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清景是微凉(监狱)下 ——颜凉雨【完结】(22)

2019-06-12  作者|标签:颜凉雨

把烤好的羊肉串递给女孩儿,小姑娘站在那儿张嘴就开始吃,吃香不优雅,但绝对让烤它的人巨有成就感。

“黄珊珊——”

远处忽然传来一个男孩儿的声音,似乎还处在变声期,声音有些粗哑。

被叫了名字的姑娘下意识回头,看清来人,眸子刷就亮了,待重新转回我这边,整个人都透着喜悦:“老板,再来三串儿!”

“好嘞!”我不敢怠慢,连忙一手扇扇子助火一手不断转动肉串。

走到跟前的男生不买账,皱着个眉头一本正经地数落:“跟你说多少回了,这个不卫生!”

女孩儿不买账,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反驳:“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男孩儿无语,显然不是第一回规劝失败了。

肉串烤好,我很自然地递给男生,哪知女孩儿一伸手接过去:“你给他干啥。”说完又冲着男生扬扬下巴,“宋小凡,给钱。”

好吧我悟了这只是个付钱的苦命男同胞……

嘴上说着不赞同,可该掏钱的时候绝对不含糊。我心情复杂地接过票子,再看看眼前稚嫩的两个娃娃,百感交集,这美好的青春,嗷呜!

起早贪黑的羊肉串买卖占据了我全部的时间,我甚至没精力也没心思去想其他的事情,但神奇的是花花出狱的日期却精确地在我心里每天做着倒计时,就跟设定好了似的,哪怕我再累,再晕乎,这个计时牌却始终灯火通明。

终于,这一天来了。

就像曾经的无数次一样,我以为我会激动得彻夜难眠,但事实上我只是睡得稍微晚了些,然后做了许多奇奇怪怪的梦,却又一个都没记住。

第57章

仿佛知道今天是个好日子,天公作美,万里无云。出租车疾驰在郊外并不算平坦的道路上,明媚的阳光照着沿途的花草树木,哪儿哪儿都好像闪着金亮亮的光。

“天气真好。”周铖轻轻感叹。

小疯子不失时机地接茬儿:“那可不,哪像有些人那出狱时的天气,唉,现在我裤子上的泥点儿还没洗净呢。”

周铖歪头看他:“你可以试试汰渍。”

小疯子没反应过来:“啊?”

周铖缓缓微笑:“有汰渍,没污渍。”

小疯子阵亡。

我把目光从内视镜移开,很庆幸坐到了副驾驶,不用理会后面异次元的纷争。

通往监狱的这条路一向冷清,车少,人更少,今天更是如此,行至现在,愣是没见到一辆车,一个路人。单调的灰色柏油路慢慢在视野中变成了胶片,播放速度很快,却一成不变。我想接完花花之后,我这辈子都不会再来这里,或者再走这条路了。无关决心或者誓言什么,就是一种很单纯的认知——会如此,也理应如此。

车还没有到监狱门口,一个女人的身影便隐约显出了轮廓,待靠近,果不其然,是金大福的媳妇儿。

花花和大金子出狱在同一天,这事儿谁都有数,但谁都没提,仿佛我们仨真就是踏踏实实过来接花花的,没心没肺如小疯子,也顶多是在此时此刻不得不面对这一局面的尴尬当口,啧了一声,然后大大方方的开门下车,并在此嘱咐司机:“多等我们一会儿,不许跑啊。”

我硬着头皮走上前,好半天才找着笑脸:“嗨,嫂子。”

女人见到我们有点诧异,愣了好一会儿才道:“你们这是……”

“来接花雕出狱。”周铖走过来,微笑着代替我做了回答。

女人紧绷的神色明显有所放松,我这才回过味儿,其实劳改犯家属的想法都一样,比如眼前的女人,又比如周铖的姐姐,没人喜欢亲人出狱后还和狱友在一起。这种心情很容易理解,但这个逻辑其实挺可笑,仿佛自家的劳改犯就能重新做人,而别家的必定重蹈覆辙。

寒暄了大概十几分钟左右,大家纷纷词穷,本就不是多近乎的人,故而不约而同的沉默下来,或踱步,或发呆,或四下走走,在心焦的等待中慢慢又形成了两个阵营,一方孤零零站在大门南侧,一方大咧咧盘踞大门正前,不用楚河汉界,已然泾渭分明。

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几分钟,也可能是几个小时,这个时候我已经丧失了正确的感知力,只知道当监狱大门那哗啦啦的开启声第三次震动我的耳膜,心脏依然不受控制的剧烈跳动。我想同样的情形哪怕再来百次千次也不会变,只要即将跨出来的那个人是你等待多时的。

“哑巴,这边——”

此时此刻还能活蹦乱跳没事儿人一样的也就小疯子了,挥舞着胳膊像是机场出口接机的。

可是花花没动,自一步跨出监狱门口,就那么呆呆站着,任由监狱大门在身后缓缓关闭。

倒是金大福听见声音看到了我们,立刻喜上眉梢,想也不想拔腿就往我们这边来。

我囧在原地,恨不得大声喊喂老兄你媳妇儿在那边呢你啥眼神儿啊!

幸好大金子在距离我们还有五六米的时候醒悟过来,左右看了看,这才终于捕捉到自己媳妇儿的身影,片刻犹豫后,一个急转弯,拐向了自家女人。

我在心底长舒口气,发现自己潜意识里还是希望他能跟媳妇儿好好过日子的,不光是同性恋异性恋的问题,而是一个女人守了近十年活寡没有半点埋怨还尽职尽责地撑着这个家,养着孩子,做人总要讲良心的,不是么。

由始至终周铖都没有说话,我转头去看他,平静的脸上却瞧不出任何端倪,甚至眼底,都一片淡然,仿佛午后安宁的湖面。

“哑巴不是傻了吧?”小疯子的嘀咕拉回我的注意力。

花花依然站在那里,穿着一身我没有见过的洗得发白的旧衣服,微微仰头,看着一处。我也随着他的目光去看,只见一群麻雀正呼啦啦从这棵树飞到那棵树,不知道为什么连换树梢都要集体行动,可是叽叽喳喳的叫声里倒是透着活泼和快乐。

我不是个记忆力多好的人,这会儿却莫名想起六年前刚认识花花时的场景,那时候的他总喜欢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的天,我好奇地上去问,你老这么往外瞧能瞧出什么。他一笔一划很认真地写给我三个字。

鸟,在飞。

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呢,明明很多事情都忘掉了,甚至我和他说过的第一句话,他给我写的第一个字,都模糊得没了轮廓,唯独这三个字,清晰如昨。

深吸口气,我大声叫:“花花——”

终于,他转过头来看向这边。

我张开胳膊,微微一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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