,路途遥远,一路又不知会遇见什么。那里人手奇缺,这个时候若是将他丢了,可就麻烦大了。
谁也保不准无邪国是否会在这个时候出手。
丢在这么个风月场所,无人知晓,加之暗卫守护,定是万无一失的。
还能顺带教育一番,何乐而不为?多学些东西,总是好的。
这么一想,回府路旁的野花都觉得好看了些许,执骨扬着唇角,嘚嘚瑟瑟的离开。
转念想到垂文君,执骨又哼了一声,让我逮着你,要你好看!敢往我床上塞男人,活腻歪了!
作者有话要说: 特别想固定个时间更新!我要多存点稿然后确定个时间了,感觉每天都是凌晨更新,大家是不是睡醒了看,咳咳。
某人醋坛子翻了,
垂文君快出来讨打!
第12章 木桃
这几日一路行过去,执骨的心情看起来都很好。
并没有再因他y-in晴不定的脾气而弄的大家紧张兮兮,反倒是一群人有说有笑,自在开心的南下到了绮州城。
这几天没有韩栈衣在身边碍眼,又将他托付给了别人,怎么就觉着如此轻松呢。
执骨不免想到,若不是将这个人放在身边看管比较放心,一个人的日子倒也挺舒适惬意。
他开始怀念一人轻歌纵马的日子了。
那份逍遥,不知道能否找的回来。
就连几日前垂文君对他做的那些事儿也被他抛之脑后,难得享起了清福。
渐入绮州地域,人来人往,热闹非常。执骨骑在马上,一路走一路细心观察。外出时隐瞒了身份,他穿着薄帛烫制的衣袍,收起了袖口,紧束了腰身。一身干练又精神,黑长的马尾垂在腰间,一行一动间,与金边的走线相得益彰,散发出明暗相间的光泽。
绮州城的男儿大多身量偏矮,样貌秀气为多,如执骨这般英姿飒爽的男儿较少,更莫提那潇洒模样,一路惹的女儿家脸红不已,总是偷偷瞧着。
廉城坐在马车里,扇着风,闭着眼,对执骨道:“你怎么这般招蜂引蝶呢。”
“嗤。”执骨不屑的笑了声:“我没兴趣,送你。”
“你还不知道我?”廉城睁开眼睛,踢了赶马车的元盛一脚:“送你了。”
“送我什么?”元盛没太明白。
“女人。”廉城爬过去,尖尖的下巴磕在元盛肩上:“美貌如花,却如狼似虎的女人。”
元盛一个哆嗦,手上赶马赶的重了些,一声嘶鸣,马车猛地冲了出去。廉城直接滚进了车厢中。
“哈哈哈哈!”执骨笑声爽朗,大声道:“来,咱们比一比!”
他一夹马腹,甩出手中马鞭,似箭一般冲出,留下一串少年的回音。
他这么一来,元盛也来劲了,赶紧道:“将军你耍赖!你的马就驮你一人,我的马还要拖着一辆车。”
“好办,”执骨回首瞧他,眼睛笑若明星:“将车给卸了,丢下廉城!”
“好嘞!”元盛兴奋的不行。
“将军你!”廉城气的跺脚。
他们三人可以说是一起长大,自小偷j-i摸狗的事做的多了。尤其是元盛,什么事都陪着执骨,不论是回京还是在战场上。
有执骨所在之地,皆有他之身影。
他曾说:“为将军赴汤蹈火,元盛心甘情愿!”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人是可以信任的,身在这个时局,即使揣着明白装糊涂,也不能大意。至少现在,执骨身边也只有他们而已。
至于廉城,很小的时候执骨接他出宫,那时,廉城又瘦又小,冬日里被宫中丫环奴仆们欺负了,脱光了衣服扔在雪堆里。
他长得好看,像个姑娘。
执骨穿着一身狐裘披风,上来就拿着皇上刚刚御赐的剑,刺了那些奴才一窟窿,见了血,回头对廉城说:“别怕,也别哭。”
“嗯。”眼里还噙着泪,只是从后面那么看着执骨,小小廉城就觉得,他一定会对自己很好。
执骨将自己的披风脱下,包裹住了廉城:“我知道你们小奴才经常受欺负,今天跟我走,也别回来了。”
……
廉城靠在马车边缘,起的风将马车两侧的纱幔吹的扬起又落下。从廉城的视线里,刚好可以看见执骨神采飞扬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