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朗惊讶的看着火风,火风高傲的甩了甩头,火红色的长鬃飞扬在风里,漂亮极了,黑炭凑上去蹭它,袁朗连忙拉住。
“那就在这里分手吧”袁朗道。
高城说好。
“燕云的土匪已猖獗多年,非常彪悍。虽然没受过正统训练,但他们熟悉地形,你要小心。”袁朗和土匪交过手,知道他们的凶残,他有些后悔,当时训练不该只教高城如何对付戎狄,不该把地形训练都放在儒檀、新妫,而忽视燕山一带。
“我明白,你放心”高城看出袁朗很担忧,安慰道,“我会多找些本地兵,这么多兄弟的命在我肩上,我不会大意的。”
“万事小心。”
“你也一样。”
两方人马在岔路口告别,高城他们先走,袁朗一直目送他们拐过山弯,再不见踪迹。
“队长”齐桓道,“我们是去云同吗?”
袁朗摇头。
“那你”齐桓明白了,不再问。
吴哲把胡子扯下来,用力搓了搓脸,“终于可以不用伪装了。”
“我们去哪?”成才问。
“武蔚”袁朗道,“和高城一条路,不过我们要等他们走到下一个岔路,再上路。”
“队长”三多说,“你又骗指挥使了。”
“骗人不是我拿手好戏嘛”袁朗说的很轻松,心里怎么想只有他自己知道。
高城他们的脚程很快,第二晚住宿在清风店,第三晚就来到离燕山不足四十里的地方,忽然他们发现前方有火光。
伍六一道:“不会是遇到土匪了吧。”
“都下马”高城低声道,“我、六一、小帅去看看,史今你留下。”
“是”
高城抽出刀,悄声向火堆方向移动,火堆不大,应该人数不多。
快到火堆旁时,小帅踩断一截枯枝,“嗡”一声轻啸划夜而出,对方的刀出鞘了。
“阿骨,没事!”一个柔和的声音响起,“不知来人是谁?”
伍六一看向高城,高城点了点头,伍六一从黑暗处走出来。
错开山石,伍六一看清了人数,只有两人,一个身穿直裰长衫,一个身穿貉袖短衣,穿貉袖的人站立手里握着刀,穿直裰的人坐在地上怀里抱着把琴,看样子不太像土匪。
穿直裰的人看到伍六一的军靴,笑道:“军爷,我们是过路的,错过了村庄,只能在野外露宿。”
高城和马小帅走出来,高城注意到他们有马车,有行李,应该不是土匪。
“打扰了”高城抱拳,“我们也是路过的。”
“军爷如果不赶路,不如和我们一起在这里露宿吧”穿直裰的人盛情邀请,“有你们在,我弟弟就不会那么紧张了。”
高城沉吟了一下,答应了。
马小帅折回叫史今他们,高城和伍六一向火堆走去。
少年收刀坐回哥哥身旁,伍六一深吸了口气,凌厉的杀气消失了。他出现的一瞬间,少年杀气之盛,世所罕见,逼的伍六一差点后退躲闪。
走到火堆旁,穿直裰的人站起来,高城看清了他的长相。
单看相貌说不上有多英俊,只是笑起来特别好看,任谁见了,都不由跟着笑起来。高城也不例外。
走向他们时还有的戒备,这会儿完全没有了,高城甚至温和的问:“刚才吓到你们了吧。”
“还好,我们出燕山城时,守门的军爷告诉我们要小心,说这一带土匪很多,弟弟一直很警觉。”
高城低头看了一眼少年,少年垂着头,看不清长相。但他听觉敏锐,出刀速度极快,绝对是个高手。
“你弟弟习武?”伍六一问道
穿直裰的人点头,“弟弟幼时身体不好,习武是为了强身。”
伍六一问:“不知这位兄台如何称呼?”
“裴隐,我弟弟叫阿骨。”
阿骨的杀气太强,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就算从小习武,也不可能有这么强的杀气,伍六一亲身感受过,总是不放心,又问道:“看你俩的穿着,不像寻常人家,怎么在这荒郊野外露宿。”
裴隐道:“我们家是经商的,燕云收复后,家父一直想把生意往北做,所以就派我俩来探探路。
昭国商业发达,商人为了赚钱,再危险的路也愿意走。
高城对裴隐很有好感,笑道:“现在土匪猖獗,过一两年再来吧,到时燕云就太平了。”
裴隐一听,高兴的问:“一两年,这么快吗?”
