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因为爱情来到了A市,结果失去了爱情。
因为苏羽有了同居生活,结果莫名其妙的事情接踵而来。
是挑逗?还是无意的妩媚?
虽然兀自催眠但是还是沉陷入无意的眼眸中,但是因为禁忌的爱情所以克制自己。
听说爱情无关年龄无关身高无关长相,那么爱情有关性别吗?谁规定男女才是王道!但是我们越狱了爱情的禁区,却逃不开内心
的桎梏。
苏羽和孔言可以走到最后嘛?
请听我给你讲一个有关有关他与他,但是却背离他们与他们的爱情故事,内容标签:耽美,现代,温馨,1vs1搜索关键字:主角
:孔言 ┃ 配角:苏羽,李墨书,孔绮, ┃ 其它:
第一章
愣愣的看着今日新闻,看着惨痛人心的应届大学生就职率,又想到现在在A市人生地不熟的状态,我的头就禁不住地疼。
再一想到柳韩穿着优雅的从一辆宝马上下来,当她见到我时震惊过后的解脱模样,我的心也跟着禁不住地疼。
孔言呀孔言,你什么时候也这么懦弱了?
当初巴巴着想要来到A市给柳韩一个惊喜,到头来只给了自己一个惊吓。
当初心心念念以为自己可以不假借他人之力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好好的谋一个职位,到头来连学校的门路都找不到。
当初什么呢当初?
连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都是靠一个陌生人接济的。
门口突然传来开门的声音。
我抬起头,房子主人正方下手上的一大袋的食物站在门口换鞋。
“Hello,孔夫子。你要COS雕像么,从出去到现在动作都没有改变一个哟?”苏羽笑着问我,眼睛弯得像枚月亮。语气中带着我
从未听过的活力,他这人好似有用不光的活力。
我僵硬地动了动胳膊,果然一阵酸痛:“哪里。”他不在意地扬眉,然后将买回来的东西放在我前面的大茶几上:“该是你出力
的时候了。”话未说完就一屁股坐到了我的身边抢过了遥控器全身心的放松了去,连双脚都架在了茶几上。
我应声起来,翻了翻买回来的东西:芹菜、鸡蛋、鱼还有几个西红柿。
我是被苏羽给捡回来的。
说是捡一点都不夸张。
现在想来我当初来A市真的是被爱情给冲昏了头,什么准备都没有,全身上下只有一箱行李以及最重要的钻戒以及必备的钱和手
机。兴匆匆来到柳韩所说的兼职处,直到我问了人才知道她早已经走了。
打电话给她,电话那头无声了几分钟后被告知正在上班不方便出来。
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个临近的宾馆,刚放下行李她电话就打回来了。
按照她所说的来到了“广岛咖啡”,等了好长时间正泄气想要拨个电话过去就有一辆银白色宝马炫耀似的从我身边擦身而过。而
我就眼睁睁的看着丽妆靓人优雅地从车上下来,一步步朝我走来。
说到这里我也不想要再详尽描述了。反正,她就抱着自己的LV新款包包和香奈儿丽装走了。
三年的恋情就到此画下最圆满的感叹号了。
说不伤心是假的,我当时恨不得将车上的那个男人给拽下来狠狠地来一架。但理智告诉我已经结束就不要再继续纠缠。
结果失魂落魄地挤公交回去。
结果丢了钱包和手机,外加那枚打算求婚用的钻戒。
结果落魄街头。
我提着行李箱站在了高高的天桥上看脚底下的车子来来去去。风渐渐变强,空气渐渐变冷,我也渐渐发抖。就在眯眼看对面高楼
大厦上绚丽的广告时听到耳边喀嚓一声,转过头就看到一个嬉笑的人,手中的摄像机镜头正对着我。
我无力地对他笑笑。
他却走了过来。
而这个人正是苏羽。
我对他收留一个陌生人到现在的举动实在除了无尽的感激之外就是无穷的佩服。换作我,我也许不会让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住进自己的房子。
当我将这个问题问苏羽的时候苏羽反问我:“那你叫什么?”我说:“我叫孔言。” “现在我不就知道了你的名字么!哈。”
他笑着扑进沙发,碎乱的头发遮住弯弯的眼睛。
说实话,当时他的笑容真的温暖了我冷了一天的心。
他说,拿着摄像机到处寻找灵感的苏羽遇到了失魂落魄的孔言,然后就有了接下来的同居生活。
我无力笑笑。
西红柿炒蛋,清蒸鲫鱼,以及素炒芹菜。
我喊了声苏羽,苏羽就关了电视进来:“嗯,好香哪!孔言,真是每天都有新发现呀。”说完,一副馋鬼上身的样子大动筷子。
我解了围裙也坐了下来:“还可以吧,鱼我没有放葱。”苏羽不喜欢吃葱。
那天他带我回家后做了两碗泡面,而他斤斤计较地将泡面内所有的葱都给挑出来之后才吃面,这之后我就知道了他讨厌吃葱。而
我后来温饱之后借着厨房温和的光观察了番苏羽,很不幸,被狠狠地给惊讶了一番。
苏羽长得很俊,按照我妹孔绮的说法就是“妖如鬼魅,俊如神祗,不施粉黛而倾城”什么乱七八糟的说法。但是我认为作为一个
男人脸长得怎么样真的没有什么关系,而孔绮却时常反驳我:“那是因为你自己遗传了父母的优良基因,所以不烦恼。”当时饭
桌上我还以为这是某个我不知道的明星,后来当苏羽见我一直看着客厅上挂着的画时说:“哦,那是我去年的作品,题目是《辉
》。”我才明白过来他是个画家。
一个长得有些女气的画家。
我想。
按照苏羽当时的说法,因为他一直作画而耽误做饭,导致饭时无规律,所以他想要找一个厨师。
当时我小小的惊讶了一下,一个画家请厨师,画画很赚钱么?或者说他很有钱么?看了看这套公寓的规模与装潢,我肯定了后者
。
我按着他话的思路说:“我其实还是可以烧饭的,只不过不知道你口味怎么样。所以你可以留宿我几晚么?我想我必须得找个工
作。”他靠在椅子背上懒洋洋地撑着头,细长的凤眼斜看着我,嘴角略微勾起,饱食后慵懒得像一只摊着大肚子晒太阳的猫,但
是眼睛中流露出的神情却又像只精明而狡猾的狐狸。
“好呀。”他的声线蛮好听的,不高不低略有些如同他的模样一样不辨男女,但是却带有着独特的磁性,我想,我应该不会忘记
他这声音的。
多年后我才知道当时的我错的离谱。我不会忘记的不是他的声音,而是他的所有。他就像泥土一捧,那时只是播了一颗小小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