高城点头,“很快,最多两年。”
史今他们牵马过来,裴隐忙去招呼,他的笑容感染了很多人,大家都挺喜欢这个温柔谦恭的男人。
高城坐下,火光里,他看到了阿骨的脸。
高城在皇宫长大,身边无论男女都生得极其俊俏,宋汍澜新纳的童妃,更是绝色佳丽,艳冠天下。饶是如此,第一眼看到阿骨,高城还是被震住了。
怎么会有长得这么漂亮的男孩子,童甯之站在他身边,比的怕是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察觉到高城看他,阿骨抬眼看向他,这一眼,让高城把前面的心思全收回了。
这孩子漂亮是漂亮,感觉太糟糕。冷若寒冰,利如獠牙,令人毛骨悚然。
“阿骨”把我们买的酒取下来,裴隐招呼道。
阿骨站起身,走到马车后,搬下一坛酒,裴隐先尝了口道,“太冷了,阿骨去热酒。”
阿骨很听话,又去热酒,从始至终他没有看其他人一眼,仿佛他们根本就不是活物,这种感觉让史今有些心悸。
热好酒,裴隐倒出一碗,道:“先干为敬”说罢一饮而尽。
高城喜欢豪爽的喝法,拍手叫好,也干了一碗。
寒夜,热酒暖心肠,气氛渐渐热闹起来。
裴隐喝了不少酒,脸色有些发红,他站起来道:“难得在这荒郊野外有幸遇到各位军爷,军人是我大昭的功臣,没有你们,我根本走不到这燕云来。今天得到准信儿说两年就能肃清土匪,我真高兴!两年后我们的店铺就能在燕山城开张了,为感谢军爷,我给大家唱一曲。”
“好!”老白鼓掌,他最喜欢听曲了。
裴隐坐下,调好琴,放开歌喉,轻轻唱了起来。他没有唱士大夫间的和词,也没有唱市井流行的词曲,他唱了首歌颂英雄的西南民歌,调子很像连虎在陈桥大营唱的那个,但唱词完全不同。
裴隐的声音并不响亮,却充满感情。英雄出身低微所遭受的鄙视,让人心酸;英雄失去心爱之人的悲哀,令人落泪;英雄以一敌百守护家园,振奋人心;英雄的孤独,英雄的惨痛,英雄的品格,英雄的气概……
裴隐既不卖弄技巧,也不炫耀技法,他的歌声里流淌着他充沛的情感,所有人都如痴如醉。
琴声时而激昂豪迈,时而娓娓道来,夜色静悄,连猫头鹰都不叫了,只有穿林而过的风声与他唱和。
裴隐的手停了,歌声和琴声戛然而止,但没有人意识到,众人都沉浸在故事里,他手一沉,琴音铿然。
高城猛的反应过来,裴隐微笑的看着他,高城叹然:“平生听曲无数,这首最为动听。”
“没想到军爷精通音乐,裴隐贻笑大方了。”
“不不”高城忙摆手,“你弹的非常好,教我琴的先生常说,琴到极致,技巧曲调都不再重要,唯情一字。”
裴隐欠身,“军爷果然行家。”
“军爷军爷的,叫着还真别扭。”高城举起碗,“在下高城。”
“高城?”裴隐的脸色瞬息而变,快的让人以为产生了错觉。
“对,高城。”
“不会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城吧。”裴隐的笑容愈发柔和。
高城大惊,“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是出自这首诗。”
“还真是啊”裴隐也很惊讶,“你是武将,我脑子里突然蹦出了这句诗。”
“对,就是那个城字。”高城对裴隐的印象更好了,两人在篝火旁聊了很久,裴隐给他讲自己怎么学会的这首歌,高城告诉他自己学琵琶的趣事,越聊越投机,其他人都睡了,他俩还在聊。
翌日清晨,吃过早饭,高城和裴隐告别。
高城问:“你下一步打算去哪?”
裴隐道:“去武蔚。”
“还是探路?”
“算是吧”裴隐笑道
高城交代道:“不要赶太急,这里土匪多,遇到村庄要住下。”
“好” 裴隐一口应下。
“那我们就先走了。”高城上马。
“祝君旗开得胜!”
高城扬了扬手里鞭子,意思是你放心。
燕山城已经很近了,高城的目的地马上就到。
高城走后,阿骨从马车里出来,裴隐问:“饿了吗?”
阿骨点头,裴隐从他锅里盛饭给他吃。
“高城”阿骨淡淡的说,“他就是高靖远的儿子。”
“对,黑云压城城欲摧”裴隐笑容复杂,“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他。”
“我们还去武